白話舊唐書 · 徐有功傳

徐有功,是國子博士徐義遠的孫子。他以明經科中舉,調任蒲州司法參軍,襲受封爵為東莞男。他為政寬厚仁慈,吏人都感受到他的恩德,便互相約定:「如犯了徐司法杖刑的,大家都要斥責懲罰這種人。」由此,人爭著為他效命。他任司法參軍,從開始到結尾,沒有殺一人。載初元年(690),連任司刑丞。當時,酷吏周興、來俊臣、丘神責力、王弘義等陷害無辜,很多人受到了極刑。公卿也因此震驚恐懼,沒有誰敢講真話。徐有功卻能一人堅持公平寬恕的原則,凡是奉詔被抓到大理寺審訊的,徐有功都秉公決斷而去掉不實的罪名,前前後後,挽救了數百家人的性命。他經常在殿上論奏案件的是非曲直,武則天厲色責問他,左右的臣子無不膽顫心驚,惟獨徐有功神態自然,爭論得更加帶勁。不久,他調任秋官員外郎,又轉調郎中。 不久,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被酷吏構罪陷害,按罪名當處死刑。武則天對公卿說「:古人以殺止殺,我今以恩止殺,各位公卿為知古等求情,我賜他們第二次生命,各自都授予官職,等他們明白而為朝廷效力。」來俊臣、張知默等又不聽從,請求以大法加罪,武則天不同意,來俊臣就單對裴行本,複查他以前的罪證,上奏道:「行本私下幹著叛逆勾當,告張知謇與廬陵王謀反一事不實,罪當處斬。」徐有功反駁來俊臣上奏道「:俊臣違背明主的再生之賜,損害了聖人的恩信之道。作為臣子雖然應當嫉惡,但是事奉君主一定要順應君主的美好願望。」行本因徐有功的力辯而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及他的弟弟李榆次做長沙縣令,被唐奉一所構罪誣陷,徐有功又堅持為他爭辯,未能起作用,反而被秋官侍郎周興向武則天參奏「:臣聽說兩漢的法律,附下瞞上的腰斬,當面騙君的人也斬。《禮》經上明文規定:斷章取義破壞歪曲法律的人殺。徐有功故意為反叛者開脫罪名,按罪行徐有功應當不能赦免,請聖上按其罪判刑。」武則天雖然沒有同意拘捕問罪,但是終究因此事而免官。過了一段時間,又起用徐有功為左台侍御史,武則天特別褒揚而特殊相待。當時遠近之人聽到徐有功又授職,皆欣然相賀。 徐有功曾經上疏論冢宰、刑部及朝三司執法官的過失,其大意是:「陛下即位以來,中央地方的官員都已穩定,但天下用人才漸多,而掌握選拔人才的部門取捨不平等,選派任職失次,要求他們公平無私,他們卻言行不一,遂使怨聲載道,指責盈朝,但他們習以為常,一點畏懼慚愧的感覺都沒有,又加之前朝經常不按法行事,審訊定案,刑獄至嚴,陛下革新舊制以來,積年舊習,餘風未絕,用法還是過於嚴酷失當。現在審訊官員行酷法,妄加斷案,臣去檢查,按罪而論,發現有的是冤案,請依法處理,奪祿貶官,來使其有愧於自己的德行。但三司受理,不迅速定奪,致使案件擁塞,有理不能申訴的人,也盼望速裁決,進行處理。臣過去在法司任職,蒙聖上提拔任用,臣無以報答聖上,只願以公正執法來酬聖上的知遇之恩。決不做放縱不顧是非,妄自隨人的人,也決不做迴避強暴凌人的人,一定狠狠打擊枉法的奸妄之人,這是臣的本分,如蒙陛下准允降旨施行,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除殘革弊,刑法就可以放著不用,如能這樣,天下百姓就太幸福了。」 後,潤州刺史竇孝諶妻龐氏被仆奴誣告,說她夜起小解祈福。武則天命令給事中薛季昶審訊,薛羅織罪狀,陷龐氏死罪。當時只有徐有功知龐氏無罪,為之申辯。而薛季昶等反陷徐有功為龐同黨援救叛逆,並上奏將徐有功法辦,法司判決徐當死刑。徐有功正在處理政事,令史流著淚把判決告訴他。徐有功道:「難道我獨死,而那些人長不死嗎?」乃慢慢地站起來歸家。武則天看了處決徐有功的奏章,召徐有功問道:「卿對於斷案,重罪輕罰的人為什麼多?」徐有功答道:「重罪輕罰是臣下的小過;好生,是聖上的大德。願陛下弘揚好生的大德,則天下幸甚。」武則天默然,後來龐氏減刑免死,流放到嶺表,徐有功除名為庶人。不久,徐有功又被起用為左司郎中,又升遷予刑少卿。徐有功對他的親友說「:今身為司法之官,人命所懸,一定不能一味順從,不實事求是,來求得自身的安全。」所以前前後後做獄官,因為諫奏冤枉受刑的事,而三次斷死刑,但他執志不渝,酷吏因此勢稍衰。當時的人把他比作漢代執法公正的於定國、張釋之。有的說:「若獄官都是這樣,用不上刑法的日子怎麼會遠呢?」過了較長一段時間,徐有功調任司僕少卿。長安三年(702)卒,享年六十二歲,贈予刑卿。 唐中宗即位,表彰徐有功執法敬慎,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出死之議。贈徐有功大理卿、越州刺史,並派使者前往弔祭,賜物百段授一子官。竇孝諶之子竇希蠨等請求以自身的官爵讓給徐有功之子徐忄侖,來報舊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