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王約傳
王約字彥博,祖先汴人,祖父名通,遷徙真定。王約天資聰慧,風格與一般人大不相同。隨中丞魏初遊學,博覽經史,擅長文辭,通曉蒙古政治體制。至元十三年(1276),翰林學士王磐舉薦他為從事,丞相命火魯火孫以司徒開建府署,奏請授約為從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兼司徒府屬官。不久徵召為中書的屬官,授禮部主事。
二十四年授監察御史、承務郎。他首先請求立太子和修國史。丞相桑哥懷恨參政郭佑為中丞時,奏殺右丞盧世榮等人,以莫須有罪名誣陷郭佑,王約上章為佑申冤。審訊成都鹽運使王鼎違法事,罷官除名。又調他任御史台都事。南台侍御史程文海在朝廷談論事情時,多次斥責桑哥的罪行。桑哥非常惱怒,又因為王約同程文海在朝廷內外相應,六次上奏,請求誅殺王約,帝不理會。王約因隴西離京城遠,請求在陝西設立行台,按他的意見下了詔令。他還賑救了河間的吏民,使很多災民能活下來。
三十一年,升中書右司員外郎。四月成宗即位,王約上書建議二十二事:充實京師,放寬賦役,開放獵禁,減免欠稅,賑濟貧窮,停止不必要的勞役,禁止鷹房,整頓御史台,清除宿蠹,撫慰遠方人民,退避進奉,詢問民間利病,興辦有利農民的事業,鼓勵學校,設立義倉,核實稅戶,慎重封賞官爵,明確賞罰,擇選守令,淘汰官屬,規定律令,改革兩司。又請中書除去繁文,一要取信於行省,二要責成於六郡。調遷兵部郎中,又改為禮部郎中。奏請行贈諡典禮,以表彰忠臣的功勳。將時政記交託史館,便於纂錄,設立供需府,專管供給。帝聽取並採納了以上建議。升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參加編修國史。他又奉詔賑救京畿東道的災民,發放五十萬石米,救活五十多萬人。又條疏京東利弊十事,請求繼續放糧救災,中書採用了這一建議,百姓獲得復甦。
高麗王日巨年老,傳位於子訁原。訁原來中國朝拜京師時,該國國內反對派暗地派人來賄賂中國朝中的當權者扣留他。日巨復位後委用小人,加重賦斂,採用酷刑,國人向中國朝廷傾訴,中書令捉拿首惡,關押於刑部,而這些小人仍無改悔之意,因而奏請派王約去查問。約到高麗,宣布詔令,並告諭說:「天地間最親的是父子,最重要的是君臣關係,那些小人只顧自己的私利,怎麼肯為你的家和國著想?」日巨感激淚下謝罪說:「我年老,聽信奸佞,因此到這地步,現在聽了詔令,我願奉表自己去雪恨,並請子訁原回國,那些小人黨羽,全聽使臣治理。」第二天,王約逮捕並審訊論罪,流放二十二人,杖刑三人,廢官二人,命老臣洪子藩為相,使他更改弊政,撤除非交通要道的水驛站十三個,免去耽羅非土產的進貢,百姓萬分高興。回朝廷稟報,皇帝滿意,授太常少卿。
不久,詔令王約同宗正、御史審判京師獄訟,王約辭職,帝不同意。於是他查閱各獄訴訟,判決了二百六十六人,判死刑的七十二人,無罪釋放的八十六人,平反了吳得誠的冤案,使十個娼妓從良,對元旦帶刀擅自闖入宮廷的八十人給以杖刑。決定因鬥毆殺人的減死一等,定為法令。浙地百姓在行省、南台互訟不決,朝廷命王約去查訊。約到杭二十天內處理完此事,省、台都無異議,特授刑部尚書,表彰以前的功績。
大德十一年(1307),仁宗從懷州回到宮廷,肅清陰謀篡位者。平章賽典赤、安西王阿難答、左丞相阿忽台密謀反叛,仁宗命刑部對他們進行審訊,王約說:「謀叛不必笞打,應該伏誅。」結識了仁宗。富寧庫丟失黃金,王約懷疑是值班守衛者盜走的,不久查實,庫官獲免。通州三萬石倉米因雨而濕,王約說是由於積氣蒸發造成,經檢驗仍然可用,免了看守人的罪。宗王兄弟二人守邊,兄有貳心,弟勸無效立即逃跑。兄派奴隸追殺,弟發箭斃奴。兄指控弟殺人,判以死罪。王約認為兄之奴即弟之奴,更何況殺人是有原因的。立即釋放了弟。又升遷禮部尚書,他奏請制定父母喪辭官守孝的丁憂制度,表彰忠孝節義的人,免去都城的煤炭稅,帝聽從了這些建議。
至大二年(1309)正月,武宗登基後冊封皇后,一切禮儀制度,均由王約按規定安排。仁宗在東宮就聞王約之名,想用他輔佐自己,提拔為太子詹事丞。後隨帝去五台山,約諫勸不能久留,當天回到上京。當初安西王封地在秦,因謀篡位而被殺,國廢除,所征賦稅入詹事院。此時大臣奏請封其子,並復國。約說:「安西為何被殺?現在復國如何能懲戒將來!」第二年任太子副詹事,約諫帝節飲,言辭懇切,仁宗採納。
按舊制立左衛率府,統領侍衛軍萬人,同僚想任命侍衛軍軍官,約堅決反對,大家質問他:「太子不是樞密使嗎?」王約說「:詹事是東宮的官,參預樞密院的事行嗎?皇太子的事,不敢不做;天子的事不敢做。」又傳令增設右衛率府,調河南蒙古軍萬人交右府統帥。約說「:左衛率府舊制有,又立右府幹什麼?不能累及太子呀!」又命取安西兵器給宿衛士,約對詹士完澤說:「詹士發文去幾千里之外取兵器,人們定要驚疑。皇上知道了怎麼辦?」完澤慚愧地說「:確實沒考慮到這些。」又命去福建找男女繡童工六人,約勸止了。王約薦舉翰林學士李謙為太子少傅,請求在杭州立已故丞相淮安忠武王伯顏的祠堂,帝都照辦了。
仁宗因詹事院各事都循規蹈矩地進行,非常高興,面賜給約犀帶,約力辭不受;又賜從江南取來的書籍,也辭謝了。仁宗對群臣說:「事未經王彥博商議,不要干。」又對中丞朵..說「:在詹事中不求賜予的,只有彥博和你二人。」
至大四年三月,仁宗即位。中書奏請任約為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帝大怒,特拜河南行省右丞,辭行時,賜酒及弓矢。此時,朝廷下詔更改銅錢銀鈔法,且令天下賦稅一律收至大鈔。約考慮河南歲用鈔七萬錠,必會上供不足,便下令各州,用至大鈔和至元鈔參半交納。丞相卜憐吉台稱讚「好」,派使臣告訴中書,省臣大喜,於是遍行天下。南陽孛術魯罛寫信謁見,王約認為是奇才,即簽署為學正。以後又推薦給中書,提拔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皇慶元年(1312),詔令中書省召王約來京。約三月一日到,帝召見慰勞,特拜集賢大學士,推恩三世,贈諡號樹碑。約首先奏說「:河南行省丞相卜憐吉台是有功勳的老臣,不應久在朝廷之外。」於是召卜憐吉台入京,封他為河南王。約又建議實行封贈,禁止亂用衣服顏色,振興科舉。又上疏薦國子博士姚登孫、應奉翰林文字揭亻奚斯、成都儒士楊靜;請起用中山知府辭官退隱的輔惟良、前尚書參議李源、左司元外郎曹元用,這些人都按級別授官。延..二年(1315),丞相帖木迭兒執政,命約巡行燕南山東道。王約到衛輝,有人毆打自己的母親被捕入獄,其母哭訴說她只有一個兒子,若處死就絕戶了。約同情她,只將其子杖刑一百釋放。拜樞密副使,第二天帝召見賜酒,並對左右說:「人們說彥博老了,我看精力充沛,可擔重任。」這晚知院駙馬塔失帖木兒宿衛,帝說:「彥博不是你的朋友,應以對待老師的態度對待他。」
至治元年(1321),英宗即位,帖木迭兒再任相,王約辭職在家。二年,年已七十,辭官退隱。三年丞相拜住振新政務,尊重禮遇老臣,傳詔起用王約,又拜集賢大學士,把俸祿送到家裡,只須每天一次去中書省商議事務。又奉詔與中書省官員和其他老臣條定律令,題名《大元通制》,頒行全國,朝廷議定廢除征東省、立三韓省,體制同其他省一樣,約說「:高麗離京師四千里,地瘠民貧,夷民風俗習性與中原不同,萬一有事,我們竭力去治理,這並非好事,不如守祖宗舊制。」高麗人聽說後,畫了王約的像回去,放在祠堂敬奉他。泰定元年(1324),奉詔廷試全國的士人,錄取八剌、張益等八十五人,這時將乙科員額增至十五人。
天曆元年(1328),文宗即位,王約入宮祝賀,帝在大明殿賜宴,慰勞甚歡,此時王約已七十七歲。約心胸開闊,和藹正直,一向持重,俸祿的收入分散給親屬以及貧寒之士。叔父貧寒,他每月送錢和食物去,如同侍奉父親一樣。每逢初一、十五,帶著自己的兒子到祖墳上祭奠。家鄉的人都敬重他,並向他學習。至順四年(1333)二月十五日卒,享年八十二歲,這月二十六日,葬在城西岡子原。
王約平生著有《史論》三十卷、《高麗志》四卷、《潛丘稿》三十卷,流行於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