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二之二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四長者不虛譬三。初如來審問。
舍利弗。於汝意云何。是長者等與諸子。珍寶大車。寧有虛妄不。
言寧有虛妄者。謂如來問雲。如長者最初。元許三車。及至賜與。唯一大車。則先所說之三。是虛妄否。蓋如來自知。無有虛妄。一經開顯。三乘即是一乘。今與一乘。便為已許三乘矣。然問身子者。如來已知既得解悟。則亦知不虛矣。故欲其領答。以曉群輩也。
△二身子領答二。初免難不虛答。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是長者但令諸子。得免火難。全其軀命。非為虛妄。何以故。若全身命。便為已得。玩好之具。況複方便。於彼火宅。而拔濟之。
言不也者。身子既能了知三乘即是一乘。雖許三與一。三亦不虛。故答雲不也世尊。是長者下。正釋不虛也。免難者。免三界煩惱苦果之難也。全其軀命者。全五分法身偏空之慧命也。已得玩好者。軀命若全。則道品可修。涅槃可證。故言得玩好之具也。方便等者。謂如來所許之三乘。本是方便施設。唯欲三乘子。出於三界。免於生死之難也。故曰況復(云云)。
△二與大不虛答。
世尊。若是長者。乃至不與最小一車。猶不虛妄。何以故。是長者。先作是意。我以方便。令子得出。以是因緣。無虛妄也。何況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
此言三乘中。聲聞乘。最為小也。作是意等者。即上念用方便中雲。我及諸子。若不時出。必為所焚。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免得斯害也。是則三乘元是方便所設。故雖不與。亦不虛也。何況等者。謂不與尚且不虛。何況與大。若得於大。三乘全即一乘。又何虛乎。以免難與大皆不虛。故前答雲。不也世尊(云云)。
△三如來述嘆。
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
言雙善者。一嘆免難不虛答。一嘆與大不虛答。亦復如是者。乃承上起下之詞也。
△二合法。由法難解。以喻發明。觀如來三車一車之語。即知三乘一乘之旨也。文分為二。初合總譬。
則為一切世間之父。於諸怖畏。衰惱憂患。無明闇蔽。永盡無餘。而悉成就。無量知見。力無所畏。有大神力。及智慧力。具足方便。智慧波羅密。大慈大悲。常無懈倦。恆求善事。利益一切。而生三界。朽故火宅。為度眾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愚痴闇蔽。三毒之火。教化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言一切世間者。合上國邑聚落。即眾生世間。五陰世間。國土世間。若就文論。即是實報世間。有餘世間。同居世間也。父合上長者。言如來於此三界中。有正因靈覺之子。有緣了結緣之子。皆以如來為父也。諸怖畏等。合上總譬文中。其年衰邁。生死苦果。最可怖畏。最為衰惱。最可憂患。有分段變易不同。故言諸也。無明闇蔽者。界內界外。二種無明。最為昏闇。能蔽偏真諦理。及以中道實相。如來則二死永亡。五住究盡。故言永盡無餘。此明如來之德也。成就等者。合上財富無量多有田宅。無量知見者。三智一心中知。為無量知。五眼一眼中見。為無量見。又如來以三智五眼。圓觀圓照法界諸法。而法界所有之法。盡入如來知見之中。故言無量知見。此是實智。力無所畏。乃是權智。如來具有權實二智。故言而悉成就也。有大神力等。合上及諸僮僕也。大慈大悲等。合上其家廣大也。言常無懈倦者。如來具有無緣大慈。念念時時處處。欲與一切眾生之樂。具有無緣大悲。念念時時處處。欲拔眾生之苦。此與拔之心。無暫停息。故言常無懈倦也。恆求善事者。如來既具大慈悲。欲化眾生。若應以形教得益者。則放種種光。現種種相。令其得益。若應以聲教得益者。則說種種言。宣種種詞。令其得益。此則若形若聲。雖種種不同。皆名善事也。利益一切。合上多諸人眾乃至五百人也。言三界火宅者。乃法喻雙舉。三界是法。火宅是喻也。合上三十子也。生老病死等。合上倏然火起。生老等。是明苦果之火。愚痴等。是明集因之火也。言三毒者。如世之毒。人若服之。必能喪身失命。貪嗔痴亦然。眾生著之。則能喪於法身。失于慧命。故名為毒也。教化令得菩提。合上唯有一門。言如來雖度眾生老死。本意元欲證於無上菩提也。
△二合別譬四。初合長者行救譬。二合舍幾用車譬。三合等賜大車譬。四合長者不虛譬。初二。初合見火。
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煮。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冤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於此三界火宅。東西馳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初見字。合上長者見也。諸眾生等。合上大火。從四面起。略不合即大驚怖等。又合而諸子等。至無求出意也。文具八苦。六苦如文。又以貪著。即求不得。有此七苦。則成五陰盛苦也。以五陰盛苦。即以七苦為本。又可亦以等。求不得苦也。以其求之。未免構造經營。故言受種種苦。又以等。五陰熾盛苦也。五陰因求不得而有。復又以下。過去也。現即現在。後即未來。初三惡。次三善。以六道皆有五陰。故言若生天上及人間等苦也。沒在其中者。所謂煩惱河。生死海。了不得出也。如人投水。但見是水。而不見人。眾生沒在八苦中。則但見於苦也。然不以苦為苦。反以為樂。故樂三界生死。而歡喜遊戲也。言東西馳走者。或修戒善之因。而感人天之果。如從東至西。於天人中。還起貪求。而墮惡道。如從西至於東也。
△二合行救。
舍利弗。佛見此已。便作是念。我為眾生之父。應拔其苦難。與無量無邊。佛智慧樂。令其遊戲。
佛見此已。合上作是思惟等文也。我為等者。如世人之父。其子有苦必拔。有樂必與。況如來出世之父乎。故曰應拔(云云)。令其遊戲者。拔煩惱生死之苦。與菩提涅槃之樂也。
△二合舍幾用車譬二。初合舍幾。
舍利弗。如來復作是念。若我但以神力。及智慧力。舍於方便。為諸眾生。贊如來知見。力無所畏者。眾生不能。以是得度。所以者何。是諸眾生。未免生病老死。憂悲苦惱。而為三界。火宅所燒。何由能解。佛之智慧。
復作是念。合上復更思惟也。前科合上行救。言便作是念。即法身地中。見五濁眾生。而起大悲心也。此言復作是念。即欲說華嚴。大教擬宜。而三七思惟也。但以等。合上惟有一門。上以智慧為門。此中言神力。智慧為能。神力為所。同一智慧也。又如來知見。即是實智慧力。無所畏。即是權智慧力也。眾生不能以是得度。合上而復狹小。至或當墮落為火所燒也。言不能得度者。正由機小故也。上如來知見。是法大。今是機小。故不能以大法得度也。略不合我當為說怖畏等文。是諸眾生未免生老病死等。合上而諸子等樂著嬉遊。至視父而已。言未免火燒者。謂眾生機既是小。若為其說如來智慧佛之知見大法。則聞必生疑不信。生謗墮苦。故言未免為火所燒也。
△二合用車二。初提譬。
舍利弗。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不用之。但以殷勤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難。然後各與珍寶大車。
雖復身手有力。至各與大車者。此直敘長者。始欲行救。終則等賜而言。故乃提上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得免斯害之文。雖復一句。追敘其前我身手有力等。然後一句。是逆探其後等賜也。
△二正合三。初合念用方便。
如來亦復如是。雖有力無所畏。而不用之。但以智慧方便。於三界火宅。拔濟眾生。為說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
智慧是實。方便是權。智慧方便者。乃即實之權也。言佛乘者。即三藏菩薩也。三藏中二乘。不求作佛。唯求滅度。菩薩。志求作佛。故於三祇中。伏見思惑。修六度行。更於百劫。修於相好。於樹王下。三十四心。頓斷見思習氣。成等正覺。故名此菩薩為佛乘。蓋菩薩是因。佛乘是果。因中而舉其果。故言佛乘。此乃三藏果頭佛也。若雲是圓妙覺一佛乘。謬之甚矣。
△二合施設三車。合車一文。上有二。初知先所好。二正設三車。今但合正設。上正設中。有勸示證三。今具合之。但少有不次耳。文為三。初超合示相。
而作是言。汝等莫得。樂住三界火宅。勿貪粗獘。色聲香味觸也。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汝速出三界。當得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
言莫得樂住三界火宅。示知苦相也。勿貪粗獘五欲。示斷集相也。言粗弊者。顯非淨妙也。若淨妙五欲。乃如來之所有。是所當示慕者。若粗惡垢弊之五欲。乃是凡夫之所有。故勿貪著也。汝速出三界。示修道相也。當得三乘。合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也。聲聞辟支佛佛乘。合上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示證滅相也。
△二超合作證。
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汝等但當。勤修精進。如來以是方便。誘進眾生。
保任一句。合上隨汝所欲皆當與汝也。此證滅諦。但當勤修精進。合上宜速出來也。此證道諦。言誘進者。如來本意。元欲直說一佛乘之大法。由於眾生機小不契。是故且以三乘誘之。令出三界。然後從是進之於一乘也。既證道滅。其苦集在其中矣。
△三追合勸修。
復作是言。汝等當知。此三乘法。皆是聖所稱嘆。自在無系。無所依求。乘是三乘。以無漏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昧等。而自娛樂。便得無量。安隱快樂。
此三乘法二句。合上玩好希有難得也。三乘為聖所嘆者。如法說中雲。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第一之導師。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故云聖所稱嘆也。此三乘能斷見思。能出分段。則不為煩惱生死之所系縛。故自在無系。不受後有。故無所依。所作已辦。故無所求也。乘是三乘。便得快樂。合上汝若不取後必憂悔也。而自娛樂者。即以根力乃至三昧等因中之樂。為自娛也。無量安隱樂者。即空無相等涅槃之樂也。則知自在二句。勸知苦斷集也。乘是下。勸修道也。便得等。勸證滅也。上來雖不次第。合勸示證三轉。無不具也。然此勸示證三。乃據大分而言。若細推之。三皆互有。如初示中。言勿貪五欲。莫住三界。即是勸也。速出三界。當得三乘。即是證也。二證中。言保任此事。指三乘為此事。即是示也。但當勤修精進。即是勸也。三勸中。言此三乘法。即是示也。便得安隱快樂。即是證也。
△三合諸子受行。上喻是三乘合明。此則開說為三。三文皆應內有智性句。智即析空之智。性即宿世習性耳。此過去也。從佛下。現世因教生解也。教即聲聞四諦。緣覺因緣。菩薩六度也。殷勤下。依解起行也。析之又析。斷惑顯理為勤耳。自求下。從行入證也。此系三文大同者。故先揭出。分文為三。初合聲聞乘。
舍利弗。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殷勤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
言從佛世尊聞法。合上聞父所說玩好之物也。信受。合上適其願故心各勇銳也。殷勤精進。合上互相推排也。欲速出三界。合上競共馳走也。自求涅槃。合上出宅也。下去二文。例之可見。羊車者。羊則不顧後群。譬聲聞但自利。而不利他故也。
△二合緣覺乘。
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殷勤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
言求自然慧者。緣覺所觀因緣之境。非佛羅漢天人作依。本來有者。所觀境既自然。能觀智亦自然。也。如獨覺之觀。華則如是開。葉則如是落。此華開葉落。莫非因緣。皆出乎自然。無有造作於其間也。言深知諸法因緣者。若但知一切諸法。皆從因緣而生。何名深知。以其能順觀生起。逆觀還滅。觀過去。則破於常。觀未來。則破於斷。故言深知也。鹿車者。鹿則並馳並顧。譬緣覺。雖在自行。亦能度眷屬故也。
△三合菩薩乘。
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為摩訶薩。如彼諸子。為求牛車。出於火宅。
言一切智者。即內外法明。無不曉了。名一切智。此是因中所修之智。佛智。是果上所克之智。即三藏果頭所得之智也。自然智。是果後施化所起之智。能因機設教。以教逗機。機教相合。莫不稱適。故名自然智。無師智者。以小乘所明。但得一佛化世。無二佛並化者。既唯一佛出世。則更無有能為佛之師者。故名無師智也。言愍念安樂者。愍念即是大悲。安樂即是得樂。舉愍念之大悲。則知必拔於苦。舉安樂之得樂。則知必有大慈。此乃綺文耳。是名大乘者。此菩薩。於當教中。望二乘。亦得名大也。牛車者。牛有兼運之力。譬菩薩則有化他之功故也。
△三合等賜大車譬二。初提譬。
舍利弗。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自惟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賜諸子。
△二正合。前譬說科。立長者歡喜。今正合中。科立免難。然由諸子免難。所以長者歡喜。故初免難。合上歡喜也。二如來下。合上等賜。略不合第二索車。第四受行。蓋既免難。則必索車。既等賜已。則必受行。二正二傍。舉正攝傍。故但合初之與三。文為二。初合免難。
如來亦復如是。為一切眾生之父。若見無量億千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怖畏險道。得涅槃樂。
出三界苦。合上安隱得出也。以佛教門。合上皆於四衢道中也。得涅槃樂。合上露地而坐無復障礙也。言以佛教門等者。即三乘同佛。一四諦教。聲聞則以苦為初門。緣覺則以集為初門。菩薩則以道為初門。同出三界也。又可聲聞以佛四諦教門。緣覺以佛因緣教門。菩薩以佛六度教門。各出三界也。
△二合等賜。上有三科。今具合之。但不次第。又分為三。初超合釋所以。
如來爾時便作是念。我有無量無邊智慧。力無畏等。諸佛法藏。是諸眾生。皆是我子。等與大乘。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言我有無量法藏。合上財富無量悉皆充溢也。是諸眾生。皆是我子。合上今此幼童皆是吾子也。等與大車。不令有人等。合上不應以下劣小車與諸子等。及合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宜差別也。言獨得滅度。即小乘滅度也。小乘但滅見思。但度分段。故言獨。如來滅度。不但滅於見思。亦且滅於無明。不但度於分段。亦且度於變易也。又獨得二字。對皆以二字看。以上譬文有二。我財物無極。不應與下劣。皆是吾子。不宜與差別。今合亦二。以如來滅度度之。合上不應與下劣。不令獨得滅度。合上不應與差別也。
△二追合正等賜。
是諸眾生。脫三界者。悉與諸佛。禪定解脫等。娛樂之具。
諸佛禪定等者。禪是出世上上禪。定是首楞嚴定。解脫是不思議大解脫。不同上勸示證中之禪定。彼是三藏之教也。
△三追合示車體。
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嘆。能生淨妙第一之樂。
一相。合上法身為體。謂一切諸法。雖有三千性相不同。然舉一法。則法法皆真。舉一相。則相相皆實。同一真如實相。法身之理體。故言一相也。一種。合上般若為宗。即般若妙慧。一切種智也。能生淨妙第一之樂。合上解脫為用。言依法身之理。而起般若之智。以般若之智。而契法身之理。理智冥契時。自然生於解脫自在之樂。無惑不破。故曰淨。無德不備。故言妙。三乘九界。所不能及。故言第一也。又一相者。言法身理體。本無異相。由眾生情執不同。故於一相中。凡夫執為有相。二乘執為空相。菩薩執為中相。是皆異相。非一相也。蓋體本來湛寂。故非凡夫之有相。非二乘之空相。非菩薩之中相。乃是一相。而此一相。即是實相。實相無相。強名一相耳。一種者。般若妙智。本無異種。亦由眾生情執不同。故於一種中。凡夫則成有漏種。二乘則成無漏種。菩薩則成亦漏亦無漏種。是皆異種。非一種也。蓋智體本自凝然。故非凡夫有漏種。二乘無漏種。菩薩亦漏亦無漏種。乃是一種。然般若本來無種。強名一種耳。言淨妙第一之樂者。凡夫有漏。所有之樂。乃是世俗。垢而非淨。二乘無漏。所有之樂。乃是偏空。是粗而非妙。菩薩亦漏亦無漏。所有之樂。乃是次第有上。而非第一。大解脫樂不然。不同凡夫之垢樂。二乘之粗樂。故言妙樂。不同菩薩次第有上之樂。故言第一樂也。又一相合體。一種合宗。聖所稱嘆合用。淨妙第一。乃是總明三德。般若照了。故言淨。解脫運用。故言妙。法身中極。故言第一也。
△四合長者不虛譬二。初提譬。
舍利弗。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咎。
△二帖合二。初正合。
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
如來等者。意謂上長者。許三車與一車。我如來已問。爾身子已答。一答免難。二答與大。無有虛妄明矣。我先施三。後唯一實。亦如長者免難與大。皆無虛妄。故曰亦復(云云)。
△二出意。
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能與一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
△三結答。
舍利弗。以是因緣。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上如來領答有三。初敘意。即是斥前許後。二正說。即是立譬合法。今第三乃是結答願為四眾說其因緣之問也。言以是等者。意謂汝前問雲。願為說其因緣。令離疑悔。今我始自譬喻。終於合法。以長者三車一車之淺淺喻。喻如來三乘一乘之深深法。所明者。無非前三後一之因緣。則汝等四眾。應以決了無疑矣。故曰以是(云云)。
△二偈頌二。初頌正說。二汝舍利弗下。頌勸信。初正中。不頌前之敘意。後之結答。但頌中之正說。分二。初頌立譬。二頌合法。初又二。初頌總譬。譬上倏然火起。焚燒舍宅。略不頌一門及三十子。以火宅。即兼一門。五百人。即兼三十子。以門不離宅。子不出人故也。二是時宅主下。頌別譬。初文分為五。初正頌譬本。
佛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譬如長者。有一大宅。其宅久故。而復頓弊。堂舍高危。柱根摧朽。梁棟傾斜。基陛隤毀。牆壁圮坼。泥塗阤落。覆苫亂墜。椽梠差脫。周障屈曲。雜穢充遍。有五百人。止住其中。
初一句。頌上有大長者。有一大宅去。頌上其家廣大。有五百人。頌上多諸人眾。合法者。長者。即是如來。火宅。即是三界。此三界。雖是如來之化境。亦是眾生之所有。由眾生最初一念不覺。結暗為色。想成國土。其來久矣。故言其宅久故。雖則成土而住。必歸於壞空。故言而復頓弊。頓即委頓。弊即壞弊也。在上為堂。如上二界。居下為舍。猶如欲界。又此三界。總皆危殆。故高危。已上三句。是總明三界。次柱根下三句。是別明三界。柱根去地不遠。如色界去欲界不遠。梁棟構架於空。如無色界最居其上。基陛。則全依於地。如欲界也。三界雖則上下不同。而統屬無常不久。便歸敗壞。故言摧朽傾斜。及隤毀也。牆壁下四句。別明三界所有之四大也。牆壁譬地大。終不牢固。故言圮拆。泥塗譬水大。終不堅凝。故言阤落。覆苫譬風大。終歸散壞。故言亂墜。椽梠譬火大。終須熄滅。故言差脫也。周障下二句總結。謂三界不離四大四大不離三界。同一無常不淨。故言周障屈曲雜穢充遍也。五百人。頌上多諸人眾。即指五道也。以三界唯五道所住。故曰止住其中也。
△二譬明欲界。然此文中。或約三毒而釋。或以六識而明。或將四倒為合。或舉十惡消文。皆非經意。唯約十使而解。乃巧合佛心。何以見之。即如經雲。諸佛出於五濁惡世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言五濁者。所謂見濁。煩惱濁。命濁。眾生濁。及劫濁也。今明五利。即是見濁。五鈍。即是煩惱濁。此二是能燒。所燒即是命濁眾生濁。四濁具足。即成劫濁。由此三界五濁惡世。故如來從於法身地中見之。而欲起大悲心行救也。然眾生既為五濁所燒。則不能解佛之智慧。故如來先且施於三乘。後乃說一乘。種種施設。皆由於此。是故十使。與佛意合。若作他解。與經不合也。文分為三。初五鈍。二五利。三結明。初二。初別示。二總明。初又五。初譬慢使。
鴟梟雕鷲。鳥鵲鳩鴿。
慢有八慢七慢。略則三慢。謂增上慢。我慢。卑劣慢。鴟梟。則以非子為子。譬未得謂得之增上慢。雕鷲。則凌高視。如眾鳥中為主。譬於我慢。烏鵲等。飛不離地。常近於人。譬卑劣慢。言卑劣慢者。假使一事。本不能行。若他行時。便生慢雲。此事我亦能行。本是卑劣。而猶慢人。故名卑劣慢也。
△二譬瞋使。
蚖蛇蝮蠍。蜈蚣蚰蜒。
瞋亦有三。謂順理瞋。非理瞋。諍論瞋。今蚖蛇性毒。譬非理瞋。蝮蠍雖毒。人觸則傷。譬順理瞋。蜈蚣譬諍論瞋也。
△三譬痴使。
守宮百足。鼬狸鼷鼠。諸惡蟲輩。交橫馳走。屎尿臭處。不淨流溢。?螂諸蟲。而集其上。
痴有二種。謂獨頭痴。相應痴。獨頭痴者。緣靜心起。守宮百足。常在幽靜處。故譬獨頭痴也。相應痴者。緣境引起。鼬狸鼷鼠。躁動不停。故譬相應痴也。交橫者。靜心時。即起獨頭。緣境時。即起相應。交結縱橫。故言交橫。起時速疾。故言馳走。屎尿臭處。譬身受心法。即是所痴之境。不淨苦空。無常無我。故言不淨流溢。由外境即起內見。計不淨以為淨等。如?螂集於臭處之上也。
△四譬貪使。
狐狼野干。咀嚼踐踏。嚌齧死屍。骨肉狼藉。由是群狗。競來搏撮。飢羸慞惶。處處求食。
貪有二種。謂有力貪。無力貪。有力貪者。他人所有。能以勢力取之。名有力貪。今以狐狼剛強譬也。無力貪者。無有勢力。以哀求乞憐而取。名無力貪。今以野干柔弱譬也。取之無厭。如咀嚼有味。取之無道。如踐踏輕侮也。此是貪狀。死屍骨肉。即所貪之境。貪求無已。如嚌齧狼藉也。有力者取無力。如狗來搏撮。貪求不已。如飢乏羸瘦。種種營求。故言慞惶。於五塵境上。無不貪著。故言處處求食也。
△五譬疑使。
鬥爭搘掣。啀喍嗥吠。
內心不了。是非不決。名之疑。如鬥爭者。將謂為非。復謂為是。如手向前而揸。既言為是。又言為非。如手卻後而掣。心既不決。言亦不明。如啀喍嗥吠也。
△二總明。
其舍恐怖。變狀如是。
此二句。乃結上五鈍也。言變狀如是者。倏爾而慢。乃至倏爾而疑。了無一定。故言恐怖等也。
△二明五利二。初總明。
處處皆有。魑魅魍魎。
言此五利使。遍於四諦之下。五陰之中。故云處處等也。
△二別示五。初譬邪見。
夜叉惡鬼。食啖人肉。毒蟲之屬。諸惡禽獸。孚乳產生。各自藏護。夜叉競來。爭取食之。食之既飽。噁心轉熾。斗諍之聲。甚可怖畏。
邪見迅疾。猶如夜叉。邪見撥無出世因果。如鬼食人肉。撥無世間因果。如食蟲屬之肉也。世間如是之因。自克如是之果。如禽獸所生各自藏護。邪見撥無。如鬼取食。邪見成就。如食飽。邪見增長。如轉熾。還以邪見而教人。如斗諍而發聲也。言甚可怖畏者。自進邪見。必當墮苦。已是可怖畏矣。更復教他。則令他人亦墮苦。故是可怖可畏之甚矣。
△二譬戒取。
鳩槃茶鬼。蹲踞土埵。或時離地。一尺二尺。往返遊行。縱逸嬉戲。捉狗兩足。撲令失聲以腳加頸。怖狗自樂。
非因計因。名為戒取。戒取人能修禪定。而未到。如鬼蹲土埵。但得欲界定。如踞土埵。得色界定。如離地一尺。得無色定。如離地二尺。此等有漏禪定。攝心佇慮。則得現前。如往而上升。若不攝心。則便退失。如返而下墜。或時現前。或時退失。故云往返遊行。唯計非因為因。以自取樂。故云縱逸嬉戲也。言捉狗兩足者。本是非因。計之為因。如捉狗一足。非因計因。乃成苦因。必當招於苦果。彼邪見人。謂不招苦果。又如捉狗一足也。苦因必招苦果。如狗之有聲。今計苦因不招苦果。如撲狗之失聲也。以腳加頸者。以自所計苦因不招苦果之腳。加彼樂因必招苦果之頸也。前人聞其所計。為之生怖。邪見人。自以為樂。故言怖狗自樂也。
△三譬身見。
復有諸鬼。其身長大。裸形黑瘦。常住其中。發大惡聲。叫呼求食。
身見豎入三世。故言長。橫遍五陰。故言大。既執身見。則無功德莊嚴其身。故言裸形。非是白業。故言黑。無福慧二嚴。故曰瘦也。常住其中者。執於身見。不能出於生死也。還以此而教人。故曰發大惡聲。欲以此因而求樂果。故言求食也。
△四譬見取。
復有諸鬼。其咽如針。
非果計果。名為見取。非想本非涅槃。彼計為究竟。譬鬼咽如針。命不久在也。
△五譬邊見。
復有諸鬼。首如牛頭。或食人肉。或復啖狗。頭髮髼亂。殘害兇險。饑渴所逼。叫喚馳走。
計斷常二見。名為邊見。如牛首有兩角也。執此二見。謂無出世因。如食人肉。謂無世間因。猶如啖狗。既計於斷。復計於常。如發髼亂也。或執有殘無。或執無殘有。故曰殘害。破之令其必盡。故曰兇險。無法味滋神。故饑渴。還以邊見教人。故叫喚馳走也。
△三結明二。初明因由。
夜叉餓鬼。諸惡鳥獸。飢急四向。窺看窗牖。如是諸難。恐畏無量。是朽故宅。屬於一人。其人近出。
飢急四向者。言身受心法。起於四倒也。謂向身起於淨倒。乃至向法起於我倒。邪心取境。無有正觀。如窺窗牖。如是二句。乃總結也。朽宅屬於一人者。譬此三界。為如來所化之境也。言近出者。譬此土機盡。他方緣興。如來舍此而應於彼也。然非永去。故云近耳。
△二明被燒。
未久之間。於後宅舍。忽然火起。四面一時。其?俱熾。棟樑椽柱。爆聲震裂。摧折墮落。牆壁崩倒。諸鬼神等。揚聲大叫。雕鷲諸鳥。鳩槃茶等。周慞惶怖。不能自出。
忽然火起者。由佛應彼。而起諸煩惱等也。不能出者。一向起利起鈍。今被生死煩惱之火所燒。皆不得自由。可不懼乎。故云周慞惶怖也。
△三譬明色界。
惡獸毒蟲。藏竄孔穴。毗舍闍鬼。亦住其中。薄福德故。為火所逼。共相殘害。飲血啖肉。野干之屬。並已前死。諸大惡獸。競來食啖。臭煙熢㶿。四面充塞。
藏竄孔穴者。欲貪等鈍使。轉入色界。而修禪定。故言藏穴。利使亦復轉入色界。故言毗舍闍鬼亦住其中也。所有禪定。唯是事相。故言薄福德也。修禪是同。所執各異。故言共相殘害。著禪定如飲血。貪支林功德如啖肉也。野干前死。惡獸食啖。欲貪轉為色貪。如獸食於野干。色界貪於禪定。不同欲界但貪於散。故譬大惡獸也。
△四譬無色界。
蜈蚣蚰蜒。毒蛇之類。為火所燒。爭走出穴。鳩槃茶鬼。隨取而食。又諸餓鬼。頭上火然。饑渴熱惱。周障悶走。
言出穴者。從色界。至於無色界也。取食者。轉色界貪。成無色貪也。頭上火然者。譬非非想。最在三界之上。而居於首。亦復有煩惱也。
△五總結三界。
其宅如是。甚可怖畏。毒害火災。眾難非一。
此結歸三界。以上頌總譬竟。
△二頌別譬三。初頌長者行救譬。
是時宅主。在門外立。聞有人言。汝諸子等。先因遊戲。來入此宅。稚小無知。歡娛樂著。長者聞已。驚入火宅。
言門外立者。謂權智在實智門外。今欲觀機。故言立也。又如來已出生死門外也。聞有人言者。即譬無緣大悲也。先因遊戲來入宅者。譬於二萬億佛所。受大教時。似有出宅之意。由於退大取小。即墮三界。故言入宅。始從退大。其來已久。故言先也。既退大。則大機微弱。故言稚。既取小。則但有小機。故言小。退大則於大無知。取小則於小無知也。雖取小法。猶然貪著生死五欲。故言歡娛。已上頌見火也。如來以無緣大悲。緣此眾生。而欲拔其苦。乃示生三界。如長者已在門外而復入宅也。故曰長者(云云)。
△二頌舍幾用車譬二。初頌舍幾。二頌用車。初三。初頌正作思惟。
方宜救濟。令無燒害。
言方宜者。方謂方法。宜即相應之義。蓋思惟以何方法而可救也。正是兼別明圓之方便。而擬宜於三乘人也。
△二頌具告諸子。
告喻諸子。說眾患難。惡鬼毒蟲。災火蔓莚。眾苦次第。相續不絕。毒蛇蚖蝮。及諸夜叉。鳩槃茶鬼。野干狐狗。雕鷲鴟梟。百足之屬。饑渴惱急。甚可怖畏。此苦難處。況復大火。
告諸子等者。即頌上作是思惟等。及我當為說怖畏等。而具告也。此乃為說圓別二教矣。惡鬼下去。有三番利鈍。即譬界外三界煩惱也。初惡鬼毒一行。譬界外欲界所有利鈍煩惱。次毒蛇二句。譬界外色界所有利鈍煩惱。三鳩槃茶下一行半。譬界外無色界所有利鈍煩惱也。此苦難處者。結上界外三界煩惱苦因也。況復大火者。明界外三界。更有變易生死之苦果也。謂界外三界。有此無明煩惱苦因。已是可畏。難以居處。況復更有變易生死苦果之火所燒。何當可住耶。
△三頌無機息化。
諸子無知。雖聞父誨。猶故樂著。嬉戲不已。
言父誨者。即上告喻諸子等也。以上頌長行中。圓別兩番思惟。及具告圓別兩教。皆約界外釋也。
△二頌用車三。初頌念用方便。
是時長者。而作是念。諸子如此。益我愁惱。今此舍宅。無一可樂。而諸子等。耽湎嬉戲。不受我教。將為火害即便思惟。設諸方便。
益我惱者。如來於法身地中。見諸眾生。為三界煩惱生死所燒。即大驚怖。已為愁惱矣。今示入生死。一番具告。而人不肯信受。故益加愁惱也。一無可樂者。言欲界粗散之樂。色界事禪之樂。無色有漏之樂。皆非真常。故言無一可樂也。
△二頌施設三車。
告諸子等。我有種種。珍玩之具。妙寶好車。羊車鹿車。大牛之車。今在門外。汝等出來。吾為汝等。造作此車。隨意所樂。可以遊戲。
初一行三句。頌示相。妙寶好車者。即三藏三乘。所有道品涅槃。能運出九十五種邪法。及三界六道生死。顯偏真理。故言妙寶好車。非是一佛乘妙寶好車也。次汝等出來一句。頌勸修。三吾為下。頌作證。言造作此車者。三乘本是方便所設。而無實體。故言造作也。
△三頌諸子受行。
諸子聞說。如此諸車。即時奔競。馳走而出。到於空地。離諸苦難。
無復見思集因以為障礙。故言到於空地。無復分段苦果。以為楚毒。故言離諸苦難也。
△三頌等賜大車譬四。初頌長者歡喜。
長者見子。得出火宅。住於四衢。坐師子座。而自慶言。我今快樂。此諸子等。生育甚難。愚小無知。而入險宅。多諸毒蟲。魑魅可畏。大火猛?。四面俱起。而此諸子。貪樂嬉戲。我已救之。令得脫難。是故諸人。我今快樂。
坐師子座者。由三乘子。出於三界。到無畏處。已得安隱。則如來亦得無畏。故云坐師子座也。自慶快樂者。言其小能受行。若為說大。亦必受行。又既得於小。便可從小。引歸於大。又所得之小。若一開顯。全即是大。具此多意。如來自知。三乘不知。故但自慶。此言快樂也。長行中。四衢中露地坐屬子。此中屬父。以小乘既出三界。同佛證故。所以前後互顯耳。然泰然快樂。皆在父也。以唯父知。子不知故。生育等者。於二萬億佛所教大。如生。中間退大。還以小接。如育。愚。以大無知而退。小。以小無知而取。故稱愚小無知。我已救之等者。蓋如來欲以佛之智慧。令其遊戲。秪由執小不契。且以方便三乘小法誘之。得出三界故也。
△二頌諸子索車。
爾時諸子。知父安坐。皆詣父所。而白父言。願賜我等。三種寶車。如前所許。諸子出來。當以三車。隨汝所欲。今正是時。惟垂給與。
釋如文。
△三頌長者等賜三。初超頌釋所以。
長者大富。庫藏眾多。金銀琉璃。硨磲碼瑙。
言大富者。頌上財富無量諸藏充溢等。略不頌皆是子文耳。金銀等。譬如來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無不具足也。
△二正頌示車體三。初頌示法身為體。
以眾寶物。造諸大車。莊校嚴飾。周匝欄楯。四面懸鈴。金繩交絡。真珠羅網。張施其上。金華諸纓。處處垂下。眾彩雜飾。周匝圍繞。柔軟繒纊。以為茵褥。上妙細氎。價值千億。鮮白淨潔。以覆其上。
言造諸大車者。此中與上造作此車之造不同。此謂素法身。人人本具。若無功德以為莊嚴。則天龍所忽者。須從性起修。加於緣了嚴飾。是故言造也。上妙細氎。譬觀練等禪。皆實相也。
△二頌示般若為宗。
有大白牛。肥壯多力。形體姝好。以駕寶車。
△三頌示解脫為用。
多諸儐從。而侍衛之。
△三追頌正等賜。
以是妙車。等賜諸子。
上長行中。有等賜諸子各一大車。今合可見。
△四頌諸子歡喜。
諸子是時。歡喜踴躍。乘是寶車。游於四方。嬉戲快樂。自在無礙。
言乘是寶車等者。即以三德佛乘。而為所觀之境。還以此境。發乎能觀之智。以境發智。以智照境。觀行功成。自能從相似。而入於分證。自初住已至十地。位位能顯三德。能破無明。故言乘是寶車等也。是則未登住前。以三德智。照三德境。但名乘車。登住已去。乃是乘已而游也。既至十地。則能任運流入妙覺果海。故言自在無礙。四方。即四十位也。
△二頌合法二。初頌合總譬。
告舍利弗。我亦如是。眾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深著世樂。無有慧心。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一切眾生是子者。上總譬中。子有五百三十不同。五百。是如來正因之子。三十。是如來緣了之子。今總頌之。故言一切皆是也。以其退大取小。故言無慧心也。生老等四。是苦果之火。憂患二字。乃集因之火。由集因而招苦果。從苦果還起集因。故言熾然不息。余可知矣。
△二頌合別譬四。初頌合長者行救譬。
如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閒居。安處林野。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而今此處。多諸患難。唯我一人。能為救護。
如來已離等者。以如來能親近無量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故論其煩惱。則見思與無明皆盡。論其生死。則分段與變易俱亡。故能已離三界也。既離三界。所居者。乃是寂光真境。無諸憒鬧。故言寂然等也。雖自證得。然為大悲所熏。還當示入三界而度眾生也。則三界。乃是所化之境。眾生。乃是所有之子矣。故言三界是我等也。唯我能救者。顯非他佛能度也。以由如來於二萬億佛所。為下一乘圓種。則已成其始矣。中間退大之時。還以小接。則已成其中矣。今日王城為說法華。令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乃是成其終矣。結緣是我釋迦。至於度脫。亦是我釋迦。自始至終。種熟脫三。不關他佛。故言唯我能救也。
△二頌合舍幾用車譬二。初頌合舍幾。
雖復教詔。而不信受。於諸欲染。貪著深故。
言教詔者。即於華嚴會上。唱言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等。小機在座。不見不聞。既不見聞。何由信受。即頌長行中但東西馳走等也。於諸下。明不信之由耳。
△二頌合用車。
以是方便。為說三乘。令諸眾生。知三界苦。開示演說。出世間道。是諸子等。若心決定。具足三明。及六神通。有得緣覺。不退菩薩。
長行有三。即念用方便。施設三車。諸子受行也。今具頌之。初一句。頌念用方便。二一行一句。頌施設三車。三一行二句。頌諸子受行。初可知。次言令知三界苦果者。即是令其知於世間苦因苦果也。開示出世間者。即是令其知於出世因果也。三中言是諸子等者。既聞所說三乘。乃逗小機。便能信受而起行。故言是諸子等也。決定者。確實也。謂聲聞確實。則依四諦而起行。乃至菩薩確實。則依六度而起行也。由行而入證。故有具足三明六通。有得聲聞乘者。有得緣覺乘者。有得菩薩乘者。不退。即三十四心。位不退也。
△三頌合等賜大車譬。
汝舍利弗。我為眾生。以此譬喻。說一佛乘。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成得佛道。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讚。供養禮拜。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及佛余法。得如是乘。令諸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及聲聞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以是因緣。十方諦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
長行偈頌。法喻皆四。今唯合長者等賜。上亦有三。即正等賜。示車體。釋所以也。今先合釋所以。即汝舍利弗等二行也。次合示車體。即是乘等三行也。三合正等賜。即得如等三行也。初釋所以中。上有二。亦具合之。初行。是財多義即合財富無量也。次行。是子多義。即合何況諸子也。初中言。以此譬喻等者。唯指白牛車。以譬一佛乘也。言一佛乘者。能運歸三德秘藏。而此佛乘。論其能詮之教。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而教是一。論其所詮之理。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而理是一。論其所起之行。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而行是一。論其能修之人。若有聞是法。無不成佛道。而人是一。故名一佛乘也。既為眾生。說一佛乘。合財多義明矣。次言信受是語等者。信此所說教理行人。無不皆一。無不皆妙也。既能信受。即知若有聞法。成佛無疑。三乘咸是一乘。九界皆歸佛界。有何不當成佛者哉。故言一切(云云)。既一切皆得成佛。合子多義。亦明矣。次是乘等。合示車體。上有三。即三德體宗用也。今雖文不次第。亦具有之。初句總合。清淨去別合。初句合般若。於諸下合法身。無量下合解脫。分文如此。今總合釋之。是乘等者。三德佛乘。雖是如來所證。而眾生介爾心中。無不具足。故言微。即眾生之所具。而為諸佛之所證。故言妙。五住二死。無不究盡。故言清淨。九界三乘。所不能及。故言第一。諸佛本懷。大事因緣。唯此而已。故云佛所悅可。既是諸佛本懷大事因緣。乃一切眾生開示悟入者。所以一切眾生應稱讚。應供養。應禮拜也。無量等者。明一佛乘具足諸法也。及佛余法。指權法也。是則車體白牛僕從無不合也。次得如是去三行。合正等賜。初一行。合各賜諸子。次二行。合等一大車。上喻中。唯此二句。非科文也。得如是乘者。若以凡情而論。則日夜。是短是促。劫數。是長是延。若悟此佛乘。而為修習之時。則全理髮乎行。以行契乎理。從性而起修。全修而歸性。理行修性。既其一致。則長短延促。亦復無殊。而不見日夜為促短。亦不見劫數為延長。故言得如是乘(云云)。
△四頌合長者不虛譬二。初正釋。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皆是吾子。我則是父。汝等累劫。眾苦所燒。我皆濟拔。令出三界。我雖先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
汝等累劫等者謂既汝等是子。我則是父。則父之所有。亦是子有。何以不說於大。而說於小耶。是故釋雲。汝等累劫(云云)。則知為苦所燒。機宜不契。且說於小。令出三界也。我雖等者。謂既是但為濟拔。令出三界而已。則所說非是究竟。故云我雖(云云)。既昔所說三乘。非是究竟。則何所作。乃是究竟故。雲今所應作(云云)。若大乘之智慧。則不但盡於分段。亦且盡於變易。故是究竟也。則知說三權處元為一實。顯一實處。全即三權。是故一三皆不虛也。
△二轉解三。初明即權而實。
若有菩薩。於是眾中。能一心聽。諸佛實法。諸佛世尊。雖以方便。所化眾生。皆是菩薩。
能一心聽者。以己之妙智。聞佛所說之智慧。如水合水。如空合空。故言一心也。雖以方便等者。如來本意。唯在真實。由機不契。且說方便。當知方便。全即真實。故利根菩薩。能一心聽。即於方便。而得真實也。如是則說小大。皆無虛妄明矣。
△二明說權所以。
若人小智。深著愛欲。為此等故。說於苦諦。眾生心喜。得未曾有。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若有眾生。不知苦本。深著苦因。不能暫舍。為是等故。方便說道。諸苦所因。貪慾為本。若滅貪慾。無所依止。滅盡諸苦。名第三諦。為滅諦故。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無上道故。我意不欲。令至滅度。
此乃四諦文也。所以施小者。意謂由眾生智小。又復深著於五欲。是故不得已。為逗小機。而施於小。而如來之意。不在於小也。有雲。方便說道之道字。非是道諦。道即言耳。若作道諦。一文則有二道諦。然作道諦。義亦無妨。
△三明總結大小。
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故現於世。
謂何以如來。欲大即說大。欲小即說小。欲引小歸大。即引小以歸大。是故結雲。為法王得自在也。由於大小權實法中得大自在。故能如是也。自雖得法自在。還欲以所得者。教化一切。故現於世。然現世之意。唯在安隱眾生。是故先施於三。後乃說一。而皆不虛也。
△二頌勸信。有此勸信一文者。如來法譬二周已竟。有上根如身子者。則於法說中。已能信解。有中根如四大弟子者。今聞譬說中。亦必能信解。若下根者。雖聞法喻二周。猶未能信。而生疑謗者。或亦有之。故如來乃廣為勸信。初則明能信此經。是不退轉。次則明二乘所不及也。次則約因中罪根而勸。所謂顰戚而懷疑惑。必當招於罪報。約果上罪報而勸。所謂其人命終。必當淪墮三途。後乃廣明。可為宣說之相。故此重重發明。蓋欲已信者堅固。未信者生信。欲謗者不謗也。然此一文。亦非無因而有。究其根源。上法說重頌。不虛中。有以五濁惡世。但樂著諸欲等二偈。故此廣頌中。勿妄宣傳也。又有慚愧清淨一偈。故此廣頌中。當為宣說也。分文為二。初標舉。
汝舍利弗。我此法印。為欲利益。世間故說。在所遊方。勿妄宣傳。
言法印者。此經乃諸佛。出世本懷。由茲而暢。眾生佛之知見。從是而開。所謂三世不易。十界同遵者。豈非楷定而不可易乎。故曰法印(云云)。
△二釋成三。初有益故說。
若有聞者。隨喜頂受。當知是人。阿惟越致。若有信受。此經法者。是人已曾。見過去佛。恭敬供養。亦聞是法。若人有能。信汝所說。則為見我。亦見於汝。及比丘僧。並諸菩薩。
是人阿惟越致者。即不退轉也。以其因聞而信解。必能由解起行。由行入證。一登初住。便是念不退。故曰阿惟越致。言已曾見佛者。此經乃一切諸佛出世本懷。故能信此經者。已曾供養過去佛也。言信汝所說者。如來是能說之佛。此經是所說之法。故信所說之法。即見能說之佛也。既見能說之佛。則亦見影響。發起。當機。結緣者。故云見我(云云)。此一文中。具有三意。初是不退菩薩。二見過去三寶。三見現在三寶也。
△二結前起後。
斯法華經。為深智說。淺識聞之。迷惑不解。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於此經中。力所不及。汝舍利弗。尚於此經。以信得入。況餘聲聞。其餘聲聞。信佛語故。隨順此經。非己智分。
初二句結前。次淺識下起後。言以信得入等者。舍利弗。雖智慧第一。然是小乘智慧。故不能入佛智慧。而能入者。皆由信力。非智力也。又身子已斷見思。若按位開顯。即圓家七信。已得相似。從相似而入初住。則能了佛智慧。故言以信得入也。
△三勿妄宣傳。非止其勿傳。謂傳於可傳。若不可傳者。勿妄傳也。為二。初明不可傳。二若有利根下。明可傳初為三。初明不可說人。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計我見者。莫說此經。凡夫淺識。深著五欲。聞不能解。亦勿為說。
言憍慢等者。即計我見之外道。及著五欲之凡夫也。
△二明不信受罪。初從此若人下六行。明謗經故以墮地獄。二從地下十六行半。明從地獄出以為畜生。三若得下七行。明從畜生出還得為人。四如斯下九行。明為人猶值八難。是則如車之輪。若環之回。了無休息者。此乃因其不信法華經之功。所以果上之報如是也。文分為四。初墮地獄。
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其有誹謗。如斯經典。見有讀誦。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言斷世間佛種者。如舉手低頭。一華一蓋。皆成佛道。此明世間緣因之佛種。若不信之。則斷世間緣因佛種也。若有聞法。無不成佛。此明世間了因之佛種。若不信之。則斷世間了因佛種也。然正因佛種。似不可斷。緣了既斷。正由何顯。是則世間正因佛種。而亦斷矣。故曰則斷一切(云云)。
△二作畜生。
從地獄出。當墮畜生。若狗野干。其形?瘦。黧黮疥癩。人所觸嬈。又復為人。之所惡賤。常困饑渴。骨肉枯竭。生受楚毒。死被瓦石。斷佛種故。受斯罪報。若作馲駝。或生驢中。身常負重。加諸杖捶。但念水草。余無所知。謗斯經故。獲罪如是。有作野干。來入聚落。身體疥癩。又無一目。為諸童子。之所打擲。受諸苦痛。或時致死。於此死已。更受蟒身。其形長大。五百由旬。聾騃無足。宛轉腹行。為諸小蟲。之所咂食。晝夜受苦。無有休息。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言墮狗野干者。此法華經。自當尊重生信者。而苟且不信。反生毀謗。故墮狗中。以狗性是苟且故。此法華經。自當果勇起信受持。而因循不信。反生誹謗。故墮野干。以野干之性。是柔弱故也。生駝驢中。此經乃正中正大之乘。若生謗不信。則成邪乘。故墮駝驢中也。又無一目者。此經明一切眾生。皆得開佛知見。若生疑起謗。則所見是偏。故作野干。而又只一目也。受蟒身者。以其蟒然無知不信。而謗此經故。言小蟲咂食者。由其因中。謗此經時。前人無知。亦有信其謗者。今乃墮為蟲身而受苦。故還食其肉也。
△三轉為人。
若得為人。諸根闇鈍。矬陋?躄。盲聾背傴。有所言說。人不信受。口氣常臭。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為人所使。多病痟瘦。無所依怙。雖親附人。人不在意。若有所得。尋復忘失。若修醫道。順方治病。更增他疾。或復致死。若自有病。無人救療。設服良藥。而復增劇。若他反逆。抄劫竊盜。如是等罪。橫罹其殃。
諸根闇鈍等者。能信此經。則諸根通利。今既不信生謗。故諸根闇鈍能信此經。則長大姝好。手足柔軟。今既不信。故身則矬陋。手足?躄也。能信此經。則父母所生眼。徹見大千。耳徹聞大千。今既不信。故目盲。而耳聾也。能信此經。則口中常出青蓮華等香。今既不信故口常臭也。能信此經。則諸天日夜衛護。今既不信。故為鬼所著也。能信此經。當以人天上供而供養之。今既不信。故貧窮下賤也。能信此經。則諸天童子。以為給使。今既不信。故反為人所使也。余列之可見。
△四逢八難。
如斯罪人。永不見佛。眾聖之王。說法教化。如斯罪人。常生難處。狂聾心亂。永不聞法。於無數劫。如恆河沙。生輒聾啞。諸根不具。常處地獄。如遊園觀。在余惡道。如己舍宅。駝驢豬狗。是其行處。謗斯經故。獲罪如是。若得為人。盲聾喑啞。貧窮諸衰。以自莊嚴。水腫干痟。疥癩癰疽。如是等病。以為衣服。身常臭處。垢穢不淨。深著我見。增益瞋恚。淫慾熾盛。不擇禽獸。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狂聾等者。能信此經。則意根能知資生業等皆順正法。今既不信。故心亂也。能信此經。則所有音聲能遍滿三千大千。還能聞三千大千之聲。今既不信。故生輒聾啞也。已上皆謗法之所招感。乃實然之事。非是譬喻。亦非表法。而作此解也。
△三明通共結歸。
告舍利弗。謗斯經者。若說其罪。窮劫不盡。以是因緣。我故語汝。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初一行。是結不信之罪。次一行。是結不可傳之人也。
△二明可傳三。初總明福慧。
若有利根。智慧明了。多聞強識。求佛道者。如是之人。乃可為說。若人曾見。億百千佛。植諸善本。深心堅固。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初一行半明慧。有慧之人。不同凡夫之淺見。而能信受。故當為說。次一行半明福。有福之人。不同外道之我見。故亦當為說也。
△二別舉六度為六。初明精進。
若人精進。常修慈心。不惜身命。乃可為說。
△二明禪定。
若人恭敬。無有異心。離諸凡愚。獨處山澤。如是之人。乃可為說。又舍利弗。若見有人。舍惡知識。親近善友。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謂善友者。即是能知淺深。禪定之人。因其舍惡知識。故言近者。乃善友也。
△三明持戒。
若見佛子。持戒清潔。如淨明珠。求大乘經。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四明忍辱。
若人無瞋。質直柔軟。常愍一切。恭敬諸佛。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五明布施。
復有佛子。於大眾中。以清淨心。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說法無礙。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眾中說法等者。即以法財。施一切也。既曰種種。則說權矣。又曰無礙。則說實也。以能權實相即。故稱無礙也。
△六明智慧。
若有比丘。為一切智。四方求法。合掌頂受。但樂受持。大乘經典。乃至不受。余經一偈。如是之人。乃可為說。如人至心。求佛舍利。如是求經。得已頂受。其人不復。志求余經。亦未曾念。外道典籍。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言如人至心等者。此則見其求法之心切。故乃可為說也。
△三通共結歸。
告舍利弗。我說是相。求佛道者。窮劫不盡。如是等人。則能信解。汝當為說。妙法華經。
言窮劫不盡者。當知法華實相之體。豎則徹乎三際。橫則亘乎十方。先天地而不見其始。後天地而不見其終。不可以心言而思議者。故若有生疑而起謗。信生而受持。說其所得之罪福。亦可窮劫不能盡也。釋譬喻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