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選譯 · 題解

《金光明經》全稱《金光明最勝王經》。譯本前後有五種: 1.《金光明經》四卷,十八品,北涼曇無讖於玄始年間(公元四一八—四二八年)譯出。 2.《金光明帝王經》七卷,二十二品,梁真諦於承聖元年(公元五五二年)譯出。 3.《金光明更廣大辯才陀羅尼經》五卷,二十品,北周耶舍崛多於北周武帝時(公元五六〇—五七八年)譯出。 4.《合部金光明經》八卷,二十四品,隋釋寶貴於開皇十七年(公元五九七年)糅編各家異本而成。 5.《金光明最勝王經》十卷,三十一品,唐義淨於武周長安三年(公元七〇三年)譯出。 此外還有法成、勝友等所譯藏文本,及西夏文本、蒙文本、滿文本等。本經的完整梵本現存尼泊爾,二十一品,大同涼譯,日本南條文雄、泉芳璟曾於一九三一年校印一本。 《金光明經》(依據義淨本,下同)三十一品,依義區分,初序品為序分,次九品屬於正宗分,其餘二十一品是流通分。重點在《壽量品》以下之九品。此九品中,初二品闡釋佛果地之功德,後七品解說佛國地之相狀。 初《壽量品》,因妙幢對如來壽命僅有八十歲而發生疑問,四方四佛即現身說明,如來壽量無限,但為令眾生生稀有心及恭敬心,示現短促。又說種種十法,以大乘義理詮釋大般涅槃。 《分別三身品》,因虛空藏請問,詳說佛有法身、應身及化身,佛一身具足三身,以三身顯其無量功德。因地之相狀即成就佛果之行法。 《夢見懺悔品》,以妙幢菩薩之夢境,說懺悔法。 《滅業障品》,因帝釋問,說滅過去曾造業障之懺悔法。以上是地前菩薩之行法。 《最淨地陀羅尼品》,說菩薩之十地行。依次說十地之初因(發菩提心)、十地相狀、十地名義、障礙、十地所行各度、所生三摩地,最後說各地所得護持陀羅尼。 《蓮華喻贊品》,說懺悔法因緣,即過去金龍主王常以蓮華為喻,頌讚諸佛,並說有贊文。 《金勝陀羅尼品》,說受持此陀羅尼即是供養諸佛,得其授記,隨其所求,無不圓滿。 《重顯空性品》,略說無我性空之理,令聞者生信起修。 《依空滿願品》,說依空性行菩提法修平等行。 從正宗分以下《四天王觀察人天品》至最後《付囑品》,共二十一品,廣說天王護國及增財、益辨、除災等持誦此經之現世利益,並說釋尊前生苦因,末後眾菩薩同贊以及如來付囑等。 這些品中所說諸天護國思想、流水長者放生故事及薩埵王子捨身飼虎故事等,後來都成為佛教中流行的傳說,有些還發展演變成為重要的佛教信仰行儀,如護國法會、放生會等等,從而使本經流行更為廣泛。 此經在整部經譯出以前,西晉竺法護早就有《菩薩十地經》的翻譯,此經與本經《最淨地陀羅尼品》內容相同。故知此經出現很早,當屬初期大乘經典,與《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等約略同時。 從內容上看,此經《分別三身品》和《法華經·壽量品》所說相通,反映出大乘佛教對佛如來觀念的變化。 《依空滿願品》里,天女聞法開悟,即轉女身作梵天身,得佛授記,和《法華經》里龍女轉身成佛相似。而《最淨地陀羅尼品》所闡釋的十地行足以和《華嚴經·十地品》相互發明。 在教義理論上,此經基本上同於《般若經》的說空與《法華經》的法身常在思想。原始佛教也有空觀,即諸法緣起故諸法皆空,而大乘的空觀則更徹底,不僅諸法皆空,而且諸法皆空思想的自體也必須是空的。如果以「諸法皆空」為存在,則「諸法皆空」作為「我物」又成一種執著。只有體悟畢竟空,才能證等正覺。 以這種空觀為基調的宗教實踐,就是行菩薩道的菩薩來濟度無量無邊眾生。然而如果自己思量這是濟度眾生,則不是真實的濟度。如果空觀貫徹到底,則救度者空,被救度的眾生亦空,行救度所達到的境地也是空。同樣的道理,以身相見佛的認識亦非究竟見地。一切諸相皆是虛妄,能作如是觀即是見佛。 依空觀,亦不住於佛的言教。佛的一切教法皆救度眾生的寶筏,等達到救度眾生的目的,即行捨去。能如此認識,則得般若波羅蜜。站在智慧的立場去行布施等,才是真正的六度。 大乘佛教的首要之點,它是一種生活之道,伴之以一種非常清晰的觀念,這即是精神的解脫境界,和使人達致這種精神解脫的步驟。精神解脫的途徑即是六種波羅蜜,那些步驟即是十地。 原始的十地說,出現於部派佛教時代,最初是專就釋尊於菩薩時代的修行階位而言的。如《修行本起經》《過去現在因果經》《佛本行集經》等所出現的十地說,即專指釋尊修行而言。不過,這些經只籠統地舉出了十地之名,而未揭示十地的具體名稱及說明。直到說出世律部的《大事書》,才不僅舉出十地的一一名稱,而且還敘說了十地菩薩的願行,以及菩薩之所以退失其地的因緣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大事書》的十地,已不是單指釋尊在菩薩時代修行階位的十地,而是泛指一切志求佛果的菩薩都須經歷的修行階位。這種十地說,成為後來諸大乘經典十地說的濫觴。 大乘經典中論及菩薩十地的很多,如般若三經、《菩薩本業經》《菩薩十住經》《大方等總持寶光明經》《十住斷結經》《菩薩瓔珞經》等,但最有代表性、對後世影響最大的還是《華嚴經》與本經的十地說。 《華嚴經》十地與十住、十行、十回向等聯繫在一起,菩薩先須經十住、十行、十回向才進入初地,初地以前的菩薩稱地前菩薩。本經則不談十住等菩薩階位,而是專論十地的相狀、名稱,以及進入每一地的因緣與障礙等等。十地本為菩薩修行階位,標示菩薩在智慧與濟度眾生方面所達到的境界,但主體的境界與客觀的世界又相互說明,相互規定,所以十地又與諸菩薩所居國土的清淨莊嚴相對應。 如初地菩薩所見國土,無量珍寶充滿;而十地菩薩則見其國土光明遍照,正法流行。本經的十地說可以說是前此十地說的概括和進一步發揮。 關於涅槃思想,本經的論述有著融通大小乘的特徵。涅槃的最初意義是寂滅,即滅盡貪慾,滅除痛苦,不再轉生。小乘佛教所說的阿羅漢境界,就是這種解脫境界。 本經《如來壽量品》在解釋何為究竟大般涅槃時說:「一切煩惱以樂欲為本,從樂欲生。諸佛世尊,斷樂欲故,名為涅槃。」通於小乘佛教對涅槃的解釋。 不過本經更多的是從大乘空觀的立場闡釋涅槃的。依空觀,涅槃和世間的本性是一致的,無差別的,兩者都是「空」,也都是不可言說的「妙有」。經云:「諸佛如來善能解了有情無性及法無性故,名為涅槃。」又云:「證得真實無差別相平等法身故,名為涅槃。」此法身體性亦空,法身亦假名。 小乘佛教將涅槃與生死對稱,視人生為大苦難。涅槃即斷生死因,不再受生,或者也滅盡生死的果,灰身滅智,肉體與精神皆歸於寂滅。但大乘則認為,生死、涅槃皆以空為實相,兩者都是空。所以涅槃不在生死之外,如果真正能夠體會一切事物本來和人們的主觀執著無關,即體會生生死死本身即空,也就達到了涅槃境界。此即經中所云:「了知生死及以涅槃無二性故,名為涅槃。」 大乘的涅槃思想滲透著大乘佛法兩大根本精神,即智慧與慈悲。體會萬法本空,證得世間實相,即獲得般若智慧,這是進入究竟涅槃的基礎。但雖獲得般若智,得到個人精神的解脫,還不能說是究竟解脫。 因為大乘的慈悲精神要求修行者不能停留於自己的解脫生死,還必須去教化眾生,救度眾生。沒有眾生的解脫,也就沒有個體的究竟解脫。由於發願要普度眾生,即使自身的覺悟已達到佛的境地,可以進入無餘涅槃了,也決不進入。這就是所謂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槃。此即經云:「於諸有情,任運休息化因緣故,名為涅槃。」 值得注意的是,本經亦有以「轉依」釋解脫的思想。轉依是大乘瑜伽行派提出的範疇。「轉」,轉變、轉化;「依」,所依,指與生俱有而相續不斷的意識狀態。轉依,即於心、意識方面著力,通過轉變認識,以影響行為,進而改變客觀環境。 人們在修持過程中,如果能使清淨的概念、認識逐漸代替染污的概念、認識,從而帶來整個認識和行為的改變,人生也就從染趨淨,逐漸改變,終至染盡淨滿,身心面貌完全改觀,也就實現了轉依,達到了涅槃境界。 而人類最普遍、最頑固的染污概念或認識即身見和法見,或說身依和法依,所以能轉變此身依、法依,即得涅槃。經云:「能轉身依及法依故,名為涅槃。」由此也見出本經在思想上會通大乘空宗與有宗的傾向。 本經在內容上另一顯著特點是,出現大批婆羅門教傳統的天神和天女與佛陀接談。如《四天王護國品》中,佛陀對四大天王詳細講解地上君王的職責,包括在他們的疆界之內傳揚這部特殊的經典。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是經中出現的三個著名天女形象:辯才天女、吉祥天女和地母神。 辯才天女幫助所有學習這部經的人提高悟性和記憶力,並囑咐這部經的奉持者,如果遇到星宿不利,遇見病痛,可以拿三十二種草藥煎湯,並舉行沐浴儀式,念誦巫術咒語。這反映出貴霜王朝流行習俗對佛教思想的影響。 另外,本經中所有咒語均稱陀羅尼而不稱真言。在《諸天藥叉護持品》中,青頸的名號還只用於天神,而非千手觀音,曠野鬼仍只是一個藥叉王而非大元帥明王,苫跋羅仍只是一個阿修羅王而非勝樂金剛。這些都可以看出原始禁咒藏還未發展到後來流行的真言乘、金剛乘的地步。 本經作為初期大乘佛教的重要經典,對後世佛教,尤其是中國佛教影響甚巨。節選的標準是視其宗教價值和學術價值及是否對後世佛教發展產生過較大影響。 涅槃說、三身說、十地說以及如來行思想均集中於前十品,故重點選錄了其中的《如來壽量品》《分別三身品》《滅業障品》《最淨地陀羅尼品》和《依空滿願品》。 《四天王護國品》中的天王護國思想和《長者子流水品》中的護生思想對後世佛教乃至社會生活都產生過相當影響。 《捨身品》所述王子飼虎故事,情節完整,形象生動,其所張揚的慈悲救世的理想對後世信眾有著巨大的感召力。 整部經還有大量陀羅尼內容,在西藏文大藏經中,甚至將它列入秘密部,為較全面反映全經面貌選錄了《無染著陀羅尼品》。 本經有多種異本,譯者中曇無讖、真諦、耶舍崛多、義淨等皆為翻譯大家。義淨的譯本品目義理最為完備,譯文華質得中,成為通行的本子,本節選亦從此本出。 義淨(公元六三五—七一三年),唐代譯經僧,河北涿縣人,一說齊州(山東濟南)人。俗姓張,字文明。幼年出家,天性穎慧,遍訪名德,博覽群籍,二十歲,受具足戒。 師年十五即慕法顯、玄奘之西遊,並於咸亨二年(公元六七一年)經由廣州,取道海路,經室利弗逝(蘇門答臘巴鄰旁,Pale mbang)至印度,一一巡禮鷲峰、雞足山、鹿野苑、祇園精舍等佛教聖跡後,往那爛陀寺勤學十年,後又到蘇門答臘遊學七年。歷游三十餘國,返國後,攜梵本經論約四百部、舍利三百粒至洛陽,武后親至上東門外迎接,敕住佛授記寺。 其後參與《華嚴經》之新譯,與戒律、唯識、密教等典籍的漢譯工作。自聖歷二年(公元六九九年)迄景雲二年(公元七一一年)歷時十二年,譯出五十六部,共二三〇卷,其中以律部典籍居多,與鳩摩羅什、真諦、玄奘等共稱四大譯經家。著有《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二卷,並首傳印度拼音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