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曲禮下第二
凡奉者當心①,提者當帶②。執天子之器則上衡③,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④,士則提之。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⑤。執主器,操幣、圭璧⑥,則尚左手,行不舉足,車輪曳踵⑦。立則磬折垂佩⑧。主佩倚則臣佩垂⑨。主佩垂則臣佩委⑩。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藉者則襲⑪。
【注釋】
①奉:通「捧」。當心:正當心口處。
②帶:束於衣外的大帶,在腰處附近。
③上衡:鄭註:「謂高於心。」衡,指與心平。
④綏(tuǒ):鄭註:「謂下於心。」
⑤克:鄭註:「勝(shēng)也。」
⑥幣:束帛,是專用於禮儀活動的帛,通常為一丈八尺長,幅寬二尺四寸。圭璧:孔疏:「瑞玉也。」
⑦車輪曳(yè)踵:孔疏:「若執器行時,則不得舉足,但起前拽後,使踵如車輪曳地而行。」指行走時不抬腳邁步,拖著腳後跟走。踵,腳後跟。
⑧立則磬(qìng)折垂佩:站立時要像磬一樣俯身,使玉佩懸垂。磬折,這裡是彎腰俯身之意。磬,古代的打擊樂器,形狀像曲尺。佩,佩玉。
⑨倚:鄭註:「謂附於身。」這裡指站立而不前傾,故玉佩貼身。
⑩委:垂於地面。
⑪「其有藉者」二句:古人冬穿裘,夏穿葛,裘、葛之上有中衣,就是裼(xī)衣。裼衣外又有正服,如朝服、皮弁服。敞開正服前襟,露出中衣,就叫「裼」。掩好正服前襟就叫「襲」。藉,鄭註:「藻也」,「有藻為文」,「無藻為質」。藻,或作「繅」。孫希旦引鄭注《覲禮》云:「繅所以藉玉,以韋衣木,廣袤各如其玉之大小。」即為鋪墊玉器、鋪有絹帛、繪有彩色的皮革包裹的木製托襯,有的以絲繩垂下為裝飾。拿著的玉器有彩色襯墊,因此要露出華麗的中衣與之相配。裼,裼衣。這裡是左袒露出裼衣的意思。
【譯文】
凡是雙手捧持東西時,雙手應正處於心口的位置;屈臂提東西時,手應恰在腰帶的位置。拿著天子的器物,雙手要高過心口;拿著國君的器物,雙手要恰與心口位置持平;拿著大夫的器物,雙手在心口位置下方;拿著士的器物,就用手提在腰際。凡是拿著主人的器物,即使很輕也要像拿不動的樣子。拿著主人的器物,或拿著幣帛、瑞玉時,要左手在上,右手在下;走路時不抬起腳邁步,要像車輪滾動一樣拖著腳跟走。站立就要像磬一樣俯身,使玉佩懸垂。如果主人直立,玉佩附在身上,臣子就要俯身,使玉佩懸垂。如果主人俯身,使玉佩懸垂,那麼臣子就要大幅度俯身,使玉佩垂於地面。使臣拿著玉作為禮物時,如果玉有襯墊就要敞開正服前襟,露出裼衣;如果玉沒有襯墊,就掩好正服不要露出裼衣。
國君不名卿老、世婦①,大夫不名世臣、侄、娣②,士不名家相、長妾③。君大夫之子④,不敢自稱曰「余小子」⑤。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稱曰「嗣子某」⑥,不敢與世子同名⑦。
【注釋】
①卿老:上卿。世婦:孔疏:「兩媵也,次於夫人而貴於諸妾也。」即隨同夫人陪嫁者,通常為夫人的親屬,如下文之「侄、娣」。孫希旦說:「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
②世臣:父時老臣。侄:妻之兄女。娣(dì):妻之妹。此指侄、娣陪同妻子來為妾。
③家相:孔疏:「謂助知家事者也。」即管家,家臣。長妾:孔疏:「妾之有子者也。」妾有子則地位較高。
④君大夫:鄭註:「天子大夫有土地者。」即獲天子分封有土地的大夫。
⑤余小子:天子居喪自稱時所用,因此君大夫之子不應自稱。
⑥嗣子某:諸侯居喪自稱時所用,因此大夫、士之子不應自稱。
⑦世子:孔疏:「謂諸侯之適(嫡)子也。」即太子。
【譯文】
國君不直呼上卿、兩媵的名字,大夫不直呼父時老臣、隨妻嫁來的妻的侄女、妹妹的名字,士不得直呼主管家臣及長妾的名字。君大夫之子,居喪不敢自稱「余小子」。大夫、士之子,居喪不敢自稱「嗣子某」,取名字不敢與世子同名。
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之憂①。」
【注釋】
①負薪:背柴。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
【譯文】
國君讓士參加射箭,士如果不會射,就以自己有病來推託,說:「我有背柴落下的傷病。」
侍於君子,不顧望而對,非禮也①。
【注釋】
①不顧望而對,非禮也:孔疏:「若問多人,則侍者當先顧望坐中,或有勝己者宜前,而己不得率爾先對,先對非禮也。」
【譯文】
陪在君子身邊,君子發問時,不先看看周圍有沒有比自己強的人而貿然張口就答,這是不合禮儀的。
君子行禮,不求變俗①。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修其法而審行之②。去國三世③,爵祿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④,若兄弟宗族猶存,則反告於宗後⑤。去國三世,爵祿無列於朝,出入無詔於國。唯興之日⑥,從新國之法。
【注釋】
①「君子」二句:鄭註:「謂去先祖之國,居新國。」即移居他國,也不用務求改變故國的禮俗。求,務。
②修:舊作「脩」,《訓纂》引王念孫說,「修」當為「循」,字之誤也。其法:鄭註:「謂其先祖之制度。」
③三世:三代,從祖至孫。
④出入有詔於國:指如有吉凶之事仍與故國相互往來通告。詔,告。
⑤反:同「返」。宗後:宗子。
⑥興:起。指被提拔做了他國的卿大夫。
【譯文】
君子移居他國,在行禮時不必務求改變故國的禮俗。祭祀的禮儀,居喪的服飾,哭泣的位置,都和故國時一樣,謹慎地遵循故國的法度並審慎的施行。離開故國已經三代,但家族中還有在故國朝中做官的,有吉凶之事仍要通告故國,如果兄弟宗族還在故國,有吉凶之事要回國報告宗子。離開故國已經三代,家族中已無人在故國朝中做官,有吉凶之事不用再通告故國。在新國成為卿大夫那天起,要遵循新國的禮法。
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①。
【注釋】
①不為父作諡:這裡是說父親地位低賤本無諡號,父親死後兒子即便是大顯貴,升為諸侯,也不為亡父作美號。鄭註:「子事父,無貴賤。」孔疏:「父賤無諡,子今雖貴而忽為造之,如似鄙薄父賤,不宜為貴人之父也。」諡,諡號。
【譯文】
君子在父親去世後不更改名字,父親去世後即便是大顯貴,也不為亡父擬美諡。
居喪,未葬讀喪禮①;既葬讀祭禮②;喪復常③,讀樂章④。
【注釋】
①未葬讀喪禮:未葬之前,要研讀有關喪禮之書。孫希旦認為:「凶事不豫習,故喪葬之禮,至居喪乃讀之。」喪禮,指人死後、下葬之前各種有關禮節,如小殮、大殮、朝夕奠、殯葬等禮節。
②祭禮:孔疏:「虞、卒哭、祔、小祥、大祥之禮也。」
③復常:大喪復祥之後,結束服喪。
④樂章:樂書的篇章,即詩。
【譯文】
為父母居喪,未葬之前要研讀有關喪禮之書;已經安葬後要研讀祭禮之書;服喪結束,可以唱誦歌詩。
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婦女。
【譯文】
居喪期間不談樂,祭祀時不談凶事,辦公的地方不談婦女之事。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①。倒、側龜於君前有誅②。龜、几杖、席蓋、重素、袗綌③,不入公門。苞屨、扱衽、厭冠④,不入公門。書方、衰、兇器⑤,不以告,不入公門。公事不私議。
【注釋】
①振:抖動去除灰塵。端:正,整理。
②倒:鄭註:「顛倒也。」:同「策」。側:鄭註:「反側也。」
③重素:衣、裳皆素,是喪服。袗綌(zhěn chī xì):穿著葛布做的單衣。袗,單衣,這裡是動詞。,細葛布。綌,粗葛布。「」、「綌」屬於內衣,如果出門,其外應再套中衣和禮衣,否則視為不敬。《論語·鄉黨》:「當暑,袗綌,必表而出之。」
④苞屨(jù):是服喪時穿的一種草鞋。苞,藨(biāo)草、蒯(kuǎi)草。扱(chā)衽(rèn):上衣前襟插入腰帶中。父母剛去世孝子要「扱衽」,本書《問喪》:「親始死」,「扱上衽,交手哭」。扱,插。厭(yā)冠:喪冠,喪冠上部不聳起而呈倒伏狀。厭,伏。
⑤書方:古代紙張發明前使用竹木做書寫材料,記事用的木板叫作「方」。此處指記載喪事中賓客贈送財物的木板。衰(cuī):指喪服。兇器:鄭註:「明器也。」即為陪葬而製作的器物。
【譯文】
在國君面前抖去書冊的灰塵、整理書冊,要受到責罰。在國君面前顛倒或拿反占卜用的筮策與龜甲,要受到責罰。拿著龜策、几杖、喪車上的蓆子和頂蓋,以及全身素服、穿著葛布做的單衣的人,不得進入宮門。穿著草編的喪鞋、將衣服前襟扎在腰帶里、戴著喪冠的人,不得進入宮門。記載喪事中賓客贈送財物的木板、喪服、隨葬的明器,未經報告獲准,不得進入宮門。公事不在私下商議。
君子將營宮室①,宗廟為先,廄庫為次②,居室為後③。凡家造④,祭器為先,犧賦為次⑤,養器為後⑥。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⑦。君子雖貧,不粥祭器⑧;雖寒,不衣祭服⑨;為宮室,不斬於丘木⑩。
【注釋】
①君子:這裡指國君。
②庫:儲藏財物的倉庫。
③居室為後:生活起居之室要最後營建。《集解》云:「宗廟所以奉先祖,故為先。廄庫所以資國用,故為次。居室所以安身,故為後。」
④家造:指大夫置辦家中各種器物用品。家,鄭註:「大夫稱家。」
⑤犧賦:大夫向采邑的人們以賦稅形式徵收祭祀用的牲畜。犧,祭祀用的牲畜。
⑥養器:指生活所需的日用飲食器具。孔疏:「供養人之飲食器也。」
⑦先為祭服:孔疏:「所以然者,緣人形參差,衣服有大小,不可假借,故宜先造,而祭器之品量同官可以共有,以其制同,既可暫假,故營之在後。」
⑧粥(yù):同「鬻」。鄭註:「賣也。」
⑨衣:動詞,穿。
⑩丘:墳包,墳墓。
【譯文】
國君將建造宮室,首先要建宗廟,其次建馬廄、倉庫,最後才建生活起居的房室。凡大夫置辦器物用具,首先製作祭祀用器,其次徵收祭祀用牲,最後才是製造日用生活用具。沒有田地俸祿收入的人,不置辦祭器,有田地俸祿收入的人,要先製作祭服。君子即使貧窮,也不售賣祭器;即使寒冷,也不穿祭服;建造宮室,不砍伐墳地的樹木。
大夫、士去國①,祭器不逾竟②。大夫寓祭器於大夫③,士寓祭器於士。大夫、士去國,逾竟,為壇位④,鄉國而哭⑤,素衣、素裳、素冠,徹緣⑥,鞮屨、素簚⑦,乘髦馬⑧,不蚤鬋⑨,不祭食,不說人以無罪⑩,婦人不當御,三月而復服。
【注釋】
①大夫、士去國:這裡指大夫、士因進諫國君不從而離國。孔疏:「此大夫、士三諫而不從,出在竟上」,「臨去皆行此禮也」。
②不逾竟:不出國境。竟,通「境」。
③寓祭器:寄存祭器。孫希旦說,離開家國的大夫、士必須寄放祭器,原因有三:一是別人可以使用;二是祭器得以保存而不致朽壞;三是自己返回家國時可取回再用。
④壇位:設置哭位,用來祭祀。先清除野草,為一坦坪,然後積土為壇。所謂除地為壇。
⑤鄉:通「向」。
⑥徹緣:除去衣服的彩邊。祭服或朝服內的中衣,或飾有彩邊,這裡講的是出亡,是凶事,因此去除彩緣而穿純素。
⑦鞮(dī)屨:指鞋面沒有配件與裝飾的草鞋。素簚(mì):用白狗皮製成的車軾上的覆蓋物,因為是喪禮,故用白狗皮覆蓋車軾。素,孔疏:「白狗皮也。」簚,孔疏:「車覆闌也。」即車軾的覆蓋物。
⑧髦(máo)馬:因為是喪事,故不剪不剃馬的鬃毛。
⑨不蚤鬋(jiǎn):孔疏:「以治手足爪也;鬋(剪),剔(剃)治鬚髮也。」蚤,通「爪」,指剪手腳的指甲。鬋,同「剪」。因為是喪事,故不剪手足指甲,不剪不理鬚髮。
⑩不說人以無罪:不向人訴說自己無罪。孔穎達認為,大夫、士所以會離開家國,是因再三勸諫國君而不被採納,若在異國向他人辯解說自己無罪,則有歸咎國君之嫌。
【譯文】
大夫、士因進諫國君不從而出走離國,自家的祭器不可帶著出境。大夫將祭器寄存在本國其他大夫的家裡,士將祭器寄存在本國其他士的家裡。大夫、士離國,越過邊境,設置祭壇,面向祖國而哭,穿戴著素色的上衣、下裳、帽子,撤去中衣的彩色鑲邊,穿著沒有裝飾的草鞋,所乘之車的車軾上覆蓋白狗皮,乘坐不剪不剃鬃毛的馬駕的車,不剪手腳指甲,不剪不剃鬚發,飲食前不行祭食禮,不向人訴說自己無罪,不與婦人行房,三個月之後才恢復正常的生活。
大夫、士見於國君①,君若勞之②,則還辟③,再拜稽首④;君若迎拜⑤,則還辟,不敢答拜。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者⑥。大夫見於國君,國君拜其辱⑦;士見於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國始相見,主人拜其辱⑧。君於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則答拜之。大夫於其臣,雖賤,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
【注釋】
①見於國君:孔疏:「謂大夫、士出聘他國君之禮。」
②勞:慰勞。
③還辟(bì):孔疏:「逡巡也。」指後退避讓。辟,避讓。表示自己不敢當。
④再拜:拜了兩次。稽(qǐ)首:古代的一種跪拜禮,為「九拜」之一。《周禮·春官·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以享右祭祀。」行稽首禮時,施禮者屈膝跪地,左手覆按右手,拱手於地,頭也緩緩至於地。頭至地須停留一段時間,手在膝前,頭又在手前。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禮,常為臣子拜見君王時所用。
⑤迎拜:賓客初至主國大門外,主君迎而拜之。
⑥「凡非弔喪」三句:凡不是弔喪、不是士見本國國君,別人對自己行拜禮,都要回以答拜禮,即受拜而不答拜只有弔喪與士見本國國君兩種情形。弔喪是幫助喪家辦喪事,不以賓客自居,不行賓主之禮,所以家屬雖行拜禮,但自己不答拜。士見本國國君,國君尊貴,國君不答拜。
⑦「大夫」二句:孫希旦說,這裡是指大夫見別國國君,國君要拜謝其屈尊來見;士見別國大夫,大夫要拜謝其屈尊來見。
⑧「同國」二句:指同國之人第一次相見,無論身份高低,都由主人先拜客人。
【譯文】
大夫、士出國拜見他國國君,國君如果前來慰勞,大夫、士要轉身躲避,再拜磕頭;國君如果在大門外迎接並先拜,大夫、士要轉身避讓,表示不敢接受,也不敢答拜。大夫、士相見,即使雙方貴賤有別,但是如果主人要對客人表示尊敬,就先行禮拜客人;如果客人要對主人表示尊敬,就先行禮拜主人。凡不是弔喪、不是士見本國國君的情形,別人對自己行拜禮,都要回以答拜禮。大夫見別國國君,國君要拜謝其屈尊來見;士見別國大夫,大夫要拜謝其屈尊來見。同國的人初次相見,主人要拜謝客人的屈尊來見。國君對於本國之士的拜禮,不必答拜;如果不是本國之士,就要答拜。大夫對於自己的家臣,即使他地位低賤,也一定要答拜。男女之間要互相答拜。
國君春田不圍澤①,大夫不掩群②,士不取麛卵③。
【注釋】
①澤:泛指山林川澤。這裡特指獵場。
②不掩群:孔疏:「群謂禽獸共聚也,群聚則多,不可掩取之。」即不可包圍獵殺。
③麛(mí):孔疏:「麛乃是鹿子之稱,而凡獸子亦得通名也。」卵:鳥蛋。春天鳥獸正在繁育成長,需要加以保護。
【譯文】
春天,國君打獵不合圍獵場,大夫打獵不可將野獸成群包圍而捕殺,士打獵不可捕捉幼鹿、不可到鳥巢掏鳥蛋。
歲凶①,年穀不登②,君膳不祭肺③,馬不食谷,馳道不除④,祭事不縣⑤;大夫不食粱⑥;士飲酒不樂。
【注釋】
①凶:指水旱等災害。
②不登:糧食歉收。登,成。
③不祭肺:指不殺牲。鄭註:「《禮》:食殺牲則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後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則不殺也。」
④馳道:正道,是專供國君馳走車馬的道路。除:修治,維護。
⑤縣(xuán):同「懸」,指懸掛的鐘、磬等。這裡泛指樂器,凶年則祭祀不加樂器。
⑥大夫不食粱:大夫吃黍稷,加食稻粱,凶年則去除加食。
【譯文】
遭逢水旱災害的年歲,糧食歉收,國君用餐時不殺牲取肺做祭奠,不給馬匹餵食穀物,馳道不加以修治,舉辦祭祀活動不用鍾、磬等樂器伴奏;大夫吃飯不加食稻粱;士宴會飲酒不奏樂。
君無故玉不去身①,大夫無故不徹縣,士無故不徹琴瑟。
【注釋】
①故:鄭註:「謂災患、喪病。」
【譯文】
國君沒有災難、禍患、喪事或傷病等特別的原因,佩玉不會離身;大夫沒有特別的原因,不撤除家中懸掛的鐘磬;士沒有特別的原因,不撤除屋內擺設的琴瑟。
士有獻於國君,他日①,君問之曰:「安取彼②?」再拜稽首而後對。大夫私行出疆③,必請,反必有獻④。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告。君勞之,則拜;問其行⑤,拜而後對。
【注釋】
①他日:孔疏:「謂別日也,非是獻物之日。」即不在進獻物品當時詢問。
②安取彼:國君詢問士物品的由來,舊注說這是國君擔心士身份卑微,為求得進獻的禮物而為難,表現了國君對臣下的體恤。
③私行:為了自己的私事出國。臣子不得私自離境,故《左傳·莊公二十七年》謂「卿非君命不越竟」,這裡是說離境要請示。
④反:同「返」。下同。
⑤問其行:詢問旅途中的情況。
【譯文】
士進獻給國君物品,過幾天,國君問他說:「從哪裡得到進獻的物品?」士要再拜磕頭然後回答。大夫為私事出國,一定要先請示國君,回國後一定要進獻禮品。士為私事出國,也一定要請示,回國後一定要報告。國君慰勞大夫、士,大夫、士要拜謝;國君詢問旅途中的情況,大夫、士要先拜再回答。
國君去其國①,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②!」大夫,曰:「奈何去宗廟也!」士,曰:「奈何去墳墓也③!」國君死社稷,大夫死眾④,士死制⑤。
【注釋】
①去:逃離。鄭註:「謂見侵伐也。」即受到侵略而出亡。
②社稷:即國家。社,土地神。古人有「五土」之說,即土地有山林、川澤、丘陵、原隰(低洼濕地)、墳衍(水濱平地)五類,社是「五土」的總神,後以五色土為象徵:東方青土、南方赤土、西方白土、北方黑土、中央黃土。相傳共工氏之子勾龍,為管理田土之官,即「后土」,後來被當作土地神,祭「社」時立有勾龍神主(牌位)。稷,穀物神。「五穀」有黍、稷、菽、麥、麻,這裡舉「稷」為代表。上古有烈山氏之子柱,被尊為「五穀」之神。周人的先祖棄,傳說生而有神,擅農藝稼穡,率領人們播植百穀,後被祀為稷神。土地與穀物是國家的根本,古代立國必先祭社、稷之神,因而「社稷」便成為國家的代稱。
③墳墓:指祖宗的墳墓。
④眾:指大夫所統率的國君的軍隊。
⑤制:指士所遵行的國君所定的教令與法制。
【譯文】
國君如果要逃離自己的國家,臣民就要勸阻他說:「為何要離開自己的社稷呢!」大夫要逃離自己的國家,就勸阻他說:「為何要離開自己的宗廟呢!」士要逃離自己的國家,就勸阻他說:「為何要離開自己的祖墳呢!」國君為社稷而死,大夫為率眾統軍而死,士為遵行國君的教令而死。
君天下,曰「天子」①。朝諸侯,分職②,授政③,任功④,曰「予一人」。踐阼⑤,臨祭祀,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⑥。臨諸侯,畛於鬼神⑦,曰「有天王某甫」⑧。崩,曰「天王崩」;復⑨,曰「天子復矣」。告喪,曰「天王登假」⑩。措之廟⑪,立之主⑫,曰「帝」。天子未除喪,曰「予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⑬。
【注釋】
①天子:統治天下的帝王。舊說帝王受命於天,天為父,地為母,故稱「天子」。
②分職:孫希旦說,即分六官之職。《周禮》中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官之職。
③授政:授之以政事。
④任功:任以工作。
⑤踐阼:登上阼階,以就天子之位。阼,堂前東階,為主人所走之階。天子為天下之主,升堂當然走阼階。
⑥某:代稱天子之名。
⑦畛(zhěn):致。這裡是說對鬼神致告辭。
⑧某:指天子的字。甫:通「父」,古代男子的美稱。
⑨復:人始死時,召喚死者魂魄回到軀體的禮儀。
⑩登假(xiá):猶上天、升天。假,通「遐」,遙遠。
⑪措之廟:據喪禮,天子下葬後,卒哭禮畢,將神主安放在宗廟。措,安置。
⑫主:神主。據孔疏引《五經異議》:「主狀正方,穿中央,達四方,天子長尺二寸,諸侯長一尺。」後演變為牌位。
⑬「生名之」二句:據鄭注,三年守喪期間,嗣王都稱為「小子王某」,生這樣稱呼,如果死了也這樣稱呼。某,即嗣王之名。
【譯文】
君臨天下,稱為「天子」。天子朝會諸侯,分派職務,授予政事,委任工作時,自稱「予一人」。天子上阼階登王位,主持祭祀,若是祭祀宗廟祖先就稱為「孝王某」,若是郊外祭祀天地神祇就稱為「嗣王某」。天子視察諸侯國,向當地鬼神致祭祝告時,稱為「有天王某甫」。天子去世,稱為「天王崩」;為天子招魂,稱為「天子復矣」。為天子發訃告,稱為「天王登遐」。安置天子靈位於宗廟,為他樹立神主,稱為「帝」。繼位天子守喪而尚未除喪時,稱為「予小子」。繼位天子守喪時稱為「小子王某」,如果守喪期間死亡也稱為「小子王某」。
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①。天子建天官②,先六大③,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④,典司六典⑤。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⑥,典司五眾⑦。天子之六府⑧,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⑨,典司六職。天子之六工⑩,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⑪,典制六材。
【注釋】
①「天子有後」六句:這是指天子的內宮。孔疏:「後,後也,言其後於天子,亦以廣後胤也。」即地位在天子之後。夫:孔疏:「扶也,言扶持於王也。」世婦:孔疏:「婦,服也,言其進以服事君子也。以其猶貴,故加以『世』言之。」嬪(pín):孔疏:「婦人之美稱,可賓敬也。」
②天子建天官:這是天子的外宮。天官,鄭注說此為殷制。孫希旦《集解》引呂大臨說,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大宗以下,皆事鬼神、奉天時之官,故總謂之「天官」。周制則不同,以太宰為天官,太宗曰宗伯,與太史、太祝、太士、太卜等皆為春官。這裡以《周禮》釋官職,未必吻合。下同。
③大(tài):同「太」。下同。
④大宰:天官之長,六官之首,負責治理國政。大宗:負責國家各種禮儀事宜。大史:負責管理文書及歲時曆法。大祝:掌管祭禱之辭。大士:掌管接應鬼神。大卜:主管卜筮。
⑤典司:執掌,主管。六典:六法。
⑥司徒:管理土地、人民。司馬:管理軍政。司空:管理百物的製造。司士:管理百工之事。士,通「事」。司寇:管理刑法。
⑦眾:群臣。
⑧六府:鄭註:「主藏六物之稅者。」即儲藏六種賦稅物品的府庫。
⑨司土:掌管土地賦稅。司木:掌管山林賦稅。司水:掌管川澤賦稅。司草:掌管園林賦稅。司器:掌管器物的賦稅。司貨:掌管商旅貿易的賦稅。
⑩六工:鄭玄認為此亦殷時制度。周制皆屬於司空。
⑪土工:掌管陶瓦製作。金工:掌管五金冶煉加工。石工:掌管石、玉器物製作。木工:掌管輪、輿、弓、車、廬等的製作。獸工:掌管獸皮加工製作。草工:掌管草類編織品製作。
【譯文】
天子內宮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天子建立天官,先設立六個太官,分別是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掌管六種典章法制。天子設立五官,分別是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掌管所屬五類屬吏。天子設立六府,分別是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掌管徵收六種賦稅。天子設立六工,分別是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掌管六種材料的器具的製作。
五官致貢曰「享」①。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②。其擯於天子也③,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④,於其國曰「君」⑤。九州之長⑥,入天子之國,曰「牧」⑦。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曰「侯」,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⑧。於內自稱曰「不穀」⑨,於外自稱曰「王老」⑩。庶方小侯⑪,入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
【注釋】
①「五官」句:孔疏:「貢,功也。享,獻也。歲終則此五官各考其屬一年之功,以獻於天子。」五官,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
②職方:主管一方。職,主。
③擯(bìn):或本作「儐」。孔疏:「謂天子接賓之人也。」
④於外曰「公」:國外的人稱其為「公」。下同。
⑤於其國曰「君」:國內的臣民稱其為「君」。下同。
⑥九州:天下分為九州,有多種說法,《周禮·夏官·職方氏》載九州為揚州、荊州、豫州、青州、兗州、雍州、幽州、冀州、并州。
⑦牧:孔疏:「天子於每州之中選取賢侯一人,加一命,使其主一州為牧」,「牧,養也,言其養一州之人」。
⑧大:領土廣大。
⑨不穀:不善。謙稱。穀,鄭註:「善也。」
⑩王老:天子的老臣。
⑪庶方小侯:孔疏:「庶,眾也。小侯謂四夷之君,非為牧者也,以其賤,故曰眾方也。」
【譯文】
公、侯、伯、子、男五官向天子報告功績、進貢獻納叫作「享」。五官之長叫作「伯」,執掌一方的事務。天子的儐相在通報時,要稱伯為「天子之吏」。伯若與天子同姓,天子就稱之為「伯父」,異姓就稱之為「伯舅」。伯對其他諸侯自稱「天子之老」,國外的人稱他為「公」,國內的臣民稱他為「君」。九州的首領進入王畿內,稱為「牧」。牧若與天子同姓,天子就稱之為「叔父」,異姓就稱之為「叔舅」。國外的人稱他為「侯」,國內的臣民稱他為「君」。那些東夷、北狄、西戎、南蠻的首領,領土即使廣大,仍稱為「子」。這些「子」在國內自稱「不穀」,在國外自稱「王老」。其他各方的眾多異族小侯,進入天子畿內自稱為「某人」,國外的人稱他為「子」,自稱為「孤」。
天子當依而立①,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②。天子當寧而立③,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④。
【注釋】
①依(yǐ):通「扆」,屏風。通常設置在戶牖之間,繪有斧紋,故又名「斧依(扆)」。
②覲(jìn):諸侯在秋季朝見天子稱作「覲」。
③當寧(zhù)而立:據孔疏,諸侯來朝,天子在路門外正對屏風的地方站立等候。寧,門與屏風之間,是天子、諸侯國君視朝之處。
④朝:朝見天子之禮。這裡說的是行朝禮時天子、諸公、諸侯各自的位置。
【譯文】
天子在斧扆前,向南而立,諸侯面朝北見天子叫作「覲」。天子站在門與屏風之間,諸公站在天子的西邊面朝東,諸侯站在天子的東邊面朝西,叫作「朝」。
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①,相見於郤地曰「會」②。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③,約信曰「誓」④,蒞牲曰「盟」⑤。
【注釋】
①諸侯未及期相見:諸侯沒有約定時期、地點而相見。及,至。
②郤(xì)地:鄭註:「間也。」指兩國交界處。郤,通「隙」。
③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諸侯派遣大夫出使他國。
④約信:以言語相約束。
⑤蒞牲:孔疏:「殺牲歃(shà)血,誓於神也。」即結盟者殺牲取血塗口,以示誠信,所謂歃血為盟。
【譯文】
諸侯沒有約定時間、地點而相見叫作「遇」,在約定的時間相見於兩國邊境交界處叫作「會」。諸侯派大夫訪問他國諸侯叫作「聘」,相約彼此信守某些條約叫作「誓」,殺牲歃血保證承諾叫作「盟」。
諸侯見天子,曰「臣某侯某」①,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②。其在凶服③,曰「適子孤」④。臨祭祀,內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孫某侯某」⑤。死曰「薨」⑥,復曰「某甫復矣」⑦。既葬見天子,曰「類見」⑧,言諡曰「類」⑨。諸侯使人使於諸侯,使者自稱曰「寡君之老」。
【注釋】
①臣某侯某:諸侯向天子的自稱,前一個「某」代稱國名,後一個「某」代稱諸侯名。
②寡人:寡德之人。自謙之語。
③其在凶服:未除喪,即仍在服喪期間。
④適(dí):同「嫡」。依孔疏,此記文不足,「孤」後應有「某」字,代稱名。
⑤曾:孫希旦說:「重也。曰曾孫者,言己乃始祖之重孫。」
⑥薨(hōng):諸侯死稱「薨」。
⑦甫:指諸侯的字。
⑧類見:孔疏,守喪之繼位諸侯必須三年除喪後方能面見天子,受命襲爵;在守喪期間若謁見天子,則不敢執正式之禮,只能是類似諸侯謁見天子之禮,因此稱為「類見」。
⑨言諡:向天子為死去的諸侯請求諡號。言,請。類:孔疏引王肅說:「請諡於天子,必以其實為諡,類於平生之行也。」按,諡號要依據死者的生平事跡德行來取,所以叫「類」。
【譯文】
諸侯拜見天子時稱「臣某侯某」,諸侯與臣民對話時自稱「寡人」。諸侯在服喪期間稱「嫡子孤某」。諸侯主持祭祀,宗廟祭祀時自稱「孝子某侯某」,郊祭天地神祇時自稱「曾孫某侯某」。諸侯死稱「薨」,招魂時稱「某甫復矣」。下葬後未除喪前,繼位諸侯見天子稱「類見」,向天子請賜諡號叫作「類」。諸侯派人出使其他諸侯國,使者自稱「寡君之老」。
天子穆穆,諸侯皇皇,大夫濟濟,士蹌蹌,庶人僬僬①。
【注釋】
①「天子」五句:這是不同身份的人應有的舉止容貌。孫希旦說,穆穆,深遠貌;皇皇,顯盛貌;濟濟(qí),齊一貌;蹌蹌(qiāng),舒揚貌;僬僬(jiào),急促貌。
【譯文】
天子的神態深沉肅穆,諸侯的神態顯赫盛大,大夫的神態端莊穩重,士的神態從容舒暢,庶人的神態急促緊張。
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夫人自稱於天子曰「老婦」,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自稱於其君曰「小童」①。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②。子於父母則自名也。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③,自稱曰「陪臣某」④。於外曰「子」⑤,於其國曰「寡君之老」⑥。使者自稱曰「某」。
【注釋】
①小童:鄭註:「若雲未成人也。」自謙稱年幼無知。
②婢子:鄭註:「婢之言卑也。」指身份卑微。
③某:指國家。
④陪:重。孔疏:「其君已為王臣,己今又為己君之臣,故自稱對王曰『重臣』也。」某:指名。
⑤於外曰「子」:孔疏:「亦擯者辭。外謂在他國時也,擯者則稱其姓而曰『子』。『子』是有德之稱。」
⑥國:本國人。
【譯文】
天子的配偶稱「後」,諸侯的配偶稱「夫人」,大夫的配偶稱「孺人」,士的配偶稱「婦人」,庶人的配偶稱「妻」。公、侯都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公侯的夫人對天子自稱「老婦」,在其他諸侯前自稱「寡小君」,在自己國君前自稱「小童」。從世婦以下都自稱「婢子」。子女在父母面前自稱名。各諸侯國的大夫進入天子畿內時,儐者稱其為「某國之士」,自稱名為「陪臣某」。他國人稱其為「子」,本國人稱其為「寡君之老」。使者對他國自稱名為「某」。
天子不言出①,諸侯不生名②。君子不親惡③。諸侯失地,名;滅同姓,名④。
【注釋】
①天子不言出:天子出居於國都之外,史書上不能記載「出」,因為天子以天下為家,只有「居」,沒有「出」。只有天子有「大惡」,史書才記載說「出」。
②諸侯不生名:孔疏:「諸侯南面之尊,名者質賤之稱,諸侯相見,只可稱爵,不可稱名」;「諸侯大惡,書名以絕之」。
③不親惡:不隱惡。如果天子、諸侯有「大惡」,史書就要記載「出」和「名」。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於鄭。」
④「諸侯失地」四句:諸侯丟失國土或亡國,滅亡同姓的親戚國家,這是兩項大惡行,都要在史書直書其名加以記載。如《春秋·僖公二十五年》:「衛侯毀滅邢。」「何以名?絕。曷為絕之?滅同姓也。」
【譯文】
天子即使出居他國,史書也不能記載「出」;諸侯尊貴,史書不能記載他的名。如果天子和諸侯有惡行,君子就要秉筆直書,不能隱藏他們的惡行。諸侯失去國家是大惡,史書要直書其名加以記載;滅亡同姓之國是大惡,史書要直書其名加以記載。
為人臣之禮,不顯諫①,三諫而不聽,則逃之②。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③。
【注釋】
①不顯諫:鄭註:「謂明言其君惡,不幾微。」即不要直截了當地勸諫指責君主的錯誤,要隱微曲折。
②逃:去。據陳澔《集說》認為:「君臣有離合之義,若三諫不從,則待放而去。」
③「子之事親也」三句:兒子侍奉父親,即使再三勸諫而父親不聽,也要號哭著跟隨他。鄭註:「至親無去,志在感動之。」
【譯文】
為人臣的禮,不要明言君主的過錯,進行勸諫,如果再三勸諫而君主不聽,就要離開他。兒子侍奉父親,再三勸諫而父親不聽,還是要號哭著跟隨父親。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醫不三世,不服其藥①。
【注釋】
①「醫不三世」二句:醫者如果不是三代行醫,就不服用他開的藥。這是害怕醫生的醫術不精,所以不敢讓君王、雙親服其藥。
【譯文】
國君有病,服藥時,臣要先嘗藥。雙親有病,服藥時,兒子要先嘗藥。做醫生的如果不是三代行醫,就不敢讓君王、雙親服用他開的藥。
儗人必於其倫①。問天子之年,對曰:「聞之,始服衣若干尺矣。」②問國君之年,長③,曰「能從宗廟、社稷之事矣」④;幼⑤,曰「未能從宗廟、社稷之事也」。問大夫之子,長,曰「能御矣」⑥;幼,曰「未能御也」。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⑦;幼,曰「未能典謁也」。問庶人之子,長,曰「能負薪矣」;幼,曰「未能負薪也」。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⑧,山澤之所出⑨。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⑩。問士之富,以車數對。問庶人之富,數畜以對⑪。
【注釋】
①儗(nǐ)人必於其倫:鄭註:「儗,猶比也;倫,猶類也。比大夫當於大夫,比士當於士,不以其類,則有所褻。」即評論人時要以與他身份相當的人打比方,否則就是不敬。
②「問天子」二句:古人詢問年齡長幼,多以身高尺度言之。天子尊貴,不敢直接說他的身高長短,而間接地說他的衣服的長度。
③長:指已行冠禮。下同。
④從:主持。
⑤幼:指未行冠禮。下同。
⑥御:孔疏:「謂主事也。」即主持事務。
⑦典謁:孔疏:「言能主賓客告請之事。」即主辦替賓客傳達報告等事。典,主。謁,告。
⑧地:國土。
⑨山澤之所出:山澤所產物品,如魚鹽、蜃蛤、金銀、錫石等等。
⑩宰:《訓纂》引王念孫說,「宰」為「采」之假借字,即采地。食力:鄭註:「謂民之賦稅。」
⑪畜:家畜。
【譯文】
比擬一個人的時候要找和他同類的人相比。詢問天子的年齡,要回答說:「聽說,開始穿幾尺長的衣服了。」詢問國君的年齡,如果國君已行冠禮,就回答說「已經能主持宗廟、社稷的祭祀了」;未行冠禮,就回答說「還不能主持宗廟、社稷的祭祀」。詢問大夫之子的年齡,如果已行冠禮,就回答說「能夠駕車了」;若未行冠禮,就回答說「還不能駕車」。詢問士之子的年齡,如果已行冠禮,就回答說「能夠接待賓客並傳話了」;若未行冠禮,就回答說「還不能接待賓客並傳話」。詢問庶人之子的年齡,如果已行冠禮,就回答說「能背柴了」;若未行冠禮,就回答說「還不能背柴」。詢問國君的財富,以國土面積,山澤所產的物品回答。詢問大夫的財富,就回答說「有采地和人們繳納的賦稅,祭器、祭服不用向別人借」。詢問士的財富,就以擁有的車輛的多少作回答。詢問庶人的財富,清點家畜的多少作回答。
天子祭天地①,祭四方②,祭山川③,祭五祀④,歲遍。諸侯方祀⑤,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
【注釋】
①祭天:孫希旦說,天子一年有九次祭天:冬至正祭,孟春祈谷,孟夏大雩,季秋大享;立春祭青帝,立夏祭赤帝,季夏祭黃帝,立秋祭白帝,立冬祭黑帝。祭地:夏至祭地於北郊方澤。
②祭四方:指以望祭形式在國都四郊祭祀五嶽、四鎮(山)、四瀆(河)等方位、山川之神。
③山川:岳瀆之外的小山川。
④五祀:指在五個時段分別祭祀五種神,即春祭戶、夏祭灶、季夏祭中霤、秋祭門、冬祭行。
⑤方祀:祭祀該國所在之方的主管神。據陳澔《集說》,諸侯之國,各居一方,諸侯只能祭其國所居之方,不祭其他方位。
【譯文】
天子祭天地之神,祭四方之神,祭山川之神,祭戶、灶、中霤、門、行五神,一年之內要祭遍。諸侯祭國家所在之方,祭山川之神,祭戶、灶、中霤、門、行五神,一年之內祭遍。大夫祭戶、灶、中霤、門、行五神,一年之內祭遍。士祭其祖先。
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非其所祭而祭之①,名曰「淫祀」②。淫祀無福。
【注釋】
①非其所祭而祭之:不是自己所該祭的卻去祭祀,如《左傳·僖公十九年》記,宋襄公曾讓邾文公用鄫子來祭祀次睢之社。
②淫:過度,過甚。
【譯文】
凡祭祀,有已經廢止的,就不要再舉行祭祀;有已經舉行的,就不敢廢止祭祀。不是自己所該祭的卻去祭祀,就叫作「過度的祭祀」。過度的祭祀不會帶來福佑。
天子以犧牛①,諸侯以肥牛②,大夫以索牛③,士以羊、豕。
【注釋】
①犧牛:純色毛的牛。犧,鄭註:「純毛也。」
②肥牛:鄭註:「養於滌也。」滌為養牛官,即由官方安排餵養的牛,通常要餵養三個月以上。
③索牛:臨時挑選求得的牛,有別於特地餵養的牛。
【譯文】
天子祭祀用專門餵養的純色毛的牛,諸侯用特別餵養的肥牛,大夫用臨時特地挑選的牛,士用羊和豬。
支子不祭①,祭必告於宗子②。
【注釋】
①支子:孔疏:「庶子也。」實指嫡長子以外的諸子,含嫡子與庶子。
②宗子:嫡長子。
【譯文】
嫡長子以外的諸子不主持宗廟祭祀,如果有特殊原因主持祭祀,要事先稟報嫡長子。
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①,豕曰「剛鬣」②,豚曰「腯肥」③,羊曰「柔毛」④,雞曰「翰音」⑤,犬曰「羹獻」⑥,雉曰「疏趾」⑦,兔曰「明視」⑧,脯曰「尹祭」⑨,槀魚曰「商祭」⑩,鮮魚曰「脡祭」⑪,水曰「清滌」⑫,酒曰「清酌」⑬,黍曰「薌合」⑭,粱曰「薌萁」⑮,稷曰「明粢」⑯,稻曰「嘉蔬」⑰,韭曰「豐本」⑱,鹽曰「咸鹺」⑲,玉曰「嘉玉」,幣曰「量幣」⑳。
【注釋】
①一元大武:孔疏:「牛若肥則腳大,腳大則跡痕大,故云一元大武也。」元,頭。武,足跡。以下各種祭牲得名,孔疏多依其特徵解釋。
②剛鬣(liè):孔疏:「豕肥則毛鬣剛大也。」
③腯(tú):孔疏:「腯即充滿貌也。」即肥胖。
④柔毛:孔疏:「若羊肥則毛細而柔弱。」
⑤翰:孔疏:「長也。雞肥則其鳴聲長也。」
⑥羹獻:孔疏:「人將所食羹余以與犬,犬得食之肥,肥可以獻祭於鬼神。」
⑦疏趾:孔疏:「雉肥則兩足開張,趾相去疏也。」
⑧明視:孔疏:「兔肥則目開而視明也。」
⑨尹祭:指切割方正的干肉。尹,正。祭,古文字本象以手持肉進行祭祀。
⑩槀:即「槁」,干。商祭:孔疏:「祭用乾魚,量度燥滋(濕)得中而用之也。」商,量。
⑪脡(tǐng)祭:祭祀用鮮魚,鮮魚煮熟則脡直,若是不鮮之魚則會碎而不直。脡,直也。
⑫清滌:清澈潔淨,古代祭祀亦用清水,又名「玄酒」。
⑬清酌:指其清澈可斟酒而飲。
⑭薌(xiāng)合:黍味香而性黏,故曰「香合」。薌,通「香」。
⑮薌萁:粱氣息香而莖高大。萁,莖。
⑯明粢(zī):潔白的稷米。
⑰嘉:美。蔬:通「糈」(xǔ),米粒。
⑱豐本:韭菜之美在根部。本,根。
⑲鹺(cuó):鄭註:「大咸曰鹺。」
⑳量幣:指帛的長短廣狹合於制度。幣,帛。
【譯文】
凡祭祀宗廟所用的禮物,其稱呼如下:牛稱為「一元大武」,豬稱為「剛鬣」,小豬稱為「腯肥」,羊稱為「柔毛」,雞稱為「翰音」,犬稱為「羹獻」,雉稱為「疏趾」,兔稱為「明視」,干肉稱為「尹祭」,乾魚稱為「商祭」,鮮魚稱為「脡祭」,水稱為「清滌」,酒稱為「清酌」,黍稱為「薌合」,粱稱為「薌萁」,稷稱為「明粢」,稻稱為「嘉蔬」,韭稱為「豐本」,鹽稱為「咸鹺」,玉稱為「嘉玉」,幣稱為「量幣」。
天子死曰「崩」①,諸侯曰「薨」②,大夫曰「卒」③,士曰「不祿」④,庶人曰「死」。在床曰「屍」,在棺曰「柩」。羽鳥曰「降」,四足曰「漬」⑤。死寇曰「兵」⑥。祭王父曰「皇祖考」⑦,王母曰「皇祖妣」⑧。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⑨。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⑩。壽考曰「卒」,短折曰「不祿」⑪。
【注釋】
①崩:鄭註:「自上顛壞曰崩。」
②薨:鄭註:「顛壞之聲。」
③卒:終。
④不祿:鄭註:「不終其祿。」
⑤漬(zì):相互污染而死。孔疏:「牛馬之屬,若一個死,則余者更相染漬而死。」
⑥死寇曰「兵」:被寇賊用兵器殺死,稱為「兵」。
⑦皇祖考:祖父。皇,君。考,成。《爾雅·釋親》:「父為考,母為妣。」
⑧妣(bǐ):母。鄭註:「妣之言媲也,媲於考也。」指母親媲美於父親。
⑨辟(bì):法,妻所取法。
⑩嬪(pín):《周禮·天官·大宰》「嬪婦」鄭注,嬪是婦人的美稱,本為生稱,此處「考、妣、嬪」,與前「父、母、妻」對言,嬪特指死去的妻子。
⑪「壽考曰卒」二句:孔疏:「此並是有德未經仕而死者之稱也,壽考老也,短折少也。若有德不仕老而死者,則從大夫之稱,故曰卒也;若少而死者,則從士之稱,故曰不祿。」短折,年少而死。
【譯文】
天子死稱為「崩」,諸侯死稱為「薨」,大夫死稱為「卒」,士死稱為「不祿」,庶人死就稱為「死」。死者還在床上稱「屍」,放在棺內稱為「柩」。飛鳥死稱為「降」,四條腿的野獸死了稱為「漬」。被賊寇殺死的稱為「兵」。祭祀祖父稱為「皇祖考」,祭祀祖母稱為「皇祖妣」。祭祀父親稱為「皇考」,祭祀母親稱為「皇妣」,祭祀丈夫稱為「皇辟」。在世時,稱「父」、稱「母」、稱「妻」,死後稱父為「考」、稱母為「妣」、稱妻為「嬪」。長壽而死的稱為「卒」,短壽而死的稱為「不祿」。
天子視,不上於袷①,不下於帶;國君綏視②;大夫衡視③;士視五步④。凡視,上於面則敖,下於帶則憂⑤,傾則奸⑥。
【注釋】
①袷(jié):衣領交疊的地方。
②綏(tuǒ)視:正常的視線為平視,綏視視線稍偏下,即在臉部與「袷」之間。綏,下垂,下落。
③衡視:看大夫時,可平視對方臉部,視線比看國君略高。衡,平。
④視五步:看士時,視線可以平視,還可以在五步範圍之內移動。
⑤「上於面」二句:視線過高就顯得驕傲,過低就顯得憂鬱,都不合於禮。《左傳·定公十五年》:「春,邾隱公來朝。子貢觀焉。邾子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敖,同「傲」。
⑥傾則奸:視線歪斜就顯得心不正、奸邪。
【譯文】
看天子,視線上不高於交疊著的衣領,下不低於腰帶;看國君,視線稍低於臉部以下;看大夫,可以平視他的臉部;看士,視線可以看五步之內。凡看人,視線高於對方臉部的就顯得傲慢,視線低於對方腰帶的就顯得憂愁,視線歪斜不正的就顯得奸惡。
君命,大夫與士肄①。在官言官②,在府言府③,在庫言庫④,在朝言朝。朝言不及犬馬。輟朝而顧⑤,不有異事,必有異慮,故輟朝而顧,君子謂之「固」⑥。在朝言禮,問禮,對以禮。
【注釋】
①肄(yì):學習。
②官:鄭註:「謂板、圖、文書之處。」
③府:鄭註:「謂寶藏貨賄之處也。」
④庫:鄭註:「謂車馬、兵甲之處。」
⑤輟(chuò):止。
⑥固:鄭註:「謂不達於禮也。」指不合乎禮儀,失禮、無禮。
【譯文】
國君有命令,大夫與士應好好學習。在官衙就談論官衙之事,在府倉就談論府倉之事,在武庫就談論武庫之事,在朝廷上就談論朝政之事。在朝廷上說話,不涉及犬馬逸樂之事。如果散朝後還回頭張望,不是有異常的事情,就是有異常的念頭,所以散朝後還回頭張望的,君子把這種不合禮儀的行為叫作「固」。在朝廷上,一切都講究禮,問話要合乎禮,對答也要合乎禮。
大饗不問卜①,不饒富②。
【注釋】
①大饗(xiǎng):鄭玄認為,這是一種祭祀五帝的典禮。孫希旦《集解》說,這是指「王饗諸侯」,即天子宴請諸侯。
②富:備。
【譯文】
舉行大饗禮,不占問、不卜卦,禮數儀節不要過度,周備就好。
凡摯①,天子鬯②,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摯匹③。童子委摯而退④。野外軍中無摯,以纓、拾、矢可也⑤。婦人之摯,椇、榛、脯、脩、棗、栗⑥。
【注釋】
①摯(zhì):古代拜訪時給主人贈送的禮物。俗作「贄」。
②鬯(chàng):祭祀用的酒,以黑黍所釀,氣味芬芳。
③匹:孔疏:「鶩(wù)也。」即家鴨。
④童子委摯而退:孔疏:「既未成人,不敢與主人相授受拜伉之儀,但奠委其摯於地而自退辟(避)之。」童子之摯為束脩。
⑤纓:馬的纓絡,即套在馬頭頸與胸口的裝飾物。拾:射(gōu),射箭時帶的皮質袖套。舊注說,如果軍人不在野外而在都邑,則應遵從舊禮。
⑥椇(jǔ):枳椇,一種樹木。也指其果實,味甘可食。
【譯文】
凡相見時贈送的禮物,天子用鬯酒,諸侯用圭,卿用羔羊,大夫用雁,士用雉,庶人用家鴨。童子把見面禮放在地上就退避到一邊去,不行授受之禮。軍人在野外駐紮沒有更好的見面禮時,用馬纓、射箭用的束袖臂套、箭矢也可以。婦人的見面禮是椇、榛、肉脯、長條幹肉、棗子、栗子。
納女於天子①,曰「備百姓」②;於國君,曰「備酒漿」③;於大夫,曰「備掃灑」④。
【注釋】
①納女:即女方家將女兒送到夫家。
②備百姓:準備多生孩子。姓,生。《集解》引呂大臨說,「自卑之辭也」,將女兒送給天子是「備妾媵之數而已」。
③備酒漿:準備提供酒食的人。
④備掃灑:準備掃灑的人。
【譯文】
致送女兒嫁給天子,稱為「備百姓」;致送女兒嫁給國君,稱為「備酒漿」;致送女兒嫁給大夫,稱為「備掃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