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文王世子第八

戴聖 《禮記》
【題解】 鄭玄《目錄》云:「名曰『文王世子』者,以其記文王為世子時之法。」本篇實則乃集合多篇而成,原有小篇題。首篇《文王之為世子》,講文王、武王作為世子以及周公教導成王之事;第二篇《教世子》,講大學教士之法;第三篇《周公踐阼》主要講夏、商、周三代教導世子的方法以及周公攝政,教導成王;第四、五篇缺小篇題,第四篇講庶子公族在政事中的各種規定;第五篇講養老之制;第六篇《世子之記》與第一篇內容類似。本篇中心內容還是對世子的教導。 文王之為世子①,朝於王季日三②。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豎之御者曰③:「今日安否何如?」內豎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④,則內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王季復膳,然後亦復初。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⑤;食下,問所膳⑥。命膳宰曰:「末有原⑦!」應曰:「諾。」然後退。 武王帥而行之⑧,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說冠帶而養⑨,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旬有二日乃間⑩。 【注釋】 ①文王:姓姬,名昌。周太王之孫,季歷之子。商末西方諸侯之長,商紂王時為西伯,亦稱「西伯昌」。世子:古代稱天子、諸侯的嫡長子或繼承王位的兒子,後世稱「太子」。 ②王季:周文王的父親,名季歷,也稱「公季」,至武王時追尊為「王季」。 ③內豎:宮內小臣。御:值日,值班。 ④節:鄭註:「謂居處故事。」指睡眠起居飲食等情況。 ⑤在:觀察。 ⑥問所膳:鄭註:「問所食者。」孫希旦引方愨曰:「欲知親之所好也。」即詢問吃飯的情況,了解其飲食的好惡。 ⑦末有原:不要把剩飯剩菜再進獻給王。末,勿。原,再。 ⑧武王:姓姬,名發,西周的開國國君,周文王的兒子。帥:鄭註:「循也。」即遵循。 ⑨不說冠帶而養:鄭註:「言常在側。」說,通「脫」。 ⑩間:病癒。 【譯文】 周文王為世子時,每天三次朝見父親王季。早上雞剛打鳴就穿上衣服,到父親的寢門外,詢問值班的小臣說:「今天父親是否安適?」小臣回答說:「安適。」文王就非常歡喜。到了中午又到寢門外,又問一遍;等到晚上又過去,也是這樣問。如果王季起居飲食有不安適的時候,那麼小臣就告訴文王。文王得知後面色憂愁,行走都不能正常邁步,王季飲食回復正常,然後文王也回復正常了。為王季進獻食物,文王一定察看冷熱的情況;食物撤下去的時候,文王必詢問吃的情況。囑咐膳宰說:「不要再進獻剩飯剩菜!」膳宰答應說:「是。」然後文王才離去。 武王遵循著文王的榜樣侍奉文王,不敢有所增加。文王生病,武王不摘帽不解衣帶在旁伺候,文王吃一口飯武王跟著吃一口飯,文王吃兩口飯武王跟著吃兩口飯。這樣過了十二天,文王的病痊癒了。 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①?」武王對曰:「夢帝與我九齡。」文王曰:「女以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②。」文王曰:「非也。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③。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注釋】 ①女:通「汝」。下同。 ②撫:鄭註:「猶有也。」諸:之。 ③「古者」二句:年,鄭註:「天氣也。」齒,鄭註:「人壽之數也。」此句的大意是,自然界一年年地度過是「齡」,人的壽數一年年地度過也是「齡」。 【譯文】 文王對武王說:「你做了什麼夢?」武王回答說:「我夢見上帝給我九齡。」文王說:「你認為是什麼意思呢?」武王說:「西方有九國,父王最終會占有他們。」文王說:「不是這樣。古時候說年是齡,齒也是齡。我的壽數是百歲,你的壽數是九十。我分給你三年的壽齡吧。」後來,文王九十七歲而壽終,武王九十三歲而壽終。 成王幼①,不能蒞阼②,周公相,踐阼而治③。抗世子法於伯禽④,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長幼之道也。成王有過,則撻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 《文王之為世子》也⑤ 【注釋】 ①成王:姓姬,名誦。周武王之子,諡號成王。 ②蒞:臨。阼:堂上阼階上的位子,是主人之位。 ③踐阼:本意是天子即位,這裡指周公攝王位,治天下。踐,履。 ④抗:鄭註:「猶舉也。謂舉以世子之法,使與成王居而學之。」伯禽:周公旦的兒子。 ⑤《文王之為世子》:鄭註:「題上事。」這是上面幾節的篇題名。 【譯文】 成王年幼,不能親臨阼階管理國家,周公輔助成王,攝位治理天下。舉用給世子的禮規,讓兒子伯禽照著做,這是要成王知道父子、君臣、長幼的倫理之道。成王有過錯,周公就打伯禽,以此向成王示知作為世子的規矩。 以上為《文王之為世子》 凡學世子及學士①,必時。春、夏學干戈②,秋、冬學羽籥③,皆於東序④。小樂正學干⑤,大胥贊之⑥;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胥鼓南⑦。春誦夏弦,大師詔之⑧;瞽宗秋學禮,執禮者詔之;冬讀書,典書者詔之。禮在瞽宗,書在上庠。 【注釋】 ①學(xiào)世子:教育世子。學,教。下文「小樂正學干」、「籥師學戈」同。學士:大學裡學生。 ②干戈:本指兵器,這裡是以干戈為道具跳舞。手持干戈跳舞,即武舞。 ③羽籥(yuè):雉羽和籥,為舞蹈時所用的兩種道具。手持這兩種道具跳舞,即文舞。籥,形制似笛的樂器。《周禮·籥師》:「掌教國子舞羽、吹籥。」 ④東序:夏後氏的大學,又叫「東膠」。周立四代之學,有虞氏的上庠,夏後氏的東序,殷代的瞽宗,周代的辟雍。 ⑤小樂正:樂師。與後文的「大胥」、「籥師」、「籥師丞」都是樂官。 ⑥贊:助。 ⑦南:鄭註:「南夷之樂也。」 ⑧大師:樂官之長。大,同「太」。詔:教導。 【譯文】 凡是教導世子和學士,一定要按四時進行。春、夏教他們拿著干戈學習武舞,秋、冬教他們拿著雉羽和籥學習文舞,都在東序學習。小樂正教習干舞,大胥協助;籥師教習戈舞,籥師丞協助。大胥擊鼓教奏南夷之樂。春季誦讀詩歌,夏季用弦樂演奏詩歌,都由大師教授;秋季在瞽宗學禮,由掌管禮的官員教授;冬季讀書,由掌管典籍的官員教授。學禮在瞽宗,學書在上庠。 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①,皆小樂正詔之於東序。大樂正學舞干戚②。語說,命乞言,皆大樂正授數③,大司成論說在東序④。凡侍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間三席⑤,可以問,終則負牆,列事未盡,不問。 【注釋】 ①養老乞言:鄭註:「養老人之賢者,因從乞善言可行者也。」指世子以養老禮款待德高望重的老人時,向他們求教善言。合語:鄭註:「謂鄉射、鄉飲酒、大射、燕射之屬也。」按照禮儀規定,在鄉射、鄉飲酒、大射、燕射禮進行到旅酬(相互敬酒飲酒)之時,可以交談議論。以上是說,在祭祀、養老乞言及合語等三項禮儀活動中的儀態儀容。 ②干戚:盾與斧,也是武舞所持的道具。 ③數:指所教授的篇數。 ④大司成:在大學專門講說義理的人。孫希旦說,大司成無定人,無專職,必其位望尊重而道德充盛者乃得為之。論說:鄭註:「課其義之深淺、才能優劣。」孔疏說,這是說大司成之官對世子、學士的義理深淺、才能優劣加以考核評說。 ⑤三席:孔疏:「席制廣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三席則函一丈,可以指畫而問也。」 【譯文】 凡是祭祀與養老禮中向老人求教善言、旅酬時交談議論的儀態儀容,都由小樂正在東序教授。大樂正教授手持干戚的武舞。旅酬時交談議論的言辭,向老人求教善言時的言辭,都由大樂正按篇數教授,大司成在東序對世子及學士的言辭和表現予以考課講評。凡是侍坐在大司成旁,和大司成的遠近要保持三張蓆子的距離,可以向大司成發問,問完後就要靠牆站著,大司成論列事情還沒有完畢,不可以插話詢問。 凡學,春,官釋奠於其先師①,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②,及行事,必以幣③。凡釋奠者,必有合也④。有國故則否⑤。凡大合樂⑥,必遂養老⑦。 【注釋】 ①官:鄭註:「謂《禮》、《樂》、《詩》、《書》之官。」即教授《禮》、《樂》、《詩》、《書》的學官。釋奠:設置祭品祭拜先師之禮。先師:先代之師,如伯夷、後夔。 ②先聖:先代聖王,如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等。 ③幣:帛。古代以束帛作為祭祀或饋贈的禮物,因此車馬玉帛等各種禮物也通稱「幣」。《說文·巾部》:「幣,帛也。」徐灝箋:「幣,本繒帛之名,因車馬玉帛同為聘享之禮,故渾言之皆稱『幣』。」 ④合:合樂。 ⑤國故:指國家發生凶喪、疾疫、災荒、戰爭等變故。 ⑥大合樂:音樂和舞蹈的聯合表演。 ⑦必遂養老:孫希旦說:「樂不可以無事而空作,故因行養老之禮而合樂。」即同時以音樂舞蹈舉行養老禮的儀式。 【譯文】 凡是開學,春季由授業學官舉行釋奠禮設置祭品祭拜先代之師,秋季和冬季也同樣舉行釋奠禮。凡是開始設立學校的,一定要舉行釋奠禮設置祭品祭拜先代聖王和先代之師,舉行釋奠禮祭拜時,一定要用幣帛。凡是行祭拜先聖、先師之禮,一定要合樂。但國家有凶喪、疾疫、災荒、戰爭等變故就不用合樂。凡是合演樂舞時,一定同時舉行養老禮。 凡語於郊者①,必取賢斂才焉。或以德進,或以事舉,或以言揚②。曲藝皆誓之③,以待又語。三而一有焉,乃進其等,以其序,謂之「郊人」④,遠之於成均⑤,以及取爵於上尊也⑥。始立學者,既興器用幣⑦,然後釋菜⑧,不舞不授器。乃退,儐於東序⑨,一獻⑩,無介、語可也⑪。 《教世子》⑫ 【注釋】 ①語:鄭註:「謂論說於郊學。」即對學士進行考核評論。郊:郊學。孫希旦說:「謂六鄉之學在四郊者。」 ②「或以」三句:孫希旦說:「若孔門之德行、政事、言語之各為一科也。」 ③曲藝:指有小技能的人。誓:戒飭。孫希旦說:「曲藝賤,不得與賢能之士同日而語,故戒飭之,以待後日再考論之也。」 ④郊人:指郊學中有小才藝的人,他們選拔至大學,因此不能與大學中的賢能之士同稱為俊士、選士,地位較低。 ⑤成均:鄭註:「董仲舒曰:『五帝名大學曰成均,則庠序近是也。』」 ⑥上尊:設於堂上的酒樽。 ⑦既興器用幣:鄭註:「『興』當為『釁』(釁),字之誤也。禮樂之器成,則釁之。又用幣,告先聖、先師以器成。」 ⑧釋菜:將菜蔬置放在先聖、先師的神位前進行祭祀的典禮。詳見《月令》篇「是月也,毋竭川澤,毋漉陂池」節注⑤。 ⑨儐(bìn):以禮迎賓。 ⑩一獻:即一獻之禮。主人向賓獻酒,賓飲後回敬主人,主人飲後再自酌自飲,然後再斟酒勸賓飲,賓接過酒杯後不再飲酒。 ⑪介:輔助行禮的儐相。語:合語。 ⑫《教世子》:鄭註:「亦題上事。」即本節的小標題。 【譯文】 凡在郊區學校中考評學士,一定要選取賢能者,收攬有才能之人。有人因德行而進選,有人因理政通達被推舉,有人因善於辭令而顯揚。只有小技能的人都要加以告誡勸勉,以等待下一次的考核評選。凡德行、政事、言語三項中有一項專長的,都提升等級加以拔擢,按其能力高低排列次序,而不能升等者仍留郊學,就叫做「郊人」,他們不能進入大學,也不能在鄉飲酒禮中充當賓、介,不能酌酒於堂上。剛開始建立學校的時候,要將新製作的禮樂器具塗上牲血,用幣帛祭先聖、先師報告禮樂器具做成,然後舉行釋菜禮祭祀先聖、先師,沒有舞蹈,也不用舞具。禮畢,在東序舉行一獻之禮,沒有儐相,不用合語。 《教世子》 凡三王教世子①,必以禮樂。樂,所以修內也;禮,所以修外也。禮、樂交錯於中,發形於外,是故其成也懌②,恭敬而溫文。立大傅、少傅以養之③,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大傅審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觀大傅之德行而審喻之④。大傅在前,少傅在後,入則有保,出則有師⑤,是以教喻而德成也。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記》曰:「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⑥,設四輔及三公⑦,不必備,唯其人。」語使能也。君子曰德,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國治。君之謂也。 【注釋】 ①三王:夏、商、周三代。 ②懌(yì):和順。 ③大傅、少傅:輔佐天子、世子的官員。孫希旦說:「蓋亦以他官之有道德者充之。」大,同「太」。下同。養:鄭註:「猶教也。」即培養教育。 ④喻:曉。 ⑤「大傅」四句:「前」、「後」、「入」、「出」是互文,意思是太傅、少傅、保、師四人時時刻刻都在世子身邊。保、師,孫希旦說,即《周禮》之保氏、師氏。保氏掌養國子以道,而教以「六藝」、「六容」。師氏掌教國子以「三德」、「三行」。可與本文參看。 ⑥疑、丞:也是教養世子的官員。見下條注釋。 ⑦四輔:疑、丞、輔、弼。據孔疏:「《尚書大傳》云:『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天子有問無以對,責之疑;可志而不志,責之丞;可正而不正,責之輔;可揚而不揚,責之弼。』」三公:太師、太傅、太保。 【譯文】 凡是夏、商、周三代教導世子,一定要用禮樂。樂,從內部陶冶人的性情;禮,從外部規範人的儀態儀容。禮、樂交錯作用於心中,展現在外表,因此世子就能成就和順喜樂之心,恭敬而溫文爾雅。設立太傅、少傅來教育世子,是要使世子懂得父子、君臣之道。太傅明辨父子、君臣之道以教育世子,少傅則在旁侍奉世子,讓世子觀看太傅的德行,向世子講述、讓世子明白。太傅在前,少傅在後,入宮有保,出宮有師,這樣教導世子讓他明了,世子的德行也就能養成。師,就是通過事實給世子講授道德;保,就是要審慎地護衛世子的安全,輔佐幫助世子,使世子的言行合乎道德規範。《記》中說:「虞、夏、商、周四代的職官都設有師、保,設有疑、丞,設有四輔及三公,這些官職不必全設,有合適的人選時才設置。」這是說一定要讓能勝任的人來擔任。君子說道德很重要,道德養成後則教導尊嚴,教導尊嚴後為官就廉正,為官廉正則國家大治。這是對國君而言的。 仲尼曰:「昔者周公攝政,踐阼而治,抗世子法於伯禽,所以善成王也。聞之曰:『為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為之。』況於其身以善其君乎①!周公優為之②。」是故知為人子,然後可以為人父;知為人臣,然後可以為人君;知事人,然後能使人。成王幼,不能蒞阼,以為世子則無為也。是故抗世子法於伯禽,使之與成王居,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長幼之義也。君之於世子也,親則父也,尊則君也。有父之親,有君之尊,然後兼天下而有之。是故養世子不可不慎也。 【注釋】 ①於:鄭註:「於,讀為『迂』。迂,猶廣也、大也。」 ②優:《訓纂》引黃氏曰:「優者,優勝之義也。」指容易做好。 【譯文】 仲尼說:「從前周公攝政,坐在阼階之上國君的位置治理天下,舉用給世子的禮規施於自己的兒子伯禽,讓他照著做,是為了教育好成王。我聽說:『作為人臣,如果需要犧牲自己的生命而有益於國君,那也要這麼做。』何況只是光大自身而對國君有益呢!周公是很容易做好的。」所以要先知道如何為人子,然後才可以為人父;知道如何為人臣,然後才可以為人君;知道如何為他人做事,然後才能支使他人。成王年幼,不能親臨君王之位,把他作為世子又無法施行父王的禮法。所以周公採用給世子的禮法施行於伯禽,讓伯禽和成王一起生活,想要讓成王知道父子、君臣、長幼之義。國君對於世子,從親屬關係上說是父親,從尊卑關係上說是國君。既有為父之親,又有為君之尊,然後兼有統治天下的權力。所以培養世子不能不慎重。 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①,唯世子而已,其齒於學之謂也②。故世子齒於學,國人觀之,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眾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眾著於君臣之義也。其三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長長也。」然而眾知長幼之節矣。故父在斯為子,君在斯謂之臣,居子與臣之節,所以尊君親親也。故學之為父子焉,學之為君臣焉,學之為長幼焉,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得而國治。語曰③:「樂正司業④,父師司成⑤,一有元良⑥,萬國以貞⑦。」世子之謂也。 《周公踐阼》⑧ 【注釋】 ①物:事。 ②齒於學:孫希旦曰:「謂入學,而與同學之人以年齒為序也。」即在學校里不論身份地位而只按年齡大小排序。 ③語:古語。 ④司業:負責課業。業,指《詩》、《書》等課業。 ⑤父師:指大司成。司成:負責道德品行的養成。以上二句,孔疏:「司是職司,故為主。謂樂正主太子《詩》、《書》之業,父師主太子成就其德行也。」 ⑥一:一人。元:大。良:善。 ⑦貞:正。 ⑧《周公踐阼》:此為上面幾節的篇題名。 【譯文】 做一件事卻能得到三個好結果的,只有世子能做到,就是在學校中行事按照年齡排序。所以世子在學校按照年齡排序,國人看見了,就會問:「世子將要成為我的國君,為什麼還要按年齡排序如此謙讓呢?」回答說:「因為有父親在,所以禮當如此。」這樣眾人就懂得了父子之道了。其二,有人問:「將要成為我的國君,為什麼還要按年齡排序如此謙讓呢?」回答說:「因為有國君在,所以禮當如此。」這樣眾人就明白了君臣之義了。其三,有人問:「將要成為我的國君,為什麼還要按年齡排序如此謙讓呢?」回答說:「這是尊敬年長的人。」然後眾人就知道長幼有序的規範了。所以父親健在就是為子的身份,國君健在就是為臣的身份,處於為子與為臣的地位身份,所以要尊重國君、親敬父親。所以要學習怎樣為父為子,學習怎樣為君為臣,學習怎樣為長為幼,得了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國家才能大治。古語說:「樂正負責傳授知識課業,大司成負責成就道德品行,一人賢良,天下都能行正道。」說的就是世子啊。 《周公踐阼》 庶子之正於公族者①,教之以孝弟、睦友、子愛②,明父子之義,長幼之序。其朝於公,內朝則東面北上③,臣有貴者以齒。庶子治之,雖有三命,不逾父兄④。其在外朝⑤,則以官,司士為之⑥。 【注釋】 ①庶子:職官名。鄭註:「庶子,司馬之屬,掌國子之倅,為政於公族者。」孔疏:「《周禮》:『諸子,下大夫二人,屬夏官司馬,諸侯謂之庶子。』」正:通「政」。公族:王族。 ②弟:通「悌」。子:通「慈」。 ③內朝:諸侯國君宮廷有三門,外為庫門,中為雉門,內為路門,路門內稱「內朝」。參見《檀弓下》「卒哭而諱」節注④。 ④「庶子」三句:此三句文字,現行版本被移至本節最後「其登餕、獻、受爵,則以上嗣」之下,孔疏認為,這是脫簡造成的,此三句應接在「臣有貴者以齒」之下,今據以改置此處。三命,周代官員的官位品秩由天子任命,同時頒給禮服並有賞賜,「三命」即賜予車馬。這裡是說,雖有官位,仍然要按輩分排位次。鄭註:「一命齒於鄉里,再命齒於父族,三命不齒。不齒者,特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 ⑤外朝:又稱「治朝」。諸侯國君宮廷庫門之外的地方。參見《檀弓下》「卒哭而諱」節注④。 ⑥司士:司馬屬官,掌群臣朝儀之位。此節言公族在朝廷之禮。 【譯文】 庶子負責處理公族內的事務,教導王族子弟孝悌、睦友、慈愛,闡明父子之義,長幼之序。王族子弟朝見國君,如果在內朝朝見,面向東,以北為上,臣子即使地位尊貴也要按長幼排序。庶子負責安排位序,即使有三命之貴,也不能逾越父兄之上。如果是在外朝朝見國君,就以官位尊卑排序,司士負責排班。 其在宗廟之中,則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①,以爵以官。其登餕、獻、受爵②,則以上嗣③。 【注釋】 ①宗人:掌管禮儀及宗廟事務之官。 ②登:登堂。餕(jùn):吃剩下的飯菜。這裡指祭祀中屍吃剩的余饌。獻:向屍獻酒。受爵:接受屍所獻之酒。 ③上嗣:國君的嫡長子。此節言公族在宗廟之禮。 【譯文】 公族在宗廟祭祀中,安排位次和外朝相同,宗人頒授事務,要按著爵位和官位的尊卑。登堂吃屍享用的余饌、向屍獻酒、接受屍的獻酒,都要由國君的嫡長子去做。 其公大事①,則以其喪服之精粗為序②,雖於公族之喪亦如之,以次主人③。 【注釋】 ①公大事:國君的喪事。 ②精粗為序:國君去世皆服斬衰,但與國君關係較親者喪服布料較粗糙,關係較疏者喪服布料較精細。 ③以次主人:在主人之後按次序排列。此節言喪紀之禮。 【譯文】 國君的喪事,就按著喪服所規定的親疏關係的遠近排序,雖然是公族中的喪事也是按照這個原則辦,按著親疏關係遠近排列在主人之後。 若公與族燕①,則異姓為賓②,膳宰為主人③,公與父兄齒。族食④,世降一等⑤。 【注釋】 ①燕:通「宴」。 ②賓:宴飲禮儀中與主人行禮酬酢的賓客。 ③膳宰:主飲食之官。宴飲禮中,主、賓相互獻酒,因國君地位尊貴,不能獻酒,由膳宰代為主人,便於主、賓按照禮儀程式進行。 ④族食:與族人一同飲食。 ⑤世降一等:國君舉行的族食宴會,按親等不同,依次遞減。孔疏:「假令本是齊衰一年四會食,若大功則一年三會食,小功則一年二會食,緦麻則一年一會食,是世降一等也。」此節言公族宴飲之禮。 【譯文】 如果國君與族人一同宴飲,那麼由異姓充當賓,膳宰充當主人,國君與父兄按長幼排位。國君與族人一同飲食,族人參加國君宴飲的次數,按著親屬關係遞減。 其在軍,則守於公禰①。公若有出疆之政②,庶子以公族之無事者守於公宮,正室守大廟③,諸父守貴宮、貴室④,諸子諸孫守下宮、下室⑤。 【注釋】 ①公禰(nǐ):鄭註:「行主也。」禰,原指奉祀亡父之廟,此處指亡父的神主,國君出境要車載而同行。 ②出疆之政:指須離開國界的朝覲、會同、軍旅等活動。 ③正室:嫡子。大廟:太祖之廟。 ④諸父:父輩。貴宮:四親廟,指高、曾、祖、父四代之廟。貴室:路寢,古代帝王、國君睡眠休息的正寢。 ⑤諸子諸孫:孫輩。下宮:別廟。下室:燕寢,古代帝王、國君睡眠休息除正寢以外的其他宮室。此節言公族在軍及在國宿衛的規定。 【譯文】 如果隨軍出行,要守護隨行的神主。國君如果有朝覲、會同、軍旅等事外出,庶子要率領公族中無公職的人留守王宮,嫡子守護太廟,父輩留守四親廟與路寢,兒孫輩守護別廟與燕寢。 五廟之孫①,祖廟未毀②,雖為庶人,冠、取妻必告③,死必赴,練、祥則告。族之相為也,宜吊不弔,宜免不免④,有司罰之。至於賵、賻、承、含⑤,皆有正焉。 【注釋】 ①五廟之孫:太祖廟及高、曾、祖、父四廟,合稱「五廟」;五廟之孫,即仍與國君有五服親屬關係。 ②祖廟未毀:高、曾、祖、父四廟的祖輩,皆須毀廟而將神主遷入太祖廟中,故祖廟未毀者應是高祖以上的親屬。 ③取:同「娶」。 ④免(wèn):同「」,弔喪時一種以布帶束髮的頭飾。詳見《檀弓上》「公儀仲子之喪」節注②。五世之內的親屬祭弔時應該採用,同時應袒露左臂。 ⑤賵(fèng)、賻(fù)、承、含:都是親友對死者的贈喪之物。賵,贈送車馬。賻,贈送幣帛。承,當作「襚」,贈送衣服。含,贈送珠玉。此節言公族赴吊的規定。 【譯文】 公族中太祖以下五廟的子孫,只要他的祖廟還在、沒有被遷毀,即使他是庶人,行冠禮、娶妻都一定要告知國君,家有喪事也一定要赴告國君,喪親周年的練祭及服喪兩周年的大祥祭也要告知國君。族人之間相互的禮儀,如果該弔喪的不弔喪,弔喪時該袒露左臂、用白布束髮的卻不袒臂、不束髮,主管官員要處罰他。至於弔喪贈送車馬、幣帛、衣服、珠玉都按正式的禮儀規定實行。 公族,其有死罪,則磬於甸人①。其刑罪,則纖②,亦告於甸人③。公族無宮刑,獄成,有司讞於公④。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⑤。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⑥,有司又曰「在辟」⑦。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於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無及也。」反命於公。公素服⑧,不舉⑨,為之變⑩,如其倫之喪⑪,無服,親哭之⑫。 【注釋】 ①磬(qìng):鄭註:「縣(懸)縊殺之曰『磬』。」即將繩索套在頭頸吊死。孔疏引皇氏:「如縣(懸)樂器之磬也。」甸人:鄭註:「掌郊野之官。」 ②纖:鄭註:「纖,讀為『殲』。殲,刺也。」(tuán):割。鄭註:「宮、割、臏、墨、劓、刖,皆以刀鋸刺割人體也。」 ③告:鄭註:「讀為『鞠』(鞫),讀書用法曰『鞠』(鞫)。」孔疏:「讀書,讀囚人之所犯罪狀之書。」即依法追究犯人罪行加以定罪。 ④讞(yàn):審判定罪。 ⑤大辟(pì):死刑。下文「小辟」,指死刑以外的刑罰。 ⑥宥(yòu):寬恕,原諒。 ⑦在辟:孔疏:「言罪在大辟。」 ⑧素服:素衣、素裳、素冠。 ⑨不舉:不殺牲盛饌。 ⑩變:變禮。 ⑪倫:指有親屬關係。 ⑫親哭之:孔疏:「乃親哭之於異姓之廟。」此節言公族刑罰的規定。 【譯文】 公族有人犯了死罪,就讓甸人去吊死他。犯了要處以肉刑的罪,或刺面或割鼻或臏足,也由甸人追究論定。公族之人沒有宮刑,刑罰判定後,有關官員呈報給國君來議罪定罪。如果是死罪,就說「某人的罪是死刑罪」。如果是處以肉刑的罪,就說「某人的罪是一般的刑罪」。呈報判定死罪時國君說「寬恕他吧」,有關官員說「死罪不能赦免」。國君又說「寬恕他吧」,有關官員又說「死罪不能赦免」。到國君三次要求寬恕罪人,有關官員不再回答,跑出去,將罪犯交給甸人去行刑。國君又派人追上,說:「即使有罪,也一定要赦免他。」有關官員回答說:「已經來不及了。」然後向國君復命。國君穿著素衣、素裳,戴著素冠,不殺牲盛饌,為死者改變日常的禮儀活動,如同自己的親屬有喪事,只是不為死者穿喪服,但親自前去行哭禮。 公族朝於內朝,內親也。雖有貴者以齒,明父子也。外朝以官,體異姓也①。宗廟之中,以爵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賢也。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②。喪紀以服之輕重為序③,不奪人親也。公與族燕則以齒,而孝弟之道達矣。其族食,世降一等,親親之殺也④。戰則守於公禰,孝愛之深也。正室守大廟,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諸父諸兄守貴室,子弟守下室,而讓道達矣⑤。五廟之孫,祖廟未毀,雖及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不忘親也。親未絕而列於庶人,賤無能也。敬吊、臨、賻、賵⑥,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國有倫,邦國有倫而眾鄉方矣⑦。公族之罪,雖親,不以犯有司正術也⑧,所以體百姓也。刑於隱者⑨,不與國人慮兄弟也。弗吊,弗為服,哭於異姓之廟,為忝祖⑩,遠之也。素服居外,不聽樂,私喪之也,骨肉之親無絕也。公族無宮刑,不翦其類也⑪。 【注釋】 ①體異姓:與異姓為一體。 ②「登餕」二句:上嗣,鄭註:「祖之正統。」孔疏:「適(嫡)子是先祖之正體,故使受爵於屍,及升餕屍饌,是尊祖之道理也。」 ③喪紀:喪事。 ④殺(shài):鄭註:「差也。」 ⑤讓:謙讓。 ⑥臨:哭吊。 ⑦鄉:通「向」。 ⑧術:法。 ⑨刑於隱者:指在隱蔽的地方行刑。 ⑩忝:辱。 ⑪翦:絕。本節是對前面幾節文字的解釋說明。 【譯文】 公族在內朝朝見國君,因為公族是內親。即使身份尊貴也要按年齡排序,這是表明父子關係的恩情。在外朝朝見國君,則按著官階排序,這是表明與異姓成為一體。在宗廟中按爵位高低排序,這是表明崇尚德行。宗人按照官職分配祭祀中的事務,是尊敬賢能。讓國君的嫡長子登堂吃屍餘留的食物、接受屍的獻酒,是尊敬祖先之道。喪事中以喪服的輕重,即親疏關係排序,是不爭奪親情、親疏不相逾越。國君與族人宴飲按年齡排序,這樣孝悌之道就表達出來了。國君與族人宴飲,按著親疏關係每世遞降一等,這樣親情的差別就體現出來了。有戰爭公族就要守在父廟中,這樣孝順的深情就體現出來了。國君出征,公族的嫡長子守太廟,這是尊敬嫡長子,這樣君臣之道就顯現出來了。公族的父兄輩留守路寢,孫兒輩留守燕寢,這樣謙讓之道就顯現出來了。五廟的子孫,只要他的祖廟沒有遷毀,即使他是庶人,行冠禮、娶妻都一定要告知國君,家人去世也要赴告國君,這是不忘記親情。與國君沒出五服,仍然還有親屬關係,但已被列為庶人,這是表達對無能者的輕視。族人中的喪事,恭敬地前去弔喪、哭泣、贈送幣帛、車馬,這是表達對同族人關心友好的方式。古時擔任官職的庶子如果能治理得當,國家就秩序井然;國家秩序井然,百姓就能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公族中有人犯罪,即使是親屬,不可以干擾有關官員執法,這是與百姓同為一體。將族人中犯罪的交給甸人在隱蔽的地方行刑,這是不讓國人為自己的兄弟憂慮擔心。對死刑者不弔喪,不為他穿喪服,只在異姓之廟為他行哭禮,這是因為他侮辱了祖先,所以要遠離他。但仍為他穿著素衣、素裳、戴著素冠,不聽音樂,這是表示私人的哀傷,畢竟還是骨肉之親,親情不能了斷。公族的罪犯沒有宮刑,這是為了他不斷絕子孫後代。 天子視學,大昕鼓征①,所以警眾也②。眾至,然後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興秩節③,祭先師、先聖焉。有司卒事反命,始之養也④。適東序,釋奠於先老⑤,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⑥。適饌省醴⑦,養老之珍具⑧,遂發詠焉⑨。退,修之以孝養也⑩。反,登歌《清廟》⑪,既歌而語⑫,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禮之大者也。下,管《象》⑬,舞《大武》⑭,大合眾以事,達有神,興有德也。正君臣之位,貴賤之等焉,而上下之義行矣。有司告以樂闋⑮,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養老幼於東序」,終之以仁也。是故聖人之記事也⑯,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行之以禮,修之以孝養,紀之以義,終之以仁。是故古之人一舉事而眾皆知其德之備也。古之君子,舉大事必慎其終始,而眾安得不喻焉⑰?《兌命》曰⑱:「念終始典於學⑲。」 【注釋】 ①大昕(xīn):天亮日將出。鼓征:擊鼓召集眾人。 ②警:起。 ③興:舉。秩節:常禮。 ④之:適,到。養:行養老禮的地方,即下文的東序。 ⑤先老:孫希旦說,指先世的三老、五更。 ⑥三老:職名。由三公致仕者擔任。五更:職名。由孤卿致仕者擔任。群老:大夫、士致仕者。 ⑦適、省(xǐng):檢查、省視。饌(zhuàn):指籩、豆、俎等盛放食品的器具。 ⑧珍具:盛放美食的器具。 ⑨發詠:奏樂歌詠。 ⑩修:治。 ⑪《清廟》:《詩經·周頌》中的篇名。 ⑫語:合語。鄭註:「談說也。」 ⑬管:用管演奏。《象》:樂曲名。周武王伐紂之樂。 ⑭《大武》:周代的樂舞。《史記·吳太伯世家》:「見舞《大武》,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 ⑮闋(què):鄭註:「終也。」 ⑯記事:指養老之事。 ⑰喻:明了。孔疏:「言眾皆曉喻養老之德也。」 ⑱《兌命》:偽《古文尚書》篇名,即《說(yuè)命》。《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叄)有《傅說之命》三篇,整理者在「說明」中指出:「《說命》不在漢初伏生所傳《今文尚書》之內,《尚書正義》所引鄭玄講的孔壁《古文尚書》多於伏生的十六種二十四篇,也沒有《說命》。東晉時梅賾所獻孔傳本《尚書》則有三篇《說命》,前人已考定為偽書。與清華簡《說命》對照,梅氏獻出的《說命》,除自秦文獻中摘輯的文句外,全然不同。……《文王世子》、《學記》所引《說命》,以及《緇衣》另引的一條佚文,則不見於竹簡本,這應該是由於《說命》的傳本有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李學勤主編,上海中西書局,2012) ⑲念終始典於學:念事之終始常於學。學,禮義之府。此節言天子養老之禮。 【譯文】 天子視察大學這一天,天剛亮就敲起集合鼓來,讓眾學士作好準備。眾人到齊,然後天子到場,於是命令有關官員行事,按照規定的禮節舉行儀式,祭祀先師、先聖。有關官員祭祀完畢後向天子復命,天子開始準備舉行養老禮。到達東序,行釋奠禮設置酒食奠祭先老,然後設置三老、五更、群老的席位。天子親自檢查饌具,省視酒醴,以及為養老禮準備的盛放珍饈的器具,於是奏樂歌詠迎接三老、五更及眾老。天子退下,給老人獻之以醴酒表示孝養。天子再升堂返位,學士們登堂唱《清廟》,唱完後大家可以談說議論,以成就天子養老乞言的禮儀。大家說的都是父子、君臣、長幼的道理,正與詩歌中極致的德行之音相合,這是養老禮中最重大的內容。堂下,學士們吹奏表現武王伐紂的《象》樂,跳《大武》舞,大規模地集合學士一起表演,這是表達天神的意志與對周王的佑護,讚美文王、武王有德行。歌舞用以端正君臣之位,明確貴賤之等,這樣上下之間的道義就清楚了。有關官員報告音樂已經終了,天子就命公、侯、伯、子、男以及群吏說「回到各自的侯國與封邑,按照東序的禮儀去行養老禮」,這樣就以仁義之心結束了養老禮。所以聖人養老之事,是從孝悌大道加以考慮的,用恭敬的心態表達愛心,用禮儀加以推行,用孝養加以修護,用德義加以記錄,用仁義之心終結禮儀。所以古代的人只舉辦一件事眾人就從而知道其德行的完備。古代的君子,舉行大事一定會慎重地安排好起始和終結,這樣的話大眾哪裡還會不理解君子的養老之德呢?《說命》說:「要始終牢記學校這個禮義之地。」 《世子之記》曰①:朝夕至於大寢之門外②,問於內豎曰:「今日安否何如?」內豎曰:「今日安。」世子乃有喜色。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告世子,世子色憂,不滿容③。內豎言「復初」,然後亦復初。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視寒煖之節;食下,問所膳羞,必知所進④,以命膳宰,然後退。若內豎言「疾」,則世子親齊玄而養⑤。膳宰之饌,必敬視之;疾之藥,必親嘗之。嘗饌善⑥,則世子亦能食,嘗饌寡,世子亦不能飽,以至於復初,然後亦復初。 【注釋】 ①《世子之記》:鄭註:「世子之禮亡,言此存其《記》。」《集解》引金履祥說:「稱《世子之記》,則古者教世子,其文字、禮節必自有一書,世所誦習而常行之者也。」 ②大寢:路寢,正寢。 ③色憂,不滿容:孫希旦說:「謂不能充滿其容貌。」即表情失常不完整。 ④必知所進:鄭註:「必知親所食。」即一定要知道父王吃的食物是什麼。 ⑤齊:同「齋」,齋戒。玄:玄冠、玄端。「玄端」即緇布衣。 ⑥善:鄭註:「謂多於前。」與下文的「寡」相對。 【譯文】 《世子之記》載:世子早晚都到路寢門外,詢問內豎說:「今天父親是否安適?」內豎回答說:「今天安適。」世子就面有喜色很高興。如果有不安適的情況,那麼內豎就報告世子,世子面色憂愁,表情失常。內豎什麼時候報告「恢復如初」,然後世子也才能恢復正常。早晚進上的食物,世子一定要檢查冷熱情況;食物吃完後,詢問都吃了什麼,一定要知道父親吃的食物是什麼,給膳宰下令不能將吃過的食物再進獻,然後退下。如果內豎說「生病了」,那麼世子就穿戴著齋戒時的玄冠、玄端,親自奉養。膳宰進獻的食物,一定要恭敬的檢查;治病所吃的藥,一定親自品嘗。父親吃的比之前多了,那世子也能多吃一點兒,吃的比之前少了,世子也沒心思吃飽,一直到父親的病好了,恢復正常了,世子也就好了,恢復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