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 卷九
譯文
禮儀繁雜廣博,可與天地等量齊觀,治理國家設立國君,是人倫之始。三代遣留的文字,在經典誥命中很簡略,大概是秦末亡佚了。漢初叔孫通制訂漢禮,然而班固《漢書》的《禮樂志》沒有記載。等到束漢洛陽時期,太尉胡廣撰寫《舊儀》,左中郎蔡邕著作《獨斷》,應劭、蔡質也都連綴記載時事,然而司馬彪的《禮書》沒有採用。曹魏繼漠末大亂之後,舊的典章盡數毀滅,侍中王粲、尚書衛覬匯集創作朝廷禮儀,然而魚豢、王沈、陳壽、孫盛的著作都沒有詳細記載。吳國是太史令丁孚修補漢代舊典,蜀國是孟光、許慈草創各類典制。晉初司空荀頡依照曹魏故事,撰寫《晉禮》,參考古今,代之以節制修飾,羊祜、任愷、庾峻、應貞都參予刪改匯集,編成一百六十五篇。後來摯虞、傅咸繼承此種創製,但還未完成,中原就淪陷了,現在摯虞的《決疑注》,是一項未完成的事業。束晉僕射刁協、太常荀崧,補充輯錄舊的文字,光祿大夫蔡謨又續修編輯朝廷舊事。宋初因循舊禮又加以改革,把事情委託給諸位儒生,那些過去史書詳細記載的,都不再重複記述。永明二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上表要求制定禮樂,於是詔令尚書令王儉制定新的禮儀,設立研究禮樂的學士及任所,設置舊學四人,新學六人,正書令史各一人,干一人,秘書省派擅長書寫的弟子二人。於是匯集前代禮儀,撰寫研究五禮,即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因為內容太多,不再記載。比如郊祭、廟祭、學校的儀式,冠禮、婚禮、喪禮記載的禮節,事情有演變沿革,應當著錄現代之事的,詳細記載在現在的禮志中。至於車輿旗幟,和過去的同異,另立篇目。 建元元年七月,主管官吏上奏說:「郊祭、殷祭的禮制,不清楚郊祭應在哪年?又用哪些祖先配祀郊祭?殷祭又在什麼時候?沒有郊祭之前能夠先舉行殷祭嗎?明堂也應該與郊同年祭祀不如果應當祭祀,又有沒有配祀者?如果不祭祀,殿堂及任職僚屬的毀棄設置如何規定?」八座、丞郎、通關博士商討。曹郎中裴昭明、儀曹郎中孔遏議論說:「今年七月應當舉行殷祭,明年正月應當舉行南郊、明堂祭禮,都是祭祀沒有配祀。」殿中郎司馬憲議論說:「南郊祭禮沒有配祀,饗祠與過去相同;明堂祭禮沒有配祀,應當廢除祭祀。至於殷祀可同在今年十月舉行。」右僕射王儉議論說:依據《禮記。王制》,天子先舉行夾祭後舉行四時祭祀,諸侯先四時祭祀後夾祭。《春秋》載魯僖公二年夾祭,第二年春擁祭,從此以後,五年殷祭一次。《禮緯.稽命征》說:「三年一次夾祭,五年一次椅祭。」《春秋經》、《禮記》所論述的諦祭、拾祭和四時祭祀,說得很詳細,早先並不以先殷祭後郊祭為嫌忌。至於郊祭配祀的重要,事情要根據王者創業的功績,因此杜林議論說「漢代帝業的崛起,並非得自堯,應當用高帝配祀天帝」。魏高堂隆建議用舜配祀天帝。蔣濟說「漢代時的奏議,說堯已經把帝位禪讓給舜,不能作為漠的祖先,舜也已經把帝位憚讓給禹,不能作為魏的祖先。現在應當用武皇帝配祀天帝」。晉、宋沿襲的即是前面的格式。另查考《禮》以及《孝經.援神契》都說「明堂有五個房間,天子每月在某個房間聽朝治事,施行教化,祭祀五帝的神靈,用有功德的君主配祀」。《大戴禮記》說「明堂,是明確諸侯尊卑的」。許慎《五經異義》說「施布政教的宮室,所以叫做明堂。明堂,是興盛的樣子」。《周官。匠人職》說明堂有五個房間。鄭玄說「周人的明堂五個房間,帝是一個房間」。早先沒聽說有文王的寢廟。《鄭志》載趙商問道「有人說天子廟的樣式像明堂,這是說明堂就是文廟嗎」?鄭玄回答說「明堂主要祭祀上天,用文王配祀罷了,好比是郊祭天用后稷配祀」。袁孝尼說「明堂是效法上天的宮室,本是祭祀天帝,而用文王配祀,用其父配祀天是可以的,扯著天帝遷就人鬼,就是不義」。太元三年,孫耆之建議說「郊祭用來祀天,所以用后稷配祀;明堂用來祀帝,所以用文王配祀。由此而言,郊祭的是皇天神位,明堂即是上天的神廟」。徐邈說「既然說到配祀。就一定要有神主;郊祭是天壇,但明堂不是文廟」。《史記》說趟綰、王臧想建立明堂。在當時也沒有郊祭配祀。漢又在汾陰設五處祭壇祭祀,就是五帝的祭祀,也沒有郊祭的配祀。 議論者有人說舉行南郊祭禮的當天,已經祭上天,如果又因為沒有配祀而特別在明堂祭祀,就是一天兩次祭祀,逭對道義是個玷污。查考古代郊祭本不在同一天。蔡邕《獨斷》說「先在南郊祭祀,祭祀完畢,接著到北郊祭祀,再接著祭祀明堂、高廟、世主困,叫做五供」。馬融說「郊祭天帝的祭祀,都在夏曆正月,五氣行事,有的休止有的興旺,各在相應的時節,舉行四六郊祭,四季合成一年,功績勞作助以形成,也在這月一起總祭明堂」。這就是南郊祭祀、明堂祭祀不在一天的證明。近代予以簡省,所以明堂與郊祭同在一天,還沒有繁雜玷污的嫌疑。為什麼呢?因為它們作為祭祀雖然相同,祭祀的對象卻不同。孔晁有言,說五帝輔佐天帝化育萬物,所以有配祀的禮儀,就是祭上天。至於四郊和明堂,則是原本的祭祀場所,譬如功臣隨從帝王享祀,豈能就廢棄他們的私廟。況且明堂有配祀的時候,南郊也祭上天,這就沒有顧慮在同一天,現在為什麼嫌棄在同時呢。另外《禮記》載「天子祭祀天地、四方、山川、五祀,在一年之中祭祀一遍」。《尚書.堯典》說「都是有秩序而不紊亂」。《詩經》說「尊顯恭奉上天,懷有求多福之義」。根據這些意思,四方、山川之神,還是必須享祀,五帝作為大神,在道義上是不能省略的。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祭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用武皇帝配祀天,文皇帝配祀上天,可見黃初年間的南郊明堂祭祀,都沒有配祀。另外郊祭的日期及犧牲的毛色,意見也多有不同。《郊特牲》說「郊祭用辛日,是從周開始的」。盧植說「辛的意思是使自己清新潔淨」。鄭玄說「採用辛曰,是人應當齋戒使自己清新潔淨」。漢魏以來,有時採用丁曰有時採用己日,然而採用辛日較多。查考典籍,辛日是恰當的。《郊特牲》又說,郊祭的犧牲繒帛應當採用正色。繆襲根據《祭法》,說祭天地用紅色小牛,是周王室所崇尚的,魏把丑月作為正月,犧牲應是崇尚白色。《白虎通》說,三王祭天,一律用夏曆,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夏曆得到上天的運數。魏採用不同的曆法,所以犧牲的顏色不同。現在大齊受命於天,採用以寅月為正月的曆法,郊祭宗廟祭祀採用的犧牲,一律依照晉、宋。認為應在今年十月殷祀宗廟。從此以後,五年殷祀一次。明年正月上辛曰,舉行南郊祭祀。應該在同一天,回去祭祀明堂。另外利用第二個辛曰,饗祀北郊。都沒有配祀。犧牲的顏色,一律依照舊的典章。 詔令說「可以。明堂可另外詳議」。 主管官吏又上奏說:「明堂在禮中找不出明文規定,衹是以《孝經》為準。私下探尋設立祭祀的本意,大蓋是文王作為配祀時就祭祀,不作為配祀就不祭。我們認為既然配祀上天,就要以帝作為神主。現在雖然沒有配祀,也不應不祭祀。徐邈是近代大儒,對禮儀每每有所折衷,他說『郊祭是天壇,那麼明堂就不是文王廟,,這確實是明顯的證據。內外百官已經議定,如另加諮詢查訪,終究不會有不同說法。依據儒家和史籍,盡其一管之見。既然聖上旨意猶豫,諸位下臣不敢詳言,應當廢除還是設置,仰仗聖上裁定。」下韶說「依照舊制」。 建元四年,世祖即位。這年秋天,主管官吏上奏說:「查考從前各代繼承帝位,有的仍舊因循前代的郊祭年次,有的另外開始,晉、宋以來,沒有統一的做法。今年正月已舉行過郊祭,不清楚明年應舉行南北郊祭和明堂祭祀不?」依舊交由通關八座丞郎博士商議。尚書令王儉建議:查考秦作為諸侯時,雜亂地祭祀各方天帝,秦始皇統一天下,也沒有確定的祠祀。漢高祖秉受天命,沿襲雍地的四峙又建造了北時,開始祠祀五帝,但沒有確定郊祭壇。文帝六年,根據新垣平提議初建渭陽五帝廟。武帝最初到雍地郊祭五時,後來經常三年到雍地郊祭一次。元鼎四年,才在汾陰設立后土祠,第二年,在甘泉設立太一祠,從此以後,兩年郊祭一次,與雍地分別祭祀。成帝剛即位,丞相匡衡在長安確定南北郊祭地點。哀帝、平帝之際,又恢復在甘泉、汾陰祠祀。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請依照匡衡的建議,恢復在長安南北郊祭。光武帝建武二年,確定郊祭的地址在洛陽。魏、晉沿襲,全都依據漠代典制,雖然在時間上有所差別,但大多隔年舉行一次。至於繼承帝位的國君,參差不統一。應該有確定的制度。查晉明帝太寧三年舉行南郊祭祀,這年九月駕崩,成帝即位,第二年改年號就郊祭;簡文帝咸安二年舉行南郊祭祀,這年七月駕崩,孝武帝即位,第二年改年號也郊祭;宋元嘉三十年正月舉行南郊祭祀,這年二月駕崩,孝武帝繼承帝位,第二年改年號郊祭。這是晉、宋兩代明確的例證,勉強可依照。認為明年正月應當享祀南北二郊,恭敬地祭祀明堂,自此以後,仍舊隔年祭祀。 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都贊同王儉的意見。下詔說「可以」。 永明元年應當舉行南郊祭祀,可是立春在郊祭曰之後,世祖想更改郊祭期。尚書令王儉陳述:查考《禮記。郊特牲》說「郊祭是迎著冬至的來臨,隆重地報答天的恩賜,而以冬至日作為主體」。《易說》「三王的郊祭日期,一律用夏曆」。盧植說「夏曆是在冬至後,《傳》說驚蟄舉行郊祭,就是這個意思」。那麼就是圜丘祭祀與郊祭各自舉行,互不妨礙。鄭玄說「以寅月為正月,晝夜的劃分開始白晝變長」。王肅說「周於冬至曰在圜丘祭天,在正月又祭天祈求穀物豐收」。《祭法》稱「燔柴於太壇」,就是圜丘祭。《春秋傳》說「驚蟄郊祭」,則是祈求穀物豐收。謹查檢《禮記》《春秋傳》二書的文字,各有自己的意思,盧植、王肅二人的說法,就好像是符信相合。中朝減省圜丘、祈谷之禮併入南北郊祭,即是現在的郊祭禮,用意在於報答天的恩賜,兼有祈求穀物豐收的意義,既然不全是為了祈求農業豐收,何必非等到驚蟄。史官衹看到了《春秋傳》的意思,沒有懂得《禮記》的含意。另外查檢景平元年正月三辛丑舉行南郊祭祀,同月十一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舉行南郊祭祀,同月八日立春,這些都是近代明確的例證,並不以先郊祭後立春為嫌。如果有人認為正月初一這一時間有所不便,那麼晉成帝咸康元年正月初一加冕,初二親自主持南郊祭祀,加冕典禮重要,百官都要列席,雖然是在潔身清心的致齋之中,照樣舉行不會有疑慮。現在齋戒期內遇到初一,這就要遵照前面的例子。如果聖上之心恭敬有加,務求嚴格整潔,初天,可讓散官預設防備,凡是不參預致齋禮的,在止車門外另立幃帳作為官署,假如天色有異常,就排列在宮署之前,希望上天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允許,我認為沒有必要麻煩更換日期。聽從了這個意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提議:「郊祭與明堂祭祀,本來不應在同一天。漢東京《禮儀志》南郊祭禮完畢,依次祭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稱為五供。蔡邕所依據的也是如此。近代減省,所以郊祭與明堂祭祀同在一天。明年郊祭,應該有個定準。」 太學博士王佑建議:「明年正月的第一個辛,應當祭祀南郊,第二個辛曰,舉行明堂祭祀,第三個辛,饗祀北郊。」 兼博士劉蔓建議:「漢元鼎五年,在辛巳舉行祭禮,此後郊祭的期,沒有一點不同。元封元年四月癸卯,登泰山封憚,連帶祭祀明堂。元封五年甲子,用高祖配祀上天。漢王朝的郊祭,不全是在國都舉行,所以祭祀的月份,因事而不同。後漠永干以後,明堂建於國都南郊,而郊祭在第一個丁,因此供奉三祀,得以都在正月。雖然郊祭有確定的日期,明堂卻還沒有一定的時曰。為什麼呢?郊祭在丁曰,社神祭祀在甲,有定說就會遵從,如果經禮沒有文字記載,就難以臆造,因此一定要算出吉,不在寅丑日祭祀。而且禮規定的祭獻,沒有共同享用的,衹有漠代把朝拜太陽與報答上天恩賜合在一起。如果依照《漢書》的五供,就應當先祭北郊,然後祭明堂。這就成了地在天之前享用奉獻,是不可以的.」兼人常丞蔡仲熊建議:《鄭志》說「正月第一個辛日,在南郊祭祀後歷,回到明堂祭祀,用文王配祀」。所以塞伐創建明堂,郊祭回來後就祭,這是採用《鄭志》的說法。這大概是作《鄭志》的人的錯誤,不是鄭玄的本意。鄭玄的話是說「不清楚周代明堂在哪月祭祀,《月令》中是在季秋」。查鄭玄注釋《月令》季秋大饗帝說「大饗,全面祭祀五帝」。又說「在明堂的大饗,用文王、武王配祀」。當時是在秋天,離驚蟄還早。另外《周禮.大司樂》記載「凡是舉行大的祭祀活動,都在當地住宿」。查檢在當地住宿的意思,是因為日出舉行祭祀的緣故;如果天黑之後舉行祭祀,就無須預先在當地住宿。如果是日出舉行祭祀,怎麼會要等到郊祭回來。束京《禮儀志》中沒有記載祭祀的時間日期,可是《鄭志》說「郊祭天帝供奉犧牲的夜晚,夜漏沒有流到八刻進獻熟品;祭祀明堂供奉犧牲的夜晚,夜漏沒有流到七刻進獻熟品」。查考明堂祭祀在郊祭的前一刻,可是進獻奏樂。要等到郊祭回來。魏高堂隆上表建議「九日祭南郊,十曰祭北郊,十一日祭明堂,十二日祭宗廟」。查考高堂隆這話,是仔細研究時序而確定的制度,因此《周禮》、兩漢及魏,都不在同一天。《禮記》在辛日郊祭,《尚書》在丁曰祭祀,辛日丁曰都合適,應該臨時謹慎選擇。 太尉從事中郎顧憲之建議:「《春秋傳》在正月第一個辛日郊祭,《禮記》也說在辛日郊祭,惟獨《尚書》說丁巳日郊祭供獻犧牲。先儒認為早於甲曰三天的辛,晚於甲日三天的丁曰,是可以迎接供奉天神的日子。後漢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在明堂宗奉祭祀光武皇帝。辛日既然是常規的郊祭之曰,郊祭又在明堂祭祀之前,不容許不郊祭而祭祀明堂,理應是郊祭明堂祭祀都舉行。」 司徒西合祭酒梁王建議:「《孝經》鄭玄注說『上帝也就是天的別名』。根據鄭玄的意思,帝和天說起來沒有什麼區別。近代同時祭祀,也是很有根據的。毯左扣元年正月丁未,郊祭時用武皇壺配祀天,在明堂宗奉祭祀文皇帝來配祀上帝,這就是遵照從前的規則行事了。」 驍騎將軍江淹建議:「郊祭上天,明堂祭祀五帝,不是說一天兩次祭祀就玷污了神靈,無須改正。」 尚書陸澄建議:前人遺留的文字事實,存在於舊的書籍之中,郊祭宗祀地點相近,論情勢可同在一天。不能同在一天,說明意義必定不同。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祭時用高皇帝配祀天,二十二日丁亥,在明堂宗祀孝文帝配祀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在明堂宗祀五帝,用光武皇帝配祀。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燒柴祭祀,第二天,在明堂祠祀五帝。柴祭山祠祀地,還不在同一天,郊祭與明堂祭祀應當不在同一天,例證就更明確了。陳忠《奏事》說『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祭南郊,十四日祭北郊,十五日祭明堂,十六日祭宗廟,十七日祭世祖廟』。仲遠的五祀,紹統的五供,和陳忠的這項奏議,都相符合。高堂隆上表,南、北郊祭及明堂祭祀、宗廟祭祀各在一天,摯虞《新禮》建議明堂與南郊祭壇相隔三處壇場,是里祭天饗祀帝同在一天的例證。另外上帝不是天,過去的人說得已經很詳細。現在祭明堂採用的日期,應當依照古制在北郊祭祀之後。漢代衹有南郊祭祀配備大駕,自北郊祭祀以下,皇上車駕省去十分之二,現在祠祀明堂,不應配備大駕。 尚書令王儉建議:西漢郊祭明堂祭祀各在不同的日期,東漢也不在同一天,魏、晉沿襲舊制,沒有分辨異同,宋代設立明堂,衹是依據從郊祭到明堂祭祀的意思,沒有通曉祭祀天地的宗旨.為什麼呢?郊祭壇祭天,始自清晨,回到明堂祭祀,便在太陽偏西,雖然奉祀有所根據,然而煩瑣簡慢的很,不在同一天祭祀的建議,在情理上更有說服力。《春秋感稍符》說「王以天為父,以地為母」。這樣北郊祭祀應在明堂祭祀前。漢、魏時北郊祭祀,也都是皇帝親自主持,晉泰寧年間有詔書,但未來得及遵行。咸和八年,北郊祭壇才得以營建,太常顧和執意由皇帝親自祭祀。康皇年間,已經遵照採納。宋代沿襲,沒有來得及改革。現在應該皇上親自祭祀地,明年正月第一個辛祭祀皇天,第二個辛曰祭祀后土,最後一個辛祭祀明堂。皇上都是親自主持。車騎服用的儀制,一律遵照選制。南郊用大駕、北郊明堂降為法駕。袞衣冠冕等禮服,各祭祀都用。詔令說「可以」。建逮二年,通直散騎常侍座曇隆啟奏說:我看見南郊祭壇場地周圍,永明年間建造了瓦房,式樣宏偉壯麗。查考經史,無所依據。翻檢《周禮》。祭天在圜丘,取其就高之義,在南郊建祭壇,是就著陽位。所以要高大寬敞,貴在昭顯上天光明,四周流通氣物。自秦、漢以來,雖然郊祭多有不同,但祭壇場地中間,並沒有另外建宮室。其中用意何在呢?治理國家是質樸虔誠尊奉上天.不樹立抬高自己,處事要兼通曠達,務求開明長遠。宋元嘉年間南郊祭祀,到時臨時設置小的幃帳作為退下來休息的地方,泰始年間稍加修繕擴大,永明初年越加高大壯麗,前些年工匠終於建起了瓦屋。前代的帝王,哪會在祭祀上天時昧心興建土木,之所以不做,是含有很深的情意。《記》說 「掃地祭祀,在於它的質樸;祭器用陶器匏,是天地的本性」。所以「最高的恭敬沒有任何修飾」,「以樸素為貴」。我私下認為郊祭應當初步停建土木,不需要高大,以明確謙恭肅敬為宗旨。或許上可以得到上天神靈的准允,下可以滿足眾人的期望。下詔說「交付外官詳議」。國子助教徐景嵩建議:「我翻檢《三禮》,天地祠祀,南北郊祭,衹是明確祭祀選取的犧牲,祭器所用的陶器匏,沒有記載國君休息之處的儀制。現在幃帳與瓦房的結構雖然不同,但都不是千年的成例,應力求沿襲。」太學博士賀踢建議:「《周禮》『王祭上帝,擺放氈案,設置皇邸,。國家有變故而舉行祭祀,也叫旅祭。氈案,是在幃帳中用氈作床,沒聽說在郊祭壇場設置宮室。」兼左丞王撞建議,掃地郊祭上天,認為郊祭壇場沒有建築房屋。都與曇隆意見相同。 驍騎將軍虞炎的建議,認為「所施予的誠樸,衹是在一個祭壇,漢代的郊祭,是在甘泉享祀帝,天子從竹宮望拜,休息的殿堂離壇場既然很遠,郊祭典禮完畢,旋即駕臨此處。瓦房與幃帳,無所謂簡慢」。祠部郎李揭建議:「《周禮》載『凡是祭祀都要張開旅祭帳幕,陳設屍次』。有屍次就要有幃帳。仲師說『屍次,是祭祀的屍所居住的更衣幃帳,。凡是有關祭祀的文字,既然不衹是在郊祭方面,設立屍次的言論,理應與宗廟相關。古代就撐開帳幕,現在非要省去房屋。宗廟的旅祭帳幕,既然可以改為房屋;郊祭的氈案,為什麼不能轉變成房檐屋脊?」曇隆的建議沒能實行。 建武二年天旱,主管官吏建議雩祭依照明堂禮制。祠部郎何佟之建議說:《周禮.司巫》說「如果國家大旱,就率領巫師歌舞求雨」。鄭玄說「雩,是天早時的祭祀。天子對上帝,諸侯以下對上公的神靈」。另外《女巫》說「乾旱就歌舞求雨」。鄭玄說「讓女巫在乾旱時的祭禮上跳舞,是崇拜女陰」。鄭眾說「用女巫求雨」。《禮記。月令》說「命令主管官吏為百姓向山川百源祈求祭祀,於是大肆雩祭天帝,用盛大的樂舞。於是命令各地雩祭諸侯、卿、士中有益於百姓者的神靈,祈求穀物豐收」。鄭玄說 「陽氣興盛就會長期乾旱。山川百源,是能夠產生雲雨的地方。眾多水流產生的地方是百源,一定要先祭祀最根本的。雩,是感嘆求雨的祭祀。雩祭上帝,說是在南郊祭壇的旁邊,祭祀五精之帝,用先帝配祀。從靴鞟到祝敔類樂器是演奏盛大的音樂祭祀,其他的雩祭衹用歌舞。諸侯、卿、士,古代的上公以下,指的是勾龍、后稷之類。《春秋傳》說龍出現時舉行雩祭,最正式的雩祭應當在四月」。王肅說「大雩,是求雨的祭祀。《春秋傳》說龍出現時舉行雩祭,指的是四月。如果五月六月大旱,也用雩祭,《禮》是在五月裹寫明雩祭的意思」。晉永和年間,中丞啟奏,雩祭禮制足在國都南郊建壇,祈求上帝諸侯神靈,用八列六十四個童子跳舞,歌唱《雲漢》詩,都是在孟夏。得到雨水,用太牢回報。當時博士建議,說原來有祭壇,漢、魏卻另加探討。《月令》說「命令主管官吏祈求祭祀山川百源,就是大雩」。又說「於是命令各地雩祭諸侯、卿、士的神靈」。那麼大雩所祭祀的,衹應當是五精之帝罷了。勾芒等五位神靈,既然是五帝的助手,依據鄭玄的說法,應當在庭中配祀。鄭玄說「雩祭壇在南郊祭壇的旁邊」,而沒分辨東西。據查有關地的法則是崇尚右,雩祭壇較郊祭壇地位要低,理應在左邊。應當在郊祭壇的東面,壇場的外邊建築雩祭壇。既然是祭祀五帝,那麼雩祭壇的形狀應當是圓的。查考雩祭壇的高度廣度,《禮記》、《春秋傳》沒有明文,依據《覲禮》設置上下四方神明祭祀,築祭壇高四尺,使用珪璋等六種玉器,禮拜天地四方神明,帝王率領諸侯親自禮拜,為的是教人崇敬至尊。雩祭五帝,大體上可以仿照。就是說現在修築祭壇應當高四尺,其廣度應以四圈為限,直徑四丈,周長十二丈,分四層。陳列五帝的神主,各依照其方位,就像在明堂的禮儀。皇查用世擔在明堂配祀五帝,現在也應當在雩祭壇配祀。古代初春時舉行郊祭祈求穀物長勢旺盛,初夏時舉行雩祭祈求雨水好,兩種祭祀雖然不同,可目的是一樣的。禮制中衹有冬至曰回報上天,起初沒有得到雨水後酬謝帝。現在雖然缺少冬至目的祭祀,然而南郊祭祀兼有祈求報答的禮儀,按理不容許另外有酬謝報答之類活動。禮祀郊祭天帝。所崇尚的是節省費用,周祭祀靈威仰像后稷一樣,各用一頭牲畜,現在祭祀五帝、世祖,也應當各用一頭牛犢,此外完全依照南郊祭祀的禮儀。逮皇童時喪期未完,自然可以不演奏盛大的音樂。至於天旱時歌舞雩祭,大概是表達感嘆之意,既然不是存心歡樂,這就不算是涉嫌。其他如祝史宣讀祭辭,衹是祈求上天神靈恩澤罷了。禮制中雩祭歌舞是不能缺少的,現在的女巫,都不練習歌舞,臨時演練,恐怕無法儘快熟悉。依照晉朝的意見,使用童子,或許是一種適當的選擇。司馬彪《禮儀志》說雩祭穿黑衣,大概是崇尚陰的意思。現在祭服都是黑色,差不多沒有什麼改變。祭祀中歌唱的詩,以及各種供品,就讓主持者搜求置辦。皇上聽從了這個意見。 隆昌元年,主管官吏上奏,眾人商議明堂祭祀,都主張用世祖配祀。國子助教謝曇濟建議:「依照《祭法》郊祭和祖宗祭祀,都是莊嚴的祭祀。鄭玄注的意思,也是根據二者共享奉祀。應當用祖和宗兩人配祀,讓文、武雙雙受祀。」助教徐景嵩、光祿大夫王逡之認為應當用世宗文皇帝配祀。祠部郎何佟之建議:「周代的文王、武王還推讓后稷配祀上天,認為文皇帝應當推讓世祖配祀帝。雖然是讓尊祖去配祀了,但對聖上父親也是個榮耀。」左僕射王晏的建議,認為「如果採用鄭玄的祖宗是通稱,那麼生前建立功德,死後留下尊稱,歷代配祀帝的,何止兩位?現在祖宗配祀上帝,應准許用世祖,如果百代不改,明堂豈不變成了文廟!」下韶說「可以」。到永元二年,何佟之又建議說:根據《祭法》「有虞氏諦祭黃帝郊祭學,以顓頊為祖,以堯為宗」。「周人檣祀學而郊祭稷,以文王為祖,以武王為宗」。鄭玄說 「碲、郊、祖宗,是說祭祀時配祀。這柿是指在圜丘祭祀吳天。在南郊祭祀上帝叫郊,在明堂祭祀五帝五神叫祖宗」。「郊祭是祭一個上帝,而明堂祭祀五帝,德行小者配少的,德行大者配多的」。王肅說「有祖宗之名的廟不毀棄」。如果真像王肅說的,殷商有三祖三宗,都不應該毀棄,為什麼衹稱盪、契況且帝王的後人還在,舜會寧願為堯、題垣立廟,可世間相沿祭祀他們了嗎?連主查用直擔配祀叄歧,到漢武帝設立明堂,又用高祖配祀,一個人兼做兩處配祀,有違於聖典。自漢明帝以來,沒有再造樣做。所以明堂沒有兼做配祀的。我私下認為先帝應將二帝列為祖宗,為高宗建新廟,與世回一起作為一般配祀,以此申明聖主尊父之義。先帝相對於逮皇童,論倫常次第是弟弟,論道義尊卑是臣下,設配祀的位置,應該在世擔下面,二人並列,都面朝西。 國子博士王搞建議:「《孝經》『周公郊祭用后稷配祀天,在明堂宗祭文王配祀上帝』。沒說武王。另外《周頌》『《思文》,是用后稷配祀天,。『《我將》,是在明堂祭祀文王』。有關武王的內容,祇有《執競》說『祭祀武王』。由此周代宗廟祭祀武王詩,更知道明堂沒有武王配祀。」何佟之又建議:《孝經》記的是周公攝政時的禮儀,《祭法》記的是成王歸位後所實行的禮儀。所以《孝經》以文王為宗,《祭法》以文王為祖。另外孝順沒有比用尊敬的父親配祀天更大的了,這說的就是周公自己,查考此中旨意,難道能相對於成王說嗎?如果《孝經》所說的,的確是成王所實行的,那就是尊敬祖,怎能說尊敬的父親呢?而且《思文》是周公用后稷配祀天的樂歌,《我將》是文王配祀明堂的樂歌。如果按照王搞的說法,那麼這 二篇,都應該在成王歸位之後。請問周公祭祀后稷、文王,用什麼樂歌?另外《國語》說「周人諦祭學郊祭后稷,把文王作為祖,把婁工作為宗」。童周說「因公時,把塞工作為宗,其後改為把文王作為祖,把武王作為宗」。查考文王是因為文治而被奉為祖,逮王因為武功而被奉為宗,想表明文王也有大德,武王也有大功,所以鄭玄注釋《祭法》說「祖、宗說起來是相通的」。因此《詩經》說「吳天已有旨命,二後承受它」。注說「二後,是文王、武王」。而且明堂的配祀,有單個的也有一起的。所以鄭玄說「四季在國都郊外迎候上天之氣,祭祀一帝,回到明堂,順便祭祀一帝,則是用文王配祀」。表明一位賓客不容有兩位主人。「在明堂享祀五帝,一般就用文王、武王配祀」。「泛」的意思,是指沒有具體對象。既然禮儀盛大,所以祖、宗都配祀。 眾人商量以何佟之的意見為準。下韶說「可以」。 太祖做齊王,依據舊制設立五座宗廟。即位之後,設立七座宗廟。廣陵府君、太中府君、淮陰府君、即丘府君、太常府君、宣皇帝、昭皇后共是七廟。建元二年,太祖親自祭祀太廟六房,遵照禮儀,叩拜完畢,接著到昭後廟室前,根據禮數應當倚門而立,皇上內心猶疑,想讓廟裹的執事去做,又想讓諸王代替祝令在昭後廟室前執爵主持。向彭城丞劉織問這事。劃職回答說:「如果都不到昭後的神座前,我認為太薄情。廟裹的執事就是代替皇上執爵祭奠,可祝令地位卑下,恐怕諸王不會願意代替他們。舊的廟祭儀式中諸王可以兼任三公親自主持,我認為這樣比較合適。」皇上聽從了。 等到太子穆妃去世,哭祭完畢,拊祭於太廟陰室。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去世,哭祭完畢,拊祭於太廟陰室。太祖崩,毀掉廣陵府君神主。鬱林王即位,追尊文帝,又毀掉太中府君神主,停止祭祀淮陰府君。明帝即位,恢復原狀。等到明帝崩,咐祭於太廟,因為和世祖是兄弟,所以不區分世次. 史臣曰:先儒解釋宗廟的含義,根據高祖以下五代後親情斷絕,所以與自己有親情的祖廟有四輩。周代把后稷作為始祖,文王、武王作為遠祖,所以說周王立七個廟。夏禹沒有始祖,商湯不把契作為先祖,夏立五廟殷立六廟,其數字與此相符。漢代設立宗廟,違背經典古制。匡衡、責魚、墓邕等人,空有遷移毀棄的議論,長達四百年,竟然沒有完善的制度。魏代初年,宗親之廟衹有四代,吳國、蜀國的宗廟祭祀,失禮的地方已經很多。晉採用王肅的意見,把文帝、景帝作為一代,向上到征西,實際是六個廟。查考其用意,不區分兄弟長幼,應當是為君主立廟,所以同輩可以在七廟相容。等到楊元後崩,征西的廟沒有毀掉,就知道沒把楊元後列入世次。宗廟有七座廟室,可神主之數滿八個。江左賀循提議以後,弟弟不繼承哥哥的帝位,所以宗廟的世次必定限制在七輩,神主則沒有一定的數字。宋代中央最初設立五廟,把臧後列入宗廟。依據禮義要求,宗親的廟也就是四個。在禮義上反而與鄭玄的意思相合,不是說按照王肅的意見。白此以後,就沿襲舊的制度。夫妻是半道結合,不是在宗族中世代延續的,好比是對下祭祀夭折的嫡子,與宗廟的數量無關,如果都到祖廟,禮義上沒法解釋。如果照伊尹的話,一定要到七代,那么兒子為昭孫子為穆,不列入婦人。如果依鄭玄的說法,宗廟有親人的稱謂,妻的意思是齊,豈能說是胡亂的祭祀。況且照閎宮的品德,周代七廟沒有列入並不就是定數,楊元後享祀,晉代成為八廟也沒什麼損害。現在說的七廟,實際祇有六代神主享祀,致使承受天命的國君,造福後世的制度不能完善。如果說太祖沒有列入,那昭穆的數字如何維繼,因此禮官應該謹慎。 末泰豫元年,明帝去世,博士周洽建議:「暫行制度:居喪期間,帝王不親自主持四季的祭祀。」建元四年,尚書令王儉根據晉中朝《諒閻議》陳述說:暫行法典實行之後,喪禮就被取代了,事情興於漢代,可是起源很早。殷商王室居喪,沒有喪服之名,周王除去喪服,衹要舉行宴飲娛樂就會被譏笑。《春秋》的禮義,繼位的國君過年後即位,預告就要朝見天子聘問進獻,《左傳》說「凡是國君即位,卿要出訪各國,重申舊的友好關係」。又說 「諸侯即位,小國要前來訪問,繼續結好示信,謀劃事情彌補缺漏,這是禮重要的內容」。至於居喪期間謀劃婚事,三年喪期未完就舉行諦祭,齊歸居喪期間仍舊打獵,杞公居喪不終止奏樂,都導致譏諷批評,應作為明鏡引以為戒。從這些記載來說,朝見、聘問、祭祀等典禮,哭完了之後就要準備舉行,婚姻、諦祭、打獵、奏樂等事情,三年之後再舉辦,通暢堵塞,興盛廢弛,各有緣由。又據《大戴禮記》及《孔子家語》都稱武王去世,成王繼位,第二年六月安葬之後,周公為成王加冕而且朝拜祖宗,會見諸侯,命令祝雍創作頌詞。襄王十五年十一月「晉侯周去世」,十六年正月「安葬晉悼公」.平公即位之後,「更換喪服儆戒百官,祭於曲沃」。《禮記.曾子問》「孔子說,天子去世,國君去世,就要祝告移取各廟的神主藏到祖廟中,這是禮。終止哭泣事情完畢後,各位神主仍遷回自己的廟」。《春秋左氏傳)「凡是國君哭泣完畢就要拊祭祖廟,拊祭祖廟之後要特別對其神主祭祀,在祖廟中蒸祭、嘗祭、棉祭」。先儒說「特別向其神主祭祀,是指在廟寢中單獨用喪禮奉祀新去世的國君神主,不同於吉禮。在祖廟內蒸祭、嘗祭、稀祭,是終止哭泣事情完畢,各廟的神主,各遷回自己的廟中。而一年四季的祭祀,就都是吉禮。三年喪期完畢,在祖廟中舉行吉禮的碲祭,升入諸位神主之列,確定新的神主之位」。凡是這些意見,都寫在經典誥命,史冊中很清楚,所以晉、宋沿襲,都遵照從前的制度,終止哭泣,因身負國家重任除去喪服,親自主持祭奠,一切按照禮義,內心和洽。及至泰豫元年,禮官提議,皇上不應親自主持祭奠,就引用了「居喪三年的制度從天子以下都是通行的」。又依據《王制》聲稱「三年喪期內不祭祀,衹有祭祀天地社稷,可以破例舉行」。豈不知所謂從天子以下通行,本來就存有至情,安葬之後脫掉喪服,因為事情要權宜處理,放棄喪服穿上皇袍,奉祀盡孝應加以申明,「越紼」的意旨,是指事情在未安葬前施行,哭泣終止之後,還有什麼「紼」可越?再依照范宣問難杜預,譙周論士人祭禮的意見,都不再是明確的根據。晉武帝服喪,每每存有平息悲哀的想法,不完全依照服喪禮制,至於一年四季的祭祀,大都以哀痛不能承受為由,沒有馬上改變舊的制度。南遷江左以來,通儒碩學經歷得多了,但都謹守舊制不加改革,禮義豈不是空有其名。再就心情來說,公卿大夫,要親臨官署處理政事,新年伊始,要會見各國使節,雖然樂器停止演奏,可是懸掛樂器的木架仍充斥庭院,用情比恆久的悲哀要深,可是行跡被凡俗的禮制所貶抑,怎能說他們的內心能平靜,是為了國家的緣故。宗廟祭祀,首先是孝敬,怎能容許其他祭事都籌備舉行,惟獨這一典禮廢棄呢?就是必須要廢棄祭祀,那應該三年一直空缺,然後恢復舊制,可是主管官吏整頓禮制,進退不一,更加違背典制初衷。我認為應該依舊山皇上親自奉祀。皇上聽從了這個意見。 永明九年正月,詔令太廟四季的祭祀,進獻宣帝面起餅、鴨腔,孝皇后筍、鴨蛋、脯醬、炙白肉,高皇帝肉膾、菹羹,昭皇后茗、柵、炙魚,都是他們喜歡吃的。起先是世祖蘿見太祖說:「宋代的各位帝王曾在太廟裹向我要吃的,可另為我建祠廟。」皇上於是敕令豫章王妃庾氏四季定時回青溪宮舊宅,宅內合為一堂,供奉二帝二後,犧牲服制,採用家人的禮儀。 史臣曰:漢代的宗廟,分布在郡國,有所求才祭祀已經褻瀆了神靈,依據情分又疏遠了。雙層房檐的祠堂陵寢,不可建在一起,所以先儒抗議,認為這是遷移毀棄。光武帝承繼漢王朝,南蛆晝以上四代,另外在壹陸祠祀。建武三年幸臨疊醫園廟就是證明。張沖《南都賦》說「宗廟肅穆幽靜」。從明帝到章帝、和帝,每次幸臨章陵,就到舊宅祭祀。建安末年,曹魏設立宗廟,都在翅都。魏文帝姜翅二年,這屋宗廟沒有建成,親自在建始殿祭祀鴦童,採用家人的禮儀。世祖生髮漢明帝一樣的夢,開始在舊的宮殿祭祀,既表明了孝敬奉祀,在禮義上也與從前的制度相合,也是一時的盛事。 丞塱六年,太常丞坷迺之建議:「現在祭祀有生魚一條,乾魚五條。《少牢顱食禮》說『主祭者獻上魚、臘、膚,用十五條鮒魚』。上邊既然說『臘,,下邊必然是『鮮』。其數宇應該相同。稱『膚,足以知道鱗皮沒有毀壞。《禮記》說『用干負祭祀叫商祭,用鮮魚祭祀叫艇祭,。鄭玄注『商,量;艇,直,。查考『商』的意思是裁割,『艇』的意思表現在完整。賀循《祭義》還是用魚十五條。現在鮮的就減省了,乾的全部用。我認為應該干、鮮各兩條幹的稍微切斷頭尾,表示保存古義。」國子助教粟惠度建議:「《禮記》稱崇尚玄酒加工腥魚。玄酒不能多,鮮魚照理應節省。乾魚五條,是因為其加入了人工,可以效法五味,象徵五種等級的酒。現在要干、鮮魚各兩條,禮義上沒有依據。」何謹之的建議未能施行。 永明十年,韶令已故太宰褚淵、已故太尉王儉、已故司空柳世隆、驃騎大將軍王敬則、鎮束大將軍陳顯達、已故鎮束將軍李安民六人,配祀太祖廟庭。祠部郎何謹之建議「功臣配祀,宋代屢次實行,查檢其中遣事,題名列位,都寫明封蹭的官爵、謐號及名字,文中不稱神主,衹是設一個板。《白虎通》說『祭祀有神主,孝子用它系住自己的心』。據此而言,升入廟堂配祀,不容許有神主。宋時板的尺度,已不復存在。現在所製作的,大小厚薄像尚書召板,是為了符合其本意」。主管官吏召集的太廟舊人也說見到的宋優功臣配祀座位板,與尚書召板相似,事情見於《儀注》。 永明十一年,右僕射王晏、吏部尚書徐孝題、侍中坦胤陳述:「已故太子拊祭太廟,既然從前沒有標準。查檢宋元後舊例,太尉行禮,太子與太尉一起跪拜。臣等商議,擬依照從前的制度。太常主持太廟神位,太尉主持拊祭禮,太孫跪拜,都與他一起,正式典禮完畢之後,在陰室的祭祀,太孫應該親自進奠。」皇上下詔說「可以」。 建武二年,主管官吏上奏景懿後遷入新廟的車服儀制。祠部郎何佟之建議說:《周禮》中王的六等服裝,大裘等級最高,袞冕其次。五等車,玉輅等級最高,金輅其次。皇后的六等服裝,樺衣等級最高,褕翟其次。首飾有三等,副等級最高,編其次。五等車,重翟等級最高,厭翟其次。上公沒有大裘、玉輅,可上公夫人有副以及諱衣,因此《祭統》說「夫人穿戴副及諱衣站在束房」。另外鄭玄說「皇后有六等服裝,衹是上公夫人也有諱衣」。《詩經》說「乘坐翟弗上朝」。鄭玄認為翟蕘即厭翟,是侯伯夫人入廟乘坐的。現在上公夫人的副及褲衣既然與皇后相同,那麼乘坐的重翟或許沒有不同。況且景皇懿後在禮儀上處九等官爵中最高之位。而且晉朝太妃服飾的禮制,和太后相同,宋代皇太妃衹是沒有五牛旗這點是不同的,她們的外侍官有侍中、散騎常侍、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各二人,分別跟隨在前部後部,與王相同;內官有女尚書、女長御各二人,儀仗與太后相同。另外魏朝的晉王,晉朝的宋王,都設置百官,仿效天子朝廷。至於晉文王去世還稱薨,太上皇稱崩,那是禮儀超出了王。所以前面商議景皇后完全依照近代皇太妃的儀制,那麼侍衛隨從車駕都不能不同,皇后乘坐重翟,也是無可置疑的。查檢齊初神主遷廟,宣皇神主乘坐金轄,皇帝親自奉祀,也乘坐金格,先去舉行完典禮,仍舊陪從神主到新廟,現在應當依照。採納了這個建議。 丞台元年,主管官吏商議是否應到宗廟參拜祖先。尚書令徐孝嗣建議:「繼承帝位的君主即位,都沒有到宗廟參拜祖先的記載,宗族繁衍繼承祖業,才有虔誠地謁見宗廟祖廟之禮。」左丞蕭琛建議:我聽說恭敬地拜謁自己的祖先,這一禮義明白地寫在《商書》中,朝拜武宮,事情光大於晉朝史冊。哪有登臨尊崇的帝位,承受天命繼承王業,卻不虔誠覲見祖宗,來到太廟。《毛詩.周頌》篇說「《烈文》,是成王即位管理國家,諸侯協同祭祖」。鄭玄注說 「新王即位,一定要用朝拜享祀之禮祭祀祖宗,秉告繼承帝位」。另外一篇說「《閔予小子》,是繼位國君朝拜宗廟」。鄭玄注說「繼位國君是指成王。除去為武王服的喪服,將要開始即位管理國家,朝拜宗廟」。如此看來隆盛周代法典,嚴明綱紀,身為嫡子居於帝位,沒有比得上成王的。另外兩漠由太子繼承帝位者,西京七位,束都四位,其中昭、成、哀、和、從五帝,都拜謁宗廟,有關內容載於漢代史書,其他惠、景、武、元、明、章六帝,前代史書沒有記載他們拜謁宗廟的事,或許是史書偶爾有闕文,道理上沒有其他解釋。議論者說皇上早在束宮做太子時,已經向祖先表示了敬意,終止哭泣之後,當即親自主持正常的祭祀,造就是在宗廟拜見祖先了,所以沒有另外拜謁的禮制。我認為不是這樣。作為太子在束宮時,也隨從參加郊祭,如果說以前的虔誠可以代替後來的恭敬,新朝代創始,就無須再有配祀上天的祭禮了。如果認為親自主持正常祭祀後,再到宗廟拜見是重複,可是從漠到置,庶子繼位,都到宗廟拜謁,既然同是有了祭禮,為何衹有庶子繼位舉行繁雜的禮儀?而且晉成帝咸和元年改年號後,拜謁宗廟,咸康元年加冕,又重新拜謁。時間上沒有換君主,還不懷疑兩禮重複,何況地位上隔為君臣,卻衹用一次拜謁追祭禮敬。應當繼承遙遠的周、漢的盛大儀範,黜棄近代置、塞的乖異禮儀,朝拜一次宗廟表現的誠信,會迅速傳遍萬國。奏議被許可。 永明元年十二月,主管官吏上奏:「本月三,臘祭太社稷。一日日月相會,在齋戒期內發生了食,不知道對社祭有沒有妨礙?官署沒有先例依照。」尚書令王儉建議:「《禮記.曾子問》『天子舉行嘗諦郊社等五禮範圍的祭祀,籃簋等祭器已經擺好』,衹有遇到天子或皇后的喪事才廢止。到正當祭祀的那天,發生火災以及Et食就停止。查考擊鼓獻祭,由來久遠,可是籃簋等祭器剛擺好,沒有問到。據此來說,齋戒第一天,趕上輕微的日食,就不應當廢止祭祀。另外初平四年,士孫瑞建議因食廢止冠禮而不廢止郊祭,朝廷的議論採納了這一建議。王把天地作為父母,郊祭社祭沒有不同,造就是先例,我認為不應廢止。」下詔說「可以」。 丞塱十一年,兼祠部郎包工駐建議:據《禮記.郊特牲》「社祭祭土而以陰氣為主,國君面向南立在社壇北牆下,其意是對著陰面」。鄭玄說「答好比是相對」。「北墉,是社祠內的北牆」。王肅說:「陰氣向北,所以國君面向南與之相對。答之就是與之相對的意思。」由此可知古代祭社,面向北設置神位,齋官面向南,是很清楚的。近代沿襲,帝社朝南,太社及稷壇都朝東,齋官的位置在帝社壇北,面向西,在神位背後行禮。又稱稷為稷社,非常違背禮的本意。卻不知在何時弄錯,追溯其中道理應當不久。我認為皇齊改變前朝文物制度,禮樂都應更新,中原的神靈,沒有比社神更尊貴的,如果仍舊沿襲前代的錯誤,恐怕有損盛大的典禮。認為二社,說起其字義是不同,若論其神靈則是相同的,神位都應朝北。稷神如果朝北,就變成了相互背離。稷是百穀的總神,不是陰氣之主,應依照先前朝束。齋官站在社壇東北,面向南站立,束是上位;各位執事面向西站立,南是上位。稷依據禮沒有異名,現在如果要尊崇,正可以命名為太稷,怎能說是稷社呢?臘祭太社日期臨近,可依照所奏請的事情處理,改定禮儀制度。 儀曹稱治禮學士的意見是:《郊特牲》又說「國君面向南,是與陽相對;大臣面向北,是與國君相對」。如果認為陽氣在南,那麼神位應朝北;陰氣在北,那麼神位應朝南。現在南北郊祭,一律限定朝南,皇帝持黑瓚站在台階東部面向西,由此知道祭壇與陰陽無關,設置神位又怎能拘限於南北。眾位神靈小的祭祀,大都限定面向南,供奉的時候,面向北行禮大概是想申明神靈的尊貴,表示追求陰幽的含義。魏秦靜讓另外營建社稷,說自漢代以來,相沿朝南。漢離周年代隔得不遠,鄗城荒廢的房基,商丘殘餘的樹,應還有遣存,迷失祭壇方位,沒到現在這樣,博學的儒者知識通達,不認為是錯誤。庾蔚之從前已有這種意見,後來徐爰、周景遠都有不同意見,仍舊沒有改變。 何佟之建議:提出的辯駁引述國君面向南與陽相對,臣下面向北與國君相對。敢問「答」的意思,是相對?還是相背?如果相背則在社神位面向南,國君也面向南,可以同提出的辯駁相符。《郊特牲》說「臣下面朝北與國君相對」。又成了國君與臣下相背。現在說國君朝南臣下朝北,如照前面解釋「答」的意思,那麼國君朝南就不能稱為「答」,《禮記》怎能說祭社時國君朝南「答」陰面呢?社神如果朝同一方向,那麼國君也應當面向西,為什麼在社祭時面向南?在效祭時面向西呢?我的解釋不是如此,《禮記》說,國君面向南與陽相對,這是表明朝廷集會的時候,昌盛的陽氣在南,所以國君面向南與之相對,猶如聖人面向南聽政,向著光明治理國家的意思,怎能是祈求祭祀天地的太陽呢?由此可知祭社時神位朝北,國君與之相對所以朝南;祭天時神位朝南,國君與之相對應當朝北。現在皇帝持黑瓚站在台階東面向西,這大概是進入祭場的另外一個位置,不是應接相對時的位置。據《禮記》說「社祭為的是神化地」。又說「社祭祭祀地而主陰氣」。又說「不聽從命令,在社壇處死」。孔安國說「社祭主陰氣,陰氣主肅殺」。《傳》說:「日食,在社祠擊鼓」。杜預說「是譴責各陰氣」。社祭執掌陰氣的強盛,所以朝北設置神位,以照其本意。其他的祭祀雖然也與土地祭祀同樣尊貴,可是不具這種意義,所以神位的朝向不同。不能看到其他的陰祀神位不朝北,便說社祭神位應當朝南。據《周禮》祭社時神位朝南,國君追求陰幽,應當面向北,可是《禮記》說國君面向南,這與相對陰氣的意思,追求陰幽的言論不違背嗎?魏臨時用漢的社壇,社壇、稷壇同在一處,共用一個門口,稷壇在社壇北面,都不是古制。後遷到皇宮南面,自當是遵照禮制。如果像秦靜說的這樣,就是顯示漠代的社祭失去了周代的法度,可以看到漠代的舊事。當時祭社神位朝南,不知出自什麼史籍。就是依照議論者提出的秦靜所說的祭社位置朝向仍依漢代舊的法度,漢代又是沿襲周代的成規,因而不用更改,那麼社稷三座祭壇,都應當朝南,現在為什麼改帝社朝南,泰社及稷都朝東呢? 治禮學士又向何佟之問難,總共往返了三次。到建武二年,主管官吏提出:「治禮學士沒有明確的根據。」何佟之的建議才實行。 建武二年,祠部郎何佟之上奏說:據《周禮.大宗伯》「用蒼璧祭天,黃琮祭地」.鄭玄又說「都有犧牲繒帛,各依照祭器的顏色」。此可知在圓丘祭天用黑牛犢,在方澤祭地用黃牲畜。《牧人》說「凡是陽祀都用臍牲畜,陰祀都用黝牲畜」。鄭玄說「醉,赤色;黝,黑色。陽祀,指南郊祭天以及宗廟祭祀。陰祀,指北效祭地以及社稷祭祀」。《祭法》說「在泰壇焚燒木柴,是祭天;在泰折挖坑掩埋祭品,是祭地。用赤色牛犢」。鄭玄說「祭地是陰祀,用黑色牲畜,與祭天一樣都用牛犢,所以連在一起說了」.由此可知這裡祭祀天地就是南北郊祭。現在南北郊祭都用玄色牲畜,另外明堂、宗廟、社稷祭祀都用赤色,輿從前的禮制不符。另外鄭玄說「在明堂祭祀五帝,勾芒等配祀」。自晉以後,把圜丘併入南郊,因此郊祭壇陳列五帝及勾芒等的神位。現在明堂祭祀五方之神,更是缺少五神的神位,北郊祭祀地祇,卻設置重黎的神位,乖舛不一,恐怕有損盛大的禮典。 前軍長史劉繪議論說:「《論語》說『牛犢是赤色而且長著整齊的角,即便不想用於祭祀,山川之神難道會捨棄它嗎,不知道山川之神應當是陰祀不?如果屬於陰祀,那就輿用黑色不符了。」 何佟之又發表議論:「《周禮》以祭天地為大祀,四望為次祀,祭山川為小祀。周人崇尚赤色,自四望以上用的牲畜,各依照其所處方位,因為這些祭祀很重大,應當遵從本色。祭山以下的祭祀,沒有記載牲畜的顏色,因為這些祭祀規模小,依照它們崇尚的顏色。這樣《論語》、《禮記》的兩種說法,怎麼不相符?」眾人商量認為合適。採納了這一意見。 永元元年,步兵校尉何佟之提議說:聽說凡是聖明帝王治理天下,沒有不尊奉天地,崇敬月的,所以冬至日在圓丘祭祀天,夏至在方澤祭祀地,春分祭,秋分日拜月,為的是教誨目姓事奉國君的道理,教化下尊敬上的道義.所以《禮》說「王一定要以天為父,以地為母,以為兄。以月為姊」。《周禮.典瑞》說「王腰插大圭,手持鎮圭,用五色絲繩繞五圈裝飾朝拜曰」。屋邈說「天子在春分曰祭,秋分曰拜月」。《覲禮》「天子出束門之外拜曰」。盧植「朝拜曰是在立春」。鄭玄說「端應當作冕,朝拜是春分的時候」。《禮記。朝事議》說「天子頭戴禮帽,手持的鎮圭,有一尺二寸,率領諸侯到柬郊朝拜,為的是教導國民尊奉天尊」。所以鄭玄知道在這裹端是作冕。《禮記.保傅》說「三代的禮制,天子春天早晨祭,秋天傍晚拜月,為的是表明有所尊敬」。而沒有說明所用的確切時辰。馬融、翅玄說是用春分、秋分,盧植說是用立春。我認為日是太陽的精靈,月是太陰的精靈。春分時陽氣剛在上升,秋分時陰氣正向上長。天地是至尊,要在節氣開始時祭祀,所以在冬至、夏至祭祀;曰月在禮儀等級上次於天地,所以在春分、秋分朝拜。有一定的道理和根據,這樣馬融、鄭玄的話就符合其本意。漢代是清晨祭,傍晚拜月。魏文帝下詔說「《覲禮》中天子在東門外朝拜,返回後祭祀上下四方神明。《朝事議》說天子頭戴禮帽,手持鎮圭,率領諸侯到束郊朝拜日。由此而言,大概在諸侯朝覲時,天子祭祀上下四方神明,因而率領諸侯朝拜曰。漢改變了周的法度,各地王公不再進京朝覲,所以不再到東郊朝拜日,這是符合禮的變化。然而早晚常在宮殿下向東朝拜曰,其禮儀太煩瑣。現在採用周代春分祭的禮儀,減除漢代每朝拜的儀式,又沒有諸侯朝覲的事,不去束郊祭祀,現在正殿就是舉行朝會儀式的場所,宜每每在春分之於正殿祭曰。至於祭月,其文不明。這事大家還沒有商議提出意見」。魏秘書監薛循請求發表意見說「過去朝拜在春分,祭拜月在秋分。根據《周禮》朝拜沒有固定的期,鄭玄說要用春分、秋分,所以就施行了。秋分的傍晚,月多潛藏在東方天際,卻向西方祭拜,背離實際太遠了。我認為朝拜應該在仲春的朔日,祭拜月應該在仲秋的朔」。淳于睿反駁他,引用《禮記》的話「在東方祭曰,在西方祭月,端正它們的位置」。《周禮》中在秋分閂拜月,一直在歷代實行。向西拜月,雖然似乎背離實際情況,但也好比月掛中天卻在坑穴祭祀,不再說是背離月亮。據《禮器》記載「劃分早晚必須依照月的運行」。鄭玄說「出東方,月出西方」。又記載「大明生在東方,月生在西方,這是陰陽的區別,夫婦的分位」。鄭玄說「大明,就是曰」.由此可知朝拜向東,祭拜月向西,這大概是各依據自己的方位所在。好比天子東西巡遊,可是朝廷的百官以及被授予宮職的人,還是向北朝拜,怎麼能因為背離實際就懷疑呢?我認為魏代所實行的制度,非常符合禮義增刪的本意。晉代初年毀棄圓丘方澤,停止了冬至夏至祭祀天地的禮儀,春分秋分朝拜曰月的儀式,也被替代失去了本意。江左南朝草創,舊的典章制度大多未能健全,宋代沿襲前朝,沒能恢復古制。我們皇齊承受天命統治天下,禮典教化都要更新,我認為應該讓盛大的禮典在昌盛的時代施行,春分曰在宮殿庭院的西部,面向東朝拜,秋分日在宮殿庭院的東部,面向西祭拜月,這就是所謂必須依照曰月的運行端正方位的意思。使各地前來觀摩教化的人,沒有不高興而且讚美的。天子祭天的禮服不裝飾旒藻,大概是依據上天極端質樸的本質,朝拜日不能像祭祀吳天一樣用質樸的禮儀,所以戴玄色禮帽裝飾三條旒。近代祭祀天,穿袞衣禮帽裝飾十二旒,極盡花紋色彩的美麗,造就是古今禮制的變化了。祭祀天與朝拜曰,既然禮服應有所不同,近來天子在小型的朝見中,穿戴絳紗袍、通天金博山冠,這是本朝等級低於袞冕的禮服,我認為應當穿戴這套禮服祭拜日月,它非常適合祭祀等級的依次降低.我不在禮局任職,輕率地上奏盛大的禮典,確實是越權,低頭追想起來極端慚愧。皇上聽從了這一建議。 永明三年,主管官吏陳奏:「明年正月二十五丁亥,可以祭祀先農,當天御駕親自耕田。」宋元嘉、大明以後,都是在立春後的亥曰舉行,尚書令王儉認為在亥日舉行籍田禮,經傳中沒有文字記載,交給下面詳細商議。 兼太學博士劉蔓建議:「《禮》記載,孟春之月,立春迎春,又在這月的吉舉行祈谷禮,又選擇吉利的時曰由皇帝親自主持籍田禮。盧植說禮中的辰、日是相通的,曰,是從甲至癸;辰,是從子至亥。郊祭天是陽祀,所以用日。籍田禮是陰祀,所以用辰。陰祀禮卑下靠後,一定是居於末位,亥是辰的最末位,所以<禮記》稱元辰,注說吉亥。另外根據五行學說,木生在亥,在亥曰祭祀先農,也符合其意。」 太常丞何謹之建議:「鄭玄注說『吉利的時日,大概就是郊祭之後吉利的亥曰』。亥,是辰中的水位,凡是農墾種植,都存有濕潤之意。五行學說認為十二辰組成六個相合,寅與亥相合,正月在束郊耕田,是取月建與日辰相合。」 國子助教桑惠度建議:「查考鄭玄把亥日作為吉利時曰,陽生在子曰,吉利起源於亥日,選取屬陽的吉曰創造萬物,亥又屬水,代表十月,五穀依賴其滋潤而成熟。」 助教周山文建議:「盧植說『元,即吉利。郊祭天是陽祀,所以用曰。籍田禮是陰祀,所以用辰』.蔡邕《月令章句》解釋元辰說『曰是干,辰是支,祭祀天用曰,祭祀地用辰。」 助教何佟之建議:「《少牢鎮食禮》說『孝孫某某,明日丁亥,用年節禮祭祀皇祖伯某某』。注說『未必衹有丁亥日,衹是舉一天來說明罷了。祭祀太廟的典禮在丁亥日,如果不用丁亥日,就用己亥、辛亥曰,衹要有亥就可以,。鄭玄又說『必須用丁、己,是取其美名。選用的是叮囑、改變的意思,都是表示尊敬』。如果這樣,丁亥衹是祭祀的日期,不足祭祀先農的專門日期。漢文帝在這天舉行籍田禮祭祀先農,所以後世的帝王相沿採用,沒有別的意思。」 殿中郎顧馬之建議:鄭玄稱是先舉行郊祭後的吉利時曰,可沒有說必須是亥曰的理由。盧植清楚子到亥是叫辰,但也沒有固定用辰的證據。漢代皇帝親自主持籍田禮,始自漢文帝,他的詔書說「農業是天下的根本,農事活動開始於籍田禮」。這衹是草就的詔令,沒有發現皇帝親自主持籍田的吉日。昭帝癸亥日在鉤盾管轄的皇家遊樂場地耕田,明帝癸亥日在下邳耕田,章帝乙亥曰在定陶耕田,另外辛丑日在壞耕田,魏的至巡照實寫明在辛未,不定在一辰,這是兩代的證明。推究晉的改變魏,塞的沿襲置,正是信服鄭玄的意見,沒有不同看法。班固排列亥位說「陰氣對應仲秋之月就應該收藏萬物,然而如雜有陽氣就會阻礙播種」。而且亥既然是屬水的辰,天性化育,播種要選取吉曰,就是這個意思圭匡厘排列丑位說「陰祀五帝輔助仲冬之月渲泄氣息萌生萬物。」排列未位說「陰氣受命,輔助君主在五月播種萬物,使它們長大茂盛」。因此還伐更選,重螻改用,參酌從前的用丑,確實都有依據。相互商議奏請用丁亥曰。下詔說「可以」。 建元四年正月,下詔建立國學,配置一百五十位學生。其中有爵位樂於入學的有五十人。學生十五歲上學,二十歲回家,收取王公以下包括三將、著作郎、廷尉正、太子舍人、領護諸府司馬諮議經除敕者、諸州別駕治中等、現在職以及罷職散官的子孫。選取的學生家離國都都不超過二千里。太祖去世,才停止。 永明三年正月,下詔建立學校,創建學堂,招收公卿子弟及員外郎的後代,總共配置學生二百人。當年秋季中期全都聚齊。主管官吏上奏:「宋元嘉年問的舊制,學生到校,先用釋奠禮祭祀先聖先師,另外有釋萊禮,不知道現在應當舉行什麼禮?用什麼樂和禮器?」尚書令王儉建議:《周禮》「春天入學,舉行釋菜禮,伴以樂舞」。《禮記》說「學校開學頭戴皮弁舉行釋菜禮,表示敬奉道學」。又說「剛入學,一定要祭祀先聖先師」。中朝以後,釋菜禮被廢,現在所實行的,衹是釋奠禮。使用的樂器禮器,都沒有明文記載。如仿效七廟祭禮就輕了,比照五禮就重了。陸納、車胤認為宣尼廟應依照亭侯爵位的禮儀;范寧要依照旦公廟,用王的禮儀;莖宣認為應當把他作為先師,而不要作為臣下,舉行釋奠禮那天,配備帝王專用的音樂。如此車、陸的主張就失之過輕,二范的主張又失之太重。喻希說「如果達到王的等級自己陳設禮樂,就是在最尊敬的場所濫行獎賞;如果要嘉獎、讚美先師,就是比附得不完備」。查考這一說法,符合情理。皇朝屈尊弘揚教化,用先師之位相待,如同上公,就事而言是恰當的。元嘉時建立學校典禮,裴松之提議應跳六佾舞,因為郊祭的樂舞尚未齊備,所以權且演奏登歌。如今樂器已經齊備,應該三面懸掛樂器演奏,跳六佾舞,犧牲物品及器具,全部依照上公。 這年冬天,皇太子宣講《孝經》,親臨釋奠典禮,御駕也親臨傾聽。 建武四年正月,下詔建立學校。永泰元年,束昏侯即位,尚書台依照丞塱年間舊事廢除學校。領國子助教曹思文上表說:古代建立國家統治百姓的帝王,必定把教學放在首位,用來節制邪惡的情感,禁絕世俗的欲望,所以能教化百姓裁製風俗,養成良好習性。因此忠孝純一,信義形成,禮讓實行,尊重學校教育,其目標是相同的。因此成均鮮明地記載在古代典籍,虎門顯赫地記載在前代經典。陛下聖明敦厚,承繼大業,現在皇命已下,廢除學校的消息早就傳聞,恐怕觀覽國家盛德光輝的人,會有所議論。如果因為國喪的緣故應當廢除,當年漢成帝設立學校,白元始年間,一百多年中,未曾有短暫的廢除,其間也有國喪。而且晉逮童去世時,他設立的學校還是保存著,這些都是前代不因為國喪廢除學校的明確記載。丞塱年間因為沒有太子的緣故,廢除學校,這不是古制。查考國家設立學校,本意是興起教化導致國家太平,天子到學校諮詢商議,舉行祭禮。《禮記》說:「天子出征,接受祖先的旨命,接受學校擬訂的謀略。抓獲有罪的人回來,在學校舉行釋奠禮。」又說:「在太學設置三老五更之位贍養老人。天子袒露身體宰割牲畜,持爵獻酒,教育諸侯孝悌。」這學校是天子擁有國家的根基,或用其教化天下。所說的都是太學的事。現在所引用的太學並不是相反的證據。據我所見,現在的國學,就是古代的太學。晉代初年太學生有三干人,多了之後就會雜濫,惠查時想分辨清楚,所以元康三年才設立國子學,第五等官品以上的人能進入國學。天於離大學到國學,是為了舉行典禮。太子離太學入國學,是為了以年齡大小相讓。分設太學與國學,這是晉代區別士庶,劃分貴賤罷了。然而貴賤士庶,都需要教育化成,所以國學大學兩者共存,不是因為有太子所以設立。因此把學校的興廢系在太子身上,這是丞塱時的重大失誤。巡崇尚儒雅,幾次廢置刑法,可是還道謝居三老五更位的老人,是因為進行教育的手段沒有精深。古代的教育,家庭有私塾,黨有庠,術有序,國家有太學,用諷誦相互切磋。現在的學校非但不應廢除,還應更加崇尚教化之道,依據古代制度,讓郡縣有學校,鄉間實施教化。請交予尚書台及太學、國學詳加審議。 主管官吏陳述。聽從了這一建議。學校最終沒有能夠設立。 丞塱五年十月,主管官吏上奏:「南郡王蕭旦皚舉行加冠禮,禮制中找不到從前的標準。」尚書令王儉建議:皇孫加冠的事,歷代都沒有規定,禮典中雖然有嫡子但沒有嫡孫,可是帝王位居正統,向下延及五代。如今南郡王是皇太子所生,確實是國家的後裔,加冕典禮,應該不同於各位藩王。據《士冠禮》,『主人穿戴黑禮帽朝會禮服,主賓為成年者戴上帽子,贊禮者為其系上帽帶,。鄭玄說『主人,是被加冠者的父兄』。查考這裹說父親及哥哥,就是表明祖宗的存在,父親不是作為君主。《大戴禮記.公冠篇》說公舉行加冠禮自己作主人,四次加戴黑色禮帽,把卿作為賓客。這是表明繼位的國君以及帝王的庶子不能稱是繼位者。《小戴禮記。冠義》說『在主人位上行加冠禮,是顯示被加冠者是傳宗接代的人。又在客位上行醮禮,三次加戴禮帽更顯示出尊貴,是勉勵其今後有所成就』。注說 『嫡子在束階主人位舉行加冠禮,庶子在房內舉行加冠禮』。《禮記》又說『古代重視加冠禮,所以在宗廟舉行,為的是卑下自己尊奉祖先,。根據如上記載來說,更和鄭玄注釋《儀禮》的意思相合。因此中朝以來,太子行加冠禮皇帝親臨,由司徒為他加戴禮帽,由光祿贊禮。諸王行加冠禮,則是由郎中加戴禮帽,由中尉贊禮。現在如果和太子的加冠禮相同,就太重了;如果依照諸王的加冠禮,就太輕了。另外《春秋》的意思,『不因父親的命令推辭君主的命令。《禮》載『父親在此是兒子,君主在此就是臣下』。皇太子居於臣下、兒子之位,沒有專擅禮儀的道理。南郡雖然處於藩國之位,但不同於其他庶子的封地,應該讓其稟承朝廷的旨命,略微表示在束階主位舉行加冠的禮儀。晉武帝下詔說選、毯派遣使臣給諸王加戴禮帽,不是正規的古制。這大概說的是庶子、封王,應當依照公舉行加冠禮自己作主人的意思,至於國君的長孫,派遣使臣是可以的。應當派太常持節前往為其加戴禮帽,大鴻臚作為贊禮人,醮酒的禮儀,也由二入主持,祝酒、醮酒的文辭,按照經書《禮記》,另外撰寫,不依照藩國的常規禮儀。朝廷官員陪席拜賀,自然依照舊的制度。舉行典禮那天,朝廷內外二品以上的清官,都集中到止婁慶賀,並且到束宮南門遞送賀辭。另外一天送禮,宮中大臣也要登門道賀,如同進獻台省的禮儀。舉行加冠禮之後,限期拜謁宗廟,弘揚尊奉祖先的意義。這既然是大典,應該由通關八座丞郎並交給太學、國學詳細計議。 僕射王魚等十四人的建議都相同,並且撰寫了贊冠、醮酒兩種文辭。下詔說「可以」。祝辭說:「皇帝派給事中、太常、武安侯蕭惠基為南遜王加戴禮帽。」祝文說:「占卜選擇期、賓客,舉行加冠典禮。拋棄你年幼時的心志,從此成就德業。親近賢者任用能人,隆盛大的福惠。」醮酒辭說:「美酒已清,嘉肴已滿。兄弟都在,親善恭謹,做出表率。永遠長壽,和睦安寧。」 丞塱年間,世擔因為婚禮奢侈浪費,命令諸王納妃妾,包括皇上的御妻和六宮妃嬪,依照禮制衹陪送棗、栗、股脩,加上香澤花粉,其餘的衣物之類都停送。即便公主出嫁,也衹是送禮給對方父母。永泰元年,尚書令徐孝嗣建議說:作為人倫的開始,沒有比冠禮、婚禮更重要的了,它們可以使儀表尊貴德業有成,締結兩姓歡好。世風因時代而興衰,古今有不同的準則,禮儀的繁簡,根據時代而有所不同。三次加戴禮帽的冠禮在士人庶民中已經廢棄,婚姻的六禮也衹局限在宮廷使用,雖然因襲不久,事情恐怕也難以馬上改變,可是大型禮典的關鍵之處,就是應繁簡適當。據《士冠禮》,三次加戴禮帽完畢,就要用醴酒寬待主持冠禮的人,寬待醴酒儀式衹有一次,所以醴酒文辭沒有二份。如果不寬待醴酒,那麼每加戴一次禮帽就要有醮酒儀式,所以醮酒文辭有三份。王肅說「寬待醴酒本是古制,這是很重的禮節,用時鮮的酒,這禮節就輕了,所以如此」。或是醴酒或是醮酒,意思不一致,這些都詳細記載在經書之中。如今君王加冠禮結束,祇是酌酒一次,可立即依照古制設醴酒禮。還用醮酒文辭,確實是違背禮的本意。查考婚禮是在篚裹裝上四個爵,加上兩個剖闕的瓢,既有崇尚質樸的含意,又象徵離合的意思。所以用手抓三口飯就不再吃,接下來夫妻各用瓠瓜剖成的瓢飲酒漱口。先儒認為婚禮是成就合好,事不過三,然後合用瓠瓜剖成的瓢飲酒。禮制先用瓠瓜剖成的瓢飲酒漱口,作為第二第三,有違本意。另外<郊特牲》說 「三王用陶器瓠瓜裝牲物」。說的是遠古時候,沒有夫妻共吃一盆牲物的禮儀,三王創造了它,用遠古的器具,是重視夫婦的初始。現在雖然用方標表示節儉,可是更加背離古代典制。另外用鎖把兩個瓢連在一起,大概是出自近代的習俗。又另設花燭,費力雕飾,也有損從前制度。當今聖明政治日益隆盛,聲名教化務求整肅,那麼古代淳樸的世風,保留祭祀宗廟的生羊而愛惜禮義,歷代沿襲的制度,關係到治理國家的根本,嘉禮實在重要,應該完備舊的制度。我認為自現在的王侯以下,加冠禮完畢,舉行一次醴酒儀式,以此遵行古代的禮義。醴酒儀式就根據舊的記載,對事情是恰當的。婚禮也依照古制,用瓠瓜剖成的瓢盛最後用來漱口的酒,並且除去金銀鎖鏈,其餘的各種器物,都用陶器。殿堂人役手持燭火,完全可供燃燒之用,花燭奢華,也應當停止節省。或許去除浮華雕飾可以預期,風俗也會慢慢改變。商量的意見一致。上奏被許叮。 晉武帝太始二年,主管官吏陳奏,從前的事例是皇后的避諱與皇帝的避諱一起下達。韶令說,禮規定皇后的名諱不出宮內,是近代才避諱的。建元元年,太常上奏議事朝堂的避諱原則。僕射王儉建議說:「皇后的名諱依據舊的制度不確定避諱原則。禮規定天子諸侯避各位祖先的諱,臣僕既然有隨從致敬的意思,應當為太常府君避諱。至於朝堂的題名榜,本來衹適用於天子,既然夠不上追念尊奉,而禮衹施於三代,所以晉代的京兆,宋代的束安,都沒有列入題名榜。孫毓的建議稱京兆位列正廟,臣下應當為他避諱,可是沒有上題名榜。宋初博士司馬道敬建議束安府君的名諱應該上題名榜,何承天持不同意見,就是明證。」凡是有人名、地名觸犯太常府君以及皇帝、皇后名諱的,都要改。對宣帝的避諱相同。人名、地名不衹避諱一字,所以改承明門為北掖,因為題名榜上有「之」字與「承」字並行避諱,東宮承華門也改為宣華。 漢代末年,蔡邕編撰漢《朝會志》,最終沒有完成。秦代人把十月初一作為歲首,漢代初年相沿襲大宴賓客,後採用夏曆,但仍沒有廢除十月初一的宴會.東漢以後,正月初一夜漏還剩七刻,鳴鐘接受拜賀,公侯以下拿著禮物來到庭院,俸祿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員進殿呼喊萬歲,然後奏樂宴飲。張衡賦說「皇帝車輿清晨起駕,日光升上扶桑」。可是雖說清晨起駕,也必須辨明天色後才好進行活動。魏武帝建都鄴,正月的宴會在文昌殿舉行,用漢代禮儀,又擺列百華燈。後來魏文帝因修建洛陽宮室,權且建都許呂,宮殿狹小,正月初一在城南設立氈帳宮殿,用青色帷幕作門,演奏音樂大宴賓客。後來還都洛陽,依照漢代舊制。晉武帝初年,重新制訂朝廷宴會禮儀,夜漏還剩十刻,在庭院點起火炬照明,群臣會集。傅玄《朝會賦》說「華燈猶如火樹,百枝熾烈輝煌」。這是因為把魏代禮儀與庭院點火照明同時舉行。夜漏還剩七刻,群臣入殿道賀,還剩五刻,各就各位,等到夜漏流盡,皇帝出前殿,百官進賀,如同漢代禮儀。儀禮結束停止進入,群臣就座,稱為辰賀。晝漏上到三刻皇帝再出來,百官奉獻壽酒,大宴賓客,演奏音樂,稱為晝會。另外在黃帳外排列三十位女樂手,演奏《房中之歌》。江南多有憂患,不再舉行晨賀,夜漏還剩十刻,打開宣陽門,到天亮才打開殿門,晝漏上到五刻,皇帝才出來接受拜賀。宋代到十刻才接受拜賀。其他升降跪拜禮儀,以及設立后妃、分封王公以下官爵、祠祀、夕牲、拜官授官、弔唁、祭祀,都有儀制,內容太多不再記載. 三月三日的曲水流觴之會,就是古代的楔祭。選《禮儀志》說「三月上巳曰,官民都到束流的水邊洗濯乾淨,清洗自己消除舊病,是一次大的清潔」。沒有記載東流的是什麼河。晉中朝載,卿以下至於庶民,都到洛水邊行楔禮,事情見於各《楔賦》以及《夏仲御傳》。趙王倫篡位,三日,在天淵池集會殺掉張林。懷帝也在天溫迤集會賦詩。陸卷說「玉邐迤南的石溝,引御溝的水,池西堆石成為楔堂,橫跨水上,流杯飲酒」。也沒有說曲水。元帝又下詔廢除三月三日的遊戲用具。現在相沿成為各種遊戲用具,雕琢玩弄技巧,歷代增減沒有常規。 史臣曰:考察禊和曲水,意思有矛盾。過去說陽氣播布流暢,萬物萌發,姑且洗潔自己。「巳」就是「祉」,意思是祈求福惠。另外一說,三月三日,清明節,將在水邊舉行儀式,祭祀祈禱豐年。應劭說:「『楔,就是『潔』,意思是自我清潔。有人說漠代有個叫郭虞的人,在三月上辰日生了兩個女兒,上巳日又生了一個女兒,兩天中接連生的女兒都死了,當時的習俗認為是大忌,百姓每到這天,都到束流的水邊祈福清潔自己,在清流中流杯飲酒,後來就形成曲水之會。」據考高后祈福霸上,馬融《梁冀西第賦》說「西北戌亥之位,磁石顯示墜落。蝦蟆吐瀉,庚辛地域」。就是曲水之會的象徵。現在根據楔禮就是曲水會的事,應該在永壽之前已經有了,祈福消災就不可能在高后之後,祈求農業豐收的說法,對事情是適當的。 九月九舉行馬射。有種說法,金秋時節,講演武藝,練習射箭,像漢代立秋的禮儀。 史臣曰:考察晉代中朝時元旦朝見群臣,設臥騎、倒騎、顛騎等項目,從束華門往神虎門奔馳,這也是角牴之流的雜技遊戲。宋武帝為宋公時,在彭城,九月九日出行到項羽戲馬台,至今沿襲,作為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