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曆書
譯文
上古時候,曆法以孟春月作為正月。這時候冰雪開始消溶,蟄蟲甦醒過來,百草萌生新芽,杜鵑鳥在原野中啼鳴。萬物都長了一歲:它們從東春時降生,順次經歷夏秋四季,最後到了冬盡春分的時候。雄雞三唱,天色黎明。以往經過了十二個月的節氣,直到丑月即臘月結束,日月運行都已成周。日、月組成一個「明」字,所以才有了正月的這第一個黎明。明就是孟的意思,幽就是幼,幽明就是指雌雄。雌雄交替出現,而又與以孟春為正月的曆法相符合。太陽從西邊落下,自東方升起;而新月先在西方露明,從東方隱於地下。真正是既不由天,也不由人,世間事也大都是這樣,所以凡事都易於破壞,難以促成了。 帝王受天命而改朝換代,對於開始必十分慎重,所以要更改曆法,改變服裝崇尚的顏色,推本天體運行的起始時刻,以順承天的意旨。 太史公說:神農以前年代太遠,就不必論了。黃帝時考察星度,制定曆法,建立了五行序列,確立起陰陽死生消長的規律,糾正了閏月余分數值的大小,於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和其他物類的官員,稱為五官。各自掌管自己的一套,不相雜亂。所以百姓能夠有所信賴,神能有靈明。民神各有所職,互相敬重,不相冒犯,所以神給百姓降下好年景,百姓以豐潔的禮品饗祭神,以致災禍不生,養生所需,永不匱乏。 少暤氏衰落以後,諸侯九黎作亂,民神不分,群類混淆,災禍接連發生,沴氣猶不能盡。顓頊即位後,就任命南正重負責天事,所有的神祗都屬他管理;任命火正黎負責地事,管理民事,使恢復以前的樣子,不得相互侵擾瀆亂。 後來諸侯三苗隨九黎一起作亂,所以重、黎二官都不修所職,潤余的排列失了次序,正月的設置也與正歲不合,攝提所指失了規律,曆法與天運的次第不符。堯時重新任命重黎二氏的後人,不忘舊功,使他們恢復了原來的職務,還設立了羲和的官職。時刻明,度數正,就陰陽調和,風雨有節,有了興旺景象,百姓沒有夭殤疾疫。堯年老以後禪位給舜,在文祖廟中告誠舜說「為天造歷的重任在爾一身」。舜也用同樣的話告誡禹。由此看來,造曆法是帝王很為重視的事。 夏朝以正月為歷正,殷朝以十二月為歷正,周朝以十一月為歷正。大凡三王的歷正如同循環,周而復始。天下治理得好,就不會亂了次第;治理不好,連諸侯也不會執行王者的曆法。 幽王、厲王以後,周朝衰微,列國大夫執國政,史官不記時日,為君者不行告朔禮,所以歷算世家的子弟紛紛出走。有的分散在中原諸國,有的流入夷狄,所以祝禱祭祀的制度荒廢而不能統一。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閏三月,《春秋》書中非難它置閏月不當。先王制定曆法的規則是,先定曆元和年、月、日等開始的時刻,再由中氣糾正十二月的位置,有日月余分則歸於年末。開始的時刻既定,接續下來的四時等也無錯誤;以中氣糾正月位,百姓才不致迷惑;余分歸入年末,諸事才不悖亂。 此後是戰國紛爭的時期,各國的目的都只在於強國勝敵,挽救危機,解決糾紛而已,那有機會顧及編制曆法的事!那時候只有鄒衍懂得五德終始相傳,而且散布陰陽消長的分限等理論,因此而顯名於諸侯。同時也由於秦滅六國,戰爭頻繁,後來雖然做了皇帝,時日太短,也顧不上曆法的事。但是秦時頗為注重推求五行勝克,自以為是得了五行中水德的祥瑞,把河改名為「德水」,歲正取為十月,五色中崇尚黑色。然而曆法星度閏月余分等,未能做到更為準確一些。 漢朝興起後,高祖說「北畤祀黑帝的事待我開始辦起」,也是自認為得了水德的祥瑞。縱然是一些明習曆法的人以及丞相張蒼等,也都以為如此。當時天下剛剛平定,正著力在大的方面建綱設紀,此後高后以女子主政,都顧不及此,所以沿襲了秦朝的曆法和服色。 到孝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以五德終始的理論上書,說「漢朝所得是土德,應該改變曆元,更改曆法,變易衣服崇尚的顏色。這樣天就會降下祥瑞,有黃龍出現」。文帝將此事交給張蒼處理,張蒼也是習學律歷的人,認為他說得不對,把事情擱了起來。此後果然有黃龍出現於成紀地區,張蒼引咎降職,他打算做的制定漢歷的有關論述也就不了了之。又有新垣平以善於望雲氣的伎藝得見天子,也對天子說了些改正曆法和服色的事,很得天子信任,後來竟然作亂,所以漢文帝再也不談改歷的事。 直到今皇帝即位,招致方士唐都,測量周天各部的星宿度數;而由巴郡的落下閎運算制歷,然後日辰星度得與夏曆相同。於是改定年號,更改官名,封祭泰山。因而下詔書對御史說道:「過去,主管官員說星度沒有測定,於是朕廣泛徵求、詢問臣下意見,該怎樣測定星度,未能得到滿意的答覆。聽說古時黃帝聖德與神靈相合,固得不死,乘龍仙去。他曾經察星名,驗度數,判定五音清濁高低,確立起四時與五行的關係,建立了節氣的日分餘數。然而年代太遠了。如今典籍缺少,禮樂廢弛,朕深覺遺憾。只是朕又無力把它們補修完備。今造歷者運算日分,全都與能克制水德的土德相合,如今已臨近夏至,以黃鐘為宮聲,林鐘為徵聲,太蔟為商聲,南呂為羽聲,姑洗為角聲。從此之後,節氣重新得正,羽聲重新成為最清音,律名等復又得到糾正,以子日作為冬至日,此後的陰陽離自合可循道而行了。已經算得十一月甲子日夜半時為月朔冬至,更定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是『焉逢攝提格』,月名是『畢聚』,日名已算得為甲子,又算得月朔夜半時為冬至。」 歷術甲子篇 太初元年,歲名是「焉逢攝提格」,月名是「畢聚」,十一月朔旦日名得甲子,夜半時為冬至節。 冬至在子時,方位為正北。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無大余,無小余; 冬至無大余,無小余; 焉逢攝提格,即太初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為五十四日,小余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余為五日,小余為八分; 端蒙單閼,即太初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八日,小餘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餘十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執徐,即太初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二日,小餘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餘十五日,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落,即太初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七日,小餘十一分; 冬至大餘二十一日,無小余; 徒維敦牂,即天漢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一日,小餘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餘二十六日,小餘八分; 祝犁協洽,即天漢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五日,小餘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餘三十一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涒灘,即天漢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九日,小餘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餘三十六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作鄂,即天漢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四日,小餘二十二分; 冬至大餘四十二日,無小余; 橫艾淹茂,即太始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餘四十七日,小餘八分; 尚章大淵獻,即太始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二日,小餘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餘五十二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太始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六日,小餘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餘五十七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即太始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日,小餘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餘三日,無小余; 游兆攝提格,即征和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餘八日,小餘八分; 強梧單閼,即征和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餘十三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執徐,即征和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日,小餘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餘十八,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大芒落,即征和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七日,小餘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餘二十四日,無小余; 商橫敦牂,即後元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一日,小餘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餘二十九日,小餘八分; 昭陽汁洽,即後元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餘三十四日,小餘十六分; 橫艾涒灘,即始元元年。 冬至在酉時,方位正西;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九日,小餘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餘三十九日,小餘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即始元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四日,小餘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餘四十五日,無小余; 焉逢淹茂,即始元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八日,小餘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餘五十日,小餘八分; 端蒙大淵獻,即始元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二日,小餘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餘五十五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困敦,即始元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六日,小餘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無大余,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赤奮若,即始元六年。 有閏年,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一日,小餘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餘六日,無小余; 徒維攝提格,即元鳳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日,小餘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十一日,小餘八分; 祝犁單閼,即元鳳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九日,小餘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餘十六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執徐,即元鳳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三日,小餘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餘二十一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大荒落,即元鳳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七日,小餘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餘二十七日,無小余; 橫艾敦牂,即元鳳五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二日,小餘四十二分; 冬至大餘三十二日,小餘八分; 尚章汁洽,即元鳳六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五日,小餘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餘三十七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涒灘,即元平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日,小餘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餘四十二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即本始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四日,小餘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餘四十八日,無小余; 游兆閹茂,即本始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八日,小餘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餘五十三日,小餘八分; 強梧大淵獻,即本始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二日,小餘九百分; 冬至大餘五十八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困敦,即本始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餘三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赤奮若,即地節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一日,小餘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餘九日,無小余; 商橫攝提格,即地節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五日,小餘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餘十四日,小餘八分; 昭陽單閼,即地節三年。 冬至在午時,方位為正南;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九日,小餘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餘十九日,小餘十六分; 橫艾執徐,即地節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三日,小餘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餘二十四日,小餘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落,即元康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餘三十日,無小余; 焉逢敦牂,即元康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二日,小餘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餘三十五日,小餘八分; 端蒙協洽,即元康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六日,小餘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餘四十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涒灘,即元康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日,小餘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餘四十五日,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作噩,即神雀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餘五十一日,無小余; 徒維淹茂,即神雀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九日,小餘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餘五十六日,小餘八分; 祝犁大淵獻,即神雀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三日,小餘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餘一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困敦,即神雀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七日,小餘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餘六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赤奮若,即五鳳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一日,小餘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餘十二日,無小余; 橫艾攝提格,即五鳳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餘十七日,小餘八分; 尚章單閼,即五鳳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日,小餘六十二分; 冬至大餘二十二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執徐,即五鳳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日,小餘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餘二十七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落,即甘露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八日,小餘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餘三十三日,無小余; 游兆敦牂,即甘露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二日,小餘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餘三十八日,小餘八分; 強梧協洽,即甘露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七日,小餘七十三分; 冬至大餘四十三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涒灘,即甘露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日,小餘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餘四十八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作噩,即黃龍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五日,小餘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餘五十四日,無小余; 商橫淹茂,即初元元年。 冬至在卯時,方位正東;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九日,小餘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餘五十九日,小餘八分; 昭陽大淵獻,即初元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三日,小餘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餘四日,小餘十六分; 橫艾困敦,即初元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七日,小餘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九日,小餘二十四分; 尚章赤奮若,即初元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一日,小餘八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餘十五日,無小余; 焉逢攝提格,即初元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六日,小餘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餘二十日,小餘八分; 端蒙單閼,即永光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無大余,小餘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餘二十五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執徐,即永光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四日,小餘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餘三十日,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落,即永光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八日,小餘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餘三十六日,無小余; 徒維敦牂,即永光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三日,小餘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餘四十一日,小餘八分; 祝犁協洽,即永光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餘四十六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涒灘,即建昭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一日,小餘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餘五十一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即建昭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五日,小餘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餘五十七日,無小余; 橫艾閹茂,即建昭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九日,小餘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餘二日,小餘八分; 尚章大淵獻,即建昭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餘七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建昭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八十二分; 冬至大餘十二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即竟寧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日,小餘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餘十八日,無小余; 游兆攝提格,即建始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六日,小餘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餘二十三日,小餘八分; 強梧單閼,即建始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日,小餘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餘二十八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執徐,即建始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九十三分; 冬至大餘三十三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即建始四年。 右邊《曆書》中:大余,是指的余日。小余,是指余分。端蒙等,是年名。包括干支兩部分,支:如醜名赤奮若,寅名攝提格等。干,如丙名游兆等。正北,是指冬至在子時;正西,冬至在酉時;正南,冬至在午時;正東,冬至在卯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