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傳奇選 · 皇甫氏[1]

張友鶴 《唐宋傳奇選》
吳堪 常州義興縣[2],有鰥夫吳堪[3],少孤,無兄弟。為縣吏。性恭順。其家臨荊溪,常於門前,以物遮護溪水,不曾穢污。每縣歸,則臨水看玩,敬而愛之。積數年,忽於水濱得一白螺,遂拾歸,以水養。自縣歸,見家中飲食已備,乃食之。如是十餘日。然堪為[4]鄰母憐其寡獨,故為之執爨[5],乃卑謝[6]鄰母。母曰:「何必辭[7]?君近得佳麗修事[8],何謝老身?」堪曰:「無。」因問其母。母曰:「子每入縣後,便見一女子,可十七八,容顏端麗,衣服輕艷;具饌訖,即卻入房。」堪意疑白螺所為,乃密言於母曰:「堪明日當稱入縣,請於母家自隙窺之,可乎?」母曰:「可。」明旦詐出,乃見女自堪房出,入廚理爨。堪自門而入,其女遂歸房不得。堪拜之。女曰:「天知君敬護泉源,力勤小職,哀君鰥獨,敕余以奉媲[9]。幸君垂悉[10],無致疑阻。」堪敬而謝之。自此彌將敬洽。閭里傳之,頗增駭異。時縣宰豪士[11],聞堪美妻,因欲圖之。堪為吏恭謹,不犯笞責[12]。宰謂堪曰:「君熟於吏能久矣。今要蝦蟆毛及鬼臂二物,晚衙[13]須納;不應此物[14],罪責非輕!」堪唯而走出。度人間無此物,求不可得。顏色慘沮,歸述於妻,乃曰:「吾今夕殞矣!」妻笑曰:「君憂余物,不敢聞命;二物之求,妾能致矣。」堪聞言,憂色稍解。妻曰:「辭出取之。」少頃而到。堪得以納令。令視二物,微笑曰:「且出。」然終欲害之。後一日,又召堪曰:「我要蝸斗一枚,君宜速覓此;若不至,禍在君矣!」堪承命奔歸,又以告妻。妻曰:「吾家有之,取不難也。」乃為取之。良久,牽一獸至,大如犬,狀亦類之。曰:「此蝸斗也。」堪曰:「何能?」妻曰:「能食火,奇獸也。君速送。」堪將此獸上宰。宰見之,怒曰:「吾索蝸斗,此乃犬也!」又曰:「必何所能?」曰:「食火。其糞火。」宰遂索炭燒之,遣食;食訖,糞之於地,皆火也。宰怒曰:「用此物奚為!」令除火埽糞。方欲害堪,吏以物及糞,應手洞然[15],火飆暴起,焚爇牆宇,煙焰四合,彌亘城門,宰身及一家,皆為煨燼。乃失吳堪及妻。其縣遂遷於西數步,今之城是也。 * * * [1] 作者皇甫氏,唐末人,事跡無可考。此篇和下文《京都儒士》、《畫琵琶》,都選自他所著的《原化記》。 這是一篇在晉人所寫螺精故事基礎上而加以發展的作品。作者寫一個小市民,勤懇供職而又鰥獨無依,上帝可憐他,叫白螺精做他的配偶。可是縣官卻生妄想,想出種種方法迫害他;由於螺精的智慧,結果縣官自食惡果,被火燒死。這反映了當時人民的願望。 [2] 義興縣:唐代常州的屬縣,今江蘇宜興縣。 [3] 鰥(ɡuān)夫:無妻或喪妻的人。 [4] 為:以為。 [5] 執爨(cuàn):燒飯。下文「理爨」,義同。 [6] 卑謝:客氣地、作揖打躬地道謝。 [7] 何必辭:何必說什麼客氣話的意思。 [8] 得佳麗修事:得到美麗的妻子為你料理家務。 [9] 敕余以奉媲:叫我來做你的配偶。「敕」,命令的意思。「媲」,配偶。 [10] 幸君垂悉:希望你了解。 [11] 豪士:這裡不是指豪傑之士,而是指豪強稱霸的人。 [12] 不犯笞責:沒有因為犯罪而挨過打。 [13] 晚衙:從前官員每天早晚兩回坐堂問事,晚上坐堂叫做「晚衙」。 [14] 不應此物:不能夠把這樣東西取來。 [15] 應手洞然:手碰上去空空洞洞地,好像沒有接觸到東西一樣。 京都儒士[1] 近者,京都有數生會宴,因說人有勇怯,必由膽氣;膽氣若盛,自無所懼,可謂丈夫。座中有一儒士自媒[2]曰:「若言膽氣,余實有之。」眾人笑曰:「必須試,然[3]可信之。」或曰:「某親故有宅,昔大凶[4],而今已空鎖。君能獨宿於此宅,一宵不懼者,我等酬君一局[5]。」此人曰:「唯命[6]。」明日便往。——實非凶宅,但暫空耳。——遂為置酒果燈燭,送於此宅中。眾曰:「公更要何物?」曰:「仆有一劍,可以自衛,請無憂也。」眾乃出宅,鎖門卻歸。此人實怯懦者。時已向夜,系所乘驢別屋,奴客並不得隨,遂向宿,了[7]不敢睡,唯滅燈抱劍而坐,驚怖不已。至三更,有月上,斜照窗隙,見衣架頭有物如鳥鼓翼,翻翻而動。此人凜然強起,把劍一揮,應手落壁,磕然有聲。後寂無音響。恐懼既甚,亦不敢尋究,但把劍坐。及五更,忽有一物,上階推門;門不開,於狗竇中出頭,氣休休然[8]。此人大怕,把劍前斫,不覺自倒,劍失手拋落。又不敢覓劍,恐此物入來,床下跧伏[9],更不敢動。忽然困睡,不覺天明。諸奴客已開關,至子間,但見狗竇中,血淋漓狼籍[10]。眾大驚呼,儒士方悟,開門尚自戰慄,具說昨宵與物戰爭之狀。眾大駭異。遂於此壁下尋,惟見席帽[11],半破在地,即夜所斫之鳥也:乃故帽[12]破敝,為風所吹,如鳥動翼耳。劍在狗竇側。眾又繞堂尋血蹤,乃是所乘驢,已斫口喙,唇齒缺破:乃是向曉因解[13],頭入狗門,遂遭一劍。眾大笑絕倒[14],扶持而歸。士人驚悸,旬日方愈。 * * * [1] 這是一篇喜劇性而具有諷刺意味的作品。 作者具有「無鬼論」的唯物主義觀點。他筆底下的京都儒士,是一個表面說大話,實際卻十分怯懦的人。作者嘲笑他由於不能破除迷信,心裡是相信有鬼的,以致庸人自擾,造成種種錯覺,使得自己陷於極度緊張而窘迫的環境裡。 [2] 自媒:自己介紹自己、推薦自己。 [3] 然:然後。 [4] 「某親」二句:古時人迷信,認為某一所房子裡常有鬼怪出現,往往搗亂得令人不安,甚至致人死亡,就稱這種房子為「凶宅」——不吉利的房子。 [5] 酬君一局:請你吃喝一頓。 [6] 唯命:就依你所說。 [7] 了:完全、簡直的意思。 [8] 休休然:本應作「咻咻然」,形容喘息、呼吸急促的樣子。 [9] 跧(quán)伏:爬在地下。「跧」,同「蜷」。 [10] 狼籍:亂七八糟的樣子。 [11] 席帽:一種用藤子編織的帽子。唐時習慣,讀書人外出時,每以席帽隨身;等到中舉後,就棄置不用了。 [12] 故帽:舊帽。 [13] 因解:因為掙脫了所系的繩索。 [14] 大笑絕倒:狂笑、笑得打跌。 畫琵琶[1] 有書生欲游吳地,道經江西,因風阻泊船,書生因上山閒步。入林數十步,上有一坡。見僧房院開,中有床,床塌。門外小廊數間,傍有筆硯。書生攻畫[2],遂把筆,於房門素壁上,畫一琵琶,大小與真不異。畫畢,風靜船發。僧歸,見畫處,不知何人。乃告村人曰:「恐是五台山[3]聖琵琶。」當亦戲言,而遂為村人傳說,禮施求福甚效。書生便到楊家[4],入吳經年,乃聞人說江西路僧室,有聖琵琶,靈應非一。書生心疑之。因還江西時,令船人泊船此處,上訪之。僧亦不在,所畫琵琶依舊,前幡花香爐。書生取水洗之盡。僧亦未歸。書生夜宿於船中,至明日又上。僧夜已歸,覺失琵琶,以告;鄰人大集,相與悲嘆。書生故問,具言前驗:「今應有人背著[5],琵琶所以潛隱。」書生大笑,為說畫之因由,及拭卻之由。僧及村人信之,靈聖亦絕耳。 * * * [1] 這是一篇破除迷信的故事。它指出了一切所謂神靈,都只是唯心主義的產物,根本是沒有的。它也說明了,凡事不可盲從,必須經過調查研究,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此篇據《太平廣記》選錄。各家版本,篇首都有缺文,這裡是根據《唐人說薈》補入的。《唐人說薈》本不全可靠,而且《太平廣記》自「泊船」以上原缺二十二字,《唐人說薈》卻僅補入十四字,也未必就是原文。姑採錄以待考訂。 [2] 攻畫:會畫畫、對繪畫有研究。「攻」,同「工」字。 [3] 五台山:在山西五台縣東北。道家、佛家均以五台為聖地,有關於五台的種種神話傳說,過去經常到此處朝山進香,所以這裡說「五台山聖琵琶」。 [4] 書生便到楊家:「楊家」二字文中無根據。人本校記雲,明抄本「家」作「州」。疑「楊」系「揚」字形似誤刻,「楊家」應作「揚州」,指地名。下文云:「入吳經年」,亦可為系揚州之證。 [5] 背著:指做了不好的事情,違反了神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