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元朝 · 二七 耶律楚村
耶律楚材是蒙古帝國的第一任中書令。
耶律楚材是遼國宗室,後為成吉思汗與元太宗窩闊台兩朝大臣,備受重用。
傳說,在耶律楚材生下之時,父親移剌履曾經替他算命,算出他將來「當為異國用」,因此而選了楚材二字作為他的名字,這名字的含意是「楚材晉用」。這傳說不載於《元史》,而載於《新元史》及《蒙兀兒史記》。移剌履是否真能算得出耶律楚材會在若干年之後為蒙古所用,這是很難證明的問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楚材晉用也未嘗不可以解釋為「遼材金用」。移剌履本人便是一個遼材金用的人。
耶律楚材自幼受到母親楊氏的良好教育。這一位楊氏,可能是漢人。楚材書讀得很多,除了經史以外,也頗懂天文曆法與卜算之道。除此以外,他詩也很會寫,留下了一部《湛然居士文集》。就這部《湛然居士文集》(其實是「詩集」)來看,耶律楚材對於佛學書籍,確也涉獵了不少。
他在金昌宗與衛紹王、金宣宗的朝中作官,官至「行尚書省左右司員外郎」。成吉思可汗的兵打下中都,他的年紀是三十或三十歲出頭。(根據萬松老人給《湛然居士文集》所寫的序)成吉思可汗訪求遼朝的宗室,找到了他,從此便把他放在身邊,西征花剌子模的時候也帶他去。可汗給了他什麼官,《元史》、《新元史》與《蒙兀兒史記》都不曾說。他的主要任務,似乎便是卜卦。「汗每出師,必命楚材預卜吉凶。汗亦自灼羊髀骨,用相參驗。」
他在花剌子模的河中府(撒馬兒干?)陪成吉思可汗住了很久,留下了「西域河中十詠」,每首均以「寂寞河中府」五個字作第一句。同時,他寫了「西域和王君玉詩」二十首,其中頗露懷才不遇的情緒。例如:第一首,「歸去不從陶令請,知音未遇孟嘗賢。」第五首,「西伯已亡誰老老,卜商何在肯賢賢?」然而,他在河中卻也未嘗不自得其樂。河中十詠的第二詠,說:「寂寞河中府,臨流結草廬。開樽傾美酒,擲網得影魚。有客同聯句,無人獨看書。天涯獲此樂,終老又何如?」
傳說,成吉思可汗雖則對耶律楚材不予重用,對他的能力卻看得很清楚,《元史》與《新元史》都說成吉思可汗曾經向窩闊台交代過:「這個人是老天爺賜給我們家的,你以後凡是軍國的大事都不妨交給他管。」屠寄在《蒙兀兒史記》中沒有抄這一節,這是屠寄的「史識」超過宋濂與柯紹忞之處。事實可能是:成吉思可汗對耶律楚材,不過是看成算命打卦的半仙之流;真正對耶律楚材的能力有認識的,是窩闊台。
在窩闊台當選的一天,耶律楚材一則勸主持大會的拖雷不可改期,二則勸察合台以哥哥的身份首先向窩闊台下拜,使得所有的貴族都不敢不下拜,包括窩闊台的叔父帖木格在內。耶律楚材立了如此的大功,難怪其後窩闊台對他幾乎凡事無不聽從。
耶律楚材於窩闊台可汗即位以後,建議了十八件事,包括設地方文官以與萬戶們軍民分治、下級官吏非奉上級批准不許增加人民負擔、死罪必須於申報獲准後方能執行、蒙古人與回回人種田而不納稅的處死刑、挪動公家財物供私人經商的酌量治罪、監守自盜者處死刑、任何人不許對可汗貢獻禮物,等等。
除了貢獻禮物的一項以外,窩闊台可汗對耶律楚材所建議的完全接受,下詔頒行。
那時候,有一些蒙古人,如近侍別迭之流,主張將漢人殺光,將中原的田地一概改為牧場,以便蒙古遊牧。耶律楚材向窩闊台可汗說:「漢人留下不殺,對蒙古帝國的政府有利無害,可以讓他們工作,然後抽他們的稅,約略計算起來,每年(黃河以北)可以抽到五十萬兩銀子,八萬匹絹,四十萬石粟。這比殺了漢人而一無所得,豈不是好得多?況且,可汗已想渡河滅金,正需要龐大的資源作為戰費。」
耶律楚材這幾句話,救了河北、山東、山西千百萬人的性命。
窩闊台可汗於是授權給耶律楚材,叫他設計抽稅的事。他就保薦了陳時可等二十個人,分任十路「徵收課稅使」與副使。這十路,是:(1)燕京,(2)宣德,(3)西京,(4)太原,(5)平陽,(6)真定,(7)東平,(8)北京,(9)平州,(10)濟南。十路徵收課稅使與副使,直屬於可汗,與各地管民政的文官,管軍政的萬戶,鼎立而三,各不相干。
十個月以後,辛卯年(1231年)陰曆八月,窩闊台可汗到了西京(大同),十路所收到的銀子、絹與粟,都陳列在行宮的院子裡,可汗很高興,當天就任命了耶律楚材為中書令,叫他全權籌設中書省。
中書省在金朝沒有,在唐朝只是專管頒發詔令文書的機構而並無行政權。在金朝與唐朝,管行政的是尚書省。從窩闊台可汗在辛卯年八月任命耶律楚材為中書令的這一天開始,蒙古帝國開始有了中央的行政機構,而稱之為中書省。(各地的沿襲自金的「行尚書省」,一時都不曾改為「行中書省」。)
中書省於中書令之下設右丞相與左丞相各一人。耶律楚材保薦了鎮海為右丞相,粘合重山為左丞相。鎮海俗稱為「田鎮海」,很像是漢人,而其實是客列亦惕族人。他曾經奉命在和林一帶屯田,成績頗好,因此而獲得了一個「田」字作為綽號。他是景教徒,精通畏吾兒文,蒙古帝國的所有對西方各地的公文,概由他主持審核頒行,正如對中原各地的公文統由耶律楚材負責一樣。雖則是中文的公文,也一概由鎮海用畏吾兒文加寫「付與某人」,作為一種證驗。至於左丞相粘合重山,卻是金朝的宗室,曾經在成吉思可汗面前當質子,而私自向可汗投降,願對可汗效忠,其後倒也始終一貫,對蒙古效忠到底。他對金朝的山川人物,十分熟悉,頗能襄助耶律楚材做「建官立法,任賢使能,分州縣,定課賦,通漕運」的工作。
中書省的機構,到了元世祖忽必烈之時才算完備。耶律楚材有沒有設平章政事,右丞、左丞與參知政事,待考。可能設了其中的若干位,而並未全設。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耶律楚材是契丹人,鎮海是客列亦惕人,粘合重山是女真人。他們三人沒一個是蒙古人。
耶律楚材當中書令,從窩闊台可汗在位的第三年(辛卯,1231年)陰曆八月開始,到乃馬真(乃蠻氏)太后攝政的第二年(癸卯,1243年)陰曆三月、病死之時為止,前後有十一年又七個月,差不多全部時間住在和林。
他在和林蓋了一座房子,格式與他以前在中都西山的一座相同。他寫了一首詩《題新居壁》:「舊隱西山五畝宮,和林新院典刑同,此齋喚醒當年夢,白晝誰知是夢中。」又有一首詩《喜和林新居落成》:「登車憑軾我怡顏,飽看和林一帶山。新構幽齋堪偃息,不閒閒處得閒閒。」
他身在廊廟,心繫山林,功名之心極淡,利祿之心絕無。在十一年又七個月的任內,他把蒙古帝國的中央機構從頭建置,也把地方上的軍、民、財三方面的行政盡力調協。他所登用的人極多,權力之大可以想見,事實上也是應該的。可汗之下,主持國政的便是他。右左丞相均可算是他的屬僚。值得我們注意的一個問題是:成吉思可汗所任命的最高斷事官失吉刊·忽禿忽此時尚未去世。此人的職權與耶律楚材的職權是否有衝突之處?答案是:並無衝突。窩闊台可汗給了失吉刊·忽禿忽以新的任務,「中州斷事官」。既然是「中州」的,可見已不是「最高」的了。最高的斷事官,從辛卯年八月開始,已經是耶律楚材,只是名義上不再叫做最高斷事官,而改稱為「中書令」了。
嫉妒耶律楚材,與怨恨耶律楚材的人,自然不會沒有。做大官,有權在手,可以滿足一些人的欲望與要求,同時也必然不能滿足另一些人的欲望與要求,甚至在滿足了張三的第一項要求與第二項要求等等以後,總有一天滿足不了張三的第五項或第六項要求。古今若干聰明人之不敢做大官,原因在此。耶律楚材是好人,而不是絕頂的聰明人,膽敢以非蒙古人的身份,作蒙古帝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中書令,真配得上稱為拿性命拼。
第一個要他性命的人,是石抹明安的兒子石抹鹹得不。此人仗著父親曾為「太保」,自己又襲了燕京留守之職,「恣為貪暴」,而且「其下化之」(所用的人也是死要錢,亂殺人),弄得燕京城裡盜賊橫行,有許多「勢家子弟」也公然在黃昏時候,走到有錢的老百姓家裡勒索。耶律楚材曾經於充任中書令以前,奉了成吉思可汗之命,偕同塔察兒去查辦,一舉而捕斬十六人,使得燕京的人心恢復安定。那身為燕京留守的石抹鹹得不,自知丟了臉,便恨死了耶律楚材。於是,在楚材作了中書令以後,便唆動皇叔帖木格,派使者向窩闊台可汗進讒,說楚材任用私人,「必有二心」。這一狀,窩闊台查了以後,知道是誣告,把帖木格的使者罵了一頓。
最後一個要耶律楚材性命的,是不知姓名的某中貴。這位中貴是通事官楊惟中的一黨。中貴向窩闊台告一狀,說耶律楚材「違制」。(違的是什麼制,《元史》、《新元史》、《蒙兀兒史記》都不曾交代。以常例論,這裡所謂「違制」,可能是指「僭越」,用了天子才能用的東西,或蓋了天子才能住的房子。)一向對耶律楚材深信不疑的窩闊台,這一次竟然耳軟,下旨把耶律楚材捆起。不久,窩闊台後悔,叫人解了耶律楚材的綁。耶律楚材拒絕,說:「既然綁我,一定是我有罪。我忝為公輔,犯了什麼罪,陛下應該明白宣布,讓百官知道。現在又要解我的綁,那是以為我無罪了。怎麼忽而以為我有罪,忽而又以為我無罪呢?這不是兒戲麼?國家的大事,怎麼辦得了呢?」窩闊台向他說:「我雖然是可汗,怎麼不會有錯呢?」於是,君臣又和好如初。
耶律楚材的貢獻,除了創設了全國稅收機關與中央的中書省以外,還有很多,多到不勝枚舉。其中最重要的是:
(1)速不台在汴梁即將攻下之時,向窩闊台報告,準備屠城。屠城本是蒙古軍隊對付抗命者的老辦法。耶律楚材說:「得地無民,將焉用之?」窩闊台因此而下令汴梁免屠,只殺金朝皇室完顏氏一族。於是,有一百四十七萬住在汴梁的人,因耶律楚材的一句話,而保全了性命。
(2)此後,有許多抗命的城市,都由於有了汴梁的先例,而免於屠城的劫運。
(3)蒙古有一條禁令,凡是收容或資助在逃的俘虜的,或給予他們以飲食的,一概處死。並且,「無問城郭保社,一家犯禁,余皆連坐。」結果,「逃民無所食宿,殍死道路相望。」這一條禁令,耶律楚材向窩闊台請求廢除,獲准。
(4)蒙古另有一條規矩:凡是被強盜搶去的東西,如果過了一年尚未破案,便由本地(本路,本府)的老百姓共同賠償。這一條規矩,耶律楚材向窩闊台請求廢除,獲准。
(5)在蒙古帝國的領域以內,有花剌子模等國來的富戶,經由各地官吏之手放高利貸,年利百分之百,過了一年便是一倍,過了兩年便是四倍(複利)。還不起的人每每以妻子兒女作抵,仍舊不曾還清。耶律楚材於奏請獲准之後,把所有的已欠本利,由政府代為償還,用去了官銀七萬六千錠(一百一十四萬兩)。耶律楚材規定:從此以後,凡是付利付到了相當於本金的數額之時,一概停利付本。
(6)當時,除了政府自辦的驛馬以外,諸王與貴戚都可以自備驛馬,用政府的驛館為驛館。這些諸王貴戚的驛夫與使臣,每每搶奪人民的馬,而且在政府的驛館中「要索百端。供饋稍緩,輒被箠撻。」耶律楚材定下規矩,諸王貴戚的驛夫與使臣,由政府發給牌札,然後由驛館依照規定的份額供應飲食。沒有牌札的,概不招待。
(7)有一位姓於名元的,向窩闊台建議發行「交鈔」(紙幣)。耶律楚材說:「當初金章宗開始發行交鈔,與銅錢並用,後來經管的人覺得很方便,便儘量地發出,而不熱心於收鈔回籠,弄到後來一萬貫交鈔才買得到一塊餅。」窩闊台已經准了於元的奏,耶律楚材主張:如果一定要發行交鈔,不可以超過一萬錠(五十萬兩)的數目。
(8)蒙古軍取得中原北部以後,查戶口查得了一百零四萬戶。其後,積年逃離家鄉的戶口有十分之三四,但是蒙古政府所抽的賦稅並未照減,仍舊按照原來的一百零四萬戶的賦稅總數,向留在家鄉的十分之六七的民戶徵收。於是,每一家平均要繳出比以前差不多多出一半以上的賦稅。耶律楚材毅然決然,把三十五萬逃戶的賦稅從賦稅的總額之中減去,使得人民受惠不淺。
(9)窩闊台把中原若干的州縣與人民,分賞了功臣與皇親國戚,讓這些人可以自由抽取所封人民的賦稅。耶律楚材認為這是「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主張土地與人民雖則在名義上是已經分封了,仍舊由政府派員代為收稅,收好了轉交給這些功臣與皇親國戚。收稅的標準是:每五戶合繳絲一斤,叫做「五戶絲」,給受封的功臣與皇親國戚。另外,規定了每二戶出絲一斤,作為國稅,繳給政府。地稅商稅與鹽稅均全數作為國稅。地稅是麥田每畝上田三升,中田二升半,下田二升,稻田每畝一概五升。商稅按照三十取一的稅則徵收。鹽稅也是如此,不過鹽價是按照每兩銀子四十斤計算。
(10)當時撲買(投標包稅)的制度很盛行,有一個劉廷玉,花了五萬兩撲買到燕京的酒稅;有一個「涉獵發丁」花了二十五萬兩撲買到全國的國有「廊房地基水利豬雞」;有一個「劉忽篤馬」,花了五十萬兩撲買到全國內地的「差發」(義務勞動?);有一個姓名不詳的西域人,花了一百萬兩撲買到全國的鹽稅。耶律楚材說,這些人都是壞人,「捐一償十」(出一兩銀子給政府,向老百姓收十兩銀子)。「使怒歸於上,利歸於下。」他向窩闊台可汗請求,把這些包稅的事都取消,獲准。
然而,小的包稅被取消了,最後卻來了一位大的包稅人:奧都剌合蠻。此人經由通事安天合的推薦,獲得右丞相田鎮海的信任,輾轉取得窩闊台的同意,以四萬四千錠(二百二十萬兩)的代價,撲買到全國的賦稅。耶律楚材認為這是增加人民的負擔太多,不僅在原則上包稅的制度是一種陋政而已。以前,在庚寅年(一二三〇)他向窩闊台建議用抽稅代替屠殺作為對付漢人的政策之時,所定的稅額不過是一萬錠(五十萬兩)而已。其後,打下河南、滅掉金朝,也不過增加到二萬二千錠(一百一十萬兩)而已。於是,他向窩闊台力爭,爭到聲色俱厲。窩闊台說:「你是不是想動手打架?」結果,他的意見不被窩闊台接受。
窩闊台死後,乃馬真(乃蠻氏)皇后攝政,對奧都剌合蠻十分寵信,甚至拿空白的蓋好了印的敕書若干張交給此人,叫中書省的令史照此人的吩咐加以填寫,如果不填寫,便砍手。耶律楚材向皇后說:「先可汗把軍國的事,都交給了我老臣管。令史有什麼相干?要砍,可以砍我的頭。何況是手?」說到此處,他放大喉嚨,厲聲喊叫:「老臣事成吉思可汗及先可汗三十年,無負於國。可敦(皇后),我沒有罪,您也不能殺我!」
可敦對耶律楚材,怎麼敢殺?可惜,耶律楚材這一次氣成了病,不久便死,死在甲辰年(1244年)陰曆五月十四,年紀才有五十五歲。
耶律楚材之死,是蒙古帝國的大損失,也是漢人的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