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 · 後娶篇
譯文
吉甫是一位賢明的父親,伯奇是一位孝順的兒子。用賢父來教導孝順的兒子,應該是能夠一直保有父與子之間慈孝的天性。但是由於吉甫的後妻從中挑撥,伯奇就被放逐。曾參的妻子去世以後,他對兒子說:「我不如吉甫賢明,你也沒有伯奇孝順。」王駿的妻去世以後,他也對人說:「我不如曾參,我的兒子比不上曾華、曾元。」曾參與王駿兩位後來終身未娶。這些事例都足以引為鑑誡。繼母虐待前妻的孩子,離間前妻之子和其生父的骨肉之情,弄得傷心斷腸的人多得數不清。對此一定要慎重啊!一定要慎重啊! 江東一帶的人不避忌庶妾,大老婆死了以後,多由小老婆來主持家事。這樣家庭中細小的糾紛或許不能避免;但限於妾的身份地位,打架爭吵等可恥的事情就很少見。黃河以北一帶則不同,瞧不起妾媵,所以必須妻亡重娶,甚至重娶三四次,以致於繼母的年齡有時比大的兒子還小。繼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長),會有在衣服飲食以及婚姻仕宦做官上的差異,甚至會有士庶貴賤之間隔,而當地的習俗竟然認為這是很正常的。 等到父親去世以後,家裡的人會為了訴訟擠破衙門,把誹謗污辱的言語嚷嚷得行人都能聽見,前妻的孩子辱罵繼母為小老婆,繼母的孩子則貶斥前妻之子為僕役。們肆意傳揚去世父親的隱私,暴露家中先人的是非長短,以此來證明自己有理,這樣的事情在再娶的家庭里常常出現!自古以來,奸臣佞妾,用一句話來害人的多得很呢。更何況繼母憑藉夫婦的情義,早晚想辦法來改變男人的心意,而婢僕為了討主子的歡心,幫著勸說引誘,日子一久,家裡哪裡還會有孝子呢?對此不可以不警惕。 一般普通人的習性,後夫大多寵愛前夫留下的孩子,後妻必然虐待前妻的孩子。這不只是因為婦人心懷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態促使成這樣的。前夫的孩子,不敢和我的孩子爭奪家業,將他提攜撫養,天長日久自然生愛,因而寵愛他;前妻的孩子,常常居於自己所生孩子之上,無論學業做官婚姻嫁娶,沒有不需防範的,因而虐待他。異姓之子受寵則父母遭怨恨,後母虐待前妻之子則兄弟成仇敵,家庭里發生這類事情,都是家裡的禍患。 思魯的表舅父殷外臣,是位博學通達的讀書人。他有兩個孩子,叫殷基、殷諶,都已長大成人,殷外臣又娶了王氏為妻。殷基每當拜見後母時,因念及生母失聲痛哭,難以控制,家裡人都低下頭不忍心看他。王氏也非常悲傷,不知如何是好,才過門不到十天就要求退婚,殷家只好依照禮節將她送回娘家,這也是值得懊悔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