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學瓊林 · 訟獄
譯文
世人遇上不公平的事就會發出不滿的呼聲,聖明的人認為人世間沒有官司打才是最寶貴的。 上面有慎用刑法的君主,用刑猶如細雨滋潤萬物,使罪犯被感化而向善;下面也沒有被冤枉的百姓,用來喊冤的肺石則冷冷清清。 只要棄惡從善,牢獄可能就是福堂;上古的民風淳樸,在地上畫一個圈也能成為監獄。 和人結怨打官司,可以說是「鼠牙雀角」的爭鬥;犯人訴訟冤情,則有「搶地籲天」的慘狀。 狴犴生得勇猛肥大,能看門守戶,所以古時牢門上常常畫有它的圖像。棘木外面長著針刺但裡面卻是直的,所以古代的司法官大多在棘木下審理案件。 鄉亭的監牢有「岸」,朝廷的監牢有「獄」,誰還敢為非作歹,違法犯罪;死了的人不可能再活過來,服過刑的人也不可能再用金錢贖回,所以上面應當按照實際情況量刑定罪。 「囹圄」是周代的監獄,「羑里」是商代的牢房。 腳鐐、手銬是用來拘捕犯人的刑具;在囚禁的犯人之中,怎麼可能沒有被冤枉的好人。 雙方互相爭執不想讓,就是「鷸蚌相持」;無故受到牽連則是「池魚受害」。 「請公入瓮」是指唐代的酷吏周興自作自受;「下車泣罪」則是大禹對百姓犯法的憐憫。 好打官司稱為「健訟」,沒有罪而受到牽連被稱作「株連」。 幫助別人解除訴訟,稱為「釋紛」;被人栽贓冤枉稱作「嫁禍」。 判徒刑流放去做苦役的稱「城旦」;充軍到邊境守邊的稱作「問軍」。「三尺」是指朝廷的法律;「三木」是銬在犯人頸、手、足上的三種刑具。 古時候的五種刑罰分別是墨、劓、剕、宮、大辟;現在的刑罰則是笞、杖、死罪、徒、流。 上古的時候削木為吏,犯人能夠抱木吏自己到庭受審,今天這種古樸的淳風在哪裡呢?唐太宗貞觀六年(公元632年)將兩百多名死囚釋放回家,規定第二年秋天再歸獄受刑,結果這些犯人如期而至,古人的誠信實在值得讚許。 「花落訟庭閒,草生囹圄靜」,這是百姓對唐代益昌縣令何易的廉潔及治民有方的稱頌;「吏從冰上立,人在鏡中行」,則是百姓對唐代南海太守盧奐斷案清正廉明的讚美。 由此可見,治理亂世的良藥,是要以刑罰為重;振興太平的美味,則要以道德教化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