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考異[標點本] ·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一
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大中大夫、提舉西京嵩宗福宮、二柱國、河內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六百尺、食實封壹阡戶。封壹阡戶臣司馬光奉 敕編集。
周紀
安王二十五年,魯穆公薨,子共公奮立。司馬遷史記六國表:周威烈王十九年甲戍,魯穆公元年,烈王元年丙午,共公元年,顯王十七年己巳,康公元年,二十六年戊寅,景公元年,赧王元年丁未,平公元年,二十年丙寅,文公元年,四十三年己丑,頃公元年。五十九年乙巳,周亡。秦莊襄王元年壬子,楚滅魯。按魯世家,穆公三十三年卒,若元甲戍終乙巳,則是三十二年也。共公二十二年卒,若元丙午,終戊辰,則是二十三年也。康公九年卒,景公二十五年卒,平公二十二年卒,若元丁未終乙丑,則是十九年也。文公二十三年卒,頃公二十四年,楚滅魯。班固漢書律曆志文公作緡公,其在位之年與世家異者,惟平公二十年耳。本志,自魯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推之,至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緡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漢高祖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武帝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其間相距皆七十六年,此最為得實。又與魯世家注、皇甫謐所紀歲次皆合,今從之。六國表差謬,難可盡據也。
顯王七年,燕桓公薨,子文公立。史記蘇秦傳謂之燕文侯。按春秋時此燕簡公巳稱公,文公之子易王尋稱王,豈文公獨稱侯乎?今從世家。
三十六年,蘇秦約六國從史記蘇秦傳:秦兵不敢窺函谷關十五年。又云:其後秦使犀首欺齊、魏,與共伐趙,蘇秦去趙而從約皆解。齊、魏伐趙,敗從約止在明年耳。其自相違戾如此。秦本紀惠文王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將龍賈。後二年事耳。烏在其不窺函谷十五年乎?此出於游談之士誇大蘇秦而云爾,今不取。
慎靚王二年,魏惠王薨,子襄王立。史記魏世家云: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十六年卒,子哀王立。哀王二十三年卒,子昭王立。六國表:惠王元辛亥,終丙戌;襄王元丁亥,終壬寅;哀王元癸卯,終乙丑。按杜預春秋後序云:太康初汲縣有發舊蒙者,大得古書。其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別也。唯特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皆用夏正,編年相次。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哀王於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王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諡,謂之今王。裴駰魏世家注引和嶠云:紀年起自黃帝,終於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按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並惠襄為五十二年。今按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攺元稱一年,攺元後十七年卒。太史公書為誤分惠、成之世以為二王之年數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彼既魏史所書魏事,必得其真,今從之。
赧王五十七年,魏新垣衍說趙欲帝秦,魯仲連折之。史記魯仲連傳云:新垣衍謝請出,不敢復言帝秦。秦將聞之,為卻軍五十里。按:仲連所言,不過論帝秦之利害耳。使新垣衍慚怍而去則有之,秦將何預而退軍五十里乎?此亦游談者之誇大也。今不取。
漢紀上
太祖元年十月,沛公至霸上。史記漢書荀悅漢紀。皆雲是月五星聚東井。按魏收後魏書高允傳。崔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並譏前史之失。別為魏歷以示允。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於近。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於東井。此乃歷術之淺事。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浩曰。所謬云何。允曰。按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昏沒於申南,而東井方出於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復推之於理。浩曰:欲為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允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時坐者咸怪。東宮少傳游雅曰:高君長於歷,當不虛言也。後歲余,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三月聚於東井,非十月也。今從之。十月不言五星聚。
三年,酈生勸漢主據敖倉,又請說齊王。史記、漢書皆以食其勸取敖倉及請說齊合為一事,獨劉向新序分為二,臣謂分為二者是。
五年九月壬子,立盧綰為燕王。史記、漢書、高紀於此皆云:使丞相噲將兵平代地。按樊噲傳:從平韓王信,乃遷左丞相,是時未為丞相。又代地無反者,噲傳亦無此事,疑紀誤。
十年五月,太上皇崩。七月癸卯葬。漢書:五月,太上皇后崩。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萬年。荀紀五月無後字,七月無崩字。蓋荀悅之時,漢書本尚未訛謬故也。今從之。
徙周昌為趙相。以趙堯為御史大夫。史記、漢書張良傳皆云:十二年,上擊黥布還,愈欲易太子。按百官表,十年,趙堯為御史大夫,則是時太子位巳定,今從之。
十一年二月丙午,立皇子恢為梁王。漢書諸侯王表作三月丙午。按劉羲叟長曆三月丙辰朔,無丙午。今從史記年表。
七月,立皇子長為淮南王。史記諸侯年表云:十二月庚子,厲王長元年。漢書諸侯王表:十月庚午立。今從漢書帝紀。
上欲使太子擊黥布,太子客使呂釋之夜見呂后。史記、漢書皆雲呂澤夜見呂后。按恩澤侯表有周呂侯澤,建成侯釋之。今此上雲建成侯而下雲呂澤,恐誤,當為釋之是。又留侯世家,上欲廢太子,立戚夫人子趙王如意,大臣多諫爭,未能得堅決者也。呂后恐,不知所為。人或謂呂后曰:留侯善畫計策。上信用之。呂后乃使建成侯呂澤劫留侯,曰:君常為上謀臣,今上易太子,君安得高枕而臥乎?留侯曰:始上數在困急之中,幸用臣策。今天下安定,以愛欲易太子,骨肉之間,雖臣等百餘人何益!呂澤強要曰:為我畫計。留侯曰:此難以口舌爭也。顧上有不能致者,天下有四人。四人者年老矣,皆以為上慢侮人,故逃匿山中,義不為漢臣。然上高此四人。今公誠能無愛金玉璧帛,令太子為書,卑辭安車,因使辯士固請宜來,來以為客,時時從入朝。令上見之,則必異而問之。問之,上知此四人賢,則一助也。於是呂后令呂澤使人奉太子書,卑辭厚禮,迎此四人。四人至客建成侯所,上欲使太子擊黥布,四人相謂曰:凡來者,將以存太子,太子將兵,事危矣。乃說建成侯云云。上遂自行。上破布歸,置酒,太子侍,四人從。太子年皆八十有餘,鬚眉皓白,衣冠甚偉。上怪問之,曰:彼何為者?四人前對,各言名姓,曰:東園公,角里先生,綺里季,夏黃公。上乃大驚曰:吾求公數歲,公辟逃我。今公何自從吾兒游乎?四人皆曰:陛下輕士善罵,臣等義不受辱,故恐而亡匿。竊聞太子為人仁孝,恭敬愛士,天下莫不延頸欲為太子死者,故臣等來耳。上曰:煩公幸卒調護太子。四人為壽。巳畢。起去。上目送之。召戚夫人指示四人者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輔之。羽翼巳成。難動矣。呂氏真而主矣。戚去人泣。上曰。為我楚舞。吾為若楚歌。歌曰。鴻鵠高飛。一舉千里。羽翮巳就。橫絕四海。橫絕四海。當可柰何。雖有矰繳。尚安所施。歌數闋,戚夫人噓唏流涕,上起去,罷酒。竟不易太子者,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也。按高祖剛猛伉厲,非畏搢紳譏議者也。但以大臣皆不肯從,恐身後趙王不能獨立,故不為耳。若決意欲廢太子,立如意,不顧義理,以留侯之久故親信,猶雲非口舌所能爭,豈山林四叟片言,遽能杘其事哉?借使四叟實能杘其事,不過污高祖數寸之刃耳,何至悲歌雲羽翮巳成,矰繳安施乎?若四叟實能制高祖,使不敢廢太子,是留侯為子立黨以制其父也,留侯豈為此哉?此特辯士欲誇大四叟之事,故云然,亦猶蘇秦約六國從秦,兵不敢窺函谷關,十五年,魯仲連折新垣衍,秦將聞之,卻軍五十里耳。凡此之類,皆非事實。司馬遷好奇,多愛而采之,今皆不取。
十二年十一月,陳豨反,漢擊斬豨。盧綰傳云:漢使樊噲擊斬豨。按斬豨者周勃,非噲也。
四月甲辰,帝崩於長樂宮。漢書云:呂后與審食其謀盡誅諸將。酈商見審食其說,以如此大臣內畔,諸將外反,亡可?足待也。審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發喪。按呂后雖暴戾,亦安敢一旦盡誅大臣?又時陳平不在滎陽,樊噲不在代,此說恐妄,今不取。
惠帝三年,季布曰:前匈奴圍高帝於平城,季布傳云:前陳豨反於代,時匈奴圍高帝於平城。按平城之圍,乃韓王信反,非豨反也。
高后元年,大謁者張釋、史記文帝本紀及惠景間侯者表、漢書匈奴傳皆作澤。史記呂后本紀八年中大謁者張釋,漢書紀作釋卿。恩澤侯表及周勃傳皆雲張釋,顏師古注曰:荊燕吳傳雲張擇。今從史記呂后本紀、漢書恩澤侯表、周勃傳。酈侯台。漢書外戚侯表及高五王傳皆作鄜侯,今從史記本紀功臣侯表。
二年十一月,呂肅王台薨。史記本紀:高后元年,立孝惠子不疑為恆山王,呂台為呂王。二年,恆山王薨。十一月,呂王台薨。年表二人皆以元年薨。漢書本紀:元年,立不疑、呂台、產、祿通為王。二年,不疑薨。年表元年,不疑及呂台為王,二年皆薨。蓋史記年表薨字應在二年,誤書於元年耳。其實二人皆以二年薨。漢書本紀雲產、祿通為王,亦誤也。
五月,封楚元王子郢客、齊悼惠子章皆為侯。史記高后紀在元年,今從漢書王子侯表。六年夏,張敖卒。史記呂后本紀:敖卒在明年六月。按史記功臣表,高后六年,敖卒。漢書功臣表,敖以高祖九年封,十七年薨。蓋本紀之誤。
七年七月,封劉澤為琅邪王。史記世家、漢書列傳皆云:田生先說張卿,令風大臣立呂產為呂王,然後說令王澤。按太后自以呂王嘉驕恣,廢之,以產代為呂王。產非始封於呂,又諸呂之王巳久,何必待田生之謀?以此不取。
八年四月,封張侈為新都侯,壽為樂昌侯。史記惠景間侯者表新都作信都,壽作受,今從本紀。
七月,審食其為帝太傅。史記將相表:八年七月辛巳,食其為太傅,九月丙戍,復為丞相,後九月免。漢書公卿表:七年七月辛巳,食其為太傳,八年九月,復為丞相,後九月免。以長曆推之,八年七月無辛巳,九月無丙戍。閏月,群臣代邸上議,無食其名。二表皆誤,今從史記本紀。免相在此月。本紀又云:八月壬戍,食其復為左丞相,亦誤。
八月,齊王使祝午詐奪琅邪王澤兵。史記澤世家、漢書傳皆以為澤與齊王合謀,蓋誤。今從史記呂后本紀齊王世家、漢書呂后紀齊王傳。九月庚申旦。史記本紀八月庚申旦,上有八月丙午。漢書高后紀亦云八月庚申。今以長曆推之,下八月當為九月。
景帝三年,周亞夫至洛陽,喜曰:滎陽以東無足憂者。史記、漢書皆云:太尉得劇孟,喜如得一敵國,曰:吳楚無足憂者。按孟一遊俠之士耳,亞夫得之,何足為輕重?蓋其徒欲為孟重名,妄撰此言,不足信也。
中二年,殺郅都。史記本紀:後二年正月,郅將軍擊匈奴。酷吏傳:郅都死後,宗室多犯法,上乃召甯成為中尉。成為中尉在中六年,則後二年所謂郅將軍者,非都也。疑別一人。漢書紀無郅將軍事。世宗建元元年十月,策賢良,以董仲舒為江都相,莊助為中大夫。漢書武紀:元光元年五月,詔舉賢良,董仲舒、公孫弘出焉。仲舒傳曰:仲舒對冊,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才孝廉,皆自仲舒發之。令舉孝廉在元光元年十一月,若對策在下五月,則不得雲自仲舒發之,蓋武紀誤也。然仲舒對策不知果在何時。元光元年以前,唯今年舉賢良見於紀。三年,閩越、東甌相攻,莊助己為中大夫,故皆著之於此。仲舒傳又云:遼東高廟,長陵高 災,仲舒推說其意,主父偃竊其書奏之,仲舒由是得罪。按二災在建元六年。主父偃傳,上書召見在元光元年。蓋仲舒追述二災而作書。或作書不上,而偃後來方見其草藁也。
二年,石慶為太僕御出。接百官公卿表慶,不為太僕,蓋嘗攝職也。
三年,閩越圍東甌。天子問田鼢。史記東越、漢書嚴助傳皆云:建元三年,閩越圍東甌,天子問太尉田鼢。按是時鼢不為太尉,雲太尉,誤也。下雲太尉不足與計,蓋追呼其官,或亦誤耳。上招選天下之士,得朱買臣等,令與大臣論辯。東方朔諫。起上林苑。司馬相如諫獵。此多非今年事,因莊助救東甌及微行,始出終言之。元光二年,王恢議誘擊匈奴。史記韓長孺傳:元光元年,聶壹畫馬邑事。而漢書武紀在二年,蓋元年壹始言之,二年議乃決也。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漢書武紀云:東南流入勃海。按頓丘屬東郡,勃海乃在頓丘東北,恐誤,今不取。
五月丙子,複決瓠子,注巨野。史記河渠書:元光中,河決瓠子,東注巨野。服虔註:漢書武紀曰:瓠子,堤名,在東郡白馬。蘇林曰:在鄄城以南,濮陽以北。將相名臣表曰:五月丙子,河決瓠子。然則瓠子即濮陽縣境堤名也。
四年十二月晦,殺竇嬰。班固漢武故事曰:上召大臣議之,群臣多是竇嬰,上亦不復窮問,兩罷之。田鼢大恨,欲自殺,先與太后訣,兄弟共號哭訴太后,太后亦哭弗食。上不得巳,遂乃殺嬰。按漢武故事,語多誕妄,非班固書,蓋後人為之。托,固名耳。
三月乙卯,丞相鼢薨。武安侯傳雲,元光四年春,丞相按灌夫事,其夏取夫人。五年十月,論灌夫及家屬,十二月晦,魏其棄市。徐廣引武帝本紀,侯表以為鼢薨在嬰死後,分明四年當是三年,五年當是四年,今從之。廣又疑十二月為二月。按漢制常以立春下寬大詔書,鼢恐魏其得釋,故以十二月晦殺之,何必攺為二月也。
五年,公孫弘對策,一歲中至左內史漢書武紀云:元光元年五月,詔策賢良,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按弘傳,元光五年,復征賢良文學菑川國推上弘。其策文與武紀元年策文頗相類。又云:一歲中至左內史。百官表:元光五年,弘為左內史。然則弘之再舉賢良,不在元光元年明矣。荀紀著於此年徵吏民,明當世之務下。葛洪西京雜記亦云。弘以元光五年為國士所推,上為賢良。若此續食之詔在八月,則弘不容於今年巳為左內史。蓋此詔在今年不知何月,故班氏系之於年末耳。其策文相類,蓋出偶然。或者此策乃弘先舉賢良時所對,班氏誤以為此年之策,疑未能明。今從漢紀。董偃。見上。漢武故事曰:陳皇后廢,處長門宮,竇太主以 恩猶自親近。後置酒主家,主見所幸董偃。按東方朔傳:爰叔為偃畫計,令主獻長門園,更名曰長門宮。則偃見上,在陳後廢前明矣。
元朔元年二月,皇子據生。漢書武五子傳贊曰:建元六年春,戾太子生。外戚傳:衛皇后元朔元年生男。據按枚皋傳云:武帝春秋二十九乃有皇子,與外戚傳合。蓋贊語因 尤之旗致此誤。亦猶五星聚在秦二世末年,誤為漢元年也。秋,韓安國病死。安國死在明年,於此終言之。
東夷穢君南閭等降為蒼海郡史記平準書曰。彭吳賈滅朝鮮。置蒼海之郡。按滅朝鮮、置蒼海。兩事也。不知何者出賈之謀。
主。父偃。嚴安、徐樂上書。漢書主父偃傳云:元光元年,三人上書。按嚴安書云:徇南夷,朝夜郎,降羌僰,略穢州。此等事皆在元光元年後,蓋誤以朔字為光字耳。
二年冬,賜淮南王几杖,母朝。漢書武紀曰:賜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母朝。顏師古曰:淮南王安、菑川王志,皆武帝諸父列也,故賜几杖。按諸侯表,菑川王志在位三十五年,以元光五年薨。齊悼惠王世家高、五王傳皆同。此雲菑川王志,誤也。
夏,徙豪傑於茂陵,族郭解。荀紀以郭解事著於建元二年。按武紀,建元二年,初置茂陵邑。三年,賜徙茂陵者錢。當是時,衛青、公孫弘皆未貴。又元朔二年,徙郡國豪傑於茂陵,此乃徙解之時也。三年,張騫自匈奴逃歸。史記西南夷傳曰:元狩元年,張騫使大夏來言通身毒國之利。按年表,騫以元朔六年二月甲辰封博望侯,必非元狩元年始歸也。或者元狩元年,天子始令騫通身毒國,疑不能明,故因是歲伊稚斜立終言之。
五年,封丞相弘為平津侯。史記將相名臣表、漢書公卿百官表、弘為相皆在今年。建元以來侯者表、恩澤侯表皆雲元朔三年封侯。按三年弘始為御史大夫,蓋誤書五為三,因置於三年耳。元狩二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壬辰,以李蔡為丞相,張湯為御史大夫。漢書百官公卿表:元狩三年三月壬辰,廷尉張湯為御史大夫。六年,有罪自殺。史記將相名臣表:元狩二年,御史大夫湯。按李蔡既遷,湯即應補其缺,豈可留之期年,復與李蔡為丞相月日正同乎?又按長曆三年三月無壬辰,又以得罪之年推之,在今年明矣。今從史記表。
渾邪王降,發車二萬乘迎之。漢書食貨志雲三萬兩,今從史記平準書汲黯傳。三年,得神馬於渥窪水中,次以為歌。汲黯進言,上不說。史記樂書:武帝作十九章歌,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又嘗得神馬渥窪水中,複次以為太一之歌。後伐大宛,得千里馬,次以為歌。中尉汲黯進曰:陛下得馬詩以為歌云云。丞相公孫弘曰:黯誹謗聖制,當族。漢書禮樂志:武帝定郊祀之禮,祠太一於甘泉,?后土於汾陰,乃立樂府,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按天馬歌,本志云:元狩三年,馬生渥窪水中作。武紀云:元鼎四年秋,馬生渥窪水中。五年十一月,立泰畤於甘泉。太初四年,貳師獲汗血馬,作西極天馬之歌。公孫弘以元狩二年薨,汲黯以元狩三年免右內史,五年為淮陽太守,元鼎五年卒。又黯未嘗為中尉,或者馬生渥窪水作歌在元狩三年,汲黯為右內史而譏之,言當族者,非公孫弘也。雖未立泰畤,或以歌之於郊廟。其十九章之歌,當時未能盡備也。四年,少翁以方夜致鬼,如王夫人之貌。漢書以此事置李夫人傳中,古今相承,皆以為李夫人事。史記封禪書,少翁見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卒,少翁以方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雲。按,李夫人卒時,少翁死巳久,漢書誤也。今從史記。
五年三月,初行五銖錢。漢書食貨志:前以銷半兩錢鑄三銖錢,明年以三銖錢輕,更鑄五銖錢。武帝元狩五年乃雲罷半兩錢,行五銖錢,誤也。
六年冬,楊可告緡漢書武紀:元鼎三年十一月,令民告緡。據義縱傳,則在今冬。義縱,棄市。霍去病射殺李敢,史記封禪書云:明年,天子病鼎湖甚,病癒,幸甘泉,大赦。莫知其為何年。本紀皆無其事,獨義縱傳有之。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義縱、李敢死皆在今年。敢傳云:從上雍至甘泉宮。雍蓋衍字也。平準書云: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按武紀,元狩四年造白金。元鼎元年赦,首尾四年。若今年更有赦,則四年再赦,與平準書不合。今從百官表。顏異誅。徐廣注史記平準書雲。異誅在元狩四年壬戍歲。廣見漢書百官公卿表。其年注云。大農令顏異。二年坐腹非誅。不思有二年字。致此誤也。元鼎元年漢書武紀此年云:得鼎汾水上。漢紀云:六月,得寶鼎於河東汾水上,吾丘壽王對云云。按封禪書,欒大封樂通侯之歲,其夏六月,汾陰巫錦為民祠魏睢后土營旁,得鼎,詔曰:間者巡?后土云云。武紀:元鼎四年十月,幸汾陰,十一月立后土祠於汾陰睢上,六月,得寶鼎后土祠旁。禮樂志又云:元鼎五年得寶鼎,恩澤侯表,元鼎四年四月乙巳,欒大封侯。然則得鼎應在四年,蓋武紀因今年攺元而誤增。此得鼎一事耳,非兩曾得鼎於汾水上也。封禪書:天子封太山,反至甘泉,有司言寶鼎出為元鼎。以今年為元封元年。然則元鼎年號,亦如建元、元光,皆後來追攺之耳。四年,樂成侯丁義薦欒大。漢書郊祀志作樂成侯登。按史記、漢書功臣表當為丁義。欒大斗旗。封禪書、郊祀志皆作棋,獨史記孝武紀作旗。按漢武故事云:大嘗於殿前樹旌數百枚,大令旌自相擊翻,翻竟庭中,去地十餘丈,觀者皆駭然。則作旗字者是也。
五年三月,封樛廣德為龍亢侯。漢書功臣表作龍侯,南越傳作櫳侯。晉灼曰:櫳,古龍字。史記建元以來侯者表及南越傳皆作龍亢侯,今從之。
六年,越郎都稽得呂嘉史記、漢書表皆作孫都,南越傳皆雲都稽,今從傳。封樓船蘇弘都稽趙光等皆為侯。凡此等封侯者,年表皆有月日,為其先後難齊,故盡附於立功之處,後仿此。
分武威、酒泉置張掖、敦煌郡。漢書武紀:元狩二年,渾邪王降,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元鼎六年,分置張掖、敦煌郡。而地理志云:張掖、酒泉郡,太初元年開武威郡,太初四年開敦煌郡,後元元年分酒泉置。今從武紀。
元封元年冬,釋兵須如。漢書作涼如,今從史記。
上問黃帝冢,公孫卿對。史記、漢書皆雲或對,漢武故事雲公孫卿對,今取之。正月,幸緱氏。封禪書、郊祀志作三月,漢書武紀及荀紀皆作正月,今從之。
四月乙卯,封泰山下東方。武紀:癸卯,上還登封泰山。蓋癸卯自海上還,乙卯至泰山行事也。
二年,公孫遂往正之。史記作征之,蓋字誤,今從漢書。天子誅遂漢書作許遂。按:左將軍亦以爭功相嫉,乖計棄市,則武帝必以遂執樓船為非。漢書作許,蓋字誤,今從史記。相韓陰。漢書陰作陶,今從史記。
三年七月,膠西於王端薨。荀紀端皆作瑞,今從漢書。五年四月,衛青薨。漢武故事云:大將軍四子皆不才,皇后每因太子涕泣,請上削其封。上曰:吾自知之,不令皇后憂也。少子竟坐奢淫誅。上遣謝後,通削諸子封爵,各留千戶焉。按青四子無坐奢淫誅者,此說妄也。
天漢元年,衛律使匈奴還,聞李延年家收亡降匈奴。延年傳云:誅延年兄弟宗族。按是後李廣利尚為將帥,蓋止誅延年及弟季妻子耳。七月,閉城門,大搜。臣瓚注武帝紀曰:漢帝年記,六月禁逾侈,七月大搜。則搜索逾侈者,不必閉城門,大搜蓋搜奸人耳。
四年正月,遣李廣利等擊匈奴。史記匈奴傳雲,廣利於此降匈奴,誤。四月,立皇子髆為昌邑王。表雲六月乙丑立,今從武紀。
征和二年七月,壺 三老茂上書,天子感寤。漢武故事云:治隨太子反者,外連郡國數十萬人。壺 三老鄭茂上書,上感寤,赦反者,拜鄭茂為宣慈校尉,持節徇三輔,赦太子。太子欲出,疑弗實,吏捕太子急,太子自殺。按上若赦太子,當詔吏勿捕。此說恐妄也。
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荀紀作七月,漢書作八月。按長曆是年九月壬戌朔,言八月是也。
後元元年六月,商丘成坐祝詛自殺。功臣表云:坐為詹事,祠孝文廟,醉歌堂下,曰:出居安能鬱郁,大不敬,自殺。公卿表云:坐祝詛。按成不為詹事,功臣表誤也。
昭帝始元四年,以上官安為車騎將軍。昭紀作驃騎,今從百官表、外戚傳。
五年,成方遂自謂衛太子。昭紀雲張延年,雋不疑傳雲成方遂,又雲一姓張,名延年,今從不疑傳。
元鳳四年,樓蘭王安歸。西域傳作常歸,今從昭紀及傅介子傳。
元平元年,昌邑王嘗見大白犬,頸以下似人冠,方山冠而無尾。昌邑王傳雲無頭,五行志雲無尾,且雲不得置後之象。若頸以下似人而無頭,何以辨其為犬?且安所施冠?蓋傳誤也。
中宗本始三年,遣五將軍及烏孫擊匈奴,獲四萬級,馬、牛羊驢。橐駝七十餘萬頭。常惠傳,四萬級為三萬九千人,七十餘萬頭為六十餘萬頭。今從烏孫傳。六月己丑,蔡義薨。荀紀作乙丑,誤。
地節二年四月戊申,以張安世為大司馬、車騎將軍。百官表:地節三年四月戊申,張安世為大司馬。七月戊戍,更為衛將軍。霍禹為大司馬。七月壬辰,禹要斬。荀紀:三年四月戊辰,安世為大司馬。按明年四月無戊辰,七月無戊戍,又不當再言七月。以宣紀、張安世、霍光傳考之,安世為司馬當在今年,為衛將軍當在明年十月,禹死在四年七月,蓋年表旁行通連書之,致此誤也。三年四月戊申,立子奭為皇太子。荀紀立皇太子在去年四月戊申,漢書舊本亦然。顏師古據疏廣及邴吉傳,並雲地節三年立皇太子,知在此年者是也。
鄭吉與司馬喜擊車師。西域傳雲,地節二年。以匈奴傳校之,知在三年。
元康元年冬,趙廣漢坐要斬。本紀:元康二年冬,廣漢有罪要斬。百官表:本始三年,廣漢為京兆尹,六年要斬。元康元年,守京兆尹。彭城太守。遣按廣漢傳,司直蕭望之劾奏廣漢摧辱大臣,望之自司直為平原太守,元康元年,自平原太守為少府。然則廣漢死當在元康元年,本紀誤也。廣漢傳又云:地節三年七月,丞相婢自絞死。蓋婢死巳數年,而廣漢追發其事也。
三年三月,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王子侯表賀以四月壬子封。宣紀賀封在丙吉之前。按是歲四月癸亥朔,無壬子,表誤。
四年八月,求高祖功臣子孫,皆復其家。宣紀:元康元年五月,復高皇帝功臣絳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孫。四年,又賜功臣適後黃金,人二十斤。按功臣表詔復家者,皆雲元康四年,其數非一,不容盡誤,蓋紀誤耳。
神爵二年五月,趙充國奏罷屯兵。秋,羌斬先零猶非、楊玉首降,宣紀:五月,羌斬猶非,楊玉降。充國傳:五月,奏罷屯兵。秋,羌斬猶非,楊玉降。今從傳。置都護,自鄭吉始。百官表曰:西城都護加官,地節二年初置。蓋誤以神爵為地節也。西域傳又雲神爵三年,亦誤。
大鴻臚蕭望之議不可,許。烏孫結昏。烏孫傳,請昏在元康二年。望之傳雲神爵二年。按元康二年,望之未為鴻臚,蓋誤以神爵為元康也。
三年八月,詔益吏百石巳下俸十五。宣紀云: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韋昭曰:若食一斛,則益五斗。荀紀雲,益吏百石以下俸五十斛,蓋以十五難曉,故攺之。然詔雲以下,恐難指五十斛也。
四年五月,匈奴單于遣弟呼留若王勝之來朝。匈奴傳:握衍朐鞮單于立,復修和親,遣弟伊酋若王勝之入漢獻見。蓋即謂此也。
五鳳元年春,皇太子冠。按:宣紀太子冠在此年,而荀紀於元康三年?二疏去位事巳雲皇太子冠,至是又重複言之,蓋誤也。
二年正月,幸甘泉,郊泰畤。宣紀云:三月,行幸甘泉。荀紀作正月。按漢制常以正月郊祀,蓋荀悅作紀之時,本猶未誤也。又楊惲傳曰:行必不至河東矣。蓋時亦幸河東祠后土,史脫之也。十一月,匈奴烏厲屈與父呼遫累烏厲溫敦降,封烏厲屈為新城侯,烏厲溫敦為義陽侯,宣紀:匈奴呼遫累單于帥眾來降。功臣表:信成侯王定以匈奴烏桓屠驀單于 左大將軍率眾降侯,義陽侯厲溫敦以匈奴?連累單于率眾降侯。此即屈與敦也,未嘗為單于,或降時自稱單于,或紀表二者誤也。
楊惲、戴長樂皆免為庶人。宣紀。十二月。楊惲坐前為光祿勛有罪。免為庶人。不悔過怨望。大逆不道。要斬。荀紀因而用之。惲傳。惲與孫會宗書曰。臣之得罪巳三年矣。又因日食之變。騶馬猥佐成上書告惲罪。下獄死。又楊譚稱杜延年為御史大夫。按百官表。惲以神爵元年為光祿勛。五年免。戴長樂亦以其年為太僕。五年免。杜延年以五鳳三年六月辛酉為御史大夫。又按蕭望之傳,使光祿勛惲策免望之,其事在今年八月。惲猶為光祿勛,至四年四月乃有日蝕之變。蓋惲以今年十二月免為庶人,至四年乃死,宣紀誤也。
三年六月辛酉,杜延年為御史大夫。荀紀作辛巳,百官表作辛酉。按長曆此月丙午朔,無辛巳。
四年,匈奴單于遣弟谷蠡王入侍。按匈奴傳,呼韓邪稱臣,即遣銖婁渠堂入侍,事在明年。時匈奴有三單于,不知此單于為誰也。
甘露元年,張敞免為庶人,數月,拜冀州刺史。荀紀載於五鳳二年,因楊惲事並致此誤也。百官表,敞以神爵元年為京兆尹,八年免。敞傳云為京兆九歲免。
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囂為定陶王。諸侯王表雲十月乙亥立,今據宣紀。四年夏,廣川王海陽。諸侯王表作汝陽,宣紀、景十三王傳作海陽,今從之。
元帝初元二年二月丁巳,立弟竟為清河王。荀紀竟作寬,今從漢書。
戊午,隴西地震,敗城郭屋室,壓殺人眾。劉向傳云:三月,地大震。今從元紀。
四月,詔賜蕭望之爵 內侯。元紀,此詔在今冬。按劉向傳云:前弘恭奏望之等獄決三月,地大震。然則望之等黜免在今春地震前也。又曰:夏,客星見昴、捲舌間,上感悟,下詔賜望之爵關內侯。望之傳曰:後數月,賜望之爵關內侯。蓋紀見望之死在十二月,因置此詔於彼上耳。七月己酉,地復震。劉向傳曰:冬,地復震。元紀:此月詔曰:一年中地再動。漢紀在七月己酉,今從之。
五年六月,匈奴郅支單于殺谷吉。陳湯傳:初元四年,郅支求侍子。元帝紀:五年,谷吉使匈奴不還。湯傳又云:御史大夫貢禹議吉不可遣。按禹今年六月始為御史大夫,或者郅支以四年求侍子,而吉以五年使匈奴也。
永光元年九月,於定國、史高、薛廣德皆罷。韋玄成為御史大夫。百宮表:七月癸未,大司馬高免。辛亥,韋玄成為御史大夫。十一月戊寅,丞相定國免。荀紀:七月己未,高免。薛廣德傳:酎?後月余,以歲惡民流,乞骸骨罷。廣德為御史大夫,凡十月免,月日參差,未知孰是,故皆沒不書。
賈捐之謂楊興曰:使我得見言君蘭。荀紀作君簡,今從漢書。建昭二年六月,立皇子興為信都王。荀紀興作譽,今從漢書。京房言於上曰:陛下視今為治邪?亂邪?所任者誰與?故資政殿學士邵亢得兩浙錢王寫本漢書無亂邪二字,有上曰:亦極亂耳,尚何道?房曰:今十二字,今取之。京房棄市。元紀及荀紀京房死皆在此年末。按房傳,二月朔上封事,去月余征下獄。百官表:八月癸亥,匡衡為御史大夫。房死必不在歲末也。紀不知月日,故系之歲末耳。
成帝河平元年,匈奴單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朝正月。匈奴傳:河平元年,單于遣莫演朝正月。下云:明年,單于上書願朝。河平四年正月,遂入朝。據此,則是莫演以元年至漢朝二年正月也。而荀紀繫於元年正月之下,恐誤。漢紀又以莫演為黃渾,今從漢書。二年,夜郎與鉤町相攻,陳立討誅之。西南夷傳但云河平中,而胡旦漢春秋雲在此年十一月,未知何據也。
鴻嘉三年,上微行過陽阿主家。五行志作河陽主伶玄。趙後外傳及荀紀亦作河陽。外戚傳顏師古注曰:陽阿,平原之縣也。今俗書阿字作河,又或為河陽,皆後人所妄攺耳。今從之。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後園南闕火。五行志及荀紀二火皆作災,今從漢書。
劉輔上書曰:腐木不可以為柱,人婢不可以為主。劉輔傳云:腐木不可以為柱,卑人不可以為主。荀紀柱作圭,卑人作人婢。今柱從漢書,人婢從荀紀。
七月癸卯,封蕭何六世孫喜為酇侯。成紀:元延元年,封蕭相國後喜為酇侯,荀胡皆用之。按功臣表,永始元年,釐侯喜紹封,三年薨。永始四年,質侯尊嗣,五年薨。綏和元年,質侯章嗣。蓋本紀誤以永始為元延故也。
立城陽哀王弟俚為王。漢紀俚作悝,今從漢書。
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荀紀作乙巳。按長曆丁巳晦,荀悅誤。
二年,上諸舅風丞相、御史免張放。敘傳云:王音以風丞相御史。按放傳,丞相宣、御史大夫方進奏放過惡。音以正月乙巳薨,方進以三月丁酉為御史大夫。然則風丞相御史者,疑非音也。放傳又雲上諸舅皆害其寵,故但云上諸舅。
十一月己丑,丞相宣免。御史大夫方進貶。壬子,方進為丞相。方進傳,薛宣免,方進亦左遷執金吾,二十餘日,遂擢為丞相。而荀紀云:秋八月,方進貶為執金吾。蓋以公卿表雲三月丁酉,京兆尹翟方進為御史大夫,八月貶為執金吾,故致此誤也。按公卿表所云者,謂方進自三月為御史大夫,至十一月而貶,凡居官八月耳。又黑龍見東萊在去年九月,谷永傳著之甚明,而荀悅亦載之於此年,雲冬,黑龍見東萊,蓋因陳湯獲罪在今年故也。漢春秋雖正黑龍之誤,而方進貶官,猶承荀悅之失。
陳湯徙邊。陳咸、逢信免官。咸信免官皆在明年,以後因陳湯事連言之。三年十一月,李譚等殺樊、並,皆封侯。本紀雲五人,而功臣表止有四人,蓋紀誤。
元延元年,劉向上書。向傳雲,星孛東井,岷山崩。向懷不能巳上此奏。披岷山崩在三年。此奏雲,自建始以來,二十歲間而食八,率二歲六月而一發。則上此奏當在今年也。胡旦亦載之三年。十二月乙未,王商為大將軍。辛亥,商薨。庚申,王根為大司馬,荀紀雲十一月。成紀雲十二月。按是歲十一月甲子朔,無乙未、辛亥、庚申,荀悅誤。
揚雄待詔。雄傳云:車騎將軍王音奇其文雅,薦雄待詔。按雄自序云:上方郊祠甘泉泰畤,召雄待詔承明之庭,奏甘泉賦。其十二月奏羽獵賦,事在今年。時王音卒巳,久蓋王根也。胡旦遂誤以為曲陽侯雲。二年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荀紀守作憲,今從漢書。
立烏孫小昆彌安日弟末振將為小昆彌。烏孫傳以末振將為安日弟假,會宗傳以為兄,兄字誤耳。
三年,上令胡人搏禽獸。成紀:元延二年冬,行幸長楊宮,從胡客大校獵,□菩陽宮,賜從官胡旦用之。按揚雄傳:祀甘泉河東之歲,十二月羽獵,雄上校獵賦。明年,從至射熊館,還上長楊賦。然則從胡客校獵當在今年,紀因去年冬有羽獵事,致此誤耳。綏和二年二月荀紀云:赦天下。今本紀無之,故不取。四月己卯,葬孝成皇帝於延陵。成紀:三月丙戍,帝崩於未央宮。四月己卯,葬延陵。臣瓚曰:自崩至葬凡五十四日。漢紀:三月丙午,帝崩。四月己卯,葬延陵。自崩及葬三十四日。按是年三月己巳朔,無丙午;四月己亥朔,無己卯。若依成紀,則當雲五月已卯葬,依荀紀則當雲閏三月丙午崩。二者各有差舛,未知孰是。按是年閏七月,不當頓差四月,今且從成紀之文。
七月丁卯,王莽罷就第。公卿表:十一月丁卯,大司馬莽免。庚午,師丹為大司馬,四月徙。又曰:十月癸酉,丹為大司空。又曰:太子太傳師丹為左將軍,五月遷。荀紀:七月丁巳,大司馬莽免。按丹若以十一月為司馬,四月徙官,不得以十月為司空也。七月丁卯朔,無丁巳。年表月誤,荀紀日誤。
九月庚申,地震。上問李尋尋傳雲使侍中衛尉傳喜問尋按公鄉表傳喜為衛尉二月遷右將軍十一月罷地震在九月當是時喜巳不為衛尉矣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