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夜板橋浦泛月獨酌懷謝脁

唐代 李白
天上何所有,迢迢白玉繩。 斜低建章闕,耿耿對金陵。 漢水舊如練,霜江夜清澄。 長川瀉落月,洲渚曉寒凝。 獨酌板橋浦,古人誰可征。 玄暉難再得,灑酒氣填膺。
tiān shàng suǒ yǒu   tiáo tiáo bái shéng
xié jiàn zhāng quē   gěng gěng duì jīn líng
hàn shuǐ jiù liàn   shuāng jiāng qīng chéng
cháng chuān xiè luò yuè   zhōu zhǔ xiǎo hán níng
zhuó bǎn qiáo   rén shuí zhēng
xuán huī nán zài   jiǔ tián yīng

注釋

  • 玉繩:星宿名,李善《文選》注引《春秋元命苞》說,玉衡北兩星為玉繩星。
  • 建章:宮殿名,南朝宋時建。
  • 漢水:即漢江,長江最長支流,源出今陝西西南寧強縣,流經湖北,在武漢注入長江。這裡即借指長江。霜江:此指長江。
  • 洲渚:水中小塊陸地。
  • 「獨酌」二句:謝朓有《之宣城出新林浦向板橋》詩。徵:即」征「。
  • 玄暉:即謝朓。《南齊書》:謝朓,字玄暉,陳郡陽夏人。少好學,有美名,文章清麗。灑酒:一作「灑淚」。

譯文

夜半天上何所有,只有這遙遠的玉繩星白光閃閃。

繼而又斜掛在建章宮門前,低吐地對著鐘山。

寒江夜來顯得更加清澈,靜水依舊像一條素練。

天將曉時川流不息的長江水像要把落月也瀉到大海。沙洲上還凝結著夜裡的秋寒。

我獨目酌酒在板橋浦,尋找著古人描寫這裡的詩篇。

可惜謝朓這樣的詩人再也不得見了,灑酒江上惆帳填滿胸間。

賞析

  此詩的前四句寫秋夜天宇和金陵遠景。起首二句:「天上何所有?迢迢白玉繩。」一問一答,天真活潑,明快自然,饒有民歌風味。詩人仰望秋空,看到在這寥廓空明的天宇上遠遠地閃爍著兩顆銀亮的玉繩星。三四兩句寫玉繩星照耀下的金陵城。詩人放眼遠眺,但見玉繩星斜斜地、低低地嵌鑲在建章宮高大的樓闕旁邊,發出格外耀目的光芒,對著整個金陵古城。這四句從大處落墨,先寫天空,後寫地面,連接自然,展現出碧海般的青天,白玉般的明星,以及星光照耀下的金陵城巍峨宮闕的剪影,境界空闊高遠,正融注了詩人秋夜泛月時那種蕭散自然、風流自賞的意緒。如果更深細地品味,這四句詩已隱隱透露,出懷念前代詩人謝朓的情思。謝朓《暫使下都夜發新林至京邑贈西府同僚》詩中,有「秋河曙耿耿,寒渚夜蒼蒼……金波麗鳷鵲,玉繩低建章」等寫景佳句,李白詩的三、四句,顯然是有意點化了謝詩,藉以寄寓對謝朓的緬懷、追慕。而且,這兩顆璀燦的玉繩星,一顆斜照建章闕,一顆耿對金陵城,仿佛具有象徵的意蘊。它們在浩渺秋空中互相映照,仿佛正是謝朓、李白這兩位古今相通、精神契合的天才詩人的化身。

  中間四句寫秋江月色。這裡「漢水」借指長江。詩人不說「長江」而說「漢水」,是為了避免同下句「霜江」字面重複和音聲相混。在板橋浦信步泛月的李白,俯視著腳下的大江,但見清澄的江水靜靜地流淌著,像是一條銀光閃爍的白練。此刻,謝朓描寫大江黃昏美妙景色的詩句「餘霞散成綺,澄江靜如練」(《晚登三山還望京邑》)自然跳上心頭。對景吟詩,使他產生一種悠然神遠的感變,仿佛自己已超越古今的界限,同小謝一起聯袂步月,同賞秋江美景,推心置腹地縱論人生、品評詩文了。李白整個身心都沉浸在與古人神遊的幻想境界裡,以致忘懷了一切。他久久地凝望著明月逐漸西斜,月光如乳汁般傾瀉在長江之中。直到月落星隱,天將破曉,朝霧瀰漫洲渚,寒氣侵襲髮膚。這四句寫秋江月色,明麗皎潔,清幽飄逸,動靜相生,空靈迷人。而在這幅秋江月色圖中,隱然一含情凝眺之人呼之欲出。這裡表現出他的神態和心緒的變化:先是緬懷遐想古人,繼而是與古人神遊的暢快,接著是從遐想中醒悟過來發覺古人不可得見的寂寞與悵惘,這四句妙在不是靜態的寓情於景和情景交融,而是從時間和景色的變化之中暗示出詩人複雜微妙的心理變化,不著痕跡,純乎天籟。

  最後四句點明題旨,直抒胸臆。詩人在板橋浦自斟自酌,沒有知音同歡共飲,雖追慕謝朓,但畢竟相隔數百年,誰也不能把古人找回來。而在當今現世,像謝玄暉這樣才華高妙、志趣相投的人,是很難得再遇到的。想到這裡,詩人深深感到孤獨寂寞,揮杯灑酒無心再飲。一股悲涼抑鬱之氣,充滿了他的胸中。結句暗用梁代詩人江淹《恨賦》「置酒欲飲,悲來填膺」句意,而融化無跡,如同己出。至此,詩人不僅婉曲盡致地抒寫了對古人的緬懷遐思,而且借痛感斯人之不可復遇,宣洩出世無知音的深沉感喟。

宋緒連.李白低首謝宣城[J].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3,03.

創作背景

  開元十四年(726),李白二十六歲,游襄漢,上廬山,東至金陵、揚州。此詩即作於這年秋天游金陵之時。從詩題可知,這是一首緬懷謝朓的詩。

詹福瑞 等.李白詩全譯.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83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