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獨酌·其二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
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
已聞清比聖,復道濁如賢。
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
tiān
天
ruò
若
bù
不
ài
愛
jiǔ
酒
,
jiǔ
酒
xīng
星
bù
不
zài
在
tiān
天
。
。
dì
地
ruò
若
bù
不
ài
愛
jiǔ
酒
,
dì
地
yīng
應
wú
無
jiǔ
酒
quán
泉
。
。
tiān
天
dì
地
jì
既
ài
愛
jiǔ
酒
,
ài
愛
jiǔ
酒
bù
不
kuì
愧
tiān
天
。
。
yǐ
已
wén
聞
qīng
清
bǐ
比
shèng
聖
,
fù
復
dào
道
zhuó
濁
rú
如
xián
賢
。
。
xián
賢
shèng
聖
jì
既
yǐ
已
yǐn
飲
,
hé
何
bì
必
qiú
求
shén
神
xiān
仙
。
。
sān
三
bēi
杯
tōng
通
dà
大
dào
道
,
yī
一
dòu
斗
hé
合
zì
自
rán
然
。
。
dàn
但
dé
得
jiǔ
酒
zhōng
中
qù
趣
,
wù
勿
wèi
為
xǐng
醒
zhě
者
chuán
傳
。
。
注釋
- 酒星:古星名。也稱酒旗星。
- 酒泉:酒泉郡,漢置,在今甘肅省酒泉市。傳說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 大道:指自然法則。
- 酒中趣:飲酒的樂趣。
譯文
天如果不愛酒,酒星就不能羅列在天。
地如果不愛酒,就不應該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愛酒,那我愛酒就無愧於天。
我先是聽說酒清比作聖,又聽說酒濁比作賢。
既然聖賢都飲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傳!
賞析
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的結論。接著論人。人中有聖賢,聖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不在話下。這是李白為自己愛酒尋找藉口,詩中說:「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又以貶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聖賢到神仙,結論是愛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後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於大道,合乎自然,並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不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于海娣 等.唐詩鑑賞大全集.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10:123&裴 斐.李白詩歌賞析集.成都:巴蜀書社,1988:61-69&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347-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