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獨酌·其二

唐代 李白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 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 已聞清比聖,復道濁如賢。 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
tiān ruò ài jiǔ   jiǔ xīng zài tiān
ruò ài jiǔ   yīng jiǔ quán
tiān ài jiǔ   ài jiǔ kuì tiān
wén qīng shèng   dào zhuó xián
xián shèng yǐn   qiú shén xiān
sān bēi tōng dào   dòu rán
dàn jiǔ zhōng   wèi xǐng zhě chuán

注釋

  • 酒星:古星名。也稱酒旗星。
  • 酒泉:酒泉郡,漢置,在今甘肅省酒泉市。傳說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 大道:指自然法則。
  • 酒中趣:飲酒的樂趣。

譯文

天如果不愛酒,酒星就不能羅列在天。

地如果不愛酒,就不應該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愛酒,那我愛酒就無愧於天。

我先是聽說酒清比作聖,又聽說酒濁比作賢。

既然聖賢都飲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傳!

賞析

  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的結論。接著論人。人中有聖賢,聖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不在話下。這是李白為自己愛酒尋找藉口,詩中說:「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又以貶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聖賢到神仙,結論是愛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後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於大道,合乎自然,並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不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于海娣 等.唐詩鑑賞大全集.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10:123&裴 斐.李白詩歌賞析集.成都:巴蜀書社,1988:61-69&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347-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