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烹彘

先秦 韓非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選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zēng zhī zhī shì   zi suí zhī ér yuē     :「   hái fǎn wèi shā   zhì 。」 shì   shì lái zēng zhì shā zhī     zhǐ zhī yuē :「 yīng   ér ěr     。」 zēng yuē :「 yīng ér fēi yīng   ér fēi yǒu zhī dài   ér xué zhě tīng   zhī jiào jīn zi zhī shì   jiào   zi zi ér xìn   fēi suǒ
  xuǎn hán fēi   wài chǔ shuō zuǒ shàng 》)  

注釋

  • 彘:豬。適:到……去特:只。非與戲:不可同……開玩笑。子:你,對對方的尊稱。而:則,就。非所以成教也:這樣做就不能把孩子教育好烹:殺。女:通「汝」,你,你們。反:通「返」,返回。止:制止。曾參:孔子的學生,也叫曾子特與嬰兒戲耳:耳:罷了。嬰兒:小孩子有知:懂事曾子之妻之市:之,到其子隨之而泣:之,她,代曾子之妻妻止之曰:之,他,曾子今子欺之:之,他,代曾子之子顧反:回來。反:通「返」,返回。子:孩子,子女(注意不是特指兒子)耳:罷了。

譯文

曾子的妻子要到集市去,她的兒子邊跟著她邊哭,他的母親(曾子的妻子)說:「你回去,等我回家後為你殺一頭豬。」妻子到集市後回來了,曾子就要抓住一頭豬把它殺了,妻子制止他說:「剛才只不過是與小孩子鬧著玩兒罷了。」曾子說:「小孩子是不能和他鬧著玩兒的。小孩子是不懂事的,是要靠父母而逐步學習的,並聽從父母的教誨。如今你欺騙他,是教他學會欺騙。母親欺騙兒子,做兒子的就不會相信自己的母親,這不是把孩子教育好該用的辦法。」於是就殺了豬把它煮了。

文言現象

通假字

女通汝,你;如"女還"。

反通返,返回;如"顧反為女殺彘"。

古今異義

今常用義:適合。文中古義:往,到;如"妻適市來"。

今常用義:特別,特殊。文中古義:只是;如"特與嬰兒戲耳"。
學者
今常用義:在學術上有一定成就的人。文中古義:學習的人;如"待父母而學者也"。
成教
今常用義:"成人教育"的簡稱。文中古義:完成教導,教好;如"非所以成教也"。

一詞多義

⑴huán,動詞,回去;如"女還,顧反為女殺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桃花源記》)
⑵huán,動詞,交還;如"手自筆錄,計日以還"。(《送東陽馬生序》)
⑶xuán動詞,通"旋",迴轉,掉轉;如"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⑴動詞,回來;如"顧反為女殺彘"。
⑵動詞,看;如"顧野有麥場"。(《狼》)
⑶動詞,拜訪;如"三顧臣於草廬之中,咨臣以當世之事 "。(《出師表》)

⑴動詞,制止,阻止;如"妻止之曰"。"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⑵副詞,同"只",只有;如"擔中肉盡,止有剩骨"。(《狼》)

⑴動詞,欺騙;如"今子欺之"。
⑵動詞,欺負;如"南村群童欺我老無力"。(《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⑴名詞,兒子,女兒,泛指孩子;如"子而不信其母"。"生以鄉人子謁余"。(《送東陽馬生序》)
⑵代詞,古代對男子的尊稱,也用作表敬意的對稱詞。"今子欺之"。"孔子東遊,見兩小兒辯鬥,問其故"。(《兩小兒辯日》)

⑴動詞,教育;如"是教子欺也"。
⑵動詞,使,讓 ;如"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出塞》)

⑴動詞,相信;如"子而不信其母"。"願陛下親之信之"。(《出師表》)
⑵形容詞,誠實;如"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劌論戰》)

⑴動詞,實現,完成;如"非所以成教也"。
⑵動詞,成為,形成;如"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狼》)

文言句式
1。判斷句
⑴"待父母而學者也"中的判斷主語"嬰兒"省略,"待父母而學者"是判斷謂語,"也"幫助判斷;該分句可譯為"(嬰兒)是向父母學習的啊"。
⑵"是教子欺也"中的"是"是判斷主語,"教子欺"是判斷謂語,"也"幫助判斷;該分句可譯為"這是教導他欺騙別人啊"。
2。省略句
⑴省略主語
①"顧反為女殺彘"之前省略主語"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顧反為女殺彘";該分句可譯為"等我回來給你殺豬(吃)"。
②"特與嬰兒戲耳"之前省略主語"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特與嬰兒戲耳";該分句可譯為"(我)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
⑵省略賓語
①"嬰兒非與戲也"之中,介詞"與"之後省略賓語"之",代"嬰兒",即"嬰兒非與(之)戲也";該分句可譯為"孩子不能欺騙啊"。
②"是教子欺也"之中,動詞"欺"後面省略賓語"之",代別人,即"是教子欺(之)也";該分句可譯為"這是教導他欺騙別人啊"。
⑶省略介詞
"妻適市來"之中,謂語動詞"適"後面省略介詞"於",表示"適"的處所,即"妻適(於)市來";該分句可譯為"妻子從集市回來"。

寓意

  曾參用自己的行動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誠實待人,這種教育方法是可取的。這篇文章告訴我們做任何事都要誠實守信,不能說了做不到和說謊。

  教育子女要注意言傳身教不能以欺騙作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說到做到,不能說謊。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這樣才能獲到他人信任。以後不論做什麼事情都要知道自己所做事情的後果,要為以後著想。以後自己不能做的事情就不能信口雌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