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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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因此我認為,藺相如能保全這塊璧,那是上天的保佑,寫出詩句含義,也點出情感指向
賞析:勁澠池:公元前279年,秦王約趙王會於澠池。宴會上秦王請趙王鼓瑟以辱趙王

出處

溫馨提示:引用時宜結合原詩語境,先說明處境,再點出思鄉懷人,若用於正式寫作,可補充作者遭遇與全篇情緒,避免斷章取義。

注釋

賞析

結構賞析

  藺相如是戰國時趙國人,趙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詐以十五座城相交換,趙王於是令藺相如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兌現諾言,終不辱使命而完璧歸趙。文章始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即表示了異議,然後以分析秦、趙時勢入手,指出趙國有諸多失策之處,而藺相如完璧歸趙實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貞此論,言辭咄咄,非純為鑿空之談。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眾說,對藺相如「完璧歸趙」一事「未敢以為信也」。開門見山,毫無遮攔。接著分述其觀點,展開全文。《史記》所載的「完璧歸趙」始末,事啟端於秦昭王「願以十五城請易璧」,結束於「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作者據此斷言,雖秦強趙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也就是說秦當時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沒有打算以此為藉口進攻趙國。作者開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質方面,而不去糾纏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具體情節,根據史實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論斷。然而作者並沒有以事後的認識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許趙國對秦的實情本意有「得」與「不得」的兩種選擇;對秦的威脅有「畏」與「弗畏」的不同反應。偏執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讓人心服口服。趙國的「得」與「不得」,「畏」與「弗畏」都無可非議,作者要批評的是藺相如「既畏之而復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換句話說,無論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見個人不見大局的窠臼,正本尋源,一新讀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與「畏」為前提錯綜組合成四個判斷,包羅了趙國的一切可能情況,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謂「兩言決耳」的必然性結論——「予」或是「弗予」。承認作者的前提就必須承認他的結論,這就是邏輯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為藺相如擬設了一段對秦王的言辭,其所以有力,就是因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則民怨,不予城而欺趙則失信於天下這樣的二難推理。秦王要擺脫這種兩難的困境就只有「返璧」這唯一的出路。本文區區不足四百字,卻包含了幾處嚴密的邏輯推理。如果說卓越的史識是這篇文章的軀體的話,那麼支撐它的正是強有力的邏輯之足。

  文章最後一段,作者為了不使讀者生疑,作者便用歸結於天的說法,含蓄地表示雖然完璧歸趙了,可是也不能說明藺相如的做法正確,惡果沒有產生,只是事出偶然罷了。古人云,「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處是反其意而用之。

  縱觀全文。文章開頭一句揭示全文論旨,「人皆稱之」與「予未敢以為信」一反一正相對提出,自然地引發下文。文章的主幹是第二、三兩段。作者先論「情」,後析「理」,雙管齊下。論「情」,則由秦及趙絲絲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論清藺相如「既畏而復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則先破後立多方設想,辯清「曲」「直」兩字,證明「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的荒悖。「情」「理」兩層文有先後,意有輕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見。

文學賞析

  中國古代散文的特徵很好地在他這篇《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里表現出來。散文特徵在語言上是求簡與求精相結合的。所謂「求簡」,就是字數、篇幅簡要;所謂「求精」,就是語言精當,語意精闢。例如首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語言上求簡與求精相結合,言簡意賅地發表了作者的論點。該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獨執異議,貴在識見高遠,令人信服。該文開篇對世所稱譽的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實,予以否定,先聲奪人。接著,文章從三個方面闡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實意圖,指責藺相如之所為是「既畏而復挑其怒」之舉,是失於智。接著,文章重點分析了藺相如的所謂曲直論,先明秦趙「兩無所曲直」,後又代藺相如策劃,指出藺相如「使舍人懷而逃之」是「歸直於秦」,是失於信。最後,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後果是族滅國破,是失於利。這樣,文章層層遞進,步步深入,從而逼出了全文的結論:「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這裡的「天」,是指當時的客觀形勢。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結,而作者又列出「勁澠池」「柔廉頗」兩件事,表面上與上文關係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於用」一句中,表現出了作者的寫作意圖。作者認為,藺相如的所謂「智」「勇」,不是為了趙國,而是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縱橫家的權謀機巧而已,這,其實是觸摸到了縱橫家的本質。因而,該文結論之後的餘波,決非可有可無的續貂之筆,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結合,定主賓之序、掌均變之衡,征節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馭圓缺參差,見開合呼應,求從順言自然。審美上是實用與審美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