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農村史 · 一、 舊農業的一般特徵

馬克·布洛赫 《法國農村史》
19世紀前的舊法國農村生活可一言以蔽之:blé(小麥)。blé是我國的一個土生土長的詞。與其他許多農業詞彙(如犁、道路、初翻地(在休閒的意義上)、荒地、阿爾邦 [2] 等等)一樣,它同拉丁語沒有任何關係,可能起源於高盧語。 [3] 這些農業詞彙充分證實了我國農業的源遠流長。不要以為bl這個詞僅僅是當今文學上所指的小麥的意思。在中世紀以至後來的很長一段時間,這個詞在農村指所有可製成麵包的穀類作物。它向富人提供上等白麵包,而給平民又重又黑的混合粉麵包。它的成分有:小麥、黑麥——黑麥的過度種植會傳播丹毒病——混合麥(小麥與黑麥的混合)、雙粒小麥(épautrc)、燕麥甚至大麥。 [4] bl 在這個意義上是耕種面積最大的作物。沒有一個村落,沒有一個莊園不將最好的土地奉獻給它。像阿爾卑斯山這樣的坡地本來不適於麥類的生長,西部與中部地區土地滲水性不好,常遭雨水浸漬,在今天看來只適合作牧場,人們也進行小麥播種。早在1787年,奧爾良省級會議的成員們就說過:「法國大部分省份的農業可以看成是一個巨大的麥類加工廠。」由於生活條件的限制,長時期中土壤合理的專業化利用無法實現。麵包對每個人都是基本食品,對於窮人更是每日不可缺少的食物。如何獲得如此珍貴的麵粉呢?買嗎?那只在以交換為基礎的經濟體系中才能設想。買賣關係在長時期中不能說決然不存在,但確實很少見,而且十分困難。對領主來說,最有把握的還是叫人在領地上播種,而對農民說來則要在采地上自己動手了。土地,麵包的源泉!領主或富裕耕農的糧倉中不是還有一些剩餘穀物嗎?一般說,這些穀物總是流嚮往年收成不好的地區。 更晚些時候,特別是16世紀以後,社會總體結構重新有利於財富的流通。但是一種交換經濟若想在一個國家中建立起來,僅有社會環境的允許是不夠的,還要在民眾中產生買方與賣方的意識。適應這種新形勢的首先是領主們與擁有大量土地的購買商,他們目光較遠,習慣於商人式經營,有些資本並有一定的信譽。小生產者,甚至小城鎮市民在大革命時期還是從其分成制佃農(métayers)提供的麵粉中獲取麵包,他們仍然長期沉湎於封閉式經濟與小麥的神話中。 糧食種植的霸權使土地耕作景象比起今天來更為千篇一律。今天下朗格多克廣袤的葡萄園與歐日山谷的牧場這種連作區在當時是不存在的。13世紀後才在為數不多的一些教會轄區出現最早的專門的葡萄種植區。因為酒在當時已是最佳飲料,它易於運輸,而且在一些不產葡萄或只產劣質葡萄的地區銷路又好。然而只是在一些離通商要道(主要是水路)較近的土地才可以自由地打破傳統的耕作原則。以下的例子並非偶然,1290年左右,科利尤爾港只是魯西永地區中唯一以葡萄業擠走了小麥種植的一個點。薩蘭波在更早些時曾正確地指出,盛產葡萄酒的歐塞爾河谷地帶的村民之所以「既不用播種也不用收割」,是因為河流就在腳下並「流向巴黎」這個「堂堂正正」出售葡萄酒的地方。不過即便是在葡萄業,種植專業化的進展也是十分緩慢的。在勃艮第,到了17世紀,全部從事葡萄種植的村莊也只有11個。長時期里,人們固執地像生產小麥一樣地生產葡萄,以至於在一些地區,縱使年景勉強可使葡萄種植有所收穫,但因土壤與氣候的限制,也只能指望獲得一種酸澀的劣等酒。諾曼底與佛蘭德地區只在16世紀時才放棄葡萄種植,不久索姆河谷一帶也這樣做了。當時的交通聯繫欠發達,酒到處受到歡迎——由於它的酒精及味道,當然還由於祭祀上的用途。沒有酒就不能做彌撒,也就沒有信徒的團體(一直到13世紀,聖杯都由神甫保管)。基督教作為地中海的宗教,在傳往北方的同時也帶去了葡萄串與葡萄藤,並把它當作自身奧秘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因素。 穀物種植雖然到處都占優勢,但也並非所有土地都種這些作物。伴隨穀物的還有一些附屬作物。某些飼料,特別是豆科植物,如豌豆和蠶豆,與麥類在同一塊耕地上交替播種。另一些是獨立種植的,如菜園中的蔬菜,果園中的果樹,麻類(麻田一般都圍起來,只有在普羅旺斯,大麻就長在麥田中)及葡萄藤等。由於自然條件不同,這些附屬作物在各地分布也不一樣,它帶來地區種植的多樣化。作物的成分隨著時間的流逝發生著明顯的變化。13世紀時在許多地區,比如在巴黎周圍,制呢業的發展促進了菘藍種植面積的擴大,這種菘藍就是當時的靛藍植物。此外就是美洲引進的作物了:玉米占據了濕潤又溫熱的土地,芸豆代替了蠶豆。最後,16世紀起,來自小亞細亞的蕎麥慢慢地在布雷斯、中央高原、布列塔尼等地區貧瘠的土地上取代了黑麥與混合麥。蕎麥可能經西班牙傳入,最先引進的是「藥店雜貨商」。不過農業大革命——人工飼料的出現與塊莖植物的種植——要到更晚時代才會發生,即18世紀末。革命的產生首先要求同整箇舊式農業經濟決裂。 舊式農業經濟並非完全建立在農耕上面,在法國與在所有歐洲國家一樣,它是以耕地與牧場的結合為基礎的。這是一個主要特徵,也正是歐洲技術文明與遠東截然不同之處。牲畜對人類在許多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它為人類提供了一部分肉食——其餘部分來自獵獲和家禽飼養——還有奶製品、皮革、羊毛,最後是畜力牽引。麥類生長離不開牲畜,需要它們拉犁耕種,特別是需要它們的糞便肥田。如何飼養牲畜是農村生活中最令人憂慮的問題之一。在河邊或小溪旁,在潮濕的低洼地帶,倒是有天然的牧場,農民可以收割乾草以備冬季之需,待乾草打完後便可放養牲畜。可是並非到處都可以找到牧場,而且,即使是最好的天然牧場也難滿足人們的要求。牧場數量稀少,價格明顯上漲,經常高於耕田的價格。同時富人們——領主、市民土地所有者——力圖將其攫為己有。奇缺的飼料作物供應不足,便在可耕地上與穀物輪作。一般地講,人們只依次實行兩種方式飼養畜群:第一種方式是為其留出禁止使用耕犁的牧場,或是森林或是長滿各種植物的荒地或大草原;第二種方式是利用耕地,在長短各個不一的收穫至播種間歇期中,將畜群趕進田去自由啃食莖稈和野草。不過兩者都會產生嚴重問題,這些問題的性質與其說是技術上的,不如說是法律上的:村社法令以及公共使用耕地的組織法。這些社會秩序方面的困難即使得到暫時解決,舊農業建立起來的畜牧與穀物種植間的平衡也極不穩定。肥料不足,極為寶貴,以至於一些領主認為有必要收「畜類稅」。 [5] 近代學者見此侮辱性的意志感到極為憤慨,但這其中只有農學家明智的考慮。肥料的缺乏一方面使人們不得不種植產量低但生命力強的作物,如黑麥(它比小麥更受歡迎),另一方面使作物產量很難提高。 要解釋產量低的問題,還可找出其他原因,長時期中耕作不足。用來播種的耕地數量大規模增加是中世紀尤其是12世紀以後完成的技術巨大進步的結果,耕地增加了2—3倍,甚至4倍。也可能是由於勞動力的增加,使得大規模的開墾成為可能。但是,因為飼養牲畜有困難,使得畜力使用率較低,並且組織得不好。中世紀時到處可以看到驢拉耕犁,至18世紀甚至19世紀有一些地區仍使用這個辦法。驢吃得較少——像現在阿爾及利亞的小毛驢——但力氣不夠。當時的工具也十分簡陋。想確定18世紀末期以前每一個時期、每一種土壤、每一類耕作的平均產量是十分荒唐的。但我們手中的材料可以證明,在舊日法國,如果收穫能達到播種的3—6倍,人們就很滿意了。如果人們考慮到自己必須具有耐心的觀察、技術的想像、合作的意識,以便在沒有任何本義上的科學知識的時代,在集體耕種同一塊地的農村文明的開端,建立起人類活動對自然的適應能力並使之有效,那麼人們就會像維達爾·德·拉·布拉什一樣,對新石器時代以來一代一代為此奮鬥的人們深深讚嘆。維達爾在參觀一個人種博物館後,曾極為讚美地寫下了關於此問題的出色的一頁。不過,儘管我們感激祖先們堅韌不拔的精神,他們生產了小麥,發明了古農業並在耕地、森林、牧場間建立了充分的聯繫,我們仍不能無視其成就的不足、耕田的貧瘠、收益的菲薄。由於收益很少,擺脫不了貧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