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坊記第三十
【題解】
鄭玄《禮記目錄》說:「名『坊記』者,以其記『六藝』之義,所以坊人之失者也。」
坊,就是防。本篇記如何通過禮的節製作用來防止人們做錯事,與後面的《表記》互為表里,相輔相成。《坊記》主記防範他人的過失,《表記》則在於為人們樹立行為的表率。
子言之:「君子之道,辟則坊與①?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為之坊,民猶逾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②。」
【注釋】
①辟(pì):通「譬」。坊:同「防」。
②命:政令。
【譯文】
孔子說:「君子的治民之道,譬如防水的堤防吧?是防止百姓道德的不足的。即使大加防範,人們還是會有逾越的。所以君子用禮法來防範道德上的缺失,用刑罰來防範淫邪,用政令來防範貪慾。」
子云:「小人貧斯約①,富斯驕。約斯盜,驕斯亂。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②,以為民坊者也。故聖人之制富貴也,使民富不足以驕,貧不至於約,貴不慊於上③,故亂益亡。」
【注釋】
①約:鄭註:「猶窮也。」
②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郭店楚簡《性自命出》、上海博物館藏楚墓竹簡《性情》篇皆有:「禮樂,有為舉之也。聖人比其類而論會之,觀其先後而逆順之,體其義而節文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後復以教。」
③慊(qiǎn):鄭註:「恨、不滿之貌也。」據孔疏,這是指國君制定了祿秩,臣子不應不滿自己的祿爵比不上別人。
【譯文】
孔子說:「小人貧寒就窮困,富有就驕縱。窮困就會做盜賊,驕縱就會為亂。禮,就是根據人的性情而進行調節制約,以對民眾防範。所以聖人制定了節制富貴的禮法,使富有的人不至於驕縱,貧寒的人不至於窮困,身居貴位的人不會憎惡爵秩俸祿比他高的人,這樣動亂就會消亡了。」
子云:「貧而好樂,富而好禮,眾而以寧者①,天下其幾矣②!《詩》云:『民之貪亂,寧為荼毒。』③故制國不過千乘④,都城不過百雉⑤,家富不過百乘。以此坊民,諸侯猶有畔者⑥。」
【注釋】
①眾:大族眾家。寧:安。
②天下其幾矣:鄭註:「言如此者寡也。」
③「《詩》雲」以下二句:出自《詩經·大雅·桑柔》。
④乘(shèng):兵車。
⑤雉:高一丈、長三丈為一雉。
⑥畔:通「叛」。
【譯文】
孔子說:「貧窮但能自得其樂,富貴但能謙和好禮,族人眾多但能平安相處,這樣的人天下很少呢!《詩經》上說:『人們因貪慾而為亂,寧願身陷荼毒遭受苦難。』所以按規定諸侯國家依軍賦徵集的兵車不得超過一千輛,國都的城牆高度不得超過百雉,富足的卿大夫之家依軍賦徵集的兵車不得超過一百輛。就用這些辦法來防範人們,諸侯還是有叛亂的。」
子云:「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
【譯文】
孔子說:「所謂禮,用來彰顯疑惑、辨別隱微,從而對人們加以防範。所以要按照貴賤不同區分等級,按照尊卑差別穿著衣服,按照職務高下排定朝廷上的位子,這樣人們就知道要有所謙讓了。」
子云:「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別也。《春秋》不稱楚、越之王喪①,禮,君不稱天,大夫不稱君,恐民之惑也。《詩》云:『相彼盍旦,尚猶患之。』②」
【注釋】
①《春秋》不稱楚、越之王喪:鄭註:「楚、越之君僭號稱王,不稱其喪,謂不書葬也。」
②「《詩》雲」以下二句:此為逸詩。相,視,看。盍旦,鄭註:「夜鳴求旦之鳥也,求不可得也,人猶惡其欲反晝夜而亂晦明,況於臣之僭君,求不可得之類,亂上下惑眾也。」
【譯文】
孔子說:「天上沒有兩個太陽,地上沒有兩個帝王,一家沒有兩個主人,最高位上不能有兩個尊者,這就是要向民眾表示的君臣的差別。《春秋》因楚、越國國君僭越稱王,國君死後不記載其下葬,按禮制規定,諸侯國君不能稱天,大夫不能稱君,恐怕民眾產生困惑。《詩經》中說:『看看那夜裡亂叫的盍旦鳥,人們是多麼厭惡它。』」
子云:「君不與同姓同車,與異姓同車不同服,示民不嫌也。以此坊民,民猶得同姓以弒其君。」
【譯文】
孔子說:「國君不與同姓的人同乘一車,與異姓的人可以同乘一車,但不穿相同的服裝,這是向民眾表示區別避免混亂。用這種禮法對人們加以防範,可還是有同姓之人弒殺國君的。」
子云:「君子辭貴不辭賤,辭富不辭貧,則亂益亡。故君子與其使食浮於人也①,寧使人浮於食。」
【注釋】
①故君子與其使食浮於人也:鄭註:「祿勝己則近貪,己勝祿則近廉。」食,俸祿。浮,上。
【譯文】
孔子說:「君子推辭高貴而不推辭卑賤,推辭富有而不推辭貧窮,這樣動亂就會逐漸消亡。所以君子與其讓所得的俸祿超過人所具有的能力,寧可讓人所具有的能力超過所得的俸祿。」
子云:「觴酒、豆肉①,讓而受惡,民猶犯齒。衽席之上②,讓而坐下,民猶犯貴。朝廷之位,讓而就賤,民猶犯君。《詩》云:『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讓,至於己斯亡。』③」
【注釋】
①觴酒、豆肉:盛酒於觴,盛酒於豆。
②衽(rèn)席:饗、燕之會所設之席。
③「《詩》雲」以下四句:出自《詩經·小雅·角弓》。孔疏:「言小人在朝,無良善之行,共相怨恨,各在一方,不相往來,又受爵祿不肯相讓,行惡至甚,至於滅亡。」
【譯文】
孔子說:「一觴酒、一豆肉,謙讓推辭後接受不好的一份,君子就這樣親身踐行並加以倡導,還是會有人冒犯長者。在饗、燕之會所設之席上,謙讓推辭後坐下,君子就這樣親身踐行並加以倡導,還是會有人冒犯尊者。在朝廷上站立的位次,謙讓推辭後站到下方的賤位,君子就這樣親身踐行並加以倡導,還是會有人冒犯君上。《詩經》中說:『人們沒有良善之行,各在一方相互抱怨。受爵受祿不知謙讓,行惡多多終至滅亡。』」
子云:「君子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後己,則民作讓。故稱人之君曰『君』,自稱其君曰『寡君』①。」
【注釋】
①寡君:鄭註:「猶言少德之君,言之謙。」
【譯文】
孔子說:「君子尊重別人而貶抑自己,先人而後己,這樣人們就會養成謙讓的風氣。所以稱呼他國的國君叫『君』,稱呼本國的國君叫『寡君』。」
子云:「利祿先死者而後生者,則民不偝①;先亡者而後存者②,則民可以托③。《詩》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④以此坊民,民猶偝死而號無告。」
【注釋】
①偝(bèi):背棄。
②亡者:孫希旦說:「謂出在國外者。存,謂在國者。」
③民可以托:孔疏:「謂在上以此化民,民皆仁厚,皆可以大事相付託也。」
④「《詩》雲」以下二句:見《詩經·邶風·燕燕》。今本《毛詩》作「先君之思,以勖寡人」。勖,勉。
【譯文】
孔子說:「功名利祿,應先給予死者而後給予生者,這樣人們就不會背棄死者;先給予為國事奔波國外的人,後給予留在國內的人,這樣教育出來的人們都仁厚可靠,可以託付大事。《詩經》中說:『時刻思念先君,以此勉勵寡人。』即使用這樣一些方法防範人們,還是會有背棄死者而令死者家人傷心號哭無處申告的。」
子云:「有國家者貴人而賤祿,則民興讓;尚技而賤車,則民興藝。故君子約言,小人先言。」
【譯文】
孔子說:「國家掌權的人,如果以人才為尊貴而以爵祿為輕賤,那麼人們尊重禮讓人才的風氣就會興起了;如果以技藝為高尚而以車馬為輕賤,那麼人們學習技藝的風氣就會興起了。所以君子是說得少而做得多,小人是沒做事就先說大話。」
子云:「上酌民言①,則下天上施②;上不酌民言,則犯也;下不天上施③,則亂也。故君子信讓以蒞百姓,則民之報禮重。《詩》云:『先民有言,詢於芻蕘。』④」
【注釋】
①酌:鄭註:「猶取也。」
②則下天上施:孔疏:「既得民心,民皆喜悅,則在下之民仰君之德如天,敬此在上所施之恩澤,言受上恩澤如受之於天,尊之也。」
③下不天上施:孔疏:「言在下之民若不仰君如天,敬此在上,則施之恩澤雖有君恩,而在下不領,則禍亂之事起也。」
④「《詩》雲」以下二句:出自《詩經·大雅·板》。芻蕘(chú ráo),割草砍柴的人。
【譯文】
孔子說:「君上如果吸取民眾的意見,那麼在下的民眾受到君上所施恩澤,敬仰如天;如果君上不吸取民眾的意見,那麼在下的民眾就會犯上;在下的民眾不敬仰君上,不領受君上的恩澤,就會發生動亂。所以君子用誠信謙讓來對待百姓,民眾就會以禮回報。《詩經》中說:『古人有話教導說,凡事問問割草砍柴人。』」
子云:「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民不爭。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怨益亡。《詩》云:『爾卜爾筮,履無咎言。』①」子云:「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民讓善。《詩》云:『考卜惟王,度是鎬京。惟龜正之,武王成之。』②」子云:「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則民作忠。《君陳》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女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於乎!是惟良顯哉!』③」子云:「善則稱親,過則稱己,則民作孝。《大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④」
【注釋】
①「《詩》雲」以下二句:出自《詩經·衛風·氓》。履無咎言,今本《毛詩》「履」作「禮」,意為卜筮本咎惡之言,致咎者在己。
②「《詩》雲」以下四句:出自《詩經·大雅·文王有聲》。鎬(hào)京,西周國都,在今陝西西安附近。
③「《君陳》曰」以下七句:《君陳》為《尚書》篇名,今已亡佚,見於偽《古文尚書》者不可信。猷(yóu),計謀。於(wū)乎,嗚呼。
④「《大誓》曰」以下六句:《泰誓》為《尚書》篇名,今已亡佚。偽《古文尚書》有《泰誓》上、中、下三篇,不可信。大,同「太」。文考,武王稱其父文王。
【譯文】
孔子說:「功績歸於他人,過失歸於自己,這樣民眾就不會發生爭執。功績歸於他人,過失歸於自己,這樣民眾的怨恨就會日益消失。《詩經》上說:『占卜占筮,卦象本無惡言,有錯都在自己。』」孔子說:「功績歸於他人,過失歸於自己,這樣民眾就會謙讓。《詩經》上說:『武王向神靈問卜,謀劃在鎬京建都。龜出吉兆表示肯定,武王於是建成國都。』」孔子說:「功績歸於君王,過失歸於自己,這樣民眾就會忠君。《君陳》上說:『你有好主意、好計謀,告訴你的君王,朝內得到君王採納,朝外就去實行推廣。要說『好主意,好計謀,都因國君的好德行。』嗚呼!君王美好德行,多麼高尚多麼顯明!』」孔子說:「功績歸於父母,過失歸於自己,這樣人們就會孝親。《太誓》上說:『我若戰勝紂,不是因為我的武功強,是因為我的父親有德沒過錯。紂若打敗我,不是因為我的父親有過錯,而是因為我這個做兒子的不肖無功德。』」
子云:「君子弛其親之過①,而敬其美。《論語》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②『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③」
【注釋】
①弛:鄭註:「猶棄忘也。」
②「《論語》曰」以下二句:出自《論語·學而》。
③「『高宗』雲」以下二句:今《尚書》無《高宗》篇,孔疏:「此《尚書·說命》之篇,論高宗之事」,「《高宗》非《書》篇之名」。又說,據《古文尚書·序》,「《高宗之訓》篇有此語」。今依照體例「高宗」加引號,不加書名號。此二句分見《說命》和《無逸》篇。高宗,殷高宗武丁。(huān),同「歡」。
【譯文】
孔子說:「君子對父母的過錯都遺忘掉,只記住並敬重父母的美德。《論語》中說:『做兒子的三年不改變父親生前的所作所為,就可以稱得上孝了。』『高宗』說:『高宗居喪,三年都沒說話、沒發政令,喪期屆滿一發政令,天下都歡心。』」
子云:「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詩》云:『孝子不匱。』①」
【注釋】
①孝子不匱:出自《詩經·大雅·既醉》。
【譯文】
孔子說:「遵從父母之命心中從無不滿,勸諫父母柔聲細氣一點一點說,為父母操勞從無怨言,能做到這樣可以稱得上孝了。《詩經》上說:『孝子之孝,永不匱乏。』」
子云:「睦於父母之黨①,可謂孝矣。故君子因睦以合族②。《詩》云:『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瘉。』③」
【注釋】
①睦:鄭註:「厚也。」黨:鄭註:「猶親也。」
②合族:鄭註:「謂與族人燕,與族人食。」
③「《詩》雲」以下四句:出自《詩經·小雅·角弓》。令,善。綽綽,寬裕的樣子。裕,富饒。瘉,病。
【譯文】
孔子說:「能與父母的親屬和睦相處,可以稱得上孝了。所以君子為和睦族人而定期聚合族人宴飲。《詩經》中說:『好兄弟關係好,寬寬綽綽融融洽洽;壞兄弟關係壞,相互整人相互坑害。』」
子云:「於父之執①,可以乘其車,不可以衣其衣②。君子以廣孝也。」
【注釋】
①父之執:鄭註:「與父執志同者也。」即與父親志同道合的朋友。
②「可以」二句:這是說父親的朋友與自己地位相當,可以乘坐他的車,因為車離身較遠,而衣服貼身,不可用。這是以尊父之心對待父親之友。
【譯文】
孔子說:「對於與父親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乘用他的車子,卻不可以穿他的衣服。君子之孝就這樣廣傳天下。」
子云:「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辨?」
【譯文】
孔子說:「小人也都能養活他的雙親,君子如果只能贍養而不能尊敬雙親,那與小人還有什麼區別呢?」
子云:「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書》云:『厥辟不辟,忝厥祖。』①」
【注釋】
①「《書》雲」以下二句:出自《尚書·太甲》。厥辟不辟,忝厥祖,鄭註:「厥,其也。辟,君也。忝,辱也。為君不君,與臣子相褻,則辱先祖矣。」
【譯文】
孔子說:「父與子不能處於相同的位次上,這是要強調對父親的敬重。《尚書》說:『為君卻不像君,玷辱了他的先祖。』」
子云:「父母在,不稱老①,言孝不言慈。閨門之內,戲而不嘆②。君子以此坊民,民猶薄於孝而厚於慈。」
【注釋】
①不稱老:見《曲禮上》「夫為人子者,出必告」節注③。
②戲:鄭註:「謂孺子言笑者也。」嘆:憂戚之聲。
【譯文】
孔子說:「父母在世,兒子不得自稱說『老』,只說如何孝順父母,不說如何慈愛晚輩。家門之內,可以嬉笑逗樂而不可唉聲嘆氣。君子用這些禮法來規範民眾,民眾中還是有輕視孝敬父母而重視疼愛子女的。」
子云:「長民者①,朝廷敬老,則民作孝。」
【注釋】
①長(zhǎng)民者:鄭註:「謂天子、諸侯也。」
【譯文】
孔子說:「統治民眾的君王,如果能在朝廷上尊敬老人,那麼民眾就會遵奉孝順之道。」
子云:「祭祀之有屍也,宗廟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①。修宗廟,敬祀事,教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猶忘其親。」
【注釋】
①示民有事:表示民眾有尊事的對象。
【譯文】
孔子說:「祭祀的時候有代表神靈的屍,宗廟中設立先祖的神主牌位,這是向人們展示尊崇祭拜的對象。修築宗廟,恭敬地進行祭祀之事,這是教導百姓追念先祖。君子用這種禮法來規範民眾,民眾中還是有忘記了自己的親人的。」
子云:「敬則用祭器①,故君子不以菲廢禮②,不以美沒禮③。故食禮,主人親饋則客祭④,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故君子苟無禮,雖美不食焉。《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寔受其福。』⑤《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⑥以此示民,民猶爭利而忘義。」
【注釋】
①祭器:指籩、豆類的食器。鄭註:「有敬事於賓客則用之,謂饗食也。」
②菲:薄。
③沒:孔疏:「過也。」
④祭:食前祭。
⑤「《易》曰」以下三句:出自《易·既濟》九五爻辭。禴,同「礿」,祭名。屬於規模較小的祭祀。寔,同「實」。
⑥「《詩》雲」以下二句:出自《詩經·大雅·既醉》。
【譯文】
孔子說:「為了表示對賓客的尊敬,拿出祭祀時才用的祭器宴饗賓客。君子不因祭品菲薄就廢棄禮儀,也不因祭品豐實而超過禮儀的規定。因此,在食禮中,主人如果親自為賓客上菜,賓客就舉行食前的祭禮;主人如果沒有親自為賓客上菜,賓客就不舉行食前的祭禮。所以君子如果遇到不合乎禮儀的接待,即使是美味也不吃。《易》中說:『東邊的鄰國殺牛舉行祭祀,不如西邊的國家殺豬舉行礿祭,得到神的福佑更實惠。』《詩經》上說:『不但請我喝醉了美酒,還親自教我領略了美德。』君子用這種禮法為民眾作展示,民眾中還是有為爭利而忘記了道義的。」
子云:「七日戒,三日齊①,承一人焉以為屍,過之者趨走,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②,示民不淫也。屍飲三,眾賓飲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觀乎室,堂下觀乎上③。《詩》云:『禮儀卒度,笑語卒獲。』④」
【注釋】
①七日戒,三日齊:戒,散齋。指祭祀前十日開始的連續七天的齋戒。齊,同「齋」,致齋。指祭祀前三天的嚴格齋戒,又叫「致齋」。見《祭義》「致齊於內,散齊於外」節注①。
②「醴酒在室」三句:《禮運》篇作「玄酒在室,醴、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玄酒,清水。醴酒、醍酒、澄酒,酒味依次增厚。詳見《禮運》「言偃復問曰:夫子之極言禮也,可得而聞與」節注⑯⑱⑲。
③「故堂上」二句:祭祀時最尊者在室中,尊者在堂上,卑者在堂下。孔疏引沈重云:「祭祀之時,在堂上者,觀望在室之人以取法」,「謂在堂下之人,觀看於堂上之人以為則,言上下內外,更相仿法」。
④「《詩》雲」以下二句:出自《詩經·小雅·楚茨》。卒,盡。度,法度。獲,得宜。
【譯文】
孔子說:「祭祀的前十天,連續七天的散齋,最後三天的致齋,立一人為屍象徵神靈加以侍奉,通過屍的面前要小步趨走,這是教導人們要敬奉神靈。醴酒放在室內,醍酒放在堂上,澄酒放在堂下,這是向民眾顯示飲酒不要過分。祭祀時向屍敬酒三次,向眾賓客敬酒一次,這是向民眾展示對上下尊卑等級的尊重。憑藉祭祀的酒肉,聚合族人,這是教導民眾和睦相處。所以堂上之人觀看室內之人的禮儀,堂下之人觀看堂上之人的禮儀。《詩經》上說:『禮儀都合乎法度,談笑都很得體。』」
子云:「賓禮每進以讓①,喪禮每加以遠②。浴於中霤③,飯於牖下,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殯於客位④,祖於庭⑤,葬於墓,所以示遠也。殷人吊於壙⑥,周人吊於家,示民不偝也。」子云:「死,民之卒事也,吾從周。以此坊民,諸侯猶有薨而不葬者。」
【注釋】
①賓禮每進以讓:賓禮多揖讓行禮,據孔疏,如鄉飲酒禮,主人迎賓,至門三辭,至階三讓,所以叫做「賓禮每進以讓」。
②喪禮每加以遠:指喪禮每進行一項,都距離死者過去的生活的處所越來越遠,從房室中央,一直到入葬墓穴。見下文。
③中霤(liù):室內中央。
④客位:西階上。
⑤祖:祖奠。靈柩車出發去墓地前的祭奠。
⑥壙(kuàng):墓地。
【譯文】
孔子說:「舉行賓禮,每進入一個階段都要互相謙讓,進門、登階、升堂,主人都向賓客揖讓行禮,主賓互讓;舉行喪禮時,每進入一個階段死者離過去就更遠了。人死後首先在室中央洗浴,然後在室內南窗下飯含,在室門內舉行小殮,在阼階上舉行大殮,在西階上停殯,在庭中舉行祖奠,最後葬入墓穴中。這就表示死者離過去越來越遠了。殷人在墓地上弔唁死者家屬,周人在死者入葬家屬回家後再弔唁,這是向民眾表示不背棄死者。」孔子說:「死,是人的最後一件事,我贊成周人死者入葬家屬回家後再弔唁的做法。君子用這種方法來防範民眾不遵禮法,可還是有諸侯死後不能如期安葬的。」
子云:「升自客階,受吊於賓位①,教民追孝也。未沒喪,不稱君,示民不爭也。故魯《春秋》記晉喪曰:『殺其君之子奚齊,及其君卓。』②以此坊民,子猶有弒其父者。」
【注釋】
①「升自客階」二句:鄭註:「既葬矣,猶不由阼階,不忍即父位也。」按,主位本是父親生前所在之位,父親去世後孝子應由阼階上堂繼父位,但思親而不忍心居主位,於是從客階上堂,居於客位。
②「故魯《春秋》」以下二句:《春秋》僖公九年(前651)載:「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僖公十年(前650):「晉里克殺其君卓。」晉獻公死於僖公九年,去世未逾年,所以稱其子奚齊為子而不為君,第二年卓又被裡克殺死,但已繼承君位,故稱君。里克,晉國大夫。
【譯文】
孔子說:「孝子從西階客階升堂,在賓位接受弔唁,這是教導人們追念親人。所以喪期未滿,嗣子就不能稱君,這是教導民眾不要相爭。史書魯《春秋》記載晉國的喪事說:『晉國的大臣里克殺死了晉國國君的兒子奚齊,及其國君卓。』用這種方法防範民眾不遵禮法,可還是有兒子殺掉了他的父親的。」
子云:「孝以事君,弟以事長①,示民不貳也。故君子有君不謀仕,唯卜之日稱二君②。喪父三年,喪君三年,示民不疑也。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示民有上下也。故天子四海之內無客禮,莫敢為主焉。故君適其臣,升自阼階,即位於堂,示民不敢有其室也。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示民不敢專也。以此坊民,民猶忘其親而貳其君。」
【注釋】
①弟:通「悌」。
②卜之日:鄭註:「謂君有故而為之卜也。」二君:當作「貳君」。這是說做國君的副手。
【譯文】
孔子說:「用孝順父母之道來事奉國君,用敬順兄長之道來事奉尊長,這是向人們展示沒有貳心。所以國君在位時國君之子不謀官職,只有在為國君占卜時才稱自己是國君的副手。父親死了守喪三年,國君死了也守喪三年,表示國君與父親一樣,這是毫無疑義的。父母還在世,就不敢把自己的身體當做自己個人的,就不敢把家庭財產當做自己個人的,這是向民眾表示上下的差別。所以四海之內沒有天子做賓客的禮儀,因為沒人敢做天子的主人。所以國君到臣子家裡,從阼階登堂,即位於堂上,這是向民眾表示,在國君面前沒有臣子私有的宮室。父母還在世,向別人贈送東西,不得饋贈車馬那樣的貴重物品,這是教導民眾做兒子的不能專擅家庭財產。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遵禮法孝道,民眾中還是有忘記雙親和對國君懷有貳心的。」
子云:「禮之先幣帛也①,欲民之先事而後祿也。先財而後禮則民利,無辭而行情則民爭②,故君子於有饋者弗能見,則不視其饋③。《易》曰:『不耕穫,不菑畬,凶。』④以此坊民,民猶貴祿而賤行。」
【注釋】
①禮之先幣帛也:鄭註:「謂所執之贄以見者也,既相見,乃奉幣帛以修好也。」即先行見面之禮,再贈送幣帛禮物。
②無辭而行情則民爭:孔疏:「言與人相見,無辭讓之禮,直行己情,則有利慾,故民為爭。」行情,用幣帛致情。
③不視:不接受。
④「《易》曰」以下三句:出自《易·無妄》六二爻辭,但爻辭中無「凶」字。菑(zī),耕種一年的土地。畬(yú),耕種三年的熟田。
【譯文】
孔子說:「與人相見,要先行見面之禮,再奉上幣帛等禮物,這是要民眾懂得先做事而後受祿的道理。如果先奉上見面的禮物然後再行禮,民眾就會貪利,不加推辭就徑直接受禮物,民眾就會爭利,所以君子在有人饋贈禮物時,如果不能親自見面,就不收受禮物。《易》上說:『不耕種,就收穫,不開荒,就得到良田,凶。』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民眾中還是有隻看重利祿而輕視行禮的。」
子云:「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云:『彼有遺秉,此有不斂,伊寡婦之利。』①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②。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③。《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④以此坊民,民猶忘義而爭利,以亡其身。」
【注釋】
①「《詩》雲」以下三句:出自《詩經·小雅·大田》。秉,禾把。(jì),割下未束斂的穀子。
②珍:美味。
③「大夫」二句:鄭註:「古者殺牲,食其肉,坐其皮。不坐犬羊,是不無故殺之。」
④「《詩》雲」以下四句:出自《詩經·邶風·谷風》。鄭註:「采葑、菲之菜者,采其葉而可食,無以其根美則並取之,苦則棄之,並取之,是盡利也。」葑(fēng),蔓菁。菲,蘿蔔。體,根部。
【譯文】
孔子說:「君子不把利益全占盡,而要遺留一些給民眾。《詩經》里說:『那裡有遺留的小把的禾穗,這裡有未捆束收盡的穀子,那是留給寡婦們撿拾的利益。』所以君子做官就不種莊稼,狩獵就不打魚,四季都吃當季的食物但不追求珍異。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狗。《詩經》上說:『採獲蔓菁采蘿蔔,只摘葉子不取根。牢記你的美德美名,我願與你同死共生。』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民眾中還是有忘記道義去爭利而丟了命的。」
子云:「夫禮,坊民所淫①,章民之別,使民無嫌,以為民紀者也。故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②,恐男女之無別也。以此坊民,民猶有自獻其身。《詩》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③『蓺麻如之何?橫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④」
【注釋】
①淫:貪色,淫亂。
②幣:指婚禮「六禮」之一納徵時送出的幣。「納徵」由男方向女方送聘禮,標誌雙方確定了婚姻關係。
③「《詩》雲」以下四句:出自《詩經·豳風·伐柯》。柯,斧柄。匪,同「非」。克,能。
④「蓺(yì)麻」以下四句:出自《詩經·齊風·南山》。蓺,種。橫從,即「橫縱」。
【譯文】
孔子說:「禮,用來防範民眾的貪淫,彰顯男女的差別,使男女之間沒有嫌疑,以此作為民眾遵守的綱紀。所以男女之間沒有媒妁就不得交往,沒有納聘禮送出訂婚幣帛就不得相見,害怕男女之間沒有區別。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民眾中還是有私自獻身的。《詩經》上說:『要砍樹做斧柄怎麼辦?沒有斧頭就不行。要娶妻討老婆怎麼辦?沒有媒人就不行。』『要種麻怎麼辦?橫向縱向整治田畝。要娶妻討老婆怎麼辦?一定要先稟告父母。』」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①。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卒』②。」
【注釋】
①厚:鄭註:「猶遠也。」
②「魯《春秋》」四句:《春秋》記載魯國國君娶妻皆書其姓。如娶齊女,就記「夫人姜氏至自齊」。魯、吳二國皆為姬姓,按禮不應通婚,但魯昭公卻娶吳女為夫人,《雜記下》載「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說明吳女的身份沒有得到天子的認可,魯國史書的記載中只好去掉姓,說「夫人至自吳」。魯昭公夫人去世後也隱諱其姓,只說其字「孟子卒」。孟子,魯昭公夫人的字。
【譯文】
孔子說:「娶妻不娶同姓的女子,這是為加大血緣的差別。所以買妾時如果不知道妾的姓,就用占卜判定是與否。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可魯昭公還是娶了同為姬姓的吳女,魯《春秋》記此事,只好去掉夫人的姓,說『來自吳國』;夫人去世,也只說『孟子卒』。」
子云:「禮,非祭,男女不交爵①。以此坊民,陽侯猶殺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②。」
【注釋】
①交爵:鄭註:「謂相獻酬。」即互相敬酒。
②「陽侯」二句:陽、繆,疑是國名。繆侯,《淮南子·汜論訓》作「蓼侯」。《訓纂》引王引之說,繆,讀為「蓼」。高誘注說,蓼侯,皋陶之後,偃姓之國,今在廬江。按大饗禮,夫人也要向賓客獻酒,陽侯看見獻酒的繆侯夫人美艷,於是殺死繆侯而搶走其夫人。又篡其國而自立。所以,從此廢止了夫人獻酒之禮,改為請人代獻。
【譯文】
孔子說:「按禮規定,不是祭祀,男女之間不得相互敬酒。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陽侯還是殺掉繆侯而霸占了他的夫人。所以,以後的大饗禮就廢除了夫人參與之禮。」
子云:「寡婦之子,不有見焉,則弗友也,君子以辟遠也①。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②,則不入其門。以此坊民,民猶以色厚於德。」
【注釋】
①「寡婦」四句:見《曲禮上》「男女非有行媒」節注⑤。辟(bì),避開。
②大故:鄭註:「喪病。」
【譯文】
孔子說:「寡婦的兒子,如果不是才能出眾,就不與他做朋友來往,君子這是為了遠避嫌疑。所以朋友之間的交往,如果男主人不在家,沒有死喪疾病之類的大事,就不要進入他的家門。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民眾中還是有追求色慾超過追求美德的。」
子云:「好德如好色①。諸侯不下漁色②,故君子遠色,以為民紀。故男女授受不親。御婦人則進左手③。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男子不與同席而坐。寡婦不夜哭。婦人疾,問之,不問其疾。以此坊民,民猶淫佚而亂於族。」
【注釋】
①好德如好色:這是諷刺時人重視色慾而輕視德行。《論語·衛靈公》孔子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舊注以為此句所說「似不足」。
②不下漁色:鄭註:「謂不內取於國中也」,「國君而內取,象捕魚然,中網取之」。即國君不在國中找女色,國君在國中找女色,猶如網中取魚一般。
③御婦人則進左手:為婦人駕車,婦人坐在左邊,駕車人坐在婦人的右邊,駕車時雙手執轡,左手在前,就會使背部側向婦人,這是一種表示避嫌的姿勢。
【譯文】
孔子說:「喜好美德要像喜好美色一樣。諸侯不能在國中找女人,所以君子要遠離女色,為民眾做出榜樣。男女之間不能親手傳遞東西、接受東西。為婦人駕車,要左手在前。姑、姊妹、女兒出嫁後回到娘家,家裡的男子就不再和她同席而坐。寡婦不要在夜裡哭泣。婦人有病,前去慰問,但不要問她得的是什麼病。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民眾中還是有縱慾放蕩而在族人中亂倫的。」
子云:「昏禮,婿親迎,見於舅姑①,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違也②。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
【注釋】
①舅姑:指妻的父母。
②恐事之違也:據《儀禮·士昏禮》,女子在出嫁臨行前,其父告誡她說:「戒之敬之,夙夜毋違命。」其母告誡她說:「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
【譯文】
孔子說:「按婚禮規定,女婿要親自到女方家裡迎親,拜見岳父岳母,岳父岳母帶著女兒然後交給女婿,這是擔心女兒婚事不順、違逆婦道。君子用這種辦法來防範民眾不顧禮法,可婦人中還是有不順其夫、不行婦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