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 十三劃

【業】業的梵語 Karman,音譯羯磨,義譯造作,其實就是行為。有情的行為有三方面,即是身、語、意三行,行為的後果就是業。身、語、意三者的種種造作,有善、惡、無記三性之分,而以善惡之業為因,可招感來生苦樂之果。故《俱舍論》曰:造作名業;《成唯識論》曰:『能感後有諸業名業』。業之為物,頗難了解,它無形無相,無質無量,但起心動意,皆成業種,支配著有情未來的命運。近代學人梁啓超,於其《佛陀時代與原始佛教教理綱要》一書中,有一段解釋『業』的文字,文曰:『業,梵名音譯為羯磨,用現在的話來解釋,大約是各人憑自己的意志力,不斷的活動。活動反應的結果,造成自己的性格,這性格又成為將來活動的根抵,支配自己的運命。從支配運命那一點說,名曰業果或業報。業是永遠不滅的,除非業盡——意志停止活動。活動若轉一個方向,業便也轉個方向而存在,業果業報決非以一期生命的死亡而終了,死亡不過是這色身循物理的法則由聚而散。生命並不是純物質的,所以各人所造業,並不因物質的身體之死亡而消滅,死亡之後,業力會自己驅引自己換一個別的方向別的形式,又形成一個新生命。這種轉變形態名曰輪迴。懂得輪迴道理,便可以證明業力不滅的原則。』如果以現代的觀念語言來詮釋業,業就是身心行為的後果。身心行為無非是思想、語言、動作,這在佛法中稱為身、語、意三業。我人的日常行為有其慣性,此稱為業習。此行為慣性有指導身心活動傾向之勢用,稱之為業力。我人的習性,有先天俱有的,有後天養成的。先天俱有者,應是多生以來生活經驗薰習所成;後天養成的,當與今生生活環境與行為習慣性有關。先天後天的習氣形成我人的性格,性格復支配我人的行為,又形成未來的性格,所以業力是一種支配我人命運的力量。 【業力】業是造作、行為的意思,此造作、行為的『余勢』對未來的影響,稱為業力。業又有善、惡之分,善惡之業有生起苦樂之果的力用,亦是業力的證明。一切苦樂之果皆因業力所致,故通常有『業力不可思議』之語。 【業力輪迴】業力輪迴,是有情生死相續的過程。以生死輪迴,是受業力所支配,業力有善惡二類,為無貪等三善根、及貪等三不善根所締造。而業並不是外來的,乃是與第六識相應的思心所之造作。以思心所為原動力,而即有身、口二者之行為,這就是身、語、意三業。此三者行為的余勢(殘餘的潛在的力量),薰習藏識,留下了類似本業的功能,此稱習氣,亦名種子,可招感來生的果報。故《唯識三十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 【業因】業即是因,以業為招感未來果報之因。又作因業。《成唯識論述記》卷八謂:『業,苦本故,唯是因也。』 【業自在所依真如】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第十地斷諸法未得自在障所證,若證得此真如已,則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得自在,業自在所依真如。參閱『十真如』條。 【業果】業有善有惡,由此善惡業所感人、天、鬼、畜等之果報,稱為業果。又稱業報。由業而報果,此乃自然的法理,稱為『業果法然』。此外,業與果乃彼此相接相續者,業為因,果為報,因果接續,無窮無止。 【業種子】即是業果的種子,為『名言種子』的對稱。又稱業習氣、異熟習氣、有支習氣,略稱業種。即第六識善惡思業的種子,有助於其他羸劣無記的種子生起現行之功能。八識心、心所法中,唯第六識相應的思心所造作善惡業,自熏思種。然此思種有二種功能,一為自生思心所之現行的功能;一為助長其他羸劣無記之種子生起現行的功能。其中,自生現行之功能者稱為名言種子,為現行思心所之親因緣的習氣性故;助長其他之功能者稱為業種對他果非親因緣故。第八識於三性中,為極劣無記之識體,故能生的名言種子亦為羸劣無記之種子,自己無力生果。業種子即資助第八識無記之種子,決定其當來三界五趣之果。業種子雖與名言種子同一體,然就自他而言,其用各別,故別立業種。見《成唯識論》卷八。 【業感緣起】四種緣起之一。謂世間一切現象與有情的生死流轉,皆由眾生之業因所生起。小乘諸宗派皆持此說,尤以說一切有部為然。此指有情眾生的果報,有正報與依報之別,正報有美醜、智愚等差別,依報有山川、草木等差別。此等果報之苦厭樂愛,千態萬狀,一一皆由業力之所感。有情眾生以身、語、意,日夜造作,所行善惡諸事雖於剎那間即幻滅,然所造之業必於現世或來世招感相應之結果;即因各類業力之複雜關係,遂形成此世界千差萬別之現象。解釋此等差別世界之一切現象,即十二緣起,小乘諸部立之為業感緣起說。後來,唯識宗更進而立賴耶緣起之說,並以阿賴耶識為業感緣起之根本。見《俱舍論》卷十三。 【業雜染】三雜染之一,指從煩惱生,或助煩惱造作身、語、意三者之業。參閱『三雜染』條。 【業類差別】業力的分類,在佛經中至為複雜,名目繁多,不勝枚舉。茲以名數分類,舉其重要者四種:一、二業類:有善業與惡業,引業與滿業,故思業與不故思業,黑業與白業,作業與不作業,增長業與不增長業,定受業與不定受業,異熟已熟業與已熟未熟業,重業與輕業,共業與不共業等。二、三類業:有身、語、意三業,善、不善、無記三業,福、非福、不動三業,順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三業,過去、未來、現在三業,三曲業,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三業,施性業、戒性業、修性業三業,欲系業、色系業、無色系三業,以至於三穢業,三濁業,三清淨業等等。三、四類業: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等。四、十類業:即十善業道、十惡業道。 【意】思量事物曰意。《成唯識論》卷五曰:『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俱舍論》卷四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異,而體是一如。』梁譯之《攝大乘論》卷一曰:『以識生依止為意。釋曰:若心前滅後生,無間能生後心,說此名意。』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意成色身。非父母所生的身體,乃初地以上之菩薩為濟度眾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此外,中有之身、劫初之人、色界、無色界、變化身、界外之變易身等,均屬意生身。見《成唯識論》卷八。 【意地】又作意識、意根。凡個體之內心能生起一切思想者,稱為意地。可略分下列二說:一、指第六識(意識),可全面支配個體之存在,亦為吾人產生認識作用、成就萬事之根源。二、指意識之省察階段。見《瑜伽論記》卷一。 【意志】此有廣義狹義的解釋。自廣義來說,意志為自然衝動的欲望;自狹義來說,則為意識間多種動機、目標、方法的一種選擇,而欲獲實現者。在佛教中說,凡意志之活動,稱為思業;已發為行動者,稱為思已業(身業、語業)。行蘊的行,亦含有意志的意義。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謂,一切生命現象的根源為其原意志,而意志本身常為盲目之衝動。佛教學者即借用此盲目意志以喻『行』。然此種形上學根源之意志論,與佛教原本之立場相反。佛陀否定世界為神之意志(神意說)或宿命說,亦否定『無因無緣』之說,而主張個人應本其自由意志為主之努力論。 【意根】六根之一,二十二根之一。『根』為能生之義。六根中之前五根所對之境為四大(地、水、火、風)所形成之色法;意根所對之境則為心法,對法境即產生意識。根者能生之義,故眼根對色境而生眼識,乃至意根對法境而生意識,故名為根。《大乘義章》四曰:『六根者對色名眼,乃至第六對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識,故名為根。』 【意業】三業之一。意即依心王之業;業為造作之義,廣義而言,包含一切或善或惡或無記等之行為動作。《俱舍論》卷十三:『思謂意業。』,以思為造作之義,令心王造作善、惡、無記等,故意業即與『思』同義。又據《成唯識論》卷四舉出,思可分為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三種。其中,與審慮、決定二者相應而造作者,稱為意業。意業有善有惡,若貪慾、嗔恚、邪見等為意惡業;若不貪、不嗔、不邪見則為意善業。此外,另有非善非惡、無感果之力的無記業。 【意識】唯識宗所立『八識心王』的第六心王,此為我人理活動的綜合中心。在西洋哲學中視之為『能把握客觀對象的心機能』。廣義言之,即吾人所有諸種經驗,從原始之感覺至高度之思考均包括在內。凡能統攝多種經驗內容的作用,皆稱為意識。至於意識與物質之關係,乃哲學上的核心問題,觀念論(唯心論)否定物質之獨立性,視意識(思考、精神)為一切之根源;反之,唯物論視意識為物質(存在、自然)的產物。 唯識宗又將意識分為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前者是與前五識共同發生作用,後者是單獨發生作用。單獨發生作用者又稱獨頭意識,它緣慮的對眾是抽象的觀念,即所謂法境,在其認識作用中包括著推理、判斷等在內,且不受時間空間限制,而通於過去、未來、現在。 【意識分析】八識心王中的第六意識,除了『五俱意識』與前五識同緣色、聲、香、味、觸五境外,還有『獨頭意識』緣慮法境,緣的是心法。這二者的相異之處,是:一、意識緣慮法境,它能了解分別一切外境。二、意識能了別一切色法(物質現象)的自相與共相。即此物單獨的形相,及與他物比較的差別相。三、意識不僅了別現下之事之理,且能了別過去、未來之事之理。四、意識不僅是剎那了別,還能相繼不斷的了別。五、意識『思心所』的造作,能造成業果。 【意識所緣】意識緣法境。《瑜伽師地論》卷十云:『彼所緣者:謂一切法。如其所應。若不共者所緣;即受想行蘊、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 【愛支】十二因緣的第八支。兒童發育成人,生理成熟,『貪妙資具淫慾現行』——就是有了性慾的需要,但對其他方面猶未廣為追求。繼而進入社會,接觸人事,取與有二支相繼生起,對於五欲塵境生起染著之心,《涅槃經》曰:『習近五欲,是名為愛。』若以現代觀念詮釋愛支,愛是取之緣,有些經典中譯為渴愛。此處所說的愛,不是佛家的慈悲,也不是基督教博愛,而是由錯誤觀念所衍生的貪愛——以生存欲為中心的食色之愛。所以四聖諦中把『苦集聖諦』歸之於渴愛。此渴愛有三種,即欲愛、有愛、無有愛。欲愛特別著重於男女之愛,有愛是對於生存的貪著,無有愛是對存在的滅無、這種滅無狀態的愛執——以人生苦和無常的不安,而急切想脫離此火宅似的世界,而臻於『無有』的世界。(佛陀住世時,印度下階層民眾如奴隸賤民、對於充滿痛苦的生命感到絕望,而追求一個『無有』的世界。) 【愛水】自愛欲之情流出的水液。如精液者。《楞嚴經》卷八曰:『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愛行】二行之一,即愛欲之情多的人;若推理多的人,則叫做見行。行是心行,也就是心理活動。 【愛別離苦】謂別離愛境,或與所愛者別離時所感受之苦。為八苦之又稱恩愛別苦。《大乘義章》卷三載:『何者是其愛別離苦?所別有二,一內二外。內者自身,外者所謂親戚眷屬及余資生。參閱『八苦』條。 【愛河】愛欲溺人,譬之為河。又貪愛之心,執著於物而不離,如水浸染於物,故以河水譬之。《楞嚴經》四曰:『愛河枯乾,令汝解脫。』 【愛毒】恩愛害道如毒藥。為恩愛所系縛,而妨害佛道修行。《大智度論》十五曰:『為邪見箭愛毒塗。』 【愛渴】又曰渴愛。言愛欲之心,其貪如渴者之求水。《圓覺經》曰:『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慾,及除愛渴。』 【愛縛】恩愛之系縛。《良賁疏》曰:『愛與無明,自纏縛故。』 【道法忍】道,即三十七道品。謂觀欲界道諦,修此道品,真如理顯,生無漏法忍,是名道法忍。見《三藏法數》。 【道法智】八智之一,十六心之一。即觀欲界之道諦而證得之無漏智。又斷除迷於道諦之見惑之智,亦稱道法智。見《俱舍論》卷二十三。 【道理世俗諦】四種世俗諦之一,又名隨事差別諦,是指蘊、處、界等種種法門,一一法門,各順於道理,故曰道理;事相差別易見,故曰世俗。參閱『四種世俗諦』。 【道理勝義諦】四種勝義諦之一,又名自果差別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三諦、證得世俗諦的四諦法門。這知證斷修因果之差別,謂之道理;這是無漏智的境界,異於前第三俗,故名勝義。參閱『四種勝義諦』。 【道類忍】謂觀欲界道諦之後,復觀上二界道諦,生無漏法忍,是欲界道法忍之流類,是名道類忍。見《三藏法數》 。 【道類智】謂觀欲界道諦之後,復觀上二界道諦,真智明發,是欲界道法智之流類,是名道類智。 【道寵】北魏時代僧人,俗姓張,名賓,道寵為其法名,其生卒年代不詳,約為公元五六世紀之間,少有才藝,與李范同為當代大儒雄安生的弟子。壯年時有徒眾千餘,後於趙州元氏縣堰角寺出家為僧。依菩提留支受學《十地經論》,並著論疏,為眾宣講,聲譽聞於鄴下(鄴城又名相州)。他在相州之北弘道,故其法系稱相州北道派,入寂年代不詳。 【極迥色】法處所攝色之一。迥者深遠義,這是指影、光、明、暗、迥色、空一顯色等細色,這是有對色中的假色(無形之色相),也是以極微為體的獨影境。大乘修觀行者,以法空觀(第六意識假想之慧),觀想有對色中假色(即影、光、明、暗等),及空一顯色等(無形之色相,名空界色),漸次分析至極微時,名曰極迥色。又義,觀想青、黃、赤、白顯色至極遠而難見名極迥色。參閱『法處所攝色』條。 【極略色】法處所攝色之一。極者至義,將眾色層層分析,至於極微,即稱為極略色。在小乘佛法中,極微類似於現代科學上的原子、質子、中子、電子等,我們所稱的物質,即是由原子組成分子,由分子組成物質。而在大乘佛法中,以極微是觀行者在觀智上的假想,而不是實法。所以大乘法義,色法不是極微所成,乃是阿賴耶識中的色法種子所生,隨量之大小頓現為一相,所以在《唯識二十頌》、《觀所緣緣論》等論典中,都破斥極微非實。大乘修觀行者,以法空觀(第六識假想之慧)觀想有對色中實色,即五根、五境、四大、及法處實色(定果色中實色)等粗色,漸次分析至不可分析之極點,於其觀智上,浮現最細微之相分,稱為極微,其色即名極略色。此種色法,是與見分同種的相分,不是實色,亦無實體,因為與色相似故,假名曰色。這在性境、獨影境、帶質境的三類境中,屬於獨影境。參閱『法處所攝色』條。 【極微】又作極微塵,舊譯鄰虛塵。物質分析至極小不可再分之單位,稱極微。依《俱舍論》卷十二謂︰以一極微為中心,集合上、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極微而成一團,稱作『微』,又稱『微塵』,亦即合七極微為一微塵,始為天眼等之所見。集合七微塵謂一金塵,集合七金塵謂一水塵,集合七水塵謂一兔毛塵,集合七兔毛塵謂一羊毛塵,集合七羊毛塵謂一牛毛塵,集合七牛毛塵謂一隙游塵。金塵、水塵能通過金中、水中之空隙,故塵有極微細之意。兔毛塵、羊毛塵、牛毛塵,乃表示塵如兔、羊、牛的毛端之微細。隙游塵則指如窗隙間,吾人肉眼可視之光中浮游細塵而言。 極微集合形成具體物質之時,至少須具足地、水、火、風四大,與色、香、味、觸四塵始能形成。因不能缺少其一,故稱『八事俱生,隨一不減』。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二。 【極微假實】勝論師言極微為圓常,更無生滅,雖空劫之時,亦離散而意游於空中。小乘之經部成實謂現在為實有,而過未為無。小乘之有部宗謂極微為三世實有,常恆不變,只依眾生業力之有無而有作用之生滅眾生業緣未熟,微體未起作用之位,為未來之極微,正起作用,集成根境,從而為現在之極微,作用已,再為體,為過去之極微。極微體法雖為恆有,而其作用,則生滅無常。故勝論異於常經。然則未和合之第一位極微之微,為實法。所和合之第二位色聚之微,亦為實體也。又七微聚集之阿菟色亦為實法。但就於事實現見之上而論,第三七微於和聚之位,始得實成現見一物體,故可謂為實之極微,第一第二之微,於事實上非如此分離,但為以智慧分析之比量分齊,故謂之為假之極微。然而大乘謂一切之物質,隨 其量之大小。念念刻刻,自阿賴耶識之種子變現,無自微積至大之法。然則極微者,止為破我見成析空觀時,以假想分析物質,實體之極微,決為無有也。唯識論二曰:『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眾多極微合成一物。』 【極微長度】極微為物質分析到最後的最小單位。《俱舍論》曰:『分析諸色至一極微,一極微為色極少。』在計算長度方面,從『極微』到『指節』(即佛家的寸),中間尚有十多個單位其名稱為:一、積七極微為一微量。二、積七微量為一金塵,即四十九極微。三、積七金塵為一水塵,即三四三極微。四、積七水塵為一兔毛塵,即二四零一極微。五、積七兔毛塵為一羊毛塵,即一六八零七極微。六、積七羊毛塵為一牛毛塵,即一一七六四九極微。一、七牛毛塵為一游塵量,即八二三五四三極微。八、積七游塵量為一蟻,即五七六四八零一極微。九、積七蟻為一虱,即四零三五三六零七極微。十、積七虱為一麥,即二八二四七五二四九極微十一、積七麥為一指節,即一九七七三二六七四三極微。一指節約為四分之三英吋。 【極難勝地】修唯識行,於第四修習位中十地的第五位。此位菩薩,能令俗諦有分別智,真諦無分別智,同時俱起。如《解深密經》云:由即於彼菩提分法方便修習,最極艱難,方得自在,是故第五名極難勝地。唐代遁倫撰著《瑜伽論記》,有云:『第五地中,真俗勝智相違不遂,由多艱難方得並起,名難勝地。』 【遍行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六位心所的第一位,計有五種,即觸、作意、受、想、思。遍行,遍乃周遍,所謂無處不至;行是心行,即能緣之心,游履於所緣之境。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它通於一切識——八識心王;一切性——善、惡、無記;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一切地——三界九地,故有遍行之名。見《成唯識論》卷六。參閱『心所有法』條。 【遍行因】為小乘所立諸法生起的六因之一。謂遍行之惑為染法的通因,又作一切遍因,即已生之遍行隨眠為後生之自部染法及餘部染法之通因。見《俱舍論》卷六。 【遍行真如】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初地斷異生性障所證的真如,為我法二空所顯。此真如遍在一切法中,無所不在,故名遍行。參閱『十真如』條。 【遍計所執色】這是十一種色法中的法處所攝色之一。這是由獨散意識虛妄計度五根、五境等而變起的影像,為無本質的意識分別之獨影境,此意識分別有二種情況:一者回憶既往之印象的心理現象,二者全屬龜毛、兔角、空華等幻想的心理現象。以上二者,全是虛妄的無體之法,無實作用,而為凡夫之所執迷,故名遍計所執色。參閱『法處所攝色』條。 【遍計所執性】又稱遍計所執相,略稱遍計所執,為唯識宗所立的三自性之一。凡夫之妄情,周遍計度種種因緣生起之諸法,執取為實有,曰遍計所執性。《解深密經·一切法相品》曰:『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唯識三十頌》稱:『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成唯識論》卷八解釋此頌曰:『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眾多,故名彼彼。謂能遍計,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教推征不可得故。』釋文意謂:一般人把世間事事物物,都認為是實有,妄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為實我、實法,因而周遍計度。實則這一切都是『唯識所變』,是有情虛妄分別所造成的,此謂之遍計所執性。 十大論師對以上一頌的解說並不一致,難陀分遍計所執性為能遍計與所遍計兩門;而護法、安慧則分為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三門。難陀以上頌的首句是明能遍計,其餘三句是明所遍計。所謂『遍計種種物』者,就是實我實法;而護法、安慧則以上頌首句是名能遍計,次句是明遍計所執之境,而三四句是說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都是無體性之法。 【滅法忍】滅,即滅無之義。謂觀欲界滅諦,滅前苦集,真如理顯,生無漏法忍,是名滅法忍。參閱『見道』條。 【滅法智】觀三界之四諦而發的十六心『八智八忍』之一。即緣欲界之滅諦所得之無漏智;亦即照了欲界滅諦之解脫道智。參閱『見道』條。 【滅盡定】為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此又名滅受想定,這是佛教聖者所修的禪定。《百法直解》曰:『滅盡定者,三果以上聖人,欲暫止息受想勞慮,依於非想非非想定,游觀無漏以為加行,乃得趣入,入此定已,前六識心及心所一切不行,惟第七識俱生法執,與第八識仍在,不離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在《百法纂解》中則謂:『言滅盡定者,六識王所已滅,及七識染分心聚皆悉滅盡,乃此定相。』修無想定,前六識不起現行,修滅盡定,兼滅第七識的染分心王心所。 【滅類忍】謂觀欲界滅諦之後,復觀上二界滅諦,生無漏法忍,是欲界滅法忍之流類,是名滅類忍。見《三藏法數》。 【滅類智】謂觀欲界滅諦之後,復觀上二界滅諦,真智明發,是欲界滅法智之流類,是名滅類智。 【煩惱心所】六位心所的第四位,計有貪、嗔、痴、慢、疑、惡見六種。此又稱六種根本煩惱,由此能生起隨之而來的隨煩惱。《成唯識論》曰:『煩惱心所,其相云何,頌曰:煩惱謂貪嗔,痴慢疑惡見。論曰: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何謂煩惱,煩者煩悶、煩擾,惱者惱亂、惱熱,《大智度論》七曰:『煩惱者能令心煩,能作惱故,名為煩惱。』見《成唯識論》卷六。 【煩惱道】昏煩之法,惱亂心神,即見、思等惑。謂由此煩惱為因,致感生死之果,故名煩惱道。 【煩惱障】又作惑障。指妨礙菩提之道,而使無法證得涅槃的煩惱而言。此與所知障並稱為二障。《成唯識論》卷九謂,擾亂眾生身心,妨礙證得涅槃的一切煩惱,稱為煩惱障。煩惱、所知二障,均屬薩迦耶見,而依據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為體。其中,由於執著有『真實之我』、『真實之眾生』,遂執著於『我的存在』(我執),此即為煩惱障;至於執著有『實體萬法』的法執,即為所知障;以上即是同一煩惱之二面觀。故煩惱障以我執為根本,所知障以法執為根本。若由作用之特徵而言,煩惱障乃障礙涅槃,而所知障乃障礙菩提。此即言,煩惱障為障礙涅槃的正障,而所知障為給與正障力量的兼障,故僅有所知障並無障礙涅槃的能力。 【煩惱雜染】三雜染之一。煩惱雜染又作惑雜染。指身見、邊見及貪、嗔、痴等一切煩惱能染污真性,令不清淨。包括一切的煩惱與隨煩惱。分類言之,有見所斷與修所斷兩大類;或分為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等三大類;或分為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嗔、無明、慢、疑等十種。參閱『三雜染』條。 【解行】知解與修行。解理行事也。《天台戒疏》曰:『於出世道解而勤行,故名解行。』 【解行地】又作解行住、勝解行地。為菩薩修行階位之一,七地之一,十二住之一。即依解而修行,未證真如之前的三賢階位。亦即入於初地以前,由思惟力方便而習得一切善根之位。見《成唯識論》卷九。 【解行相應】指知解與修行相應。 【解脫身】二佛身之一。佛身解脫煩惱障,故名解脫身。《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曰:『言法身者,非三身中之法身也。佛得二名,離煩惱故,名解脫身。離所知障,具無邊德,名為法身。』 【解深密經】唐玄奘譯,為唯識宗主依的經典。本經凡八品,第一序品,第二至第八為正分,其內容為:一、序品第一。二、勝義諦相品第二,勝義諦者,即離言法性,諸法實相。此品說無二超過一切尋思、與諸行相非一非異、而遍一切一味之勝義諦相。三、心、意、識相品第三,此品說心、意、識之名相,以明唯識之轉變。四、一切法相品第四:此品說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三性,以明一切法相。五、無自性相品第五:此品說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之三種無自性性,以明三性、三無性相依之妙理,顯空有和融之大義。六、分別瑜伽品第六:此品說唯識觀行。七、地波羅蜜多品第七:此品具說菩薩十地、乃至佛地,及菩薩所應學事、即所謂六波羅蜜。並明其所對治愚痴粗重,所經三大不可數劫。八、如來成所作事品第八:此品說三身功德,別釋三藏差別。 【瑜伽行學派】奉行《瑜伽師地論》等教說為宗派的,稱為瑜伽行學派,又作瑜伽宗,這是與印度中觀學派對立的大乘教派。公元五世紀之間,傳說在兜率天宮的彌勒菩薩,於中印度阿瑜陀國阿瑜遮那講堂,為無著論師說《瑜伽師地論》、《分別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辨中邊論》、《金剛般若論》。無著秉承彌勒之說,並著《攝大乘論》,《顯揚聖教論》等論著以弘揚之。繼而世親論師轉小入大,撰《十地經論》、《唯識三十論頌》等以光大其說。世親之弟子陳那亦作《觀所緣緣論》、《入瑜伽論》等以宣揚瑜伽思想,復著《因明正理門論》而定因明之論式。同時復有親勝、火辨二大論師注釋世親之《唯識三十論頌》。相繼而起者另有德慧、安慧、護法、難陀、清辨、戒賢、淨月、勝友、最勝子、智月、法藏、智光、無性、親光等諸師,相繼發揮三性中道之旨,提倡觀行萬法唯識的妙理,以悟入真如之性。 瑜伽行學派本與中觀學派世代對立,彼此論難。然八世紀初,寂護及弟子蓮華戒融合中觀自立派與瑜伽派的思想,成立瑜伽中觀自立派。此派思想,有關勝義諦者乃採用中觀自立派的論點,有關世俗諦者則依據瑜伽唯識的立場。八世紀後,印度佛教傳入西藏,西藏佛教改革者宗喀巴以甚深觀、廣大行,意圖綜合般若中觀與瑜伽唯識兩派。八、九世紀以後,瑜伽派為中觀派綜合攝取,獨立學派不復存在。在我國,以北涼曇無讖所譯的《菩薩地持經(即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劉宋求那跋摩之《菩薩善戒經》,及北魏菩提留支、勒那摩提等之《唯識二十論》、《十地經論》等為瑜伽派經論的最早譯介。其後,我國的瑜伽派漸分為地論宗與攝論宗;前者系以《十地經論》為主,後者則以《攝大乘論》為主。兩宗雖同立『八識緣起』之說,然地論宗以阿賴耶識與如來藏心同視為真識,攝論宗則視阿賴耶識為妄識,故別立第九阿摩羅識,此為兩宗論點最大的歧異。直至唐代,玄奘自印度遊學回國,譯出《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辨中邊論》等論,又糅譯十大論師的《唯識三十頌釋論》為《成唯識論》等書,乃展開該學派的教說,其弟子窺基復加以宏揚,而有大乘唯識宗的創立。參閱『法相宗』、『唯識宗』條。 【瑜伽師地論大綱】彌勒講述,無著筆記,梵名 Yogacarabhumi,略稱瑜伽論。為瑜伽行學派的基本論書,亦為法相唯識宗最重要的典籍。內容記錄作者聞彌勒自兜率天降至中天竺阿踰陀國之講堂說法之經過,其中詳述瑜伽行的觀法,主張客觀對象乃人類根本心識的阿賴耶識所假現之現象,須遠離有與無、存在與非存在等對立之觀念,始能悟入中道,為研究小乘與大乘佛教思想之一大寶庫。 本論全書判為五分,名稱是本地分,攝抉擇分,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五分的大要為:一、本地分:這是前五十卷的內容,此分廣說瑜伽禪觀境界十七地之義,以境、行、果三相攝十七地,這是本論的主體。二、攝抉擇分:次三十卷,略攝十七地,顯揚本地分中未盡要義,發揮唯識道理,於境談八識,於行詳菩薩,於果說無住涅槃。三、攝釋分:次二卷,略攝諸經,解釋諸經之儀則。四、攝異門分:次二卷,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五、攝事分:後十六卷,明釋三藏之要義。參閱本地分十七地。 【瑜伽師地論釋】最勝子等造,玄奘譯。又稱《瑜伽論釋》。為《瑜伽師地論》最古的註疏。最勝子為北印度人,是護法門下弟子,為唯識十大論師之一。本書闡釋瑜伽論之大綱,初明造論緣起,次釋瑜伽師地與本地分十七地之名義。全書共分所為、所因、名義、宗要、藏攝、釋文等六門,為歷來研究唯識者必習之書。 【想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遍行心所之一。想是概念作用,即於所緣之境,取其長短方圓等相。《成唯識論》曰:『想謂於境取相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想以『於境取相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如眼識緣慮紅色,計度此是紅而非黃非藍,作此分齊,而取其共相——紅者非黃非藍是其分齊,而紅衣紅花是其共相。由此取像,而施設名言。想之自性只是取像,但取像即是施設名言,謂此是紅是黃,此是方是圓,這是一種未出口的名言。見《成唯識論》卷六。 【想受滅無為】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為之一。想與受就是遍行心所中的想、受二心所,行者入滅盡定,想、受心所不起現行,有似入於涅槃,故稱想受滅無為。 【想蘊】為五蘊中的第三位。《大乘廣五蘊論》曰:『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又、《成唯識論》曰:『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想蘊的想,即心所有法中遍行心所的想心所,以其功能重要,所以在五蘊中列為想蘊。六識緣境時,想心所於所緣之境,加以了別,構成概念,再施以名言——即於所緣之相上加以名稱。於境取像,施以名言,此名言是未出口的名言,亦即無聲的名言。例如眼識緣一四腳平面的東西,想心所即給加上桌子的名稱。 【過過慢】七慢之一,對方勝過我的,我不承認,反說我勝過他甚多,這叫做『於勝計己勝』。參閱『七慢』條。 【過慢】七慢之一。對方和我相等的,我以為勝過他,這叫『於等計己勝』。參閱『七慢』條。 【資糧】即必需品、積集、準備之意。資為資助,糧為糧食;如人遠行,必假糧食以資助其身,故欲證三乘之果者,宜以善根功德之糧以資助己身。諸經中亦每以『資糧』一詞引申為趨向菩提的資本,或謂長養資益菩提之因的諸善法。唯識宗等將修行的階位分為五位,首位即稱為資糧位。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九。 【資糧位】修集資糧之位,為唯識宗所立五種修行階位中之第一階位。這是修行的初步準備階段,於此位中修十住、十行、十回向之三十心,以儲修道的資糧。資糧位,在修道五位中只是方便道。稱資糧者,譬如有人遠行,必先籌集資財糧食,以備途中所需。修唯識行,亦要先積聚下相當的福德智慧。福德智慧如何積聚,即是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修唯識行菩薩,以四種因緣力聞知唯識道理,但以定慧力量不夠,尚不能了達唯識性相,而仍執取外境名言差別,故其所修之行,非禪定、觀念等觀行,而是客觀的散心事相——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四攝、四無量心等福智資糧。 《唯識三十頌》的第二十六頌,即指資糧位而說的:『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抉擇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又謂:『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有能伏滅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現行。』所謂二取,是能取所取。隨眠,又名習氣,亦即煩惱障和所知障的種子。由於初修唯識行,其抉擇的智慧尚未生起,未能伏滅二取隨眠,故未能住於唯識性中也。 【圓成實性】又作圓成實相、圓成自性,為唯識宗所立的三自性之一。指真如具有圓滿、成就、真實等三種性質,即:一、圓滿,諸法之相僅局限於其自身之法體,不通余處;相對於此,真如之妙理則可周遍四處。二、成就,諸法具有空、無常、無我等共相;而真如之實體常住,無生滅作用。三、真實,諸法之體虛妄不真;而真如之性常住遍通。 圓成實性為空煩惱、所知二障而顯的真理,亦即諸法真實的體性。此亦名真如、實相、法界、法性、皆同體而異名,為圓滿成就諸法功德之實性,故名圓成實性。《解深密經一切法相品》曰:『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成唯識論》卷八曰:『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又曰:『實相真如,謂無二我所顯。』故我空、法空所顯示的諸法真實的性質,就是圓成實性。《唯識三十頌》頌文曰:『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也即是說,在依他起性上,恆常脫離遍計所執性,就是圓成實性。 【圓測】名文雅,新羅王孫,二歲出家,十五歲入唐都長安求學,時為唐太宗貞觀二年。在長安從法常、僧辨學習佛教經論。法常和僧辨是著名攝論師道岳的弟子,道岳又是道尼的弟子。道尼曾親炙真諦法席,學習《攝大乘論》,隋開皇十年奉詔入長安,真諦之學大行於京師,道尼之力。所以圓測所學的唯識學,是真諦攝論一系的傳統。圓測在長安居法玄寺,貞觀十九年玄奘回長安,圓測就學於玄奘,唐高宗顯慶三年,玄奘奉敕旨徙居西明寺,敕選大德名僧五十人與玄奘同住,圓測亦預斯選。玄奘示寂後,圓測在西明寺弘傳唯識教義,並撰有《解深密經疏》、《成唯識論疏》、《仁王經疏》、《般若心經疏》等多種。武則天執政時期,圓測與薄塵、嘉尚、靈辨等,協助中天竺沙門地婆詞羅翻譯《大乘顯識經》、《大乘密嚴經》等。則天證聖元年,又協助實叉難陀在洛陽重譯八十卷《華嚴經》,未訖而示寂。 在《宋高僧傳》卷第四,有《唐京師西明寺圓測傳》,傳中稱;『釋圓測者,未詳氏族也,自幼明敏慧解縱橫,三藏奘師為慈恩基師,講翻唯識論,測賂守門者隱聽,歸則緝綴義章,將欲罷講,測於西明寺鳴鐘召眾,稱講唯識。基慊其有奪人之心,遂讓測講訓。奘講瑜伽,還同前盜聽受之。……』這實是誣衊之辭。因為《成唯識論》一書是在玉華宮翻譯的,玉華宮是唐代皇室的別宮,在陝西宜君縣境,距長安三百華里。奘師每言玉華宮之宏偉,即閻浮提之兜率天宮。以如此重門疊戶的皇家宮院,豈能賂守門者可竊聽?這一段無稽之談,使圓測受誣千古。圓測的唯識學,是繼承真諦攝論一系;而窺基自奘師繼承者是護法一系的唯識,兩人在理論上見解不同,早有矛盾,以致窺基的弟子慧沼著《成唯識論了義燈》,駁斥圓測的《成唯識論疏》》這無非是門戶之見作祟。圓測於周武則天萬歲通天元年(公元六九六年)入寂,世壽八十四。 【楊仁山】清季末年,中國佛教復興的關鍵人物,也是唯識宗復興的播種者。仁山,字文會,安徽石棣人,生於清道光十七年(一八三七)。他的父親朴庵公,道光十八年進士,與曾國藩同年,故仁山及長,入曾國藩幕督辦軍糧。後因讀《大乘起信論》而學佛,時當洪楊亂後,江南文物蕩然無存,欲求一本佛經而不可得,仁山發願流通佛經,集友好共同創設『金陵刻經處』,刻印佛經。 光緒四年,仁山以參贊名義,隨曾紀澤出使歐洲,結識得日本真宗僧侶南條文雄,自南條處獲悉中國唐代散夫之佛經,多為日本寺院所保存,因之委託南條,在日本代為搜購。仁山與南條相交三十年,南條在日本為之搜購得散逸經書近三百種,其中包括著唯識宗的經疏。例如窺基大師所撰《成唯識論述記》六十卷,亦是由日本找回來的。楊仁山在(成唯識論述記敘)中稱;︰『……有窺基法師者,奘公之高弟也,親承師命,翻譯《成唯識論》,會萃十家而成一部;並以聞於師者,著為《述記》,學相宗者,奉為準繩。至元季而失傳,五百年來,無人得見,好學之士,每引為憾。近年四海交通,得與日本博士南條上人游,上人以此書贈予,……以是見唯識一宗,流傳於世,非偶然也。』 仁山晚年曾創設『祇洹精舍』,為我國最早的僧學堂之一,門下弟子中,濟濟多士,歐陽竟無撰《楊仁山居傳》,有謂;『唯居士之規模弘廣,故門下多材,譚嗣同善華嚴,桂伯華善密宗,梨端甫善三論,而唯識法相之學有章太炎、孫少侯、梅擷雲,蒯若木、歐陽漸,亦云伙矣。』楊仁山逝世於清宣統三年,世壽七十五歲。 【楊白衣】現代佛教學者,《唯識要義》等書的作者。白衣名顯祥,字白衣,以字行,台灣省台南人,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生。早歲留學日本,在東京芝浦大學讀土木工程,台灣光復之後,在台中空軍單位擔任工程師,業餘主編台中寶覺寺的《覺生》月刊。後來二度赴日,入東京佛教大學專攻佛學,返台後在台北工專及文化大學任教,並在多處佛學院任教,時常撰寫佛教論文,介紹日本佛教研究的成果。並曾數度出席國際佛教學術會議,發表論文,七十五年(一九八六)病逝。生平著作有《唯識要義》、《俱舍要義》、《印度佛教概說》、《中國佛教史略》等,及《世親三性論之研究》、《龍樹七十空性論之研究》等論文。 【萬法】又稱『諸法』。總賅萬有事理之語。即色、心一切差別之法。與一般所說的萬象、萬事、萬物等語相當。又稱一切法,泛指宇宙間一切事物。在唯識學中,約萬法為百法,復束之以五位,名曰『五位百法』。《大乘百法明門論》曰:『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法可分作有為法和無為法兩類,有為法是因緣造作之法,無為法是萬法之實性。在五位百法中,前四位九十四法是有為法,第五位是無為法。 【微細煩惱現行障】十地菩薩所斷十種障的第四種。這也是俱生所知障的一部分,屬於第六意識相應俱生的身見等。因為它是最下品,不由作意而生,永遠隨順現行,所以稱為微細。這微細的煩惱現行,能障四地的菩提分法,進入四地時便能永遠斷除。此所知障,在過去時,多分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的我見等同時生起,所以稱為煩惱。今在四地中,既得無漏菩提分法,這種微細煩惱所行障便永遠滅除,我見等也就永遠不起現行了。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重障』條。 【新熏種子】為二類種子之一。與『本有種子』對稱。新熏種子,由現行的前七識,隨所應的色心萬差種種習氣,悉皆落於第八識中,成為生果的功能,此稱為新熏種子,又作習所成種。見《成唯識論》卷二。 【補特伽羅】為梵語 pudgala,的音譯,意譯為數取趣、人、眾生,指輪迴轉生的主體而言。數取趣,意為數度往返五趣輪迴者。乃外道十六知見之一。即『我』的異名。佛教主張無我說,故不承認有生死主體的真實補特伽羅(勝義之補特伽羅),但為解說方便起見,而將人假名為補特伽羅(世俗的補特伽羅)。 原始佛教主張緣起,認為『諸法無我。但又承認業力與輪迴。到了部派佛教時代,許多部派建立了不同名稱的『我』,做為業力寄託及輪迴的主體。犢子部及其支派的『補特伽羅』,就是其中之一。補特伽羅有下列三種特徵:一、是輪迴的主體:在《異部宗輪論》中,說犢子部認為:『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迦羅,可說有轉移。』二、是記憶的主體:如《大毗婆沙論》卷十一謂:『犢子部說,我許有我,可能憶念本所作事,先自領納今自憶故。』是認識的主體:是六識之所依,如《大乘成業論》謂:『我體實有,與六識為所依止。』照以上所說,補特伽羅和外道的『神我』就無所差別了。故犢子部被認為是『附佛法外道』。所以《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都立了《破我品》。 【義尋思觀】為唯識宗修行,第二加行位所修的四種觀法之一。義者,依名而詮諸法之體相,如山河大地,人牛馬羊,十二處、十八界等,這些色、心諸法,皆是因緣和合、一時假有,亦即是唯識所變,虛幻不實,由此推求尋思,謂之義尋思觀。參閱『四尋思觀』條。 【暖位】此為修唯識行的四加行位之一。《成唯識論》曰:『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暖位。』明得定中的明,指的是無漏慧。在此位中,始觀名、義、自性、分別四法,都是有情心識所變,假名施設,非有自性,離識即不可得,以此伏斷所取之境。參閱『四加行位』條。 【愧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善心所之一。愧者廉恥之心,做了壞事無顏見人曰愧。《成唯識論》曰:『云何為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愧和慚一樣,可以止息惡行。見《成唯識論》卷六。 【嫉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小隨煩惱心所之一.嫉者妒忌,他人榮盛,我懷憂戚,如妾婦之固寵,政敵之傾軋。《成唯識論》曰:『云何為嫉,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戚為業,謂嫉妒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戚。』見《成唯識論》卷六。 【勢速】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一切因緣和合的有為法,生滅變化,迅速流轉,剎那不住,假立勢速之名。《百法直解》曰:『勢速者,依於色心諸法遷流不暫停住假立。』而《百法纂釋》中謂:『言勢速者,謂有為法遊行迅疾之義,如日月往來,無情變壞,有情遷謝,自少而壯,壯而老,心念生滅,鳥之飛,獸之走,月運電奔,皆此所攝故。』有為法的生滅現象,其變化遷流非常迅速,而立勢速之名。 【頓漸二機】修唯識行的菩薩,以其種性之不同,復有二種,就是頓機與漸機,因此而有證果遲速有所不同。頓機者不修二乘行,直入菩薩道,此又名直往菩薩,這是五種性中的菩薩種性。此類行者是無始以來,第八識中具足無漏的菩提種子,所以又稱決定種性。漸機者是五性中的不定種性,此是無始以來,具足三乘無漏種子,先修二乘行,由淺入深,先證小乘果,回心向大,趣入菩薩行位,求證佛果。 【聖教相違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三難。外人問曰:如果沒有心外實有的色法,為什麼世尊在《阿含經》中,說有六根、六塵的十二處的教呢?論主答:其實這六根、六塵,仍是依託內識所變現。世尊為了要破眾生的我執,證得我空,故說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境內外處的教法。同時為遮除斷見(外道計眾生死後斷滅),說有中陰身續於死後一樣,都是隨宜的方便而說,非許實有。為化導執有實法的眾生,證得法空,才又說這唯識之教,使知外法也不是實有。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精進波羅蜜多】修唯識行,於修習位所修的十種勝行之一。精進有三種:一、被甲精進,即修行波羅蜜多,如勇士身被堅甲上陣,沒有怯弱。二、攝善精進,即於一切善法,加行精進。三、利樂精進,即利樂自他精進不息。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波羅蜜』條。 【楞伽經】全稱《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凡四卷。楞伽本為山名;阿跋多羅為『入』之義。意謂佛陀入此山所說的寶經,為唯識宗所依六經之一。本經宣說世界萬有皆由心識所造,吾人認識作用的對象不在外界而在內心。繫結合如來藏思想與唯識阿賴耶識思想,為代表印度後期大乘佛教思想的經典,其成立年代約在公元四百年前後。全經一再強調,迷的根源,乃在於無始以來的習氣,及未能了知諸法乃自心之顯現,故若能徹悟意識之本性,舍離能取、所取之對立,則可臻於無所分別之世界。本經註疏極多,有《入楞伽經疏》五卷(菩提流支)、《楞伽經疏》七卷(新羅元曉)、《楞伽經疏》六卷(隋代曇遷)、《楞伽經注》五卷(唐代智嚴)、《入楞伽心玄義》一卷(法藏)等。